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繁锦
2909500000022

第22章 这是我的温柔 (1)

文/梁霄

阿鸣在电话里轻轻叫我的名字,她的声音在我的耳畔徐徐绽放,她说:“墨染,我回来了。”

我平静地回答她:“好,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十年后,阿鸣回到了我们的故乡。中国南方的一个小城镇。

她约我去一家名字不怎么让人舒服的咖啡馆见面。其实,三个月前,我比她要更早来到这里,我躲在满怀童年气息的阁楼里等待她的消息。我们为了完成十年前一个幼稚的约定。

十年前的今天,阿鸣蹲在路边的长椅上,左手握着一罐啤酒,右手拽着我的衣襟。她的声音真的是很好听,不过当时有些莫名其妙的沙哑。她不安、急躁地喊我的名字,“陆墨染!陆墨染!我就要走了,我告诉你哦,我就要和这个屁都没有的小城市彻底决裂了!”

她把我拉到她的面前:“你知不知道什么叫飞黄腾达?”

阿鸣的表情让我惊恐,我以为她疯了。

我抓紧她的肩:“你要去哪儿鬼混?”

阿鸣不回答我,她的眼神又开始迷离了。

良久,我说:“好吧,你赶快走,最好不要再回来。”我发现我的声音在颤抖。

“不要这样,你给我十年,我回来看你。”阿鸣自顾自地低语。

她站起身来要给我拥抱,我转过身不敢领情。她从后面攥紧我的手,说:“我一定回来看你。”

她醉了。醉到看不清丛莽严遮的未来。我承认那时的我们已经有足够的勇气去选择人生,可终究还是太年轻。

总之,阿鸣当时是真正的高兴,连眼神中都雀跃着兴奋。她举杯向我庆祝,宣布她已经跳出了现实的牢笼,未来和梦想达到高度统一。

我抢过她手中的易拉罐,端起啤酒一饮而尽。十年了,那种苦涩还让我记忆犹新。啤酒哽在我的喉间跃动,让我难以下咽。我的味蕾和它格格不入。

从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明白,我离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太远。因为我没有办法像阿鸣那样痛痛快快地喝下让人很不爽的啤酒。

所以,很多年前,从那罐啤酒开始,整个世界都在嘲笑我的怯懦。

十年间,小城在时光中仿佛静止,一切都没怎么改变。只是天空比以前更加忧郁,带着一种浅灰色的寂寥。路面依旧斑驳,树影轻锁着一团又一团细小的碎光。弄堂深处隐约有着一种匪夷所思的空旷。

我走过一段怀旧的回廊,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我调整好呼吸,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清脆的风铃声和这家店的名字感觉一样,破碎。

阿鸣坐在离我大约七步远的小桌旁。现在咖啡馆里只有她一个人。我很容易找到目标。

她的头发已经彻底变长,漂染着一点轻狂而又不失大方的暗红色。

她背对着我,留给我一帧动人的背影。我又想起十年前十六岁的她,一头干净的短发,笑容清澈地张望着。

我走过去,站在她的面前。

她起身,又一次微笑:“你好,作家。”

我点一点头,坐下来和她说话。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只好偷偷窥探阔别了十年的她。

“你……现在在做什么?”我小心翼翼地问。

“马上要出唱片了。”她笑道,举手投足间浅浅地散发着一种迷人的慵懒。

哦。是的。阿鸣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歌手,我还记得。

曾经,她带我去全城为数不多的酒吧。我们没钱,一起坐在酒吧门外的台阶上,听着从里面传来的震耳欲聋的靡靡之音,一直到天明。

无数状如鸵鸟、形如怪物的男女涌进去,再被丢出来,趴到路边吐得昏天黑地。

最后,悄无声息的破晓,空气中开始凝结黎明的死寂。阿鸣站起身来拍拍裤子上的土,再推醒已经睡着的我,说:“走啦,我们去上课。”

我跟在她的身后,看她点燃一支烟,动作熟练地把玩在指尖。她不抽,只是需要一种颓废来衬托她自以为是的沧桑和那点渺小的孤单和自卑。

我记得她用烟头指着那家名叫“天不黑”的酒吧对我憧憬:“总有一天,我要到这里面唱歌。”我想我当时应该嘲笑她说她的梦想好廉价。可是我却点点头,觉得她什么都是对的。因为十六岁的时候,我认为阿鸣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我们时常穿过窄窄的石板街,与树影下的阳光轻轻挑逗。我们走过落满花瓣的小径,寻找隐藏在这个小城中的秘密。我们躲在音像店的试音间里,听很多很多的流行歌曲。而那些被我们一次又一次匆匆错过的清晨与午后,就跌进盛夏安然的时光里,变得无迹可寻。

我们有时候也去我家老旧的阁楼。避开我的父母,踩着保险窗从二楼的阳台直接翻进去。我们会爬上屋顶:如果是夏天,就可以望见一整片纯净的天空,云被风剪成羽毛的形状,像浮游在大海上的白帆。

我们坐下来,随便说些什么,静静等待太阳慢慢熄灭。

那年冬天,下着很大的雪。阿鸣穿着一件绯红的羊毛裙,在屋顶上唱歌,那是我第一次听她唱歌,她很动情,唱到我的眼泪都快要滚落下来。

她很开心,站在原地转圈,裙袂飞起来,就像一次盛大的绽放。

末了,她给我一个拥抱:“墨染,祝我生日快乐。”

我恍然大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总是这么的纯洁,让我心动让我慌乱了眼神。

有一次,我们去一家很著名的琴房。她还是没钱,带我从后窗翻进去——这是我们惯用的伎俩。

我们穿梭在各式各样的钢琴间,仿佛来到了另一个奇异的世界。这里的怪兽们很温柔,不会咆哮嘶吼,只是叮叮咚咚。

阿鸣最终停留在了一架白色的三脚架钢琴前,她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光滑的键盘,一不小心碰出了简洁的音符,让我们都很揪心。她不会弹,只是望着它,迷恋地望着它,好像在想象着未来。那会是什么样子呢?玻璃鞋、白纱裙,还有一双在键盘上跳跃的灵巧的手,它们可以算是奢望,可以让十六岁的阿鸣屈服,将她彻底打败。

我的眼中仿佛有一声叹息,那是阿鸣的背影。

其实,那时我也在想象,想象着我能够跑过去,从背后抱紧阿鸣,跟她说我一直以来想要对她说的话,说“我爱你”。

的确。我喜欢阿鸣。

我记得在一次体育课上,我摔伤了腿。

阿鸣来医院看我,带着我最爱吃的苹果。她坐在床边,一只手捧着我的病腿,另一只手轻轻扣在纱布上面。她问我:“疼吗?”

我摇摇头,看她把脸颊贴在上面轻蹭。一瞬间,我全身发烫。

我想那个时候应该是在秋天,否则阿鸣的脸庞不会那么的楚楚动人,眼睛晕染着一层微凉的光。

我躺在病床上,看着嫣然的秋光倾泻在她的头发上,她认真的表情让我坚定并且固执地认为,幸福能够像现在这样绵长不断。可是我知道,这只是爱情电影中经久不衰的一个经典镜头:男女主人公在医院的重逢是全剧的高潮,他们的感情如同烈酒。可是很快,可恶的编剧就会让女主人公移情别恋,被抛弃的男人总会变成龙套。

这多像预言。

所以阿鸣,你的世界没有我,你也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你。

十六岁时我写给你的信铺满了整个房间的地板,却因为懦弱而一封也不敢寄给你,你总是带我逃课带我听歌陪我去屋顶看云,那时候,少年不知愁滋味,我们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

阿鸣,我总是在想,你是那么完美。你也许不属于我,或者绝对不属于我。你放纵,早熟,风情万种又隐约着单纯;你简单,热烈,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你疯狂,真诚,做你想做的事,爱你想爱的人——但那不是我,那不会是我,你的意中人,应该和你一样,拥有这世上最澄澈的芬芳,而不是像我这样沉闷,无聊,封闭。

你说我这么做人真好,一辈子只属于一个女孩。可我却很难过,因为你还说我好冷,冷到有时候可以冷冻所有,寒了你的心。

可是,阿鸣,我这样固执且深情,并不是为了让你爱我,那是你的自由。但,我想要告诉你,我只是心甘情愿用穷其一生的力量去捍卫你的梦想、你的热情,还有你抛弃一切肮脏的勇气和倔强。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原来哪怕是再热情纯净的心,也会渐渐染上市井的荒凉。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秋季的雨夜。沉静却象征着改变。

窗外的景致一片朦胧,我的阁楼在雨中散发出一种诡异的清香,这香气可以让我销魂。天很黑,是像墨一样的黑,仿佛要从云层上滴落下来,流淌成一条忧郁的河流。雨声是破碎的,打在风的触角上,它们安然合奏,彼此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