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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白衣有型叟

他对服装无止境的描述令人受不了,每次有新角色出场,作者马上巨细靡遗又臭又长地描写他们穿什么衣服。好像了解穿着就能看透角色的灵魂似的。这里又是作者的恶意。穿着1800美元的进口西装和英国手工制的鞋子,雪曼根本就是个装腔作势的暴发户。一个侦探穿着'粗花呢外套,和妻子替丈夫选来搭配的棕色长裤',显然已经让出了过多的权威。教授穿'陈旧的粗呢',黑人穿球鞋。每个人都有点荒谬。服装永远被他视为一种选择、一种声明,表达某种愚蠢、或性格缺陷、或谎言。作者对服装和外表大书特书,很可能让读者认为本书不过如此而已。”

以上是《纽约时报书评》对汤姆·伍尔夫小说《虚荣之火》的一段评语。他时常被当成大众文化的标签,可他又似乎很知识分子。比方说一本庸俗透顶、物欲横流、揭秘美国的超级阶层过着怎样污秽生活的书里,汤姆·伍尔夫是唯一被引用的作家,他被放在超级富豪的府邸这一章,只引用了两句话,大意为凡是以格林威治命名的区域必定吸引上流阶层。而在另一本挺有文化、高深莫测的书《美国心灵》里,汤姆·伍尔夫是一位被采访的作家,大谈了一通美国的时代精神,他的总结是:60年代为结交激进派的时尚,70年代是唯我的十年,80年代则追求权力。

这其实是个六十岁的老头,年轻的时候当过《Esquire》和《滚石》杂志的记者,是所谓新新闻的创始人。当汤姆·伍尔夫的深度报道获得关注以后,他突然变得挺有名,总接受采访,于是从1960年代起,他就只以一个造型示人:打着领带,梳着背头,永远的白色西装,有时候还戴一顶礼帽。他看上去就像个严苛、势力的中产阶级代言人。

他的确过着平常而又富庶的中等生活,人生最大的爱好是去裁缝店做新衣服,即使在嬉皮士横行的年代,他的记者同事们纷纷脱下了套装,跑到酒吧去一边喝得烂醉一边享用LSD,他

也坚持那身白西装行头,左口袋里永远放着一个采访小本。可他的形象使他的思想被误解了,他的确擅长展示阶层错落,可惜他根本不像看上去那样站在中产阶级一边。《虚荣之火》的确有点太时尚写作了,可这正是他要讥讽的充斥纽约城的虚荣。1996年在一次演讲中,他把中产阶级形容为自满、庸俗和拜金,而他所认为最富有生机的生活方式是新型波西米亚人:“大都超过三十岁,是艺术家气质+知识分子气+惰性的组合,他们喜爱便装、大声的音乐、很多很多葡萄酒、群居、并将贫穷当成美德。可这不意味着他们没钱,他们只不过以此来与乏味的中产阶级划清界限,就像以往他们要与庶民阶层划清界限一样。”

诗人和评论家马修.阿诺德在19世纪曾批评说,中产阶级背离美智,这个说法与汤姆·伍尔夫观点差不多。我们的准中产阶级至今还算新锐一族,多少留有那么一丝新鲜躁动的冲劲儿,不过在趣味上,他们快赶上国外前辈们了。我有限地参与过几次中产阶级的饭局,那简直是滑稽而叫人震惊的经历,你很难相信,他们竟然在几个小时之内只谈钱,反复开着完全同样类型的玩笑。实利主义已经主导了他们的人生观。

而汤姆·伍尔夫这个白衣有型叟,他的打扮仿佛正是出自他所批判的王国:乏味,一成不变,但又是金钱堆砌起来的瞎讲究;可当有人问他一个城市、一个国家富有难道不好吗?他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