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洋行之王:怡和与它的商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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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金融强权(1)

根据怡和的经历,大型西方企业显然既不去触犯官僚,也不愿冒风险去投下资本帮助中国的金融家和商人们实现部分国内经济的“西方化”。

——(英)勒费窝

当怡和洋行从以大量自有资金投资于鸦片及进出口贸易,回到以收取佣金为主的代理业务时,怡和开始以贷款为媒介,越来越多地介入到中国的军事和政经大事中来。尤其是自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怡和洋行开始力图通过行政性贷款和军事贷款,使自己成为李鸿章等洋务派及其他重要官员的代理人。怡和把洋务派的自强措施,视为中国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进行曲。在怡和看来,清朝的这场自强运动所需军火、交通设施、工业设备等,规模如此庞大,毫无疑问可以为怡和提供各种机会。只要能参与其中,就可以大获其利。

因此,怡和洋行的贷款,除了本身的商业性获利之外,还是结交清朝权贵的媒介,以及对握有权力的清朝官员施加影响的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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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结交权贵的媒介在19世纪80~90年代,上海、天津和北京三地是怡和洋行与清朝官员们保持联系的地理中心。在上通清朝皇宫内廷、下联封疆大吏的过程中,怡和以贷款为手段力图建立起人脉关系的,主要有醇亲王奕、李鸿章、张之洞、左宗棠、曾纪泽、刘铭传、盛宣怀,以及内务府的官员们。代表怡和洋行展开公关及谈判的主要人物,则主要有怡和上海和伦敦的负责人凯瑟克兄弟、宓吉、F·B·约翰逊和门德尔(Herman Mandl),李鸿章的德籍顾问德璀琳,以及怡和洋行的铁路工程师毛里逊等。勒费窝著,陈曾年、乐嘉书译:怡和洋行——1842~1895年在华活动概述,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57页。

在中日甲午战争之前,怡和几乎每年都认为中国工业和金融业的发展高潮即将到来,然而高潮总是迟迟未至。不过,怡和依然信心满怀。正如1895年约翰逊所奉行的指导方针:“怡和洋行要在中国官方与外国人之间的任何有关交通运输和通信联络设施的财务安排,以及在创办各种企业的交往方面保持领先地位。”

在怡和看来,虽然清朝的洋务派官员们热衷于引进西方的资本和技术,以此注入清朝衰弱而贫血的身躯,但他们防止或阻止洋人在各种大型项目中获取控制权的意图和决心也同样显而易见。怡和明白这些官员的所思所想:如果洋人取得控制权,不仅使这些自强派的强国梦落空,也会使自己的根本利益受损,并遭受守旧派的攻击。对此,怡和有耐心也有手段打开局面,获取更多利益。

1883~1885年的中法战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宣告了洋务运动的失败。军事、技术上有限的现代化,没能使中国强盛到足以抵抗西方列强的侵袭和欺侮。中法战争的失败,也没能让更多的清朝官员觉悟到需要进行彻底的经济改革。一些改革派人士由于官督商办企业的经营腐败、军工企业的管理不善,以及朝廷和地方多数官员的因循守旧而情绪低落。面对怡和洋行等外资巨头们雄心勃勃的努力和对中国巨大市场的期待,中国官方反应各异:从少数高级官员的谨慎自强,到多数官员对改革的深怀疑虑。

商业和政治利益之间的关系向来密切。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在中国官场中可谓屡见不鲜,靠人脉办事也一向是中国政治的特性。对此,怡和谙熟于胸,并极力加以运用。怡和在金融方面的努力,除了与汇丰银行竞争以及在1885年试图与清政府建立合资银行之外,就是贷款给清朝宫廷及主要洋务派官员,作为建立人脉的润滑剂和争取重要项目的工具。

怡和洋行根据清政府的订单,不断地引进铁路、工厂、新式采矿设备、机器、军火和防洪设施项目。对怡和来说,不论其贷款金额多大,利息多高,最关键的不过是对有权就重大事务作出决定的官员们施加影响的一种手段而已,不过是在激烈竞争中为获取像修筑铁路等重大项目合同的砝码而已。

对利用种种机会争做清朝政府业务的怡和来说,一些贷款在于解决清政府对内、对外战争所需经费,另一些贷款则实际上属于直接或变相行贿,谋求的正是当时中国的铁路、航运、矿产、防务等各项权益。

02

西征借款:怡和得与失1864年,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清王朝解除了威胁政权的最大隐患。但是,全国的局势并不平静,各地起义和叛乱依然此伏彼起。1866年,左宗棠由闽浙总督调任陕甘总督,奉命出关西征,率军挺进陕甘直至平定新疆的叛乱,历时14年之久。战争规模大,战费耗资巨。为解决经费问题,左宗棠以与上海洋商及华商打过多年交道的商人胡光墉(胡雪岩)为经办人,借巨款充军需,从而出现了连续六次举借外债的“西征借款”。

左宗棠西征及其借款,成就了左宗棠与胡雪岩这两位晚清风云人物各自的事业。前者的政治和军事生涯因为有了“西征”而越加辉煌,后者的财富人生则由于成为“国家生意”的经纪人而终成赫赫有名的“红顶商人”。怡和洋行则因提供贷款而获利不菲。

1867年,怡和洋行对清政府承做了一笔金额可观的贷款。这笔为左宗棠提供的贷款,正是此后延续多年的左宗棠西征借款中的第一笔,也是怡和第一次向清朝提供的巨额贷款。

这笔以海关税收为担保的贷款,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起了关键作用。当时,由胡雪岩向包括怡和洋行在内的上海外商展借此笔贷款。在总数120万两款项中,怡和承担了60万两。债券由相关省督抚签署,向海关登记并由各海关税务司签证。其中,闽海关代借24万两、粤海关42万两、浙海关42万两、江海关18万两、江汉关12万两。如各省不能及时偿还,则由海关收入保证抵付。

对于这种新的借款方式,左宗棠颇为满意:各省只是按月应协之款,并非提前;各关旋垫旋收,并无增损;各督抚只经手过目,并无烦劳。这笔于1867年4月达成的月息一分三厘的贷款,其条款为日后外资银行或洋行借款给清朝方面提供了样板。有了海关收入担保,为那些愿意向清政府提供贷款的外资企业提供了新的可能。

1868年1月,左宗棠的第二次西征借款正式签订。由于一些资金正“投资于鸦片上”,怡和此次没能参与其中,只得“为下一次机会作好准备”。

1874年,怡和洋行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克锡执掌怡和大权。克锡是怡和打开日本市场的功臣。1859年7月,克锡载着一船中国商品,由上海抵达日本新开放的通商口岸横滨,并于同年11月采购了一船当地货物驶向上海。第二年(1860)年年初,克锡为怡和在横滨买下了第一号租地。3年后(1863),克锡参与帮助了日后成为日本首相的伊藤博文等人前往欧洲学习。这年11月,左宗棠在西北的军事行动再度急需资金,令胡雪岩在上海展开第三次西征借款。经过5个多月的筹办和谈判,1875年4月,胡雪岩从怡和洋行借得100万两,从最早在中国开设分行的外国银行——英国丽如银行处借得200万两。由江海关、粤海关和浙海关各出具100万两印票作保,经各有关督抚加盖关防,利率为年息一分五毫,借期3年,每半年偿付本息一次。对于这笔交易,克锡感到满意,因为它既可作为一笔投资,又是一次公关,能使自己在同清政府的交往中处于“有影响的地位”。

1877年8月,总理衙门议准第四次西征借款,借银500万两。对此,英、德、俄、美和日本等国家的在华公司和银行展开了激烈竞争。最后,汇丰银行与怡和洋行如愿以偿:汇丰提供全部贷款,怡和则因协助谈判而分得一杯羹。

在左宗棠的西征借款中,前三次承借的对象是怡和洋行与丽如银行等老牌机构,并没有汇丰银行的身影。此后的三次西征借款,则基本上都是向汇丰银行所借,而这正是汇丰历史上最出色的总经理杰克逊(Thomas Jackson)及其下属努力的结果,同时也是汇丰对清政府产生更大影响力的开始。

也正是在这一年,香港两大英资财团——汇丰银行与怡和洋行走到了一起。怡和洋行大班克锡加入汇丰董事局,他通过出任汇丰董事,弥合了自1865年以来存在于汇丰与怡和之间的嫌隙。

这是一个重大转变。鉴于怡和与汇丰的竞争与合作将在日后时常出现,因此有必要清楚双方早期矛盾的由来。

对怡和来说,银行业务从其成立之初就是一项重要业务。当时在中国尚没有专业的现代银行,银行家由洋行商人兼任。垫付款、汇兑、存贷款是怡和经营的主要银行业务。以获取高额利息而贷款给广州十三行商人的事例史不绝书,汇兑业务则是怡和围绕鸦片、茶丝贸易发展起来的主要附属业务。第一次鸦片战争前,中国的国际汇兑业务由怡和、宝顺等大洋行兼营,它们以鸦片贸易中所获现金展开汇兑和放贷业务。上海等五口通商后,怡和的银行业务更上一层楼:不仅商业汇款,连英国政府的汇款也由其经手,各国领事汇到香港的公款,直到1855年还在用它的汇票。为了保持与中国商界和政府的密切关系,怡和还曾积极贷款给中国的钱庄和地方政府。

19世纪30年代伦敦金融中心伦巴第街,马地臣行坐落于此

从1845年开始,成立于孟买的东藩汇理银行(又称东方银行、丽如银行,Oriental Banking Corporation)将总行迁往伦敦,同时在香港、广州设立分行。1858年和1859年,总行分别设在印度和伦敦的有利银行、麦加利银行(渣打银行)相继在香港开设分行。这些专业银行虽然侵蚀着怡和等大洋行的经营地盘,但其总行设在伦敦或印度,经营重心并不在香港和中国大陆,因此怡和尚未感受到太大威胁。但是,随之而来的香港第一家本土银行——汇丰银行开业,则让怡和大班惠代尔大伤脑筋。

1864年7月28日,香港报纸刊登了开设一家香港本土银行的消息,并公布了拟设中的银行计划书和临时委员会名单,牵头者为大英轮船公司监事苏石兰和宝顺洋行。创办时银行资本500万港元,发行2万股,并声称股东要囊括当时香港所有的大洋行。

1865年3、4月,汇丰银行相继在香港和上海开业,其初始名称为“香港上海汇理银行”,显示其从一开始即以香港和上海为主要业务基地。

汇丰筹办之初,怡和与旗昌洋行并没有加入其中。准备以全体领袖商人相号召的汇丰银行,实际上遭到了这两家领袖洋行的抵制。怡和不愿与其主要竞争对手宝顺洋行合作,更无意放弃它所经营获利丰厚的汇兑业务。因此,怡和不仅没有加入汇丰,而且竭力阻挠。汇丰正式成立须香港总督颁布特许令,在香港完成立法,并获伦敦的英国政府批准。当时受交通条件限制,更受到怡和针对汇丰经营汇兑权力过大而在香港和伦敦两地展开一系列活动阻挠的影响,直到1866年8月汇丰银行才取得英国政府颁发的营业执照。

1880年,怡和大班克锡加入汇丰董事局后,两大财团开始了较为紧密的合作。特别是在谋求对清政府业务时,怡和与汇丰合作,达成了许多非正式协议,譬如规定双方在与清政府进行交易时的各自业务范围。同时,怡和与汇丰通过各自在上海和香港等地办理业务时收集到的有关中国官员和商业的数据提供给对方,实现商业信息的共享。

不过,汇丰与怡和合作,并不代表它们之间不存在竞争。事实上,怡和在贷款和投资方面继续以汇丰为主要竞争对手。

1878年,左宗棠开始让胡雪岩着手筹措第五次西征借款。由于第三次、第四次举借外债后,引来众多责难,清政府当时曾声明以后不得再借外债。为此,左宗棠嘱胡雪岩向华商议借银款300万两。当华商凑资到175万两时,汇丰银行自请以同等数目的银款“附入华款出借”,合成350万两。汇丰最终成功贷出,左宗棠则一解燃眉之急。而事实上,怡和洋行一直留意着第五次西征借款的筹资进程。有史料显示,怡和并不愿意看到汇丰如愿以偿。

清朝廷在核准第五次西征借款时,谕旨中有“惟此次照准该督(左宗棠)所奏,本系万不得已之计,嗣后不得动辄息借洋款,贻累将来”等语。但是,3年后的1881年,左宗棠再次向汇丰借款400万两白银,是为第六次西征借款。

这笔向汇丰银行提出的借款依然由胡雪岩办理。未能参与其事的怡和洋行曾向胡雪岩提出强烈抗议。胡雪岩回复:下次借款会把机会留给怡和,并且借款可能会在短期内展开。

在“红顶商人”胡雪岩办理第六次西征借款之后,清朝大规模展借外债的又一波高峰,发生在1884~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而就在战争乌云压城的1883年,上海股市崩盘和一场席卷通商口岸城市的金融风暴,使当时中国金融体系支柱之一的钱庄遭到重大打击;投巨资于房地产市场和股市的轮船招商局总办、大商人徐润因楼市和股市泡沫破裂而遭受灭顶之灾;与外商展开生丝贸易战的胡雪岩也同样陷入了破产绝境。

19世纪80年代怡和在汕头发行的银票03

日益壮大的水火险1883年金融风暴袭来之前,上海股市气氛炽热。股价快速上升,市民以购买股票为发财捷径,一有股票发行便争相抢购。当时的《申报》载文称:“每一新公司起,千百人争购之,以得股为幸,股票价格扶摇直上。”

事实上,上海股市从1881年下半年起已经开始升温。一位署名“旁观不平人”的作者在上海《申报》上发表文章,为买不到股票者代鸣不平。旁观不平人:招股不公,申报,1882年1月27日。其中,特别谈到怡和旗下的保险公司招股之事:1881年12月20日,怡和洋行发出新设专保海险的保险公司告白,招集股份1万股,每股250元,先付50元,欲入股者,每股付定洋10元先为挂号。

文章写道:“中外诸商咸思入股,照其告白先付定洋,或数十股,或数百股不等。满望得附股份将来可以得利,并可各为招罗,乃近日竟有回绝,将定洋退还者,中外诸商客洋以去而不得入股者甚多。”

与银行业和航运业一样,怡和的保险业也是直接从对华贸易中产生出的重要代理业务。在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同时,怡和也成立了自己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