十月二十八号,捷克国庆日。许戈如愿穿上厉列侬为她买的衣服,挽着厉列侬的手出现在捷克国庆庆典上,跟随着旅游花车在布拉格老街上穿行。
这天布拉格的天气很好,那映在伏尔塔瓦河上的落日色彩艳丽,形状美好。一路上,许戈牢牢地握着厉列侬的手走过查理大桥。旅游花车也有中国元素,穿得红彤彤的中国娃娃朝他们头顶洒下彩色碎片。
深绿色、亮蓝色、酒红色……星星点点漫天飞舞,配合着快节奏的音乐,惹得许戈张开双手去接,把接到的彩色碎片向风里送,嘴里喊着:“阿特,回头——”
“阿……”哪里有什么阿特?身边位置上变成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刚刚还在她身边的男人凭空消失了。她呆站在那里,一张张欢喜雀跃的脸和她擦肩而过。
她恍然间想起,这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的。今天早餐时他更是把吃早餐的时间都用来凝望坐在他对面的人。
“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
“我今天是不是特别好看?”
“少自作多情!”
许戈跌跌撞撞地往后退,结果撞到了一堵墙上。回头,她看到了金沅。
许戈和金沅来到老城广场时已经是日落时分,这片广场是布拉格的热门景点之一,它坐落在老城和犹太区的交界处,曾经是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力中心。
此时此刻,广场上身穿红蓝白三色服装的仪仗队沿着广场中央一字排开,雄伟的建筑群及表情庄严的仪仗队让人一时之间会以为来到了中世纪时期,都城的王正举行节日巡游,金色的马车下一秒就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周遭没有一名观众,许戈的脚刚一踩在广场上,广场中央就传来了乐队的演奏声。伴随着音乐,仪仗队开始了他们的表演,一系列动作整齐优美。最后他们把脸齐齐地转向她,那架势让许戈下意识地想要倒退一步。
一双手挡住她去路,站在一边的金沅对她说:“厉先生在等你。”
许戈提着裙摆,从仪仗队中间一步步沿着他们排开的道路走去,仪仗队队伍一直延伸到了旧市政厅。旧市政厅南墙天文钟下,一个穿着黑色礼服的男人站在那里。男人似乎被墙上的钟给吸引住了,一动也不动。
许戈一步步走向他,她停下脚步时男人回过头来。
梳着整齐发型、穿着黑色礼服的男人站在仪仗队伍中,在古老的建筑群包围下,宛如那刚从金色马车下来的王。
她望而却步。
暮色降临,男人的脸在初上的华灯下越发英姿勃发。男人的目光延续到仪仗队阵队的尽头,喃喃自语着:“目前,只能为你做这些。”
“许戈。”
她小声应答着。
“说不定以后会有性格比较好奇的孩子拿着一种印有向日葵花标志的货币来到我面前,指着货币的另外一面图案问;厉先生,纸币上的女孩是谁?那时,要是周遭没人的话,我会告诉她:那是我心爱的姑娘。”
她呆呆地看着他,那穿着黑色礼服、那一眼望不到边的仪仗队让她忽然间失去了向他靠近的勇气,就仿佛某种特定的时刻提前到来了一样。
她的沉默让男人皱起了眉头,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怎么变成呆头鹅了?”
心里想着要反驳他:她哪里像呆头鹅了?嘴里却是一句话也说不了。时间仿佛回到她二十岁那年,她远远地站在查理桥上,看着他身披万千星辉。
他一副拿她没有办法的样子,自言自语着:“看来我还是把头发拨乱点比较好。”
眼看着他真要去拨乱他的头发,她慌慌张张地拉住他的手,这样的打扮配上乱糟糟的头发,会很不像样的。
近在眼前的人扬起了嘴角,她松开他的手,手握成拳头状,轻轻地捶在他的肩膀上:“厉列侬,谁让你一声不吭地就跑掉了?”他可是把她吓得要死!
她往前的拳头在半空中被握住:“你也总是一声不吭地就跑掉。”
“我没——”剩下的话忘了说出来。
在厉列侬微笑的注视下,她傻傻地说出:“阿特,你真好看!”
“当然!穿在我身上的礼服可是掏光了我兜里的所有钱。”他一副扼腕叹息的模样。
许戈凑近一看,还真是贵得要死的品牌。
“我说,”厉列侬语气嫌弃,“别让口水沾到我的礼服上,我打算等我手头拮据时把它拿到二手店去。百货商场的售货员告诉我,如果保养得好的话,还是可以卖出较好的价钱的。”
1942领导人生活节俭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许戈慌忙抹了抹自己嘴巴,忍不住再偷偷看了他一眼,心里沾沾自喜着:“你忽然不见了,就是想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吗?”
厉列侬从来都不是那种人,那话只是她随口说说而已。自作多情是她的臭毛病之一,谁知他居然说:“是的。”
她不由自主地出声:“啊——”
“快把嘴巴合上!”
她再一次傻傻地问出:“为什么?”
厉列侬的目光再次落在旧市政厅墙上的天文钟上,说:“因为今天是时光旅行者很特别的日子。”
如果他不说的话,许戈差不多都要忘了那被遗忘的四年,忘了现在她从二十六回到二十二岁,他揽着她的肩膀,和她肩并肩站在天文钟前。
布拉格天文钟对于这座城市的人们来说是一种类似于“它一直在那里”的存在:当他们还是孩子时、当他们长大时、当他们离开家去了远方时、当他们回家时,当他们感到迷惘时、悲伤落泪时,当他们快乐幸福时、当他们垂垂老矣时……当他们不在这个世界上时,他们的孩子们取代了他们,从布拉格的天文钟前经过、驻足。
“许戈。”
“嗯。”
“我也会一直在那里。”
“好。”
“许戈!”厉列侬用手缓缓指向天文钟,“听说过它的故事吗?”
“没有。”许戈回答。
关于布拉格天文钟的故事在世界广为流传,许戈听过,但她想听阿特和她讲。她知道同样版本的故事在阿特口中说出来肯定不一样,因为她爱他。
那个她爱的男人的所有一切看在她眼里,都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存在。
夜幕下,他给她讲了这座城市街头巷尾间都能听到的故事:1410年,天文钟完工之后,巧妙的设计、精美的图腾让整个世界叹为观止。当时的执政者为了不让钟的设计者制造出更好的钟,让人弄瞎了设计师的双眼。悲愤的设计师最终跳进自己设计的天文钟里,结束了生命。
沉默。
他擦去她眼角淌落下来的泪水:“傻瓜,这样就哭了?”
才不是!这个故事她听过不下十次,别人讲的她都没哭,甚至连一点感觉也没有。她不认识那位设计师,这座城市和她也没什么关系,因为是阿特讲的这个故事她才流泪的,就像是意思为“草木青葱”的洗发水、列车形状的面包一样。
他把她脸上的泪水擦得干干净净:“许戈。”
“嗯。”
“这世界上,有一些人会和那位设计师一样,用那样的方式表达他们的热爱。”
不知道是这暮色太厚太重,还是那位设计师留在天文钟齿轮的灵魂在叹息,许戈没来由地打起冷战来,结结巴巴地说出:“阿特……你该不会也想跳进天文钟里吧?”
浅笑声从她头顶传来:“厉太太,最近厉先生好像多了一个臭毛病。”
“什么……什么臭毛病?”
“厉太太一说傻话厉先生就想吻她,想把她的小嘴唇吻得发肿,吻得让她一句傻话也说不出来!”
哪有这样的臭毛病?可……看看!五金店老板家小女儿有多么不害臊;“阿特,我喜欢你这样的臭毛病。”
“那还不快点把眼睛闭上?”
她乖乖地闭上眼睛,直到那一记朝着她脑门轻轻敲下:“你还真把自己当成这个星球上最美的女人!”说这话的男人的语气俨然是一副看你没人要我才勉为其难的模样。
她自然不服,挺胸:“都把你迷得神魂颠倒了,还不美?”
他拉着她的手在街道上游荡着,从这一条街到达另外一条街。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夜晚,整个城市街道上空无一人。
“阿特,你说今晚布拉格的人都去哪里了?”
“这个问题还需要我来回答吗?因为住在城堡的国王要和他的皇后一起出游,这个时候人们理所当然地选择了回避。”
她朝着他做了一个鬼脸。
“我说皇后殿下,你得注意一下自身的礼仪。人们都躲在窗帘背后看着,这座城市的孩子把他们的皇后当成了楷模。”
哦,这样啊!她弯下眼睛,举起手,用最优雅的方式朝着那些窗户挥手。
夜变得深沉时,他们停在一家咖啡馆前。
很多来到布拉格旅游的人们在离开前都会到旧城广场那家叫“日与夜”的咖啡馆坐上一会儿,这家咖啡馆的墙壁全部采用时间齿轮制作而成,一个轮子挨着一个轮子,缓慢运行着,和旧市政厅南墙的天文钟遥相呼应。
钟声响起了、咖啡喝完了,离开前站在门口,怅然回望、回味。
来到“日与夜”咖啡馆里的不乏一些大明星、大导演,有人问他们对这家咖啡馆的感想。
“那是一个适合等待的神奇地方。”他们不约而同地答道。
于是,陆陆续续有人来到这里等待,等朋友、等爱人,等待爱情、等待幸运降临、等待阴霾散去……那些人有没有等来他们所想要的不得而知,他们把念想寄托在那永不停歇的时间齿轮里,总有一天,终有一天……
平日里需要排队才有座位的咖啡馆此时大门敞开,里面空无一人。
许戈看着厉列侬。厉先生回给她一个表情,分明在说:“许戈,你现在懒得连脑子都不愿意动了!”他双手别在背后,煞有介事地说:“我的行政秘书长一个小时前打电话给这家咖啡馆的主人,咖啡馆主人让我的行政秘书长传话: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哦,这样啊!许戈决定离开咖啡馆时多给咖啡馆主人一个金币。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国王。
国王陛下如是说:“我想那位更加希望他们的国王和皇后能留下他们的签名。”
于是他们决定了:离开前在账单上留下他们最漂亮的签名,可以想象,他们的签名一定会被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继客串洗头小哥后,厉先生又客串起了咖啡馆服务生。数千只蜡烛取代了灯光,咖啡壶里渗透出来的蒸汽开始有了可可豆的香气,从黑胶片中流淌出来的旋律一圈一圈地转动着,摆在她面前的甜点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在吃掉甜点之前、咖啡还没有煮开之前,厉先生说有话要和厉太太说,不,正确一点说应该是厉先生有事情要和厉太太坦白,这个坦白的事件和情感问题有关。
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分钟,厉先生好像还没找到坦白的门路,数次欲言又止。在厉太太催促下厉先生表现出一副豁出去的架势,桌面上像变戏法般出现了三个盒子。
他呼出一口气,指着那三个盒子:“这是互联网排名前三的女孩子们惩罚自己男友的妙招。等厉先生和厉太太坦白完所有事情之后,”说到这儿顿了顿,厉列侬的声音表情极具讨好,“到时候皇后殿下就可以拥有一个国家最高法院的权利,根据事态发展的严重性对国王进行惩戒。”
他先打开第一个盒子:“第一个盒子里放的是油漆,油漆用来在衣服被扒光的男友身上作画,然后让其男友为了表达对自己女友画作的欣赏出现在城市最热闹的区域充当临时景点。”
接着打开第二个盒子:“第二个盒子里放的是十二寸高的高跟鞋,粉色系鞋跟采用针孔设计,高跟鞋的作用是用来套在自己男友脚上,让他穿着上它陪她参加通宵派对。”
最后打开第三个盒子:“第三个盒子里放的是马桶刷,从得到它即时起,三个月里,马桶刷将会成为男友们最好的工作伙伴。这对工作伙伴得力保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里女友家的马桶洁白干净。”
三个盒子被一一打开,欠腰,厉先生以一种十分优雅的姿态宣布介绍完毕。
隔着差不多两英尺宽的咖啡座,许戈看着厉列侬。
厉列侬垂下眼帘:“许戈,在你二十四岁时,我对一位来自南加州的姑娘好奇过。”他说。
“只是好奇吗?”她问。
“除了好奇还存在着一点点的欣赏。与其说是欣赏,倒不如说是向往,向往无拘无束、遍地阳光的南加州生活。那段时间我偶尔会在心里想,如果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也可以像她那样善解人意也许会好点。”他顿了顿,那搁在桌上的手节骨因为主人的力道泛白、凸起,厉列侬的声音中略带涩意,“除此之外,我和她无任何纠葛。”
在这之前,许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也许阿特和别的女人约会过、拥抱过、接吻过,当真那样的话,她就狠狠地揍他两拳,揍完两拳后再不理他一阵子,然后原谅他。
没有约会过、没有拥抱接吻过,不是很好吗?理应当很好啊,一点点的好奇、欣赏外加一点点肖想,远远比拥抱、接吻的分量来得轻,不是吗,不是吗?
看着他,许戈开始发呆。她发呆时那近在眼前的男人脸色煞白。傻瓜,紧张什么?不是没拥抱接吻吗?她翕动嘴唇,想说那没什么,可她也就动动肌肉而已,泪水就从眼眶中掉落了下来。她伸手去擦拭,却惹来更多的泪水。
他声音慌张:“许戈别哭!”别哭,能不哭吗?这个浑蛋都希望她变成别的姑娘了。
她哭着问他:“阿特,我变成别的姑娘你高兴吗、你喜欢吗?”
“不不,你已经把这个事情用很特别的方式向我展示了,答案是除了你,谁的模样我都不喜欢,我只喜欢你的模样、声音、性格。折腾到我的、没有折腾到我的、叽叽喳喳的、安安静静的、哭着的、笑着的、丑着的、漂亮着的我统统都喜欢!”他用力抱住她,“许戈,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当时的想法错得离谱。”
她用脚踢他:“你为什么要对别的姑娘好奇?我都没对别的男人好奇过!”
“你休想说出你对别的姑娘好奇我也要对别的男人好奇这样的话!”他说着蛮横无理的话。
“浑蛋!你还对别的姑娘有过欣赏。”许戈越想越生气。
他就站在那里,任凭她用脚踢他、用脚踩他。沸腾的咖啡让整个空间香气满溢,她的眼泪还在继续着。
等到她脚踢酸了,眼泪流干了,他的声音在她头顶上叹息:“让厉太太这么伤心,厉先生真是罪该万死!”
可不是!
“好吧!”他像是下了最大的决心,“厉先生建议厉太太使用得票率最高的那种惩罚方式。”这个浑蛋在说什么?
“我将很荣幸地披着厉太太的画作到布拉格广场兜一圈,我发誓,我会挑人最多的地方。”
这时许戈才想起那三个盒子,推开厉列侬站在那三个盒子前。刚刚还一派诚恳的人这会儿开始紧张了。厉先生身材好着呢,只是某个部位处理起来好像很棘手。许戈的目光沿着他那漂亮的脸蛋往下,沿着胸肌到达小腹,小腹往下——那就是处理起来棘手的部位。
“许……许戈,”他的声音紧张到不行,就差用手去遮挡住了,“其实,其实……高跟鞋也不错。广场上的那些人到时也就看到一个漆着油漆的人,他们压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是男是女。许戈,高跟鞋是粉色细跟的,你一定很好奇我穿上它是什么样的,对吧?”
所以这个浑蛋刚刚是在和她说漂亮话吗?许戈很能演的,比如伤心欲绝,比如楚楚可怜,比如梨花带雨,那是特属于女人三大必杀技,这三大必杀技她都炉火纯青。
眼泪眨眼工夫说来就来,为了止住她的眼泪,听听这个男人都说了些什么:“许戈,我有一个好建议,比如采用二合一的方式。”
“二合一?”
厉先生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是不是我漆上油漆,外加穿上高跟鞋就可以让厉太太止住眼泪了?”
这男人都把这样的方式想出来了,还算有诚意。好吧!她朝着那个男人:“你过来。”男人来到她的面前。
“蹲下。”男人乖乖地蹲在她面前。
“把手背到背后去。”男人乖乖地把手背到背后去。
许戈拿起一边的菜单本,菜单本轻轻向着他头上拍,说:“厉列侬,看在你长得漂亮的分儿上,原谅你了!”
依稀间,许戈听到把她拥进怀里的男人低低的喃喃自语:“许戈,我一定会很想念、很想念现在的你!”
“阿特,你刚刚说什么?”听得不是太清楚,她问他。
“我在夸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可爱。”
又夸可爱!就不能是漂亮、性感什么的吗?许戈心里发着牢骚,菜单掉落在地上,她拼命踮起脚尖。那个吻可真长,长得好像一生一世。
咖啡煮好了。
咖啡馆墙上无处不在的齿轮依然孜孜不倦地运转着,像老者在爬着楼梯,一节一节、一个咬合、一个咬合地艰难辗动着。又像是一对陷入热恋中的情侣在不断亲吻彼此的嘴唇,亲吻、分开,又亲吻、又分开……
时间一秒一秒、一分一分过去,旧城广场传来了午夜钟声。
“厉太太今晚穿着这么漂亮,不跳支舞太可惜了!”
谁说不是呢!更正确一点的说法是:厉先生今晚穿了那么贵的礼服,不跳舞太可惜了。
伴随着老掉牙的音乐旋律辗转旋转摆动,那是献给午夜的一支舞。
祝福在这个咖啡馆等过朋友的人们,当列车进站的鸣笛声响起时拥抱到了远行回来的朋友;祝福在这个咖啡馆里等待过爱人的人们,在某天打开房间门时,见到了彼此一直无法相忘的爱人;祝福在这个咖啡馆等过梦想的人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坚持不懈地迎来希望的艳阳天。
是的,总有一天,终会有那么一天。
午夜过去了很长很长时间,正是白天和黑夜即将交替之际。
“日与夜”咖啡馆有一扇阿拉伯式的窗,窗台上可以容纳两个人。在黎明到来之际,许戈和厉列侬坐在窗台上,等待着第一缕曙光。
窗的对面是布拉格天文钟,厉列侬的黑色礼服放在一边,和黑色礼服放在一起的还有许戈的高跟鞋。她背靠在窗台左边,他坐在右边面向着旧城广场。
旧城广场上遍布着捷克庆祝国庆日的标语,以捷克国旗红白蓝三色的小旗帜在灯光烘托下尤为耀眼。
“许戈。”
“嗯。”
“总有一天,我们也会拥有特属于我们的庆典日,我们会和这座城市的人们一样,手里拿着特属于我们旗帜,跟随着特属于我们标志的花车,穿过我们的公路、市政厅、银行门口,来到我们的广场拥抱祝福、载歌载舞。”
男人的目光熠熠,整片广场、黎明前的布拉格乃至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收进了他的眼底,那目光仿佛眺望至世界尽头。
她热泪盈眶。
“当那一天到来时,如果我们还年轻,你就抱着我们的小儿子,而我把我们的大女儿举到头顶上,你说这样可好?”
她拼命点头。
“即使我们老了也没关系,到时你只需要把手递给我就可以了。到时候,你会吗?”
她点头,拼命点头:会的,肯定会的!
微微欠下腰,男人细细地瞅着她的脸。她的脸倒映在他眼眸中,看着有些怯弱。有些事情说时很容易,做起来却很难。昨晚那一眼望不到边的仪仗队、那穿着礼服站在夜幕下宛如王者的男人,都定格成了一组画面,悄悄来到她的脑海中。
她垂下眼帘,年代久远的阴影瞬间卷土重来,那阴影烙印着永不褪色的标签——汤姆叔叔。
总有一天,眼前的男人会越来越耀眼、越来越被世界瞩目,而她,也许稍微一不小心就会被那久远年代中的阴影吞噬。
她盯着自己蜷在窗台上的脚,内心像在躲避黑暗的孩子。
他柔声问她:“怎么不说话了?”
“很久以后,你还会把我的衣服送到洗衣店去吗?”
“当然。”
“很久以后,你还会因为我犯懒而把我背在背上吗?”
“当然。”
“很久以后,你还会帮把我弄坏的窗帘修理好吗?”她低着头问。
“很久很久以后,我还会把你弄坏的窗帘修好,会每天早上在你耳边大喊许戈快起床了,会在你和我冷战时撬开你的房间门。你如果表现得太过于可爱的话,我还会把你弄到旅馆房间去。即使你额头爬满皱纹,哪怕你给我抛一个媚眼,我都有可能随时随地光顾着看你而一头撞到广告牌上。
“很久很久以后,我还会严厉禁止你逛公园时涂上口红。到时你肯定会问: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我都这么老了。这你就不明白了,不管你多老,在我心里都一如既往的可爱。不是有句话那样说吗:心里想什么,眼睛里就想什么。我眼里的你这么可爱,自然会觉得你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男人眼中也是可爱的,可爱到连和你逛个公园都要提心吊胆。”
哇,哇!不得了了!厉先生今天太会说话了!看看,他再一次把她哄得红了眼眶。
天光呈现出鱼肚白颜色,天际尽头有一缕透亮的光,亮得像是被雾气包围着的珍珠。被雾气包围着的珍珠渐渐焕发出耀眼的光泽。
眼看天就要亮了,他站了起来,说:“许戈,我们回去吧!”她把手交给他。
当他们走出咖啡馆时,无数曙光已经渗透云层,一束束地把整个广场染成了珍珠白色。厉列侬身上穿的白色衬衫也趋近于珍珠色,那是一种当月亮最圆、最亮时的颜色。
许戈想起他那件很贵的礼服还放在咖啡馆里。
“我们不要去管它!”他拉住想折回去的她。
他紧紧握住她的手,沿着古老的街道,一直走向广场。广场上有数十只鸽子在悠然漫步,等待游客给它们带来可口的早餐。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家兜售饮料纪念品的小商铺刚刚开门。
停在那家小商铺前,他对她说:“许戈,你去给我买一瓶水。”
她答应得很欢。能不口渴吗?厉先生可是和厉太太说了一夜的情话,都快要把一生的情话说完了。他就不能留着一些,等以后慢慢说吗?
她拔腿就想走向商铺方向,可……她内心暗暗窃喜着:你看你看,她只不过是去买瓶水,他就舍不得了。这又是一个厉先生被厉太太迷得神魂颠倒的征兆。
黎明的光线下,珍珠白的天色下,他凝望着她,用一种极为专注的眼神,仿佛下一秒她便会消失不见似的。
她假装很不耐烦的样子:“我去去就来。”
“嗯。”
应答着,可他的手还是没放开她,眼看得意扬扬的笑容就快要到她嘴角了。
她顿脚,他这才放开她。
转过身时,笑意就迫不及待地分布于她脸庞、眉梢、眼眸、嘴角,假如头发也有表情的话,想必它们此时一定也是花枝乱颤着的。
广场角落的那家杂货铺距离他们不过是几十步的距离而已,一个发愣的时间而已。
站在红蓝白三色的遮日棚下,许戈等待着杂货铺老板给她拿水。在等待的光景中她忍不住回头,一回头又开始眉开眼笑了——阿特还在哪里呢!
恋恋不舍回过头来,猝不及防间,许戈触到那只手递给她水的手。那只手的手背上文着一面墨西哥国旗,不知道为什么那只手一抖,衣袖擦过柜台,把柜台上的一枚硬币扫落在地上。
圆形的硬币掉落在她脚下,一直在转着圈。
那枚一直在转圈的硬币让许戈脑子有了短暂的昏沉,心里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很烦躁地叫喊着:快停下,快停下!
终于,硬币停下了。她弯腰捡起硬币,把硬币交还给杂货店老板,一切好像恢复到了之前的样子。杂货店老板有一张再平凡不过的脸。
许戈接过水,转身,心里模糊地想着,冲着手背上的那个墨西哥国旗文身,这家杂货铺应该是墨西哥人开的。
墨西哥,墨西哥……
走出那片红蓝白三色遮阳棚,一抹苗条高挑的倩影挡住了许戈的去路,也挡住了她找厉列侬的视线。
心里又莫名其妙地开始烦躁开了,许戈抬头,触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穿着制服,制服上印有墨西哥机场服务人员的标志,就那样一动也不动地注视着她,目光奇怪而诡异。
心里那个小小的声音在对着高挑女人叱呵:快让开,快让开!
穿着墨西哥机场服务人员制服的女人没说任何话,只是把一样东西交给她。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富有节奏,咯噔、咯噔,每一下都在配合着她的心跳节奏,慢慢远去、消失。
低下头,许戈看到放在她手掌上的东西。那是一部手机,那部手机和把手机交到她手上的女人一样,都有着一副似曾相识的模样。她盯着手机看了很久,它一直很安静,一动也不动。
有飞鸟拍打翅膀的声响从她头顶上响起,许戈抬头,看到那只从她头顶上飞过的鸽子,白色的鸽子和珍珠白的天色仿佛融为了一体。
一阵风把她别在耳后的发丝吹乱,落在脸颊上的头发惊醒了她:阿特!
目光沿着心里的呼唤找到了她心底的那个人。他就站在那里,穿在他身上的那件衬衫比天色还要白、还要亮,在他脚边悠然漫步的鸽子数量从之前的几十只变成了上百只。
脚刚刚想抬起,手中的手机忽然间响起。在一种极为诡异的本能下,她第一时间接起。
在她接起手机的一刹那,上百只被手机铃声吓到的鸽子纷纷飞向天空,向四面八方逃窜。手机铃声似乎也打扰到广场上穿着亮白色衬衫的男人,男人的身体晃了晃。
耳边传来熟悉而苍老的声音,苍老的声音在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许戈凝神细听:“连翘。”
脚踩着的场地仿佛忽然坍塌,数只向天空逃窜的鸽子从她头顶飞过。
她的耳边被某种声音占据着,眼睛放空,往前——落于穿白色衬衫男人胸前的鲜红印迹最初只是一点点,眨眼之间,那一小点以一种极速蔓延的姿态,向四周的白色面积上扩展、扩大着,最后变成了一朵红色的大丽花。
握着电话,她想,吓到那些鸽子的也许不是忽然响起的手机铃声,一定不是,不是……
手机从她手上掉落,那被衬衫衣袖扫落的硬币一直在旋转着、旋转着……
在旋转中,珍珠白的天色正在远去,穿着亮白色衬衫的男人也在远去,连同印在他衬衫上的那朵红色的大丽花。
那硬币还在旋转着、旋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