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成功是个什么玩意儿
2882000000008

第8章 陷入公司政治 (1)

E-mail大战

以前有个同事无论大事小事都喜欢写E-mail,那怕被他mail的人就坐在正对面。他的理由是:如果当面说或者在电话里讲,对方左耳听右耳也许就忘了,许多事情从此死无对证。写成E-mail,白纸黑字,谁也赖不掉。他电脑里保留着自他懂得收发E-mail起的所有邮件,最早的一封是1996年的。每次换电脑,都要把这堆数以万计的邮件搬到新家去。

自从E-mail作为正式文件形式被公司接纳后,阅读公司E-mail有时就成为一种额外的乐趣,甚至比朋友穷极无聊时群发的小游戏还有趣。

记忆深刻的一封mail来自我们的CEO,主题是:致本公司杰出的S/M团队。所有人收到mail后都以为大老板心情甚佳,给大家开个玩笑。细看才知道,原来他的S/M是Sales和Marketing的缩写。这还不算,当他发现大家都在偷笑时,竟然摸不着头脑。直到后来逼问一个助理,才明白原来S/M另有深意。一个经典公司八卦就此诞生:老板竟连S/M都不懂。

有的mail像慧星一样,拖着长长的尾巴。一条一条看下去,也许就是一场如火如荼的战争。

收到过一封莫名其妙的邮件,一个平时连脸也不太熟的同事声泪俱下陈述他的委屈:“亲爱的全体同事,以下是我做这个项目的具体时间表,请各位明察。”下面是一张没头没脑的时间表。这时突然看到屏幕旁的下拉滚轴显示,这几行字还仅仅是这封信的开始。一封封读下去,就像一篇长篇小说。原来他们的项目误期了,客户很生气,不仅不准备付款,而且根本不打算再与他们合作了。第一封mail是客户发给项目经理的,彬彬有礼地陈述了拒绝付款的理由。项目经理群发给小组成员,希望大家找出责任人。然后小组成员接二连三的回复,间中还有证人与证词。后来有人在回复的时候,顺带抄送给了大老板。最后把责任落实在几个一直没有回复的人身上。其中一个被逼急了,于是写了这样一封信,抄送全公司员工,以示清白。

可别小看了E-mail功能中的抄送、暗送、转发等功能,简单的几个词,里面大有玄机。他们有时比会议更暧昧,比八卦传媒更辣手。记住,你所写的每一个字,都将作为之后的mail法庭中的证词。

据一位微软的员工说,他们设计的邮件产品,除了抄送、暗送、转发等功能,还有“不得抄送”、“不得暗送”、“不得转送”甚至“不得回复”、“阅毕自行删除”等功能。只是这些新武器还没有被广泛掌握。看来,若想打好下一场升级的mail战争,先要把邮件新功能研究透了再说。

斗争的快感

三四十岁的铁杆朋友聚在一起,偶尔会分享职场斗争经验。大到顶头上司因升职未遂跳了槽,自己是否应该跟着一起走,小到E-mail里一句有点怨气的话,究竟应该怎样措辞。

如果二十多岁时对类似的事情还会反感、畏惧、逃避的话,三四十岁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选择重在参与的积极态度,或者至少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明哲保身的计策。一位跳过四五次槽,终于在一家公司的销售总监职位上安顿下来的才俊说:现在我知道,哪里都有斗争。你不跟别人斗,就会被别人斗。在“与其,不如”的原则下,他开始调动三十多年积累的全部生活经验,投入战斗,并成功地粉碎了几个想挤走他的阴谋。

参与过职场斗争的副作用是,你会慢慢习惯于身陷这种争斗,甚至开始享受斗争的过程,

陶醉于不断升级的斗争技巧,就像武侠小说中刚出鞘的剑,沾了血后,从此见了血就容易兴奋。如果说有的人把职场斗争当成噩梦来做的话,还真的有人把它当作补药来吃,越斗越来劲。

以前有位老前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I fight because I’m right。言下之意是她是为正义而战的。言下之意的言下之意是,如果处在和她同样的情况而不斗争的话,就是对真理和正义的背叛,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这是我听到的对职场斗争最崇高的诠释。在她的辞典里,职场斗争哪里是黑暗或者肮脏的,根本就是每个职业人神圣而不可亵渎的天职。

对精力旺盛的聪明人来说,既然运气不好,没能生在成就拿破仑的战争年代,只好在职场上杀个痛快了。前几天遇到的一位富商就是这种人。在做生化产品成功之后,他又大举入侵房地产业、影视业,区区几年,把竞争对手杀了个干干净净后,踏平了涉足的所有领域。如今又进入事业的平稳期,没那么多仗打了,他闲不下来,又插手妹妹的选婿风波中,成功赶走了四五个妹妹找来的“小白脸”。

当下红遍中国的易中天,讲的题材虽然是三国,其实讲的就是一部职场斗争大全,难怪吸引了无数职场精英的追随。只是斗争高手曹操在战斗间歇登临碣石之际,还能有闲情逸致写下“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浪漫诗句。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参与战斗的人,都依然保有这种诗情画意。

踢人游戏

一个同事悄无声息离开了公司,因为跑到老板的老板那里去告老板的状,结果被直接老板踢走了。她很委屈,因为大老板曾向她抱怨过对小老板的强烈不满,并表示愿意直接和她沟通,帮她解决问题。但很显然不是这种问题,是她搞错了。

有个大学同学最近跳槽到一家贸易公司做市场推广经理,刚上任三个月就灰溜溜地离开了。因为他的老板很强硬,大事小事一手包揽,让他沦落为事实上纯粹的执行者,或者,老板的高级秘书。不久前,公司认为他们的一个活动做得极其失败,属于严重失职。不幸的是,所有的人都以为我这位同学是全部的责任人,于是成了理所当然的替罪羊,只好引咎辞职。

哪里都有游戏规则。只要你想扮演这个角色,就要遵循这个规则。当然,你有权选择不玩这个游戏,玩另外一个。

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秋日传奇》里,他哥哥是个玩人类游戏规则的好手,善于摆平各种关系,包括家庭关系,于是成了议员。他自己适合自然选择的游戏规则,熟谙弱肉强食的生存规律,所以他年轻时能杀熊,年老时就被熊杀了。他弟弟是个理想主义者,以为美好的理想意味着一切,结果是跑了老婆丢了性命。可见光有理想不理会规则是行不通的,除非你不想要老婆也不想活太久。

只是,遵循或者驾驭一种游戏规则往往要付出一些代价,时间、精力就不说了,也许还有良心、正直,或者道德……个中得失,孰轻孰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杆度量衡。

黛安娜的死被部分人认为是一个政治事件而不单单是个车祸。我宁愿相信前者,宁愿相信她在这个政治游戏中被踢出了局。一个位高权重的女强人曾当我面评论她:她真是个笨女人。她以为婚姻是她的生活,其实她搞错了,那只是她的职业。

我觉得,黛安娜很清楚那是个职业,她只是累了,不想再玩下去了。

马屁有道

以前的一位同事最近忙着为他现在的老板介绍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因为他的老板在闹离婚,而这位前同事又正好是法律系毕业的。

这件看上去合情合理的事在一些议论中变成了:他可真会拍老板的马屁。

按这种议论的逻辑进行推理,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只要是为老板、或者任何比自己级别高的同事做工作以外的事,就是拍马屁。

之所以会有人这么议论,是因为职场中溜须拍马的事实在太多了,而且无论是中资还是外资机构,政府还是皮包公司,只要有上下级存在的地方,马屁就像苔藓一样无处不在地阴暗地生长着。更何况,在情商被一再强调的今天,稍有一点智商的人都能意识到马屁对于润滑人情的重要性。

当然,争着去夸老板排出的气体是香的之类的马屁早就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现在的水晶心肝玻璃人儿们,更愿意去迎合上司的良好感觉,比如用百米冲刺的一路小跑去执行老板的微不足道的命令。有位新上任的老板最喜欢夸奖一位爱在办公室里演示短跑速度的员工:你们看看人家,无论我叫他做任何事,他都是跑步去的。

虽然不善于跑短跑的员工得不到这位老板的青睐,但那位喜欢显示短跑才能的爱将也很可能在别的老板那里坐冷板凳。

一位朋友有次提到,她的下属,一个八十年代出生的女孩,去日本出差,竟然打了个越洋长途回来,只是为了问她喜不喜欢吃一种膨化食品。她不喜欢。于是这个女孩给她带了一种海苔味道的特色点心,此外还没有忘记买一大盒巧克力,给同事分享。倒不是因为海苔点心不合口味,而是那个越洋长途,让这位朋友不太舒服:“这个小孩儿太有心机了!”一个多余的电话,使得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如果那位短跑爱将在她手底下打工,没准也会惨遭雪藏,理由是:“太夸张了吧,用得着跑步前进嘛,这个小孩儿太有心机了!”

然而据我所知,那位法律系的前同事一直是介绍离婚律师的热心人,可能是离婚率越来越高的原因,他的免费服务对象从同事、客户成功扩展到做清洁工作的阿姨。因此为老板免费服务,绝对是一种惯性。当然,这个举动赢得了老板的青睐,那纯属意外的惊喜。遗憾的是这种青睐,应该没有大到不加班也照样升职的程度。

最辛苦的还是当属短跑爱将。问题是,他只在上司面前跑,还是在所有同事面前都跑;是在所有上司面前跑,还是有选择地在少数几位上司面前跑,这应该是道挺难的选择题。万一跑得不均匀,说不定还不如不跑。

不能拍的马屁

有些没写在工作职责上的事儿,做做无妨。凡是有台能上网的电脑的员工,谁会忙得连网上的新闻和热门视频都没空看呢?与其在网上磨洋工打发时间,不如利用它们做些疑似“拍马屁”的事儿:比如给客户打个赞扬电话,夸他的博客文采好;比如帮热爱唱KTV的老板搜集一些新歌mp3,当然事先要研究他喜欢的风格,别忘了送顶“歌神”的高帽子;比如给即将离职的高管写一首情深意切的十六行诗,歌功颂德之外不经意间流露出依依不舍的情绪——谁知道人家是不是被挖走坐更高的职位了呢?

这些举手投足之劳的小事儿——大部分属于礼节性或是保姆性的,说得难听点,是马屁,是阿谀奉承,说得好听些,是懂事,善解人意,甚至善良勤劳。难道不是吗?作为公司员工,主动与客户维系优质的关系;作为下属,积极为上司分担劳动密集型事务;作为同事,乐于在办公室创建其乐融融的工作氛围。如果业务能力相当,这样的员工不升职,升谁的?

但职场上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常常不是按照“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老法则来的。恰恰相反,你过于勤劳,就容易致使你的受益人懒惰;你过于善解人意,就会培养别人的贪得无厌。就像溺爱的母亲和被宠坏了的儿子,当儿子终于犯下滔天大罪时,很难说清母亲的过错究竟占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