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信奉耶稣为救世主的宗教,它最初是从犹太教中分离出来的一个小教派,后来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宗教。基督教后来也演变出一系列的不同教派,如东正教、天主教和许多新的教派。
基督教的前身是犹太教。大约公元前15世纪,属于闪米特族系的希伯来人从两河流域来到巴勒斯坦地区,繁衍生息形成犹太族。犹太人于公元前11世纪建立以色列?犹太王国。公元前586年,以色列王国被新巴比伦军队攻陷,数万犹太贵族和工匠被掳掠到巴比伦服苦役。这些沦为异族囚虏的犹太人常常祈求他们的部落保护神耶和华派一个“救世主”来救助他们返回祖国。相传一个名叫以西结的“先知”,首先开始在被囚犹太人中传布救主将临的“好消息”(即“福音”)。公元前538年波斯灭新巴比伦,犹太人得以返回家园,重新建起崇奉耶和华为唯一之神的神庙(即第二圣殿),并成立神权国家。
公元前63年,罗马征服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在罗马统治下,饱受残酷压迫剥削,多次起义反抗,遭到残酷镇压,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被掠为奴隶,战俘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大量的犹太人被迫流徙他乡,在此过程中,犹太教形成众多的大小教派。其中有一个小教派,相信耶稣是上帝派降人间的救世主,也就是基督。这一派到公元1世纪发展成为不同于犹太教的基督教。
犹太教认定耶和华就是救世主,而基督教认为耶稣才是救世主,因此引起双方在一系列教义上的分歧。基督教承认犹太教的《圣经》也是他们的经典,但认为那是上帝与犹太人订的约法,由于犹太人“不恒心守约”,已经陈旧过时了,故称之为《旧约全书》或《圣经?旧约》,后来上帝给基督徒订立了新的约法,故称《新约全书》或《圣经?新约》。按《圣经?新约》说法,耶稣是上帝为拯救世人而令其降世的独生子,母亲玛利亚为童贞女,感“圣灵”怀孕,出生于巴勒斯坦的伯利恒。耶稣行善传教、治病救人,能使瘫者行走、盲人复明、聋者复聪、死者复生。他还派十二使徒到各地传播福音。耶稣被效忠罗马的犹太当局拘送罗马总督彼拉多,被钉死于十字架,三日后复活,预言将再降人间,建立理想的“上帝之国”,随后升天。耶稣可能是基督教创始者们以某个或某几个教派领袖人物为原型,加工渲染而成的神化人物。现行的圣诞日等等都是后人推定的。事实上“耶稣之死”很可能是当时部分基督掌权者出于某种争权夺利的目的有意嫁祸于犹太人。也正是关于基督的《圣经?新约》所说的“耶稣因被犹大出卖而死”而引发了基督教徒对犹太人长达一千多年的敌视甚至残酷迫害。今天,基督教和犹太人已经和睦相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罗马教宗曾两次发表敕令,反省迫害犹太人的问题。最近教宗又亲自访问以色列,公开表态:肯定耶稣不是犹太人杀害的。犹太人方面则希望基督教在《圣经?新约》中删去指责犹太人杀害基督的错误记载,如果不能修改《新约》,则由教宗发表宣言,给予更正。只有这样做,方能消除导致犹太人受到迫害的根源。
基督教与犹太教的重大区别之—是基督教坚持上帝的选民并不只限于犹太人,而是包括所有的民族,“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国、各族、各方、各民”。耶稣思想的中心就是“尽心尽意尽力爱上帝”及“爱人如己”。基督教宣讲天国的福音,劝人悔改,转离恶行,在民众中得到极大的回应。早期基督教义中,反抗压迫剥削和要求人人平等的内容相当突出,随着犹太基督徒散至各地,他们的宗教在罗马境内外各地、各族下层居民中引起广泛的认同,非犹太籍信徒日益增多,基督教也因此不断完善并演化成为跨民族、跨国界的宗教。
由于担心基督教会威胁到自己的政治统治,罗马帝国统治集团多次对基督教进行迫害和镇压。但是随着罗马帝国社会危机日益加深,贫富分化日益加剧,许多罗马公民,甚至不少的奴隶主,都陷于破产和绝望境地,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基督教得以迅速传播。越来越多的统治阶级人员也加入基督教,他们为教会提供资助,凭借自己的社会地位,在教会中的影响日渐增强,使早期基督教由反抗压迫剥削的宗教逐渐变成与现实妥协甚至与罗马统治集团合作的宗教。罗马皇帝于是也逐渐改变政策,于313年承认基督教为合法宗教,325年确定它为国教。
自从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之后,就与罗马帝国的命运捆绑在了一起,随着国家的演变而演变。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个帝国。西罗马帝国仍以罗马为国都;东罗马帝国就是拜占廷帝国,以君士坦丁堡为国都。基督教也从此开始分裂为东西两派,并于1054年彻底分裂。东部教会以正宗自居,称为正教或东正教;西部教会强调自己的普世性,称为公教,即天主教。
东正教的教义与罗马天主教分歧不大,但不承认罗马教会的至高地位,以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为教会首脑,教权从属于皇权。之后经过一千多年的流传,现在主要流行于希腊、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南斯拉夫、罗马尼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各国的东正教会各自独立。
天主教会有一个最高首脑,称为Papa(本意为“爸爸”),原是对主教的—般称呼。公元455年罗马主教利奥由罗马皇帝钦授Papa专称,认可罗马主教拥有统治整个西罗马教会的权力,在我国习称为教皇。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新建起的一系列蛮族王国先后归奉罗马天主教。756年,法兰克国王为求得教皇帮助他巩固和扩张王权,把梵蒂冈周围一带土地赠与教皇,从此开始就有了教皇国。教皇在西欧各封建王国任命大主教统治各国境内的教会,成为各封建王国的国中之国。梵蒂冈则成为凌驾于所有王国之上的国上之国。
16世纪,天主教会中兴起—些反对派,形成了新的教派。新教在教义上主张教徒无需依赖僧侣而仅靠自己个人虔诚信仰即可直接从上帝获得灵魂拯救。他们认为教皇控制的教会是腐朽、贪婪和各种罪恶的渊源,因此宣告脱离罗马教皇的控制,纷纷建立独立自主的教会。新教派最著名的两位领袖是德国的路德和出生于法国的加尔文。他们创立的新教分别称为路德宗和加尔文宗,是新教中最大的两个教派。加尔文教是反封建的激进者,它强调勤于牟利生财是信徒的天职,凭着对上帝的虔诚和百折不挠而成就功业,才能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否则就是上帝的弃民。加尔文教派领袖及其信徒构成了尼德兰和英国两次最早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领导力量和战斗力量。新教各派建立独立教会后,在西欧许多国家与天主教派进行了多年残酷的宗教战争,甚至演化为国际战争。1781年,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颁布“宽容敕令”,承认新教徒有信仰自由以后,新旧教之间的冲突才逐渐消弥。
新教除了路德教、加尔文教外,还有许多教派。它最初主要流传于德、英、法和北欧诸国,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殖民扩张和政治经济文化影响的扩大,与天主教并行,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大洲。在我国,称新教为基督教或耶稣教,称旧教为天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