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弼注本《道德经,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也,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汉帛书《老子》(甲本)原文:
民之不畏威,则大威将至矣。
毋闸其所居,毋厌其所生。夫唯弗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而不自见也,自爱而不自贵也。故去彼取此。
差异重点分析:
“民之不畏威,则大威将至矣”这句话是针对老百姓是否能自觉遵守政策法令讲的。意思是,如果老百姓都能自觉遵守政策法令的话,那么政策法令的威力将会达到最佳的效果。因为政策法令必定具有约束力,总有部分人会感到不自由。感到不自由的人越少,威力就越大,而且需要有个过程,所以《老子》原文用“则大威将至矣”。《道德经》改为“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是把“不畏威”理解为敢于对抗法令,并把“大威至”理解为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必须把“将”字去掉,否则就讲不通了。这里也反映出《老子》与《道德经》在如何对待老百姓问题上截然不同的两种立场。《老子》是把百姓当亲人,为百姓说话;《道德经》是把百姓当敌人,替统治者镇压人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