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和谐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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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成都和谐文化建设概况(6)

核心价值体系在很大层面上依赖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建设,但是只有道德的谴责,缺乏硬性的制度机制制裁,道德失范的现象无法遏制,社会风尚也难以净化,如在此次抗震救灾过程中还出现了挪用、冒领、盗窃等违反道义的事情。因此,在灾后重建中完善健全制度机制,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向深入的必然选择。一是建立德行代价补偿一致的社会激励机制。要探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利益激励与回报机制,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与物质利益、精神奖惩和不同行业社会成员的考核、评比、使用等环节结合,切实维护履行道德义务者的实际利益,充分体现核心价值体系的绩效。比如,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表现优异的人给予重奖等。二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融入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中,进一步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推动思想道德建设日常化具体化,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如赈灾资金的使用、公用建筑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都必须以公共权力监督为重点方向,努力构建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以及纪检部门的专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格局。其中,要特别重视法律监督的保障作用,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合法性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建立健全对话交流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灾区日益突出矛盾的化解,不能采用政治军事等外在强制方式进行,而应当依靠思想交流和价值认同,这就需要有广大群众表达思想意愿的交流平台,开展对话交流、澄清分歧,达成共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交流对话过程中彰显其真理的光芒,赢得广大灾区群众的理解和认同,从而提高自身的社会整合能力。

6.重建发展,实现“两手抓、两手硬”

地震发生后,党中央从抗震救灾的实际出发,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时作出了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使抗震救灾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在灾后重建阶段,还必须强调一手抓更高标准的恢复重建工作,一手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并且“两手都要硬”。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否成为人们自觉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追求,要看它的树立和推行究竟能对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有多大用处,要看当人们以此规范和指导自己的实践行为时,对其社会生活能否产生积极的实际作用。面对大灾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更主要的是依靠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现实,灾区群众只有在践行的过程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利益和幸福,才有助于他们在内心深处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此,要聚精会神抓发展、促发展,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用发展的丰硕成果教育人民,使人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要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到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从不断受益的切身感受中坚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信念。

五、成都市民文明公约建设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典范区和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我市决定研究制定《成都市民文明公约》。公约是全体成都市民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上认同的普遍价值准则和共同遵守的公共行为规范的约定。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征集制定〈成都市民文明公约〉的通知》(成文明委〔2012〕3号)的要求,市社科院组织省、市专家成立了“《成都市民文明公约》起草组”。起草组按照“植根历史,体现现实,引领未来”和先进性与广泛性、操作性与通俗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考虑既体现成都特色,又朗朗上口、易懂易记、易于流传的基础上,借鉴学习外地相关先进经验,广泛征集市民、区(市)县、有关部门、媒体和专家等各方的意见建议,并集思广益、充分讨论论证,形成了《〈成都市民文明公约〉具体表述方案》(初稿),主推荐出3种具体表述,供选择参考。

(一)《成都市民文明公约》研究报告之一

1.具体表述

总约

遵纪明礼 良言善行

分约

热爱祖国,建设成都;感恩奋进,创新自强。

遵纪守法,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诚实守信,勤勉节俭;爱岗敬业,优质服务。

崇尚科学,尊师重教;终身学习,健康身心。

讲究礼仪,举止文明;着装得体,文明出行。

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与人为善,以邻为伴。

履行义务,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扶贫济困。

讲究卫生,美化家园;保护环境,珍惜资源。

自尊自重,民族团结;谦让包容,共建和谐。

2.关键词解读

遵纪明礼:所谓“纪”是对自然法则、法律制度、社会规则、工作纪律等一切准则、规矩的泛指;所谓“礼”是对市民道德规范的统称。遵纪明礼是市民社会公约的最基本要求,即将“纪”置于一切言行的首位,是一切言行发生的原点。它要求每个市民不但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国家的大政方针,而且还要自觉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学习纪律,自觉遵守市民道德规范。

良言善行:一方面,对于道德、法律和规章等的遵守,落到实处就是要求每个人在言行上的善良和美好;另一方面,市民的文明素质主要体现在其言行上。

热爱祖国: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准,更是成都每个市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约定和普遍价值准则之一。

建设成都:成都市民要把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转化为建设成都的具体行动,用自己的文明言行维护成都的形象。

感恩奋进:感恩奋进的情怀是新形势下成都市民文明素养的鲜明特质。这也是我们在经历了自然大灾和灾后重建的重要启示。在未来的发展中成都市民要襟怀对全国人民的感恩之情,坚韧不拔地奋勇前进。

创新自强:创新的本质是突破和超越,因此,可以说创新是发展的原动力。我们要秉承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优良品质,继承发扬开拓创新、勇于探索、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

维护秩序:秩序是社会有条不紊正常运行的前提保障。合格的公民有义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这是市民文明公约应该具备的要求。

见义勇为:我们要大力倡导在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和安全受到威胁时,能挺身而出、维护正义的良好社会风气。作为文明城市的市民应当具有社会的主人翁意识,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坚守社会良知,崇尚仁义之心。

弘扬正气: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风尚,要求每一位市民都能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准则,发扬中华民族崇尚正气的优良传统,敢于批评和抵制不正之风、错误言行,赋予“正气”新的时代内涵。

诚实守信:这既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又是职业道德的精髓。它约定:每一位成都市民都要讲信用、讲信誉,信守诺言,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做到诚信立德、诚信立业、诚信做人。

勤勉节俭:勤劳是一切事业成功的保证,是兴城、兴家之本;节俭是一个城市、一个行业、一个家庭可持续发展的法宝。勤勉节俭,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当代成都市民应该共同遵守的公共约定。

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优质服务:成都市是由无数市民组成的共同体。为了维持这个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每一位成都市民都应该践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规则,竭尽全力为他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