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时尚美妆和古人一起玩游戏
3143000000032

第32章 洒脱不拘大肆恶搞--荒诞爆笑篇 (4)

鄂伦春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他们的祖先终年生活在深山老林中,因为有了火才得以生存,因此对火有着特殊情感,认为火有驱邪祛污的神奇力量。鄂伦春人崇拜火神,在腊月二十三有送火神升天的习俗,在春节早晨有燃篝火祭祀火神的习俗。春节期间,客人来拜年时,要先敬拜火神。

鄂伦春人的篝火节是每年六月十八日。这天,鄂伦春人都要穿上节日盛装,精心打扮。他们在依山傍水的篝火广场点燃篝火,载歌载舞。在点燃篝火时,他们会非常虔诚地将木柴排列整齐,并且避免使用能迸出火花的木柴(为了避免伤到火神的眼睛)。篝火的火种要保存下来,在人们搬迁时要携带。

鄂伦春族篝火节活动主要有三部分内容,分别是开幕式、传统体育比赛、篝火娱乐晚会。

开幕式主要是“穆昆达”(族长)洒酒祭祀天地,并诵唱祭文。其他鄂伦春族男女老幼都虔诚地朝向祭坛,左手持桦皮碗、右手拿柳蒿枝毕恭毕敬地跟族长一起洒酒祭天,诵唱祭文。传统体育比赛内容十分丰富,有赛马、射击射箭、摔跤、拉钩扳腕、颈力绳赛、划桦皮船赛、采集等。

篝火娱乐晚会开始要进行生火仪式:萨满(神的代言人)点燃火把,依据民族礼仪拜颂祝词。然后,萨满用火把分别点燃贵宾及德高望重的老人的火把,最后把火把交给族长。接下来,有火把的人点燃三大堆篝火。随着篝火燃起,鄂伦春人或悬斧祈祷,或烤骨占卜,或用烟袋装灰等形式祭火。篝火越烧越旺,鄂伦春人围着篝火边唱边舞,来宾相继加入,舞圈越来越大,歌声此起彼伏。就这样,一直持续到天亮。

5古代也有爆竹烟花!

爆竹历史回响

有人说爆竹就是鞭炮,其实这样说不完全正确,这是因为许多爆竹连缀起来才称得上是鞭炮。爆竹有很多别称,例如“爆仗”、“炮仗”等。有人会问,鞭炮跟“竹”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最早的爆竹就是用火烧竹子。竹子在被烧时会发出爆裂的声音,于是就有了爆竹这个名字。

关于爆竹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那时人们就有在正月初一放爆竹的习俗,据说是为了驱避一种叫做“山臊”的怪物。这种怪物不怕人,人要是接触了它就会得疟疾。幸好这种怪物害怕爆竹的声音,所以人们就形成了放爆竹的习俗。

到了唐代,人们开始改进爆竹,将硝石装进竹筒里燃放,这就是装硝爆竹的雏形。这时的爆竹被叫做“爆竿”。唐诗中有“新历才将半纸开,小庭犹聚爆竿灰”的诗句。后来,火药出现了,人们便把火药填进竹筒中,做成新的爆竹形式。

进入宋代,民间使用纸张包裹火药制成爆竹,还将带有火药麻绳将爆竹连缀起来做成“编炮”(即鞭炮)。据说当时还出现了水果形和人形的爆竹。当时很多地方都有在新年放爆竹的习惯,基本上都是为了驱避邪祟、辞旧迎新。有的地方在放爆竹的时候还会大喊“大熟”,意思是预祝明年的庄稼丰收。

元代爆竹表面印有图案,颜色多种多样。当时的爆竹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为了防止引线脱落,在爆竹的侧面有一个卡引线的卡子。在后来的爆竹中,再也没有见多这种卡子。

明清时期,爆竹十分流行,民间对爆竹除旧岁更加重视,无论贵贱都要放爆竹。当时民间称爆竹为“炮仗”,种类繁多,而且放爆竹的时间也不限于大年初一,而是从除夕夜就开始了。在除夕夜的午夜,放爆竹达到高潮,被人们称作“迎神”。

明代的时候,宫中也兴起放爆竹的风俗。在当时的画作《宪宗元宵行乐图》中描绘了成化帝观看宫人放爆竹的情景。皇帝坐在殿基上的黄绸帷帐里面,殿阶下面的四人正在用香点燃爆竹。画中的爆竹都是白色小瓜形的,中间系着红带子。画中描绘的时间应该是元宵节。可见,明代放爆竹的习俗已经从除夕、初一延展到正月十五了。

清代依然盛行在除夕、新年和元宵节放爆竹,而且还产生了在喜庆和隆重的场合放爆竹的习俗。当时的爆竹品种已经十分风俗,一般有“单响”、“双响”和“鞭”,后来又在“双响”的基础上研究出了“多响”。清代富察敦祟《燕京岁时记》记载:“花炮棚子制造各色烟火,竞巧争奇,有盒子花盆、烟火杆子、线穿牡丹、水浇莲、金盘落月、葡萄架、旗火、二踢脚、飞天十响、五鬼闹判、八角子、炮打襄阳城、匣炮、天地灯等名目。”当然,这里所说的品种中也有烟花,但不可否认,当时爆竹的种类多么繁盛。《红楼梦》第五十四回讲贾府燃放爆竹时也谈及爆竹的品种:“说话之间,外面一色一色的(地)放了又放,又有许多的满天星、九龙入云、一声雷、飞天十响之类的零碎小爆竹。”

当时的鞭炮也出现了很多新花样。用牛皮纸制作的爆竹声音清脆响亮,就像钢铁产生的声音,所以被称为“钢鞭”。有一种被称为“霸王鞭”的鞭炮是将多达万头的爆竹编到一起。在鞭炮中每个几个小爆竹加上一个打爆竹就成了“节鞭”,它在燃放时是有节奏的。当时南方还出现了用彩纸制作的“花鞭”。这种鞭炮在燃放时会崩碎彩纸,彩纸便随风飘落,十分漂亮。

古代爆竹制作都是由家庭手工作坊负责的。在一些重要的鞭炮产地,有专门从事爆竹销售的门店。因为爆竹只在一些特别的日子才玩,所以爆竹的生产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在旺季的时候,一些专业的作坊会雇佣短工。当时一些有手艺没有资本的人,自然成为受雇的对象。

清朝末年的爆竹生产非常发达,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搓爆竹机”,可见当时的爆竹业是多么繁荣。

细数昨日烟花

烟花就是现在人们俗称的“花”,燃放烟花就叫“放花”。烟花跟鞭炮的样子和制作过程都很相似,但是烟花只会放出火焰和火花,制造出迷人的各式各样的美丽景象,不会发生爆炸。它的作用跟烟花一样,都是为了烘托节日的欢乐气氛或渲染喜气。

烟火既然与爆竹有那么多相似之处,自然就与爆竹的关系非同一般。人们普遍认为烟花是在爆竹的基础上产生的。

烟花在古代又称“烟火”,最早出现在唐代,相传是唐代浏阳的李畋发明的。传说当时李畋的邻居家闹鬼,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敢出门。李畋在邻居家的门口,燃放自己做成的烟花,竟然把鬼吓跑了。后来,李畋把烟花制作技术传给同乡,烟花便发展起来。

宋代的时候,烟花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节令玩具。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里面就曾多次提到烟花。如“忽作一声如霹雳,谓之‘爆仗’,则蛮牌者引退,烟火大起。”“绕场数遭,或就地放烟火之类。”“又爆仗响,有烟火就地涌出,人面不相睹。”

宋代的烟花基本分为两类,一类与爆竹的制作方法相似,把火药等东西装进纸筒或者泥筒里,燃放时可以喷出火花;另一类就是直接把火药制剂涂抹在一些金属丝上,叫做“药线”。这种“药线”可以拼摆成多种多样的图案,例如花鸟人物、楼宇亭阁。在燃放的时候,一般要挂在高处,从远处看上出光彩夺目,异常美丽。北宋有一种叫做“药发傀儡”的烟花,应该就是属于“药线”。

南宋时,皇宫之内也流行放烟花。周密《武林旧事》记载:“宫漏既深,始宣放烟火百余架,于是乐声四起,烛影纵横,而驾始还矣。大率仿宣和盛际,愈加精妙。”这里所说的“烟火百余架”应该就是指的“药线”。另外,从“大率仿宣和盛际”可以看出,在之前的宣和年间也曾在宫中大放烟花。

明代,“盒子花”十分流行。“盒子花”其实这是一种由“药线”改进的烟花,它是把药线编好放进盒子做成的。“盒子花”在燃放时,药线逐层脱落,可以形成多层彩花,非常壮观。《帝京景物略》形容放“盒子花”的情景:“架高且丈,盒层至五,其所藏械,寿带、葡萄架、珍珠帘、长明塔等。于斯时也,丝竹肉声,不辨拍煞,光影五色,照人无妍媸,烟罣尘笼,月不得明,露不得下。”明代末年的宦官魏忠贤,非常喜欢放烟花。他曾下令把京城东北大坝的御马监翻新,以后每次他外出的时候到了这个地方,就在晚上一边喝酒一边欣赏城下放花。

明代烟花的种类丰富,上面还有各种各样的形象,有仙佛人物、飞禽昆虫、花卉蔬果、楼台殿阁、村坊社鼓等等。

进入清代,人们对烟花的喜爱有增无减,烟花还受到宫廷的重视。在雍正、乾隆在位期间,每年的正月十五元宵节都要在“西厂”放烟花,皇帝会亲自去观赏。清代赵翼《檐曝杂记》记载:“上元夕,西厂舞灯,放烟火最盛。清晨先于圆明园宫门列烟火数十架,药线徐引燃,成界画栏杆五色。每架将完,中复烧出宝塔楼阁之类,并有笼鸽及喜鹊数十在盒中乘火飞出者。……舞罢,则烟火大发,其声如雷霆,火光烛半空,但见千万红鱼奋迅跳跃于云海内,极天下之奇观矣。”在《清稗类钞》中则记载了“康熙时”、“乾隆时”、“嘉道以前”、“咸丰时”、“光绪时”等历朝清室放烟花的盛状。

清代民间的烟花品种都十分有名,除了“盒子花”以外的品种几乎都流传到了现在。例如“地老鼠”,现在的北京人叫它“耗子屎”。它是用黄泥搓成小橄榄状的烟花,加以扭曲变形,里面装上药剂,燃放的时候要把一头泥剋开,露出药剂。点燃之后旋转乱窜,而且呲呲作响。“泥筒花”,又叫“老头花”、“狮子花”。它是用泥土塑出寿星或狮子形状,里面填充药剂,顶上引出导线,点燃后就能喷射出火花。

奇趣小贴士

清代的烟花爆竹政策

我们知道,现在的一些城市对烟花爆竹实行限放政策,甚至有些品种是严禁燃放的。其实,这种政策在清代就已经出现过。

清代烟花爆竹的盛行,这引发了不少的伤人事件。在清代顺德一带有闹洞房的习俗,如果新娘做不到闹者的要求,他们就会把点燃的爆竹扔向她。结果常常造成新娘受伤,让喜庆气氛大打折扣。另外,观赏烟花时可能发生悲剧。光绪二十一年,天津草厂庵在举行烟火活动时发生踩踏事件,后果十分严重。

除了伤人事件,烟花爆竹的主要危害就是火灾。古代的很多建筑就是木质结构,很容易引发火灾,就连警备森严的皇宫也曾受到烟花的损害。

清光绪年间,人们发明了制爆竹机,产量大为提高,出现了专门的销售店。为了保证安全,清政府针对制造和销售烟花爆竹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政府规定烟花爆竹必须要获得官府的批准才能生产。对于违规作坊或商铺,政府将强制搬迁。光绪三十二年,天津的七家爆竹作坊曾被当地地方政府强制搬迁。《大清律例》规定:“京城制造花爆之家于地方保甲门牌内注明‘业花爆’字样。”另外还规定,制造、贩卖烟花爆竹的作坊和店铺必须在城外开设。

清代官方还禁止销售和燃放威力较大的烟花爆竹。例如光绪十八年,上海法租界规定禁放“流星赶月烟花”。这种烟花在燃放时会蹿行,很容易蹿入建筑中引发火灾。又如宣统二年,政府重申禁放“双响起花爆竹”。这种爆竹就像今天的“二踢脚”,里面的火药量较大,而且很容易蹿行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