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驱邪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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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贵州防控邪教的对策建议(2)

一是构建贵州防治邪教的社会控制系统。强化贵州各级政府的应急处理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的群体性事件。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经常带有突发性,各级政府应有防范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救助机制,促使邪教组织的成员回归社会。大多数邪教组织成员本身也是邪教的受害者,应立足于团结、教育、挽救,使他们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过上正常的社会生活;将邪教防治工作寓于日常管理和教育之中。一方面,政府的新闻出版、社团登记、治安管理等职能部门以及体育、宗教等社会团体应强化防范邪教意识,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内部自律,不给邪教组织任何可乘之机,严防其蒙混过关;另一方面,政府有责任培植公众的反邪教意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以及公安、司法、宣传、民政、学校等社会各界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覆盖全社会的防范机制,提高社会的整体防范能力。对于尚处在萌芽状态或潜伏状态的邪教组织和人员,可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来加以控制和引导,发挥我国城市社区和居民委员会、乡镇农村村委会、工会、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这些基层组织对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形成有效调节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制度及其机制,进而促进国家快速、均衡、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是贵州各级政府应将防范和惩治邪教纳入全省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战略。首先,所有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在成立之前,都必须向政府提出申请,而政府相关部门则要对它们的成立宗旨、人员构成、管理章程、基本活动等情况加以认真审查并登记备案;对于那些要求进行“群众性练功”活动或者带有民间宗教色彩的社团组织,更要认真审查,而且只要发现它们具有迷信色彩和邪教特征,就—定不能准予登记。其次,对于现有的社团组织,则要定期加以实地检查,并要求它们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其活动情况和发展动态。第三,一旦发现这些社团组织从事了邪教活动或者被邪教分子所把持,就应立即予以警告、处罚甚至取缔。

三是提高政府对社会的感知能力,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处理能力。社会感知能力是政府对社会现实和潜在问题的感受和反应能力。在对待邪教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应把工作触角伸向基层和群众,建立灵敏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迅速准确的决策系统,做到彼动我知,防微杜渐,不能让邪教组织坐大成势,不能被动应付。在现实社会中,邪教组织多在地下活动,内部有严密的防护手段,这对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

四是完善防治邪教的法律体系。就贵州而言,贵州有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较滞后的地区,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宗教文化盛行的地区,也主要集中在这些地区,因而在这些地区进行反邪教斗争更为艰巨、更为复杂。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邪教法用来制裁邪教,在这一方面我国可以借鉴法国、日本等国的立法措施,制定一部系统详尽的反邪教法。就贵州的情况而言,我们可以通过三个民族自治州的《民族自治条例》设专章就惩治和打击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进行地方立法,为贵州民族地区打击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提供法理依据,并完善我国防治邪教的法律体系。

二、在控制层面:加强对贵州邪教的“软控制”

通过关怀弱势群体、加强舆论监督、弘扬贵州精神和构筑社会核心价值来加强对邪教的“软控制”。

一是以人为本,重视人文关怀,重点关怀社会弱势群体。目前贵州正处于转型时期,人们的思想文化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面对快速变化的社会形势,社会人文关怀需求不断提高。由于贵州农村人口比例大,加之农村人口中青壮年男子大多外出打工,农村留下的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更需要社会关怀他们。正当的社会关怀得不到,欺骗性的关怀就会趁虚而入,邪教就会展开这种欺骗性的关怀。因而重视社会人文关怀是防止人们被邪教吸引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既要倡导科学精神,也要倡导人文精神,重视人文关怀;要关注弱势群体的需要,把人文关怀落实于最急迫之处。就目前来看,应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以缓解弱势群体因经济困顿而引起的无助、失望、悲观的心理。特别要注重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社会成员往往因为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这些弱势群体长期得不到主流社会的关怀和救助,便会自认为是被社会边缘化的人,甚至是被抛弃的人和多余的人,从而企图通过非正常的渠道来寻求心理安慰和物质帮助。在此情况下,他们很容易被某些邪教所提供的虚假的心理关怀和小恩小惠所吸引。

二是从弱势群体的心理和物质需求入手。一方面,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来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以防止他们因为无钱治病或生活困难而被某些宣扬“赶鬼治病”和“平均主义”的邪教所俘虏。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有针对性的精神关怀来医治邪教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满足他们的情感需要,使他们重新感到社会的同情与关爱,找到正常的情感交流渠道。例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普宣传。所谓科学精神,即是以理性批判的精神、求真唯实的态度、公平合理的观念和积极创新的思想去审视一切事物,反对邪教的蒙昧。人们之所以相信鬼神、具有迷信思想,或者一些有知识的人也被邪教所蒙蔽,是与人们的认识有关,但与人们缺乏科学精神更有关。所以,首先,要在科技工作者中倡导科学精神。因为科技工作者是科学技术发展和创新的主体,也是弘扬当代中国科学精神的主体。只有依靠科技工作者才能得以实践和传播科学精神。其次,构建科学精神还要提高大众的科学意识和素质。加强城乡科普设施和阵地建设,以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氛围。在对民间信仰的神鬼思想进行批判的基础上进行移风易俗,引导人们朝科学方向发展。

三是提高信仰教育的实效性。任何个体的信仰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提高信仰教育是帮助人们树立正确信仰反对邪教的主要途径之一。当前的信仰教育,口号式的东西多,抽象的大道理多,形式主义严重,与实际现状严重脱离。这种“假大空”的信仰教育,不仅难以让人接受,反而容易让人产生逆反心理。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和收入分配形式多样化的客观事实。而信仰的形成,要受个人利益、社会地位、生活经历、个人心理特征以及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在选择和确定信仰教育的内容时,首先要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设计不同的教育方案,绝不能一刀切。否则,信仰教育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其次,要坚持崇高信仰与现实追求的统一。只有通过现实追求的实现,才能体现祟高信仰的现实性和合理性。也只有这样,它才能为群众所认同、所接收。否则,崇高信仰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要正确开展宗教信仰教育,充分发挥正信宗教和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社会主义的我国,意识形态方面必须是以马列主义信仰作为社会的主导信仰,这是在文化思想、价值观念己趋向多元化的当代中国开展信仰教育所必须面对的事实。而中国传统的佛教、道教等正统宗教,在我国又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在开展信仰教育时,对于那些不愿意信仰马列主义而又愿意信仰宗教的人,应对他们开展正确的宗教信仰教育,用正统宗教去占领他们的头脑,充分发挥正统宗教的作用,不给邪教的生存和蔓延留下任何空隙。但是,目前在我国,可以说宗教信仰教育还是一片空白。因此,如何开展宗教信仰教育、对什么人进行宗教信仰教育,以及宗教信仰教育的内容、方式、途径等诸多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宄。

四是加强贵州青少年反邪教教育工作。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但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成为邪教组织拉拢的对象。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要阵地,所以,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要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健康的心理;要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使其建立起社会主义的价值观,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热爱真理,坚决与邪教做斗争。

三、在构筑防线层面:构筑贵州反邪教防线

一是在贵州广大农村要建立贵州农村警民联系点、联防户和社区警务室协警共同参与的巡逻防范网络,充分发挥其在预防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发现、控制、处置和上报信息的机制作用。各试点地区在创建“无邪教社区”活动中,要广泛发动社会,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在社区,要普遍建立以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为依托,以社区各企事业共建单位为成员的社区无邪教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寨,要建立以村干部为主的无邪教村建设领导小组,每个村、组选择责任心强、热心反邪教工作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同时各级政府要立足社区,了解社情民意、进行宣传工作,充分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度,扩大反邪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覆盖面。

二是积极开展“无邪教社区”创建活动,增强群众对邪教的反动本质和危害进一步认识。在贵州广大农村逐渐形成“社区无邪教,居民也光荣”的现代生活理念,形成“人人参与,家家拒邪”的良好氛围。开展反邪教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挤压邪教活动的空间。如组建群众文娱活动队伍,如腰鼓队、歌唱队、健身操队等,成立了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和文化大讲堂等教学基地;开展积极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如适时举办文艺演出,开放图书阅览室,推广正确的健身活动。通过思想文化阵地的大力建设,吸引广大社区群众,充实群众精神生活,开展传承中华民族文化、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从而挤压邪教滋生、蔓延的空间。与邪教组织的斗争,是新时期处理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鲜活的实践活动。“无邪教社区”创建活动,使社区管理人员等基层干部肩负了处理邪教问题的意识和责任,在与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得到了锻炼,提高了他们的对敌意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在贵州要在城市社区积极开展“无邪教社区”创建试点活动,把“无邪教社区”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活动中去。各级政府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是做好治理邪教工作的前提。反邪工作关系到执政党地位的巩固,关系到社会政治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试点地区党政领导对防邪工作要十分重视,要把防邪工作纳入本地区的工作重点。要把创建“无邪教社区”作为加强防邪基层工作’纳入了本地区总体工作来安排,并将其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平安区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干部升迁、晋级晋职直接挂钩。贵州各级社区、各类社区应当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社区反邪教工作经验,大力开展贵州“无邪教社区”创建工作。为此,一要提高认识,整体推进创建活动。防邪工作的发展形势,要求我们建立防邪长效机制,立足于“防”。二要整合创建活动,减轻社区负担。鉴于社区职能和现状,建议整合目前在社区开展的各种创建活动,开展以“和谐社区”为龙头的创建活动,把各项创建活动的考核内容纳入“和谐社区”创建的总体考核体系中。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为治理邪教提供组织保障。鉴于治理邪教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应进一步加强防邪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四要进一步发动社会,联系群众,形成防邪工作合力。治理邪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密切配合,需要群众的参与。建立防邪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宄制和属地管理制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发动社会,发动群众,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防邪工作局面。

第四节 贵州宗教界要积极防控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