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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枪炮玫瑰 (1)

《切糕诗》一首。那位说了,什么叫切糕诗啊!练达人情皆学问,什么都能成诗,艺术来源于生活,切糕也不例外。切糕有的上边有枣,透着那么多喜兴。当初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长带着小孩儿买切糕,卖切糕的得经常说个吉祥话。卖切糕的问,这孩子多大了?家长说,五岁了。您就得说,哟,好啊,五福临门,您来块儿切糕带走。五岁就五福临门,六岁就来个六六大顺,七星高照、八仙过海、九九平安、十全十美。反正,多卖切糕。

不过,要找个十全十美的人还真有点儿难,如果问现今NBA谁最厉害,很多球迷可能会抬出科比或詹姆斯,而且各方球迷还要争得面红耳赤,大打口水仗。一人一标准,选第一还真不好分辨,从古至今都是这样。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到底谁最厉害不好说。

以前跟几个朋友闲聊,大伙儿都爱看三国,就讨论三国里到底谁最厉害,也是一人一个说法,有说吕布的,有说关羽的。我个人觉得司马懿最厉害,为什么呢?最后降孙皓三分归一统,三国归了晋,司马懿一辈子都潜伏在曹营,韬光养晦,最后把曹爽灭了,自己大权独揽,然后又将权力传给儿子司马师、司马昭,惠及了子孙后代。

我说完,当时就有朋友反驳我,说司马懿再厉害,在空城计那段还不是被诸葛亮给吓跑了,后知道被骗后翻回头看见赵云,掉头又跑了。看见赵云就跑,那司马懿准是不如赵云厉害。

那您说赵云最厉害,为什么长坂坡让张飞给他断后呢?

可要说张飞最厉害,为什么虎牢关三英战吕布,哥儿仨打人家一个,都也没占便宜?

那就是吕布最厉害?最后还不是白门楼死在曹操手里了?

那么说曹操最厉害,那怎么在赤壁之战中被周瑜火烧战船,烧得望影而逃啊?

周瑜最厉害?最后还不是被诸葛亮给气死了,斗了一辈子后死在巴丘?

诸葛亮最厉害?那为什么六出祁山没能打过司马懿啊?得!又回到司马懿这儿了!

所以争论谁最厉害这个事儿,一人一想法,没有统一的答案。

拿NBA的超级球星来说,我觉得唯一一个还算是比较说得过去的标准,那就是谁得了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就意味着起码这一个赛季谁最厉害。当然,也有很多人不同意这个看法,但就上赛季的常规赛MVP来看,多数球迷还是公认德里克·罗斯获这个奖项是实至名归、毫无争议的,因为年轻的后卫罗斯赢得的是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上赛季带领公牛拿下62胜的全联盟最佳战绩。

我见过罗斯,因为他来过中国几次。小伙儿不爱说话,沉默寡言,是一个冷血的枪手。罗斯经常和“魔兽”霍华德一块儿来,因为他们两人代言的品牌都是阿迪达斯。霍华德性格开朗,每天连蹿带蹦,有说有闹,与罗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罗斯的名字就是“Rose”,这个英文单词的意思是玫瑰,曾经有一支很出名的乐队,叫枪炮与玫瑰,而罗斯这朵玫瑰花的确也是在枪炮之下长大的。

罗斯成长在芝加哥一个叫英格伍德的地区,大家听到这名字后可能感觉很熟悉,因为科比与邓台·琼斯的大战也是在英格伍德进行的,只不过那是洛杉矶的英格伍德,一样的名字,却是两个地方,就好像我国许多大城市有南京路、解放路一样,但是两个地方是完全的两种文化,洛杉矶的英格伍德是一个比较阳光的地方,一个很富庶的区域,而芝加哥的英格伍德无论是在芝加哥来说,还是在全美来看,都是犯罪率最高的地方之一,可以说跟纽约不相上下。这个地区什么样呢?高楼林立,四处可见的阴暗角落主要就是黑人居住生活的地区。看过电影《蝙蝠侠》的都知道,烟雾弥漫,危险随时潜伏在黑影之中,随时可能攻击你,也不定什么时候手枪一响,你的小命就玩完了。无家可归的人到处都是,天天有抢劫案,天天有杀人案。

罗斯从小就是在这个经常有重大凶杀案的地区长大的。2009年,住在这个地区的一个演员遭遇了灭门惨案。当然,这位演员估计也不是什么正经货色,不是大腕儿,真要是大牌明星,有钱有房有车的话,也不可能住这个地儿。这起凶杀案手法极其残忍,芝加哥警察来到后推门一看,血光四溅,屋里脑袋、胳膊、腿都分家了,警察对这样的事也见怪不怪了,最后直接把这个地区给封闭了,全拉上警戒线,里边人不许出去,外边人也不让进来。

在英格伍德某条街道的尽头有个公园,每天那些十三四岁的辍学孩子在这里打打闹闹,虽然没文化,祖祖辈辈也不怎么念书,但这帮孩子每人兜里有一把手枪,里边说不定有几发子弹,打架真要是逼急了,没准一枪就把对方干掉了,打死你都不知道谁打的。所以,公园里外经常是流弹横飞,危险至极。

湖人队阿泰斯特,现在改名叫世界和平了。他就曾到过芝加哥的英格伍德,说这个地方和他长大的家乡很像。阿泰的家乡是纽约最乱的街区之一,他的父亲是一拳击手,罗斯和阿泰的生长环境很像,在英格伍德长大的孩子都好勇斗狠,不管自己多高,对方多壮,上来就敢玩命。纽约长大的阿尔斯通也是这样,他有一句名言:你敢惹我,我是纽约长大的小孩儿。那意思是说:我纽约长大的,你别看我长得瘦小枯干,可我横呀!

在英格伍德地区长大的孩子一样,蛮横又坚韧,多数孩子到二十岁左右就没父亲了,因为老爸不是被乱枪打死了,就是因为贩毒、持枪行凶、杀人越货等被捕了。所以,这些孩子不是与母亲相依为命就是成了孤儿,然后继续残杀,继承父亲的衣钵,一代代过着恶性循环的亡命生活。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父一辈子一辈,就是这个地区的特点。

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可以说是学坏容易学好难,没几个好人,你出门跟人打招呼,碰到的到处是贩毒的,一边掖着毒品,一边掖着左轮手枪。在我们国内出门见了朋友,打招呼都问吃了吗?那边出门都问你抽了吗?你吸了吗?幸运的是罗斯有三个哥哥,一直保护着他,使他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没被别人带坏。

三个哥哥从小就发现罗斯在篮球方面有点儿天赋,很多黑人球员都一直梦想着通过体育来改变人生,改变命运,所以哥哥们也寄希望罗斯能打出名堂,日后彻底改变整个家族的命运。在罗斯的成长过程中,三个哥哥轮流看护着他,不让罗斯跟别的孩子一起玩儿,不许跟陌生人说话。有人问你今儿抽了没有?不抽;有人问你要不要?不要;有人问你玩不玩?不玩。总之是一问三不知,什么都是“NO”。上完学就打球,回家了就看球,永远跟家里人在一起。罗斯沉默寡言的性格就是在哥哥的监督下从小形成的。但是,从内心和性格上来说,罗斯也在潜移默化中继承了这个街区的文化——坚韧和好战。

2008年的3月29日是NCAA的四强决战,在四强中有罗斯率领的孟菲斯大学的一席之地,球队主教练就是卡利帕里。在比赛中噩耗传来,罗斯的一高中同学名叫克拉克,在英格伍德跟黑帮火拼时被乱枪打死,身中数弹,差点儿被打成筛子,死得极其惨烈,这一消息迅速轰动了全国。当罗斯赢了NCAA四强战的半决赛后,就蹿到场边对着镜头高喊,说从英格伍德出来的人都得挺住,这不容易。虽然罗斯在英格伍德没有真正和那些孩子一块儿混过,但他并没有忘本,他身上留着这个地区的文化印记,而且他还有点儿留恋这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