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任正非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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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打造平台:竞争优势是一把双刃剑 (1)

任正非为何重拾华为文化?

到了一定时候,企业家和企业就必须有一定程度的分离:企业必须形成自身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而不仅仅依赖企业家个人的品行、德性和权威。这本身也是理想型企业家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即企业家个人的理想必须升华到企业的制度建设中。或许应该说,理想型必须发展为制度型(从逻辑上说,理想型的下一个发展目标是制度型,不过目前我还无力去说这个制度型)。任正非通过《华为基本法》,部分地做到了一些,这也就是说,他个人创办华为的早期的理想主义色彩,在《华为基本法》的起草中显了像、定了影,不过还是黑白照片,不能算是彩色照片。

也可以说,《华为基本法》是任正非的理想型的一个结晶体。但也就仅此而已。

《华为基本法》开章明义地说:“华为的追求是在电子信息领域实现顾客的梦想,并依靠点点滴滴、锲而不舍的艰苦追求,使我们成为世界级领先企业。”世界级的目标一旦被挑明,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盒子(我褒义地取用这个词,盒子代表世界级),藏在里面的“世界级生产系统”、“世界级产品质量”、“世界级研发体系”、“世界级供应链”、“世界级营销方法”、“世界级财务体系”和“世界级治理机构”等纷纷找上门来,“驱迫”理想型企业家又必须重新出发:企业里所有的一切,包括以前做过的、没做过的,做好了的、没做好的,通通都要重新再来一遍,都要按世界级这个标尺来重新衡量、重定目标。该改弦易张的改弦易张,该脱胎换骨的脱胎换骨,该由表及里的由表及里,该推陈出新的推陈出新。《华为基本法》之后,任正非的精彩,才算真正开始。

当然我们是从逻辑上这样说的—实际上,对于任正非,重视管理和变革、重视流程和制度建设在《华为基本法》之前就已经开始了,把世界级作为目标也不是《华为基本法》颁布后才产生的想法,更不是在颁布后,就立即着手进行“大跃进”式的发展,非要“三年超英,五年赶美”。在任正非那里,事情从来不是一劳永逸地、毕其功于一役地解决,而是像素描、像雕刻,一笔一笔地、一刀一刀地、反反复复地、螺旋上升般地行进着……

在我写完本书初稿,正不断润色、修改中时,赫然听说了华为的“奋斗者协议”:“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的奋斗者,自愿放弃所有带薪年休假……”虽说这仍然是任正非一贯的风格,我们这些曾经的华为人不应太吃惊,然而我还是暂停了打字,把目光瞟向了窗外的蓝天。莫非这是老任在华为这个他的作品上又刻下的重重一刀?

“奋斗者文化”是我离开华为后,任正非提出的一个新名词。对此,我似乎似曾相识,又似乎有点陌生,我感觉陌生的成分还要大些。为何任正非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艰苦奋斗?在这之前,任正非不提文化很久了,而曾经华为文化是多么的响当当。1995年,华为市场部大辞职拉开了整个华为文化的高潮,随后是连续几年轰轰烈烈的“英雄系列”、《华为基本法》、IPD、研发的“工程商人”文化等—那时,这些在我们眼里都属于华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渐渐地,任正非一度主动“放弃”了华为文化,放弃了以企业文化为由展开相关的活动。他做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公司内部的人都已经习惯了没有“文化”的日子,再也不把华为文化顺口溜似的挂在嘴上,渐渐地我们在逻辑上和实践上都认可了不说华为文化。

现在任正非又“捡起”文化来,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捡起来,“自2008年5月31日~2009年4月,任正非分别在五大体系的奋斗者表彰大会上作了五次讲话”。这两三年内他连续在各种不同的场所重复地提“奋斗者文化”和艰苦奋斗,重复程度之高,已显得没新意了。而且,就我所接触了解到的,这个“奋斗者文化”与现在的华为人之间,再也没有当年我们与华为“英雄文化”之间那种生动活泼、性情自发、新境迭开的劲道,只有一种苦口婆心,只有一种分配关系,似乎这个文化搞来搞去就是为了实施新的股票、奖金和薪酬的发放方式。而为了分配的原因再提文化,在我听来,倒是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哎,仔细想来,现在华为重提的文化,已不是原来我们所知道的那个文化,而是“奋斗者文化”,说白了就是“老板文化”,因为任正非是最大的奋斗者。是不是低调的任正非终于感到有点没人为自己说话的苦闷了呢?抑或是他终于意识到,只靠自己一个人自我批判、自己一个人在思想上艰苦奋斗,是远远不够的?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而鸟儿已飞过。当我的目光重新回到电脑屏幕,额外的感慨已经平息。我们又不是没有碰到过任正非不断带给我们新震惊的情况。我们早已熟悉这种震惊。说不定,“奋斗者文化”不过是任正非另一次“打造”行为、另一次“打造平台”而已。要知道,哪怕经过了20多年的良好发展,华为还有谜一样的外人几乎无从知晓的东西,那就是华为的股权结构和接班人问题。不知道这个可能的打造是否会是任正非的最后一次“打造”。

华为没有优势,反而……

华为并没有成功的理所当然的“借口”或“理由”,它本不该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众多电信设备制造企业中脱颖而出:它没有发明交换机,没有发明光传输,没有发明移动通信和数据通信,也没有证据显示它在早期有政府投入、有很强的政府关系背景,或其他了不起的资本和资源,甚至也没有名气。华为不可能有名气,因为名气来自形象,而华为的形象和它的创始人一样,一直是模糊、不确定的,即使有形象也是平凡的、不起眼的。虽然现在知道、佩服华为的人多了,但从某种程度上说,它至今还是默默的、无闻的。因为没有人可以和它真正地对话、沟通,没有人真的可以说很了解它、认识它,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它自己造成的。

似乎它自己也无意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形象—什么世界级企业、中国最好的高科技企业,什么最大的民营企业、利润最高的电子百强企业等,都是好事者为之,华为并无意借此大肆张扬。从商业上说,没有明确的形象,几乎是一个致命的缺陷,打开任何一本市场营销教科书,都会告诉你企业的定位如何重要,而华为就从没给自己这样一个明确的定位。说真的,还真没有听说有哪家企业不去拼命打响自己的名号、宣传自己的成就……一句话,那些我们以为在商界取得成功的理由,华为似乎都不具备并且至今仍然不怎么具备。更别说,当年它起步的时候,民营企业在政府官员的眼里和社会舆论中地位卑微、处境微妙尴尬,而它所进入的电信设备行业又是民营企业很少涉及的高科技行业,它所服务的客户则是带有天然垄断和行政垄断性质的部门经济,而且竞争对手又那么强,几乎全是响当当的世界知名企业,市场所见之处几乎全是国外产品的天下。

说起来很奇怪,在我国电信服务领域权势型占主导地位的情形下,电信设备市场很早就是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

“20世纪80年代为了迅速改变我国经济落后的面貌,政府大力提倡引进外商、外资,当时的主导政策思想是‘以市场换技术’。这种思想几乎涵盖了所有的产业,电信设备行业也不例外。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通信技术落后,北京、上海、广州等重要城市的通信仍靠人工电路,全国没有一台程控交换机。”

在“以市场换技术”的年代,我国大量引进外国产品、设备,外国电信厂商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几乎所有的知名、半知名的电信企业都在中国占有一席之地,这就是当时中国电信市场所谓的“七国八制”①局面。不少专家认为,长期的“以市场换技术”丢失了“市场”,却没有换回“技术”。好在在这段时间,国内厂家以不同的方式,进入了电话交换设备领域,坚守着中国设备的“阵地”。其中有名的是巨龙、中兴、华为等,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演变为“巨大金中华”几个比较大、比较知名的企业。不过颇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挺顺嘴的词已然成为历史。进入21世纪后,国产通信设备变成了深圳的华为和中兴的同城竞赛。这一两年,华为更显飞跃之势,独享中国最好的高科技企业之名。不管怎样,在电信行业,由于上述国内企业的努力,抵消了“以市场换技术”中丢失“市场”的效应,逐渐建立了中国在电信领域的自主技术体系。相比汽车等行业,电信行业的成绩是很令人瞩目的。

华为是在1988年成立的。头几年,在国内同行中,它的优势也不是很明显。它不是第一个推出国产大型数字程控交换机的,不是第一个推出国产移动设备的,也不是国内第一个上市的通信企业,事实上它一直以不上市闻名并引起猜测。如果“第一”、“首个”代表着一种优势,那么,从这个角度看,华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具备什么优势。任正非很显然并不惧怕没有这种优势,反而对中国的“首个”、“第一”充满了恭维似的敬意:“(巨龙的)04机作为国家民族工业率先突破了技术前沿、破除迷信,确确实实在这个领域产生了一种新的思想、新的技术,因而获得了成功。”每次当市场推广人员或广告策划人员要用“中国最好的”、“第一”、“首个”等词汇时,他都会很严厉地批评,并说,只有强者才不怕承认自己落后。

除了通信行业,当时在其他领域的许多科技企业也具有比华为大得多的优势,如四通、联想、方正、长虹、巨人等。它们成名早,名声又大,也有优秀的带头人和很多经典故事。

然而到了2010年,“美国 《财富》杂志最新发布2010年全球五百强企业,华为首次入选,以年营业收入218亿美元排名第397位,在所有入选的全球IT企业中排名第29位。2010年《财富》全球五百强共有54家中国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入选,华为是中国内地唯一入选的民营IT企业”。

华为的成绩,让我们不得不对竞争优势加以更实质的触摸。确实,华为对企业界价值的新颖之处在于,它总是能通过它所做的,带来对已有事物的重新思考。比如你本来在脑海里已经有了企业的一般概念,你自己也在一家企业里工作,接触华为会让你觉得:“哦!企业原来应该这样!好像也没什么,华为有内部刊物,我们也有,华为有人力资源部,我们也有,我们也搞新年联欢,我们也制定了企业宪章,我们也重视研发,我们也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咨询公司……说起来,任正非强调的我们老板也一再强调……然而,它和我们好像的确有点不同。哦,企业原来可以像华为这样办!”企业与企业的质感差异,非得去触摸才能体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