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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邦德的裁缝是福德

作为举世公认的名牌代言人,詹姆斯·邦德的推广水平稳中有升,在新片《大破量子危机》中,他甚至一改隐晦的软广告做派,变成个大声宣布品牌名称的硬广主角:“一辆黑色的阿斯顿·马丁和两辆灰色的阿尔法·罗密欧在隧道里干上了!”一开场的追车特技快结束时,一交警拿着对讲机很逼真地说;酒吧里那个酒保则不打磕巴地报出了邦德马提尼的配方:三份Gmpdon琴酒,一份Smirnoff伏特加,半份KinaLillet开胃酒,加入冰块,再搁一片柠檬皮,要摇的不要搅的,”他都喝了六杯了,酒保对着镜头说。这让我在看这部大制作、动作型广告片集锦时一直都坐立不安,就像碰到了一个突然打起了嗝的人,我既期待又害怕地等着下一个嗝——邦德举起了枪,很酷地说:“我的衣服是福德,汤姆·福德。”

几个星期以前,离开GUCCI后晃荡了好一阵子的汤姆·福德终于推出了自己的独立男装品牌,还敲定了给詹姆斯·邦德制作戏服,又在米兰开了第一家旗舰店。开幕派对上供应的虽不似邦德马提尼那般复杂,却也是琴酒和苦艾酒勾兑的传统马提尼,音乐配了轻飘飘神经质的口哨声,再加上厚重的天鹅绒帷幕和欧式雕花大沙发,仿佛重回1960年代米高梅时期的007电影片场。汤姆·福德站在二楼,把肌肉塞在葡萄酒色的丝绸罩衣里,套了件诱人的夜礼服,手擎酒杯倚栏而眺,睥睨着脚下熙攘的人群。英国间谍那些从头到脚的赞助商,甚至有的还是追随多年的老东家了,统统被横空出世的汤姆·福德抢了风头,他的浮华,他的傲慢,他那精于表现的做派,活脱脱21世纪时尚圈里的詹姆斯·邦德。可是,毕竟呐,他是个美国人。

伊恩·弗莱明在小说原著中从来没有强调过邦德的着装,倒是不断描写他的身体,在1963年的《雷霆万钧》里,间谍坚毅而专注的眼神、又翘又厚满是欲望的嘴唇、突起的肌肉、比一般人大上一倍的手被整整写了两页。一般认为邦德的原型就是小说作者本人,那可是个曾经在英国海军情报局服过役的花花公子,凭着想象,在虚构世界里灵魂附体于那个既冷血又颇具吸引力的间谍(在现实世界,那种磁力他从来没有拥有过)。

邦德的衣着品位自然可以借鉴弗莱明,据说他非常青睐英国老式手工剪裁的SavileRow礼服,那其实是伦敦的街道名,以高级定制的西服店而驰名,品位不低姿态不高,姑且认为邦德穿的就是它了。唯一一次指名道姓是在1977年的《海底城》,天儿冷了,作家给邦德套上一件BURBERRY深蓝色军装式风衣。同时期的007电影相当忠实原著,上述两个品牌都用上了,又自作主张却也恰当地让邦德穿上英国老牌定制皮鞋JohnLobb(弗莱明说了,他讨厌绑带鞋,只穿短靴)。这是一正宗英国绅士,不厌礼数、矫揉造作,雪茄忽明忽暗的光亮中又飘出些浪漫气息——他多么容易动情啊,有那么多邦女郎。那时的邦德就像一张五彩的帆布,涂满了时代的颜色:对冷战隐约的恐惧,相信科技能让生活更美好,多情却似总无情,被子弹射死的几率远远高于癌症。

事情在皮尔斯·布鲁斯南扮演邦德后开始起变化,因为动作戏太多,动不动就被穿烂掉,昂贵而费时的手工定制SavileRow礼服被脱下,改成批量生产稍微便宜点儿的意大利品牌RIONI,鞋子也退而求其次,换上了也生产成品皮鞋的Church's,这些当然也不差,都是高档货,但邦德的英国血统不再纯粹,他还制式化了。等到丹尼尔·克雷格这一版,代言人邦德终于穿上了高调的汤姆·福德,这是时代的明证,高级定制的好时辰一去不返,名牌与明星设计师的光芒遮蔽了一切。奇怪的是,衣着高调的现任邦德行事却十分谨慎,我是指在与邦女郎相处这件事上,有一美国博客就发出疑问:“邦德怎么变软蛋了?”《大破量子危机》里他不再像赶苍蝇一样打发走聚集在身边的姑娘,跟一号邦女郎匆匆一吻各奔东西,当然也有二号邦女郎,却不过是段可忽略不计的露水姻缘,他沉默寡言提着枪,倜傥风采不再。这也许又是时代吧,悲怆的、困惑的、充斥着仇恨的时代,马特·达蒙《谍影重重》式的冷血英雄最为应景,他们只关注自己的内心,黑暗、孤独、忠诚。詹姆斯·邦德心里就总放不下那个叫维斯帕的姑娘。不过,在小说原著里,”维斯帕其实是那个要摇的不要搅的马提尼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