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的文采是众所周知,当时的他名列初唐四杰之首,风头正盛。他的那篇《滕王阁序》可谓流传千古,里面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至今读起来仍朗朗上口。所以这篇檄文的效果同样可以想象,堪称惊天地、泣鬼神之作,差点没把英王气煞。本是同根生的兄弟二人也因为几乎反目成仇,最后在高宗的调解下才化干戈为玉帛。檄文的作者王勃可就没这么幸运了,此事儿说你挑拨兄弟感情、危害国家安全都是可以成立的,所以王勃最终罢官去职,被贬成了闲人。
前边有人因鸡罢官,后边就可能有人因为鸡而平步青云、加官晋爵。有一次唐玄宗出宫闲逛,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小孩儿正在玩木制的机关鸡,当时可谓人就是鸡、鸡就是人,配合得简直天衣无缝。玄宗见此情景开心极了,于是将小孩儿叫到身边,一问才知道这孩子名叫贾昌。之后玄宗将贾昌调入宫中,专门为他养鸡。贾昌也真不含糊,立刻展现自己的十八般武艺,将宫中的鸡养得是“膘肥体壮”,个个成了鸡中的李逵和施瓦辛格。
明代的高启著有《书博鸡者事》,今陕西宝鸡还有以“斗鸡台”为地名的史迹。由此可见,斗鸡在历朝历代几乎都有众多粉丝追捧。
斗鸡游戏约于公元前5世纪传入欧洲,后传到了世界其它地方。
疯狂斗鸡人
唐代文学家陈鸿的《东城父老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玄宗在藩邸时乐民间清明节斗鸡戏,及即位,治鸡坊于两宫间,家长安雄鸡,金毫、铁距、高冠、昂尾千数,养放鸡坊。”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唐玄宗绝对是斗鸡的铁杆级粉丝。也正因为唐玄宗喜欢斗鸡,因此经常在长安举行规模宏大的斗鸡比赛,特别是每年的法定节假日--春节、清明节、中秋节。彼时唐玄宗本人也会亲身参与,以示天下太平、国泰民安。
《东城老父传》中曾有过这样的记载:每次到了斗鸡的日子,唐玄宗都会让宫廷仪仗队集体出动,后宫佳丽也不能缺席,也要参与其中。而“鸡王”贾昌则头戴雕翠金华冠,身穿锦绣襦裤,手执铎拂,引导群鸡雄赳赳气昂地走到场中间。在贾昌的指挥下,群鸡进退有序,顾盼神飞,仿佛战场上的将军,不啄得对手鸡血长流就绝不会善罢甘休。“战斗”结束后,贾昌命令手下群鸡按胜负关系列队,接受检阅,然后再整齐划一地回宫。
与皇帝的盛大规模相比,在民间,斗鸡比赛远没有这么大的排场和讲究。老百姓斗鸡很大程度上带有赌博的性质,很多人纵鸡火并唯一的目的就是发家致富。由于涉及到了真金白银,因斗鸡而起的争斗就变得越来越多。诗仙李白就曾经因为某次斗鸡而变得情绪激动、亢奋,最后像被打了鸡血一样,拔刀把对方当场捅死。
除了李白为鸡杀人、远走天涯外,唐朝的其他诗人们也对斗鸡兴趣浓厚,很多人为此挥毫泼墨,留下诗篇以示纪念。例如张籍的《少年行》:“日日斗鸡都市里,赢得宝刀重刻字。”张仲素的《春游曲》:“当年重竟气,先占斗鸡场。”于鹄的《公子行》:“马上抱鸡三市斗,袖中携剑五陵游。”在这些诗人眼里,斗鸡不仅仅是娱乐,更是一项勇气与侠气相融合的极致活动,值得为之浪迹天涯、挥毫泼墨。
斗鸡有讲究
因为各地有各地的风俗,斗鸡的规则也因此各异。斗鸡的斗技有几种类型:高头大咬者(即斗架时头势昂得高、斗势好看);平头平身打法;跑圈打法(打几下就跑圈);四路全打者(全能,这是最为最理想的打法)。斗鸡取胜的关键在于打腿的准、重、快。准指能否打到对方头上;重指出腿打击力的轻重;快指单位时间内起腿打击的次数并能连续打几腿。
斗鸡要靠平时的训练,其训练方法有以下14种,即:撵、溜、转、跳、推、拉、打、抄、搓、掂、托、揉、绞、扰。
斗鸡长成后,第一次初斗,时间不宜太长,一般十五分钟即可。
另外,体高适宜参加战斗的双方斗鸡体高需相等或接近,两鸡体高相差太悬殊的话,一般不宜相斗。斗鸡的年龄要相当,一般双方都是“同龄人”才会相斗,不过周岁前,小鸡不能与隔年老斗鸡相斗。体重接近或相同参斗双方的斗鸡体重相差不应超过250克。两强相遇胜负难分的时候,以一方鸡主首先提出停斗者为负。若双方鸡主都不认输,打到最后两鸡无力再斗时,则由公证人裁判,其方法是在斗鸡场中间划一中线,两边在0.33米处各划一线,两斗鸡各自站在一边线上,两头相对,斗鸡先过中线进攻者为胜方。
斗鸡比赛的流行,使得众多玩家非常关心斗鸡的选择,也因此对斗鸡的特征和斗技提出严格要求。所以斗鸡的选择包括以下几个关键:
性格--要求斗鸡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主动向对方发起攻击,尤其后盘(即战斗的最后阶段)要亲斗,要打卧鸡,残盘(双方斗到筋疲力尽)时要卧而不走,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继续斗下去。进攻中不允许退缩,更不能三心二意地想退出。
骨骼--因为斗鸡的职业特点,要求斗鸡的骨骼要坚实,各部位的骨骼长短,粗细比例要绝对匀称,因为太细长或太短粗都不利于战斗。
体型--斗鸡的前胸要宽,羽毛要紧凑,身架要利落。因此老行家有句口头禅:小头大身架,细腿线爬爪,并将此作为选鸡的标准。
体重--斗鸡体重一般分三个等级,大号斗鸡体重4千克左右,中号斗鸡3.5千克左右,小号斗鸡为3千克左右。体型太大的话,就会动作迟缓,因此不利于战斗。
毛色--斗鸡一般以青、红、紫、皂为上色。青色即乌黑色的毛羽,正面带有青绿色的亮闪,底绒为白沙尾。红色即项背为红色毛,群边毛为灰褐色,尾为黑或带白沙尾。紫色即项背的羽毛为深红或黑红,有青紫和白绒两种。皂色即全身羽色匀为黑色,黑如皂布无亮光。其他的均为下色。
头部--相对来说,小脸皮紧薄细致为好,耳环要小,不能有重冉,脑门要宽厚,眼窝要深大,冠要小而正直,五官长得要协调。嘴形要求既粗直又长尖,大弓形嘴形不好,嘴要尖而利。过细过长者也不行。嘴尖要纯净,一般只有黄白两色,成年斗鸡嘴色不能带有黑色。鼻翼要外扇,鼻孔要大而长。
眼色--斗鸡眼色一般分白、黄、红三种,其中以纯白色为上品。两眼要有神,目光要锐利,同时眼窝要深,眼珠要小。
冠形--一般分平顶与花冠两大类。平顶又称顶头,顶头中又有窄面、宽面、鹅顶、柿饼冠之分;花冠又有翘花冠、小花冠、大花冠、寿星冠、开山斧之分。一般以小而细者为好。
腿爪--腿分大腿与明腿。大腿与明腿的弯曲度要大,俗称大腿弯弯度大,弹跳力强。大腿要粗,明腿要细,肉要长在大腿上,明腿要皮包骨头,不要有一点肉。
奇趣小贴士
斗鸡眼的由来
眼睛中间的瞳孔天生或人为朝中间靠拢,看起来就像两只鸡在斗架,这样的眼就被戏称为斗鸡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对眼。正常人的双眼注视同个一物体的时候,物体分别在两眼的视网膜处成像,并在大脑视中枢重叠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具有立体感的单一物体,这个功能被称为双眼单视。但婴幼儿在双眼单视的形成过程中,很容易受外界影响,导致一个眼注视目标,另一眼则偏斜不能往同一个目标上看,这就会导致斜视产生。现在很多影视剧上经常会有类似的表演,用来搞笑,一般情况下都能将观众的笑神经引爆。
4古罗马奴隶的残酷娱乐--角斗
历史相当悠久
杨朔在《蚁山》中说过:“我不能不留意,他古罗马有一种野蛮的娱乐--角斗,最开始源于意大利西北部古代伊达拉里亚的一种殡葬仪式。曾经有一个时期,人们相信用人血可以慰藉亡灵,因此,在古罗马人的殡葬仪式上常常要杀死一些战俘、奴隶和牲畜。公元前264年,两个贵族在他们父亲的葬礼上,迫使3对角斗士互相残杀,这是最早的角斗记载。早期的决斗士都没有受过角斗训练,身上也无需任何保护,因为当时人们认为那样会延缓死亡。经过两个多世纪,角斗规模越来越大,角斗项目也不断翻新,出现了专门训练角斗士的学校。角斗士大多是战俘、奴隶和死刑犯人。
第一次让大批角斗士与猛兽角斗的是恺撒,那是在他父亲的葬礼上。在他死去的女儿的纪念会上,恺撒还组织了一次骑兵角斗,一方是骑马冲杀,另一方则驭象应战。角斗士社会地位低下,死后不准葬在正式墓地。许多人宁愿自杀,也不愿当众受辱。公元前73年,震撼意大利半岛的努力大起义,就是以斯巴达克斯为首的角斗士发动的。但直到公元5世纪末,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角斗这种杀人游戏才逐渐销声匿迹。角斗是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主要竞技比赛项目,是古代希腊盛行的一种拳击和摔跤相结合的体育竞技项目,比赛十分激烈,常常吸引众多的观众,同时也是古代奥运会争夺最为激烈和残酷的比赛项目,但最富有古希腊运动特色的角斗在现代运动中已经绝迹。”
在古罗马长达千余年的历史上,角斗这种“很令人不快”的娱乐活动,足足延续了七百年。它靠杀戮人和动物来取乐。这种游戏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人与人之间的角斗表演,对俘虏处以戏剧性的死刑表演和人与兽搏斗或兽与兽之间的厮杀表演。这三部分汇聚在一起,组成了罗马帝国第一娱乐项目。
对当时的罗马人来说,角斗是一种高尚的娱乐。甚至连斯多葛学派的代表西塞罗都承认,角斗是一种良好的教育,因为它能培养罗马人沉着、勇敢、视死如归的精神。由此可见角斗的“崇高”地位。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罗马人,最典型的是“伟大的”、“尚武的”。然而它们背后还隐藏着一个令人发怵的词--“嗜血成性”。
角斗最初的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拳斗,后来演变成了人与虎、狮子、熊、豹等猛兽之间的肉搏。到最后,为了刺激,罗马就诞生了真正的角斗士:两个斗士手里拿着利剑或三叉戟、盾牌或网套,相互之间进行刺杀。
不过,兴盛于罗马的角斗却是罗马人从埃斯特鲁坎人那里学来的。埃斯特鲁坎人角斗的目的是向死亡的英雄致敬,这种血腥的宗教仪式被赞誉为神圣和勇敢的。但公元前264年,第一次正式角斗比赛却开始于罗马,也就是第一次布匿战争的时候,当时共有三对角斗士参加。不久,越来越多的罗马家庭加入了这项游戏,他们的目的主要是纪念亡者,同时也为了获取威望。随着时光流转,后者的目的越加突出。在大约公元一世纪的帝国时代,角斗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宗教意义,演变成了公共娱乐活动。与此同时,各种角斗比赛,也已经变得司空见惯。随着罗马的扩张,角斗被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