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鬼在哪里
3087600000025

第25章 吊死鬼的爱 (1)

先不提吊死鬼,说说知青的事。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父亲管着单位的知青,经常在父亲单位听到有关知青们怎么祸害农民的事,我感动好奇,觉得知青们都是些大坏蛋!

比如,渭北的某村支书来告状,说一个知青发烧了,农民便可怜他,给他端来了荷包蛋,等烧退了,他突然惊叹:“他家有鸡”于是那天晚上,这家农民便遭遇暗抢,鸡窝里的声音四邻都能听见,老两口想起来看看,可发现窗户下借着月光反射出一道渗人的白光,明显是刀子的寒光,还好,临走前,抢鸡的压低声音说:“钱给你放到窗台上了,敢告,明天还来!”给钱也行,总算损失减小,等到天亮老妇人赶忙到窗台上去拿钱,一看,傻眼了:

“他娘的!两分钱!”

于是便告到了队上,支书便亲自上城里来告状了,他也怕那道白光,谁不爱惜生命呢?不久,父亲从农村知青点儿回来了,办公室人问:“盛组长,到底怎么回事?还动上刀子了?”父亲没好气:“什么刀子,是用半片镜子吓唬人!真可恶!白天吃了人家的鸡蛋,缓过来了,晚上就去祸害鸡。”说了一下午,都是知青们的偷鸡摸狗之为,我感到很兴奋,对父亲说:“我长大也下乡!”父亲把我从办公室赶了出去:“滚蛋!”

后来,这祸害老乡的队伍里也有我一份,你问我也下乡了吗?算是吧,但不全是,因为你没听说过刚满7岁的知青吧

不久,放了寒假,同院的建武哥哥从插队的地方回来取东西,他非常喜欢我,我不断地打听知青的事儿,他问我:“你想去我们那里吗?”我拼命地点头:“我可喜欢到农村玩儿了!”他立刻做出决定,竟然不和我家里人打招呼,留了个纸条,便把我用自行车带到了离城20公里的长安县(现在已经成为长安区,是西安市的一部分)。

我们到达了目的地,真是兴奋极了!虽然是满目荒野般的土地,但视野极其开阔,实在是巧合,三十多年后,我的孩子竟然在这片土地上成为了大学生,因为这里现在是西安市非常集中且交通发达、繁华的大学城。但我更喜欢那时的这里,它是纯粹的农村,是村村相连的农家沃土。当我被带进知青大院时,我便明白建武哥哥带我来的目的了:

他原来回家取的“东西”是我。一进门,就有一位特别亲切的大姐姐迎上来:“建武,这就是盛叔叔那胆大包天的宝贝儿子吧?”建武哥哥笑着答应着,有几位大哥哥也迎了出来,其中有一位身体很壮实的矮个子哥哥围着我转圈打量:“我以为是个三头六臂呢,原来是这么个小不点啊!”我立刻进入了状态:“你没当过小不点吗?看你还没这个姐姐个子高呢,你才是小不点呢!你大概是自卑惯了吧,找我给你当陪衬!”他鬼笑着一伸舌头,脸红着躲在众人背后去了:“我的天哪!这简直就是个人精,光这张小嘴就没人敢惹。”我仍不饶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全知青大院响起了阵阵笑声:“哈哈!东亮栽了,栽在小屁孩的手里了!”我对着说这话的人发起了人来疯:“我是小屁孩?你的屁有多大?拿出来称称几斤重”女知青都笑弯了腰:“对!称一称!”最初迎接我的大姐姐一把把我抱了起来:“这孩子太可爱太好玩了!来,让姐姐亲亲!”她很劲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我感到脸发烫:

“姐姐,放我下来,七岁知羞,男女授受不亲。”

我的话引得满院子笑声不断:“建武啊,你可是立了大功了!这么可爱的孩子我还是头一回见到,比我那傻弟弟强一百倍。”小孩子自然要维护小孩子:“哥哥,你以为自己很聪明吗?你的鼻子有多重,割下来称称?”他瞪着眼做着白痴相:“不称,哥哥怕疼!再称下去,我的头就保不住了!”我继续着我的一根筋话题:“那你可以先称身子嘛”一阵哄堂大笑,人们在欢乐声中无条件地接纳了我。

不久,我便掌握了知青们的大概情况,那个叫东亮的哥哥会武术,而且功夫了得,于是我便十分敬重起他来,那时的我认为,会武功的才是真正的男子汉,虽然东亮哥哥个头小,但他却是最厉害的,他也非常喜欢我;其实,不到两天功夫,整个知青大院没人不喜欢我,寂寞的他们,太需要欢乐了,尽管他们离家只有几十公里,但日后的命运却是未知的,我便是家里来的亲人,虽然我爸爸经常因他们祸害老乡来训斥他们,但他们仍亲切地叫我爸爸:盛叔叔。

他们是怀着敬畏之心来看待我爸爸的,爸爸是他们统一的家长,是代表他们的父母来训斥他们的,他们喜欢他的训斥,因为爸爸从来也不同意处分任何人,也绝对不允许当地人欺负他们,故此,他们拿我当自己的亲弟弟。

于是,我的一举一动都成了他们的话题,比如,西安(人名)哥哥要去镇上的邮局,我给爸爸单位写了一封信,告诉我的情况,并着重写了哥哥姐姐们怎么喜欢我,那封信被他们传阅着,因为要到第二天早上才能发出。

亲我的姐姐叫孙惠芳,她看了我的信竟然哭了:“这么点小孩,就知道安慰大人,还知道替别人着想,看孩子竟替咱们说好话了,咱们可不能辜负盛叔叔啊。”严华姐姐说:“看你真没出息,多愁善感,咱们对孩子好点不就行了吗?”可惠芳姐姐哭得更厉害了:“大冬天的,新鲜瓜菜都没有,还要吃杂粮,他能受得了吗?”别人开始劝她,转移她的话题:“看这小小年纪,字写得不错,语句写的比我们都通顺,不愧是盛叔叔的孩子!”

我的信在全体哥哥姐姐们的集体审阅通过后,第二天一大早被西安哥哥带到了镇上发了出去。现在想来真可笑,坐公交车一个半小时就到市区,可那时候,人心离的远啊,能否返城工作是无法设想的。

第三天晚上,队长便到了知青点,特意来看我:“盛组长的公子在哪里?让俺看看。”一个很慈祥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面前,我看着他,突然发问:“叔叔,你不会是来赶我走的吧?我爸一定给你打电话了!”队长被我的问话给怔住了:“我的个神哪!这娃是不是能掐会算?我还没说,你什么都知道了!”我告诉他:“只有村里的领导才称我爸组长。”知青们都得意了:“队长叔,领教我们小知青的厉害了吧”

队长不理会他们,对着我说:“好娃哩,难得你能来咱这里,你爸看了你的信,让我给你说,别闯祸,可我一见你,就爱的不行!我是来通知你领口粮的,纯细粮50斤!羊肉5斤!”知青们大叫起来:“弟弟万岁!”众人把我抬起来,唱着《大海航行靠舵手》,到队委会去领了我的“口粮”想来当时老乡真是太朴实了,但第二天,我就做了对不起队长叔的事,我为了抢篮球的事,打了他的儿子,晚上,他还领着儿子来给我道歉,这时,知青院的哥哥姐姐们没有护短:

“好弟弟,你怎么能打队长叔的儿子呢?”我争辩着:“因为他是队长的孩子,你们就巴结吗?”惠芳姐姐劝导我:“好弟弟,是咱们做错了,要和农村小朋友团结,不能看不起人家,队长叔为了咱们可没少费心,咱得有良心,那羊肉,实际是队长叔自己家杀的羊,专门为你杀的,他儿子成天放那些羊,你吃了人家的羊肉,人家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和你这城里娃玩,可你倒好,为了争篮球打了小哥哥,多不好呀”我被姐姐的话说服了:“那好吧,明天我教他说普通话。”惠芳姐姐点着头把我搂在怀里:“好弟弟,这才有风度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