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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贵州佛道儒巫宗教文化现象与邪教的关联(4)

儒教强调修行,严格意义上讲,儒教的修行也叫修养,这是一种功夫。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儒教修养的基本品格一仁义礼智信忠恕孝等。儒教修养中,“仁”是统率,“忠”是基础,“诚”是根本。所谓“仁”,指的是社会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准则,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主体自由意志的自觉追求。儒家的“义”指人之所以为人的实现途径,它是通向于“仁”的道德行为的总称。儒家主张重义轻利、先义而后利、以义制利、见利思义。“智”是指主体了解“仁义”的道理之后付诸行动,并坚持下去。“好学近乎智”只有好学才能获得修身治人的道德知识和选择道德的向善能力,保证自身道德的不断完善。后来的儒家将“智”发展到教如何做人和自我修养,推己及人。儒教认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要以“信”为基调。“诚”是内在的道德修养,“信”则是外在的表现形式,表现在自己守信用和得到他人的信任两个方面。“诚”是心平气和、精神愉快的根源。诚信是一个人必须修养而成的价值观,是具有超越性的东西。诚信是本,是儒家要求每一个人必须修养的内容之一。儒家的“忠恕”,旨在要求修身主体根据自己的内心体验来推测别人的思想感受,达到推己及人的目的。二是儒教修炼的理想境界是“三纲八目”(三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三纲八目”是为了实现“内圣外王”。修炼的目标是“治国平天下”。通过道德修养以实现政治抱负,道德与政治相融合,这是儒教修炼的特点。修身不仅是做人的根本,也是成为圣人的必要途径。三是儒教个性培育的路径。儒教个性培育的路径有二:一是养成中庸的品德。二是“知”与“行”统一起来。“中”并非纯粹方法上的“不偏不倚”,“中”是更深层次意蕴而言的生命的智慧和道德的品质。就道德主体而言,“中”是智、仁、勇三者的合一;从社会客体而言,是人和宇宙的浑然一体。“中庸”是生命智慧和圆通德性之总体。儒家认为,人生修养不能只停留在意识活动层面,还要表露于外,是一种能为人可观可感的精神面貌和气质。要做到这两方面,离不开主体的身体力行。四是儒教修养的实现途径一内外结合的方式。儒教修养的实践途径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主体内在自我完善修养,它包括主体运用正心、内省等方式,发明本心,提高自己在道德冲突中的承受能力,具备承受“大任”的道德水平和心理素质;通过认知、博学和实践等方式,在实践中自我锻炼,获得知识和能力;注重身体修养,强身健体,心平气和,完善身心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外在的教化(教育感化),使主体获得必要的知识,为人确立政治准则和社会礼仪。

佛教的修行,完全以人生问题为中心,通过观察“人生成立活动的真相”,以“求得人生目的之所归向”,以“如实”为条件,求“正解”得“般若”。佛教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基本教义有“四谙”说、“十二因缘”说等。宇宙的存在是由于“因缘”。佛家用“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来解释“因缘”。“十二因缘观”即“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它是佛教一切原理所出的根据,佛家的因缘观旨在引人出世。佛(释伽牟尼)主张主观和客观辩证统一。“识”与“名色”是因缘论“最主要之枢纽”。因缘观能解决人生一切问题,十二因缘之间是严密的因果关系。按照佛教的教义,人生是一个苦海,若无人生,则无诸苦;而“生苦”来自于“无明”,因此要消灭“无明”。反过来说,只有通过佛教的修行,才能消除“无明”;消除了“无明”,才会消除或减轻人生诸苦。早期佛教注重个人解脱、消极遁世,基本上是出世主义的。大乘佛教兴起后,佛教以普度众生为宗旨,既出世又入世。佛教有救世作用,并非空谈。佛家所说的“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精神的确很可贵。在佛家看来,宇宙万事万物虚幻不实,一切皆空,因而必须破除“我执”和“法执”,从而消除烦恼和痛苦。“业”与“轮回”是佛家的一大原则。“业”是各人凭借自己的意志力不断的活动,生命并不是纯物质的,所以各人所造业,并不因物质的身体死亡而消灭,死亡之后,“业”的力会自己驱引自己换一个别的方向别的形式,又形成一个新生命。这种转换状态叫“轮回”。“轮回”即流转,人生时刻都处于轮回中。

佛教的修行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佛教是有感情的修行。佛以“慈悲为本”。“慈”即与人同喜,“悲”指与人同忧。佛专门教人扩大同情心,破除假我,实现“人我同体”,对于一切众生的苦乐,“悉心同受”。(二)佛教的成佛途径是八正道,也称“八圣道”、“八直圣道”。其具体内容是:第一,正见,即离去邪见的正确知解,能解四谛,是佛教智慧。第二,正思维,别称正志、正思,指离开世俗的主观分别,离开一切邪妄迷谬,进行符合佛教智慧的正确思考。第三,正语,意为纯正净善、符合佛法的言论,如不妄语、不慢语、不暴语。第四,正业,即正当的符合佛法的行为、活动、事业,如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作恶。第五,正命,指正当的生活,按照佛教的要求获得生活必需品,远离一切不正当的职业。第六,正精进。指正确的修行方法,自觉努力,断灭、防止一切邪念、恶念产生,使善心得以发扬。第七,正念,指铭记佛教真理。第八,正定,指正身端坐禅定,思想集中,用佛家的智慧审察大千世界,认识真实人生,领悟四谛含义,从而摈除烦恼,实现身心解脱。(三)八正道规定佛教徒的生活方式,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正见和正命。八正道的内容分为戒、定、慧三个方面(三者合称三学),佛教僧侣和信徒必须修持。正语、正业、正命属于戒,戒即戒律之学,为僧侣和在家的信徒所作的戒规,有防止作恶的止持戒和要求奉行诸善的作持戒,旨在止恶行善,最基本的有五戒(非出家信徒应当终生遵守的五条戒律: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八戒(非出家信徒在每月6天的斋日中,必须奉行的八条戒律。在五戒内容里加上:不进行任何娱乐活动、不修饰打扮、不坐不睡华丽的大床和午后不吃斋)、十戒(指20岁以下的出家男女必须奉行的10条戒律,在八戒的基础上,另加不淫即禁止一切两性关系、不积钱财)、具足戒(是完备的戒律,内容较多,僧侣必须奉行)。正念、正定属于定,定指禅定,即心思专心致志于一境而不散乱的精神状态和调练心意的功夫。禅即静虑、思维修,分为若干层次。定是“三昧”意译。禅主思维,定主静虑。方法较多,主要有念佛禅和实相禅。念佛禅借助智慧,专心念佛,能使十方众佛立现于前。实相禅是在禅定中观想一切事物的实相及其作用,求得接近于成佛的境界。慧包括正见、正思维、正精进。慧学是智慧之学。佛家认为,智慧能通达事理、决断疑念、观达真理、断除妄惑,从而断除无明烦恼而获得解脱。一是闻达成慧,通过闻佛法所得的智慧;二是思所成慧,指根据所闻之法通过思索融会贯通,得到智慧;三是修所成慧,指在前二者基础上修行禅定,由定产生了达事物的知见,证悟人生和宇宙的实理,得到证悟的智慧。这三者可看作三个步骤。

道教的修行方式与儒教、佛教有所不同。(一)道教的修炼理论有导引、行气等。道家关爱生命,注重人的修养,其修养理论的核心是排除欲望,通过导引、行气达到长生久视之目的。老子说;“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道教早期的经典《太平经》提出了精、气、神三者合一的修养理论。其修养术,重视食气、胎息。食气是指置身于茅室中,进行斋戒,不睹邪气、邪恶,让肉体放松,调息吞津,用气引到丹田。胎息指模拟胎儿在母体中的内呼吸。如果修炼到能用先天的胎气进行呼吸,那么人就不需要后天的气,从而达到上乘阶段,可以抛弃饮食,长生不死气(二)道教重视日常修持。道士分为两种。过着集体生活,不出家的道士,叫山居道士。一般地说,全真教道士不娶妻、不食荤、出家住道观中。正一派中多数道士不出家。对于出家的道士,在衣食住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吃饭时要举行仪式,叫过斋堂。住在宫观里,每天完成的活动有:诵经、做道场、严守戒律、刻苦修炼、画符念咒。平时都要从事内、外丹的修炼。日常修炼时,要如实地记录自己言行的善恶功过。一个月做一次小结,一年做一次总结。功过相抵,剩下的功或过,转入下个月或来年。功多者得福,过多者受祸。这些方式旨在督促道士的自我修养,还为此规定了善恶条例,用于道士平时对照自己的言行。道教的戒律与佛教大同小异,其《妙林经二十七戒》规定了道士不得盗窃、不得杀人等二十七条戒律。

与儒佛道的修炼方法不同,邪教“门徒会”的修炼方法主要由执事(骨干分子)负责开展和管理本寨(聚会点)的祷告活动,会员依靠口传心记“六条戒令”、“祷告词”等圣灵条规,不像道士修炼时,要记录自己的言行,其会员内心记住条规,不传抄,也不留下任何书面的语言文字。“门徒会”修行方式中规定:不与不信教的人员通婚;在集中祷告时,要脱掉鞋、关灯。妇女参与其中,男女混杂。某种意义上说,门徒会修炼的方式比较低级和庸俗。邪教“******”则认为通过修炼,能“上层次”、“最后圆满”、“除魔”。“******”练习者还练习气功,这种气功与传统的强身健体的气功不同,被称为“****大法”。事实上,学员练习这种“大法”并不能强身健体,反而出现精神障碍。与传统宗教相似,“******”在表面上也强调练习者修心养性,不过尽管他们自言其目的在于祛病健身,但其真实目的则是愚弄民众,制造社会混乱,乃至与反华势力相互勾结,行危害国家安全之实。更有甚者,“******”要求练功者必须抛弃人伦情理,抛弃平常心,抛弃父母、夫妻、子女,六亲不认,抛弃个人对家庭、社会应尽的职责。实际上,“******”教人完全放弃了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应尽职责,完全以追求自然人一所谓消“业力”而变成社会的“边缘人”。因此,传统佛教、道教和儒教与邪教在修炼方式上有着根本区别。

对于巫术,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巫术执行着一种重要的社会功能,即为处于困境之中的人们提供一个超自然的避难所,使之在精神上得到某种慰藉。人们深信巫术的原因在于:这些人陷入知识完全无能的境地,由于在理智的经验中无出路,于是凭借巫术仪式和信仰逃避到超自然的领域中去。应当说,巫术一方面鼓舞人的“信心”,另一方面,增加了人们的迷信。对于原始人来说,对巫术的信赖程度越深,他们探求真实的因果知识的欲望则越低。科学越发达,知识越丰富,巫术就越成为科学的对立面。当代社会仍然存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不和谐的因素,这时人们仍然要诉求神灵的恩典和巫术的帮助,从而获得某种解脱,树立生活信心。加上巫师的符咒、算命师的八字推算,这些不确定的启示,常能给那些处于绝境的人,诸如疾病患者、失业者、失恋者、饶幸取胜者提供超自然的幻景,从而唤起他们的希望,拯救他们的生活。邪教正是抓住了巫术的这种特异功能,并运用巫术的这种功能,借着巫术的护身符,招揽信徒。

在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应当弄清由巫术而产生的迷信与邪教的区别:其一,一般地说,迷信是一种无组织的个人自发行动,表现得松散,而邪教具有一定的教规,组织严密,常带有群体性。其二,迷信活动对信仰目标比较盲目,或崇拜鬼神,或崇拜祖先,或其崇拜他物体或神灵,不一而足,表现形式常为烧香烧纸、叩头念咒,装神弄鬼等;而邪教,如“门徒会”、“******”等则神化教主,运用各种祷告形式,表达对教主的信仰和崇拜。其三,迷信多数情况下没有文书和文字,是一种纯观念的行动,如乞求神灵保佑自己或家人免遭灾难,乞求平安,希望兴旺发达、百世其昌等,也诅咒他人生病倒霉或死亡等等;而邪教则一般要求信徒背诵经文、按照教主的经文行事,这些经文大都是歪理邪说,根本违背常理和人伦道德。其四,迷信是个人对人生、事件或命运的揣测、推论,是个人的思想依托,使个人受制于某种框架;而邪教却制造社会性的恐怖,宣扬“世界末日”、“地球毁灭”、“地球爆炸”等邪说,引起社会动荡不安,扰乱社会秩序,乃至向政府要权、要地位,或者妄图夺取政权等。但需要指出的是,贵州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宗教文化形态,有着浓厚的巫术迷信色彩,很容易被邪教利用,成为产生邪教的温床。邪教“门徒会”、“******”等就常借这种大杂烩式的宗教文化来从事修炼或传教,邪教虽与贵州佛道儒巫宗教文化现象有所区别,但普通民众并不易识破其本质,辨别其不同,常常把二者加以混淆。

五、规范礼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