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坐言起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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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惹得沸沸扬扬。作者是北京大学古代文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檀作文。

批评和质疑归纳起来,大概这么三条:第一,古惑仔是当代的一个形象,可以把它用在一千多年前的李白身上吗?第二,李白是“国粹”级的历史人物,古惑仔充其量是个轻狂少年,把李白视作古惑仔,辱没了这位先人。第三,这是把学术“娱乐化”的表现,此风断然不可长也。

应当说,第一条提出了真问题。克罗奇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对于历史的书写,应该求真求实,但无论怎样的真实,都不可能脱离当今的语词、概念和情感。至少,我们不可能用文言文去重述李白吧。还原是做不到的。只是,对于当代和历史间的距离,需要有足够的体察。记得中学时学习《李自成》的选篇,总觉得是红军长征。这样的“当代史”显然是成问题的。如何做到既保持亲近,又不消弭历史间距,是很值得考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前几年有场争论,一方呼吁“回到马克思”,一方强调“马克思仍然是我们的同时代人”。其关键,并不在于强调马克思的这个或那个观点,而是叙事方式、再现方式的考虑。

第二条意见,是把李白神圣化了,似乎只有把他写成一个从小爱国爱民、拥有远大目标的有志青年,才能满足、适应那被定型了的人物。与此同时,又把古惑仔视作一个负面的形象。檀作文自己说得很清楚:“古惑仔,在我看来并不是贬义词,我看过香港的古惑仔系列电影,和很多人一样,很喜欢。为什么那么喜欢?我看人们更多是欣赏古惑仔所传达的精神,一种冲破一切束缚,敢作敢为的精神。所以,我认为古惑仔源自生命的激情,是一曲青春的赞歌。”把李白“神圣化”可以满足方方面面的心理需要,未尝不可以,但却应该清楚,这种“神圣化”是一种历史表述和再现的结果。至于檀作文打算“还原”真实的李白,也不过是愿望而已。

第三条批评,实质是反对把崇高的学术事业“庸俗化”。对于李白有各种各样的讲法,小学老师是一个讲法,中学老师一个讲法,大学老师一个讲法,专家也有一套讲法。这种种讲法有层次、深度上的不同,但都被认为是学术的处理方式。现在出来一个北大的文学博士,把李白变成了古惑仔,咋就不学术了?批评者说,他租借了娱乐明星“哗众取宠”的语言。哗众取宠,这是一个实足的贬义词,问题是,“曲高和寡”能赢得大众的喜好吗?大众有待提高,却也需要迎合。像大学课堂上那样讲李白,电视前的受众估计要跑光了。对走上电视讲台的专家来说,娱乐大众不是错,娱乐化不是庸俗化。再进一步,像易中天那样讲三国,即使是针对MBA的学员,也不是庸俗,而是地地道道的古为今用。但若在历史系的研究生课上,易中天那套路数就不伦不类了。批评檀作文的人担心,都像他那样,岂不败坏了学术的尊严?今天“古惑”了李白,难保明天不会有人“古惑”杜甫。这种担心大可不必。这么多,或者说,那么多的批评声,已经表明,檀作文的风格并没有普遍的认同。再者,即使想摹仿,也不容易。这点,只要看看正襟危坐的批评文字,就可以相信。

檀作文,这名字实在是有些奇妙。

在中学语文课本“变脸”的背后

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9区县的高中语文课本大“变脸”:《雪山飞狐》替掉《阿Q正传》,海子诗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替掉《孔雀东南飞》,《六国论》、《过秦论》、《病梅馆记》、《伶官传序》、《项脊轩志》等古文名篇,通通拿掉。消息一披露,引得众说纷纭,各大网站论坛更是一片哗然。

一些支持者拿读者群的多少来说事,不无道理,却不适合教科书。在消费主义时代,无视读者当然是说不过去的,谁和读者过不去,就是自取灭亡。一个作家,一辈子能写出一本畅销书出来,就可以衣食无忧了。但是教材,可不能学生喜欢什么,它就提供什么。它的目的不是让学生高兴,而是让学生提高。教科书,始终担负着教化的重任。像小孩子,大都喜欢麦当劳、肯德基,我不反对孩子一周去一两次,但若天天如此,是断然不可的。在这个意义上,反对者哀叹“快餐文化取代了有思想深度的精品文化”,是值得考虑的。有句不乏反讽的网论说:与其拿《阿Q正传》这种具有人文批判性的深奥文章给这帮哈韩哈日的小青年绞脑汁,还不如读读《雪山飞狐》这类快餐文化。还有,金庸大家喜欢,琼瑶的粉丝也不少啊,还有韩寒一类,是不是要搞个适龄中学生“公投”,确定作家及其入选篇目呢?

一些支持者认为是适应时代的需要。如该教材编委薛川东所言,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特定的教材,教材的变化往往折射着时代的变化。当代作品被大量收入,特别是增加了不少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作品。比如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取代了老篇目《陈焕生进城》。二十多年前我读中学时,好像没有《陈焕生进城》,倒是有篇《梁生宝买稻种》,是从当时很红火的长篇小说《创业史》里摘选的,说的是梁生宝怀揣着父老乡亲七拼八凑的钱,进城买稻种,赶路舍不得坐车,步行;吃饭舍不得下饭馆,饿了就啃几口自带的烙饼,渴了就喝冷水;夜晚舍不得住旅社,和衣蹲在屋檐下,云云。估计《梁生宝买稻种》早就休息了吧,现在,轮到《陈焕生进城》了。“应该让它休息一下,所以我们把它换掉了。”薛川东说。让它休息一下?这个理由有点勉强吧。据说,《许三观卖血记》入选高中教材,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让学生了解“讲故事”有多种手法,传统的是一种,《许三观卖血记》又是另外一种。这个理由我很是赞同。但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替换《孔雀东南飞》,是什么理由呢?不得而知。我很喜欢海子,在他成名之前我就喜欢他了,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的确是精品,但《孔雀东南飞》更是久经考验的杰作啊。经典之为经典,传统之为传统,是需要时间介入的。就像好酒,千年老窖总归比百年的醉人啊。一个编委说了,被撤掉的《孔雀东南飞》虽也讲夫妻爱情,但讲的主要是对封建家长****的反抗,像《聂小倩》、《龄官划蔷》这些更能着力表现爱情。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卡夫卡的《变形记》和加缪的《西西弗神话》,都是这次新收入的必修课文。在中外当代作品增加的同时,近现代和古代作品的量则相对减少。《触龙说赵太后》、《六国论》、《过秦论》、《病梅馆记》、《石钟山记》、《五人墓碑记》、《伶官传序》、《项脊轩志》等完整的古文名篇被撤下。编委们也想到了一个补救办法,就是从一些名篇中选取小段,附在每个单元后面的单元作业“文言积累”部分,让学生通过这种办法熟悉古文。但毕竟在正文中略去了许多,这种省略的结果怎样,还是让人忧心的。看看网友们对被替换作品的评价,就可略知一二。一些读者不喜欢鲁迅,批评他的东西晦涩,那《百年孤独》作为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恐怕也不会好懂吧。就铁凝的《哦,香雪》入选,薛川东特地分辩:“选入铁凝这些有影响的中青年作家,也表明我们这个社会在不断出人才。绝不是因为铁凝当了作协主席,我们当时推荐这篇时,她还没当作协主席呢。”这是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呢?

争论来争论去,说到底,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学语文课本是用来做什么的?它需要承担什么,达成什么?如果把传达文化经典、文化传统的重任赋予它,又引发出新的问题,就是:哪些作品能称得上经典?经典之为经典的标准是什么?反对胡一刀杀掉阿Q的人,显然是否认《雪山飞狐》的经典地位的。即使是当年和现在沉醉于其中的一些读者,也是如此。个人喜欢是一回事,能否成为经典是另外一回事。

有一种建议,强化教材的多样化、多元化,以此来满足“参次多态”的教材需求。好像很聪明,很合乎时代潮流,但存在一个技术性问题:到底多样化、多元化到什么地步,才算合适?是十种还是百种,或者上千种?语文课本毕竟担负着延续传统文化,培养时代精神的责任,需要慎重地斟酌。这次变脸中有些篇目的替换,是有助于更好地完成这个任务的,有些替换,如阿Q被取代,就不能不是个问题了。阿Q这个形象,是用来揭露国民劣根性的,目的在于启蒙。尽管后现代话语进入中国已有二十年了,但现代的启蒙还尚未完成。承认这一点,阿Q就不能被拿掉。编委们这次比较谦虚,他们强调,语文课对学生有三个主要功用:第一,提升思想水平;第二,丰富文化储备;第三,优化表达能力。编委这么低标准,我们就不必那么高要求了。网上有这样一条评论:“这样的语文课本教改,所教育出来的恐怕会是一批没有文化底蕴、缺少古典文学修养,兼之没有脊梁的一批国人吧。”后果够严重了吧?

更深层次的症结,在于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之间,并不总是那么严丝合缝。这一点,目前的讨论中还没有被提及。所谓的经典,总归是在时代精神框架下呈现的,符合现时代精神的,就被视作了传统文化的代表。不符合的,就被排除了,或者根本就浮不出水面。很多年来我们习以为常的经典作品,其实不过是在20世纪才获得盛名的,有的是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有的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有的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疑难还在于,时代精神往往受到政策性政治的束缚和塑造,如鲁迅的作品中,放弃了《阿Q正传》、《记念刘和珍君》,新选了名气相对较弱的《铸剑》。据编委说还考虑过梁实秋的一篇美文,没有通过,至于周作人,压根就不会考虑。《红灯记》、《杨门女将》等京剧选段得以入选,京剧属于国粹,《红灯记》还是“红色经典”啊。有网友立马叫嚷:京剧要是国粹了,把百戏之祖的昆曲放哪里去呢?我想到的是,山西版的教材,是否要收入晋剧的选段呢?虽然晋剧我不习惯,打小听的都是豫剧。

有网友说:多数的调整,我觉得还是不错的;至于有些经典名篇落选,也可以理解;毕竟语文课本是有限的,不可能网罗所有的好东西,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瞧瞧,这话说得多中听啦。若早看到这话,就不劳我们大家费嘴多舌了。

义举的风险

据报道,等公交车的南京徐老太,在上下车的拥挤人群中摔倒,被第一个下车的青年彭宇扶起,并送往医院,还垫付了二百元医药费。徐老太后将彭宇告上法庭,称其撞到自己,要求赔偿十几万元。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做出一审判断,曰彭宇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徐老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再者,如果不是他撞的,完全可以“自行离去”,而他的作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好一个“显然与情理相悖”!看到如此判语,不由拍案而起。按照该法院的“情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不是理亏在先,彭宇何必去搀扶徐老太并有其后的举动呢?该法院显然是不相信什么义举的。可悲乎!在先是共产主义道德建设,而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了近60年的中国,竟然没有义举的立足之地。该法院的判语以铁的文字告诉我们,人都是自私的,义举是不存在的,充其量只有公平交易。彭宇搀扶徐老太以及之后的举动,都是他为了弥补过错,判其赔偿也不过是进一步的弥补罢了。

沿着公平交易的思路,对彭宇的同情心就渐渐弱了。道理是这样的:我们完全可以把他的所作所为视作义举,不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依据投资和收益一类的概念,彭宇的义举又何尝不是一种投资呢?他投入的是自己的善良,以及时间、精力和金钱,图的是什么呢?可以相信,他不图谋徐老太的感恩和回报。他一定明白,一个挤公交车的老太太,能有多大的钱财?那么,他图的是什么呢?简单说来,就是自己的良心的满足和安慰,以及多多少少的崇高感。做好事的人,不图名不图利,却也不是带着痛苦去做的,在做好事的时候,他的心情是愉快的,是带着一些自豪和满足的。过后,他和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说起,也会受到一些赞誉。若是被路过的记者看到,还可能在传媒上露露名字。不是还有见义勇为基金会吗?义举到了一定程度,会得到它的表彰。

既然是投资,那么,就存在风险,就可能付出代价。这样一想,彭宇的遭遇就不难理解了。投资任何事情都要承担风险,义举也不例外。遗憾的是,彭宇的交易理论存在盲区,他可能知道义举会花费自己的一点时间和精力,却绝对没有认识到,义举可能不被承认,反倒被视作“理亏”的表现,遭遇无端的控告,从而被迫应诉,贴进大把的时间、精力、心情,还有钞票。这样,原本该随义举而生的自豪和满足,转化为随诬告而生的郁闷和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