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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试探

锦衣自己也已经饮用了蕴含了花木灵力的蜂王浆,再加上敖风派蜂卫送来的浓缩了水之灵力的水晶球,治疗公孙子如伤势损耗的灵力,已经渐渐恢复过来。

一碗蜂王浆喂尽,放下玉碗,锦衣刚要将公孙子如扶坐起来,却见公孙子如脸上露出挣扎之色。

“你,先休息,不急在这一刻。”

明明心急如焚,公孙子如却舍不得累了自称为叶重的某人。

好吧,就叫你叶重吧,那又怎样?你到底还是个女人,就不信天长日久温暖不了你那颗冷冰的心……

“哼,我是不急,可杭州城的老百姓却要遭殃啊,你这个王爷再不露面,只怕段天涯会将杭州城给掘地三尺!”

锦衣冷哼了一声,双掌猛然抵在公孙子如的后背之上。

肌肤相触,实在是太容易让人心猿意马。有了前一次的经验,这次从开始公孙子如便死咬了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响来。

锦衣体内灵力得到补充,自然也不会轻易再受情绪干扰。

冷静地帮着公孙子如将蜂王浆中的花木灵气尽情疏导吸收,再引导这股灵气从尾椎穴上行至枕骨大穴,又自枕骨大穴向四肢七窍发散。

“你爱叫就叫,别把嘴唇咬破了,我还得给你疗治。”

锦衣似知道公孙子如为了忍声已经将自个的唇咬得冒出了血珠。

“我实在难忍的很……”

神经不受支配的滋味,让公孙子如整个人如煎似熬。

随着损伤的神经末梢功能渐渐的回复,那又麻又涨又酥又快意的滋味,简直如百爪挠心。

“我唱歌给你听吧……”

终于想到一个可以转变注意力的好方法,不等锦衣回答,公孙子如略带沙哑充满磁性魅力的嗓音便在密室内低低盘桓起来。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歌声低沉迷离中透着军旅男子铿锵铁血外表之下的万般柔情。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歌词怎的这般耳熟呢?

对了,这不是诗经中的句子吗?难道这公孙子如也是穿来的不成?

“你这声音若用来唱《精忠报国》比较合适。”

公孙子如一曲唱罢,锦衣恰好收工。

心中猜疑公孙子如的来路,锦衣便玩笑着说出前世里在特训大队最常被唱起的一支铿锵有力的流行歌,借以试探对方。

“精忠报国?”

公孙子如轻轻活动着恢复些知觉的手臂,听到锦衣这话,不由得剑眉微颦,沉吟了半响,方才笑着道:“从不曾听闻过。”

“不曾听过?”

锦衣愕了愕,明亮的眼睛紧紧盯着公孙子如,似乎想从那人一双清澈的眸子中给生生瞧出慌乱来。

公孙子如似不能承受锦衣双眸中灼人心怀的潋滟波光,微微侧了侧头,随着他的动作,墨发如帘垂在他俊美清华的脸上,挡住了那双清澈幽远的双眼。

“真不曾听过。这歌很好听吗?”

他低沉的声音,益发显得温柔。

刚刚恢复知觉的手臂慢慢地抬起来,抬起来,手指僵硬地将挡住眼睛的发丝拂在耳后,然后将头侧了回来,澄澈幽深的眼目望着锦衣闪了闪,似在竭力的掩饰着什么。

他越是这般样子,锦衣便越是怀疑。

这家伙,难道真是跟自己一样是穿越来的不成?

只是对方不承认,她也不能直接问,喂,你是不是穿来的?

何况真是穿来的又如何?人家穿成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尊贵无比的大魏国靖江王,自己可好,竟穿成一个被囚禁废园的弃妇,而且还是一个身怀六甲的弃妇。

不过,祸兮福所倚,她如今多了个可爱的儿子,也算是老天爷睁了下眼。

“哦,还算好听吧。”

人人都有保有隐私的权利,何况是不是穿越的对自己的现状都不会有任何影响。既然人家不想承认,锦衣也懒得再去探究。

锦衣荣华照人的脸上瞬时便恢复一片淡然,懒懒地放下衣袖,极为潇洒地弹了弹袍角,便起身闲闲地离开了屋子。

公孙子如望着锦衣翩翩离去的背影,一双眸子中有精光闪了一闪。美型的唇角浅浅抿起,又浅浅抿起,渐渐抿成了一条线。

精忠报国?这歌他的的确确并不知晓,而那首《邶风?击鼓》却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神曲之一。

他第一次听到这曲子,还是自阿媛的口中,据说是姜族秘密流传下来。

而叶重的样子,似忘记了这件事情一般。

难道叶重真的不是淑媛?

他早就听说过有修道之人中有尸解一说,未能成就散仙的修道高人,在人寿将尽时,便将魂魄转嫁到别人的肉身之中,这功法还有一个名目就叫着夺舍!

片刻之间续骨生肌,且还能在极短时间内修复人之损伤经脉,这种逆天的法力就算是天师也不能为,阿媛虽生于武道世家,却因先天体弱不能练武,又怎么可能在嫁与公孙凌后短短两年时间里便修炼到如此高的程度?

那么唯有一个解释,便是这自称自己叫着叶重的,是夺舍了阿媛的肉身了啊!

自己如今该怎么办?想办法除了她为阿媛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