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她笑得乐不可支,一副爱占便宜的小人嘴脸,心里不免感慨,我的救命恩人,竟是这等女子。她其实,很是喜欢占便宜,吃不得亏的。若是被老太爷得知,必是顿觉有辱门楣,死活也不承认这便是轩辕世族的救命恩人。
她笑够了,指着自己问我,“轩辕莫离,你说,我在你那江湖的女子里面,也算是姿色可人,中上水准吗?”
她喊我,向来是连名带姓,喊得干净利落,喊得理直气壮。她是这么多年以来,唯一一个连名带姓喊我的女子。
我放松自己,笑了出声,状若仔细端详她眼眉唇鼻半天,才慢吞吞的说道:“也算……中等吧。”
她听我这么一说,朝我翻了翻白眼,爬下床榻,抬脚就向外走去。
我跟上她,问她,“紫宵姑娘,你专程来此,就是为了问这个?”
她在门槛处蹲下来,找出自己的一双布鞋,穿好,站直身子来看我,朗月下,她眼底潋滟起慵懒的光晕,点头笑道,“是啊,就是为了问这个问题啊!”
我稳了稳身形,才不至于在她面前脚步踉跄。
“我累了,你送我回东厢吧!”她理所当然的说着,便伸直了手臂。
东厢与西厢也就一点路程,我本想不理她,却看她掩去一个呵欠,神思确实有些疲惫,想着昨晚东厢一夜未灭的烛火,心里想着,毕竟是个孕妇,也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也就依言送她回了东厢。
东厢门口,她率先走了进去,掩起门前,又探出头来,喊住已是准备散步回西厢的我,贼嘻嘻的笑道,“轩辕莫离,你那身材,还是穿着衣服的时候比较好看。”
我还没回神来,她已是挥着手,随着一声愉悦的“晚安——”,掩好了门。
我那身材,还是穿着衣服的时候比较好看!
我那身材,还是穿着衣服的时候比较好看!?
我这身材——
回到西厢,我才猛然醒悟,这个女子,还真是厚脸皮到家了!
随之,又有些不服气,我这身材怎么就是穿着衣服的时候比较好看了?我不穿衣服的时候,也是照样不错……
我猛然顿住自己的思绪,这是我该考虑的问题吗?怎么也变得跟她一样了,满脑子的不正经来了?
躺在床榻上,还是忍不住有些怀疑,她的眼光是不是非常有问题呢?又或者,她是拿我跟她的那个俊卿比较?
这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轩辕莫离人生的第二十五个年头遇到的救命恩人。莫名的,就想到白胡神算为我算卦,说我这一年将遭遇一劫,避之不急,只能认命。当时也只是一笑置之,先今想来,身中百日噬心毒确也是大劫,避之不急,也就这样遇到了她,因是救了我一命,这般的救命恩人,即便狡黠又厚脸皮透顶,也只得认了。
前一日,寨主被她逼着护送慕容家九小姐下山了。
第二日,晨曦初露,她又是送走了方七郎,看方七郎一步三回头,她笑着骂道,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这般恋家,真是不怕丢脸,快走快走——
那挥手的姿势,别说是方七郎,任谁看着都是觉得她太过狠心;再看方七郎拖着剑伤未愈的身子一步一个回头,更是觉得她狠心。
方七郎走出老远,回头朝她大喊:“阿姐,照顾好金鱼!阿姐,我会写信给你!阿姐,你要给我回信啊!”
“知道了!知道了!真是罗嗦!”她双手叉腰,吼道,“臭小子,你再不走,我可要生气了啊!”
方七郎又走了几步,还是回头,喊:“阿姐,你照顾好自己,一定要好好保重!”
“真是婆婆妈妈的,走吧!走吧!”她只是一个劲儿的赶方七郎。
“三哥,照顾好我阿姐!阿姐,我会干出名堂来的,我要是做不出名堂来,我绝不回来见你!”方七郎人影不见,整个山寨上空只是回荡着他的回声,“阿姐,你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等我回来!”
没有人看见,她回身时,那个低眉的瞬间,眼底滑过一片晶莹之光,她比谁,都要来得舍不得方七郎的离去。
阿狼走了,目的地位居江南的慕容山庄,据轩辕莫离所言,走水路最快,一个来去也需得十日半个月的。想着,自是没那么快赶回寨里。
小七也走了,目的地凤翔京师,这个傻小子还真是拧了一股儿劲,竟发狠说不闯出名堂来绝不回寨里见我,他以为经营茶肆就如同打家劫舍,只需要花上两三日的时间蹲点,再捡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蒙面抢劫那般简单啊!如此也好,让他多加历练,多摔几个跟头,也自是知晓谋事不易、成事亦不易的道理。
只是他走的时候,我顾着赶他尽早下山,倒是忘记让他带一些书在身边,平常多加阅读。伸手摸了摸桌案上摆放的一叠书册,视线碰触到水盆里游耍嬉戏得正欢的金鱼,看着看着,便是恍惚了心神,那一晚,碰触到小七后背时,那黏稠得仿或要粘牢住心跳的液体在指腹间艳红如樱桃,一瞬间,便灼热了我的眼、我的心。
那个瞬间,小七的不管不顾,小七的奋不顾身,小七说,阿姐,你没事便好……
因为比起单纯如白纸的小七,经历了太多太多的我内心明白亦警醒,因为真心的想要给小七纯然亦美好的明天,所以硬下心来送剑伤未痊愈的小七离开,希冀着山下广阔的世界在开拓小七视野、丰富小七人生经验的同时,亦能开启小七迟钝的情商,最终能让小七明白,亲情与爱情的不同,最终的最终,小七手挽着另外一个女子的手来见我,开心的喊我,阿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