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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全国孝老爱亲模范(6)

在洛阳正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六年里,吴新芬搀扶、鼓励着王俊景,创造了生命的奇迹,更创造了勤俭的佳话:为了增加些收入,新芬打过零工,捡过破烂,拾过啤酒瓶。为了节减开支,新芬一年也不曾理一次发,六年没买过一件新衣服,就连扎头发的皮筋也是用破袜腰……再苦再难,有一条两人共同坚守的原则,那就是:决不给部队和地方政府伸手找麻烦!

在洛阳正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六年里,吴新芬搀扶、鼓励着王俊景,创造了勤俭的佳话,更创造了“谎言”的美丽:自从她去了成都以后,生活在河南安阳县铜冶镇北庄村的全家人,谁也不知道她去了成都,继而又转院洛阳,都还以为她在郑州上着班呢。她每每给家里打电话,总是说她在郑州一切都好,请爷爷和父母不要挂念她。有一次她给家里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她弟弟。弟弟告诉她,父亲住院了,干木工活儿出了事故,手臂骨折,已动过手术。她问爷爷还好吗?弟弟告诉她,爷爷已经病逝,临终前还在叫着她的名字……弟弟在电话那头儿哭,她在电话这头哭,全家人哪里知道,她早已不在郑州,早已没了工作,而是去了成都然后转院洛阳在照顾一个高位致残的军人。一边是疼爱她的爷爷和父亲,一边是躺在病床上一天也离不开她的俊景哥,怎么办?在亲情和友情之间,她选择了后者。因为,如果她走了,俊景就会精神崩溃,已恢复得不错的身体,将重新垮掉。

吴新芬瞒着全家人伺候一个严重致残的军人,一瞒就是六年!

这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1975年2月,吴新芬出生于河南省安阳县铜冶镇北庄村一个木匠世家。这里位于太行山麓,曾经是刘邓大军战斗过的地方。先辈们那驰骋疆场的红色故事,在吴新芬幼小的心灵里产生了深刻影响。

“红领巾是鲜艳国旗的一角,是由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每每回忆起加入少先队时的情景,吴新芬对辅导员的这句话仍铭记在心。

新芬家与外婆家同村。她有一个读初中一年级的二舅,因身体不好常年休学在家,儿时的小新芬常有二舅看护。二舅虽患有慢性病,特瘦,可他却很喜欢看电影、看书、看报和听收音机。二舅爱听收音机,尤为爱收听“人民子弟兵”节目,听了就给小新芬讲那“解放军叔叔的故事”。二舅给小新芬讲“八年抗战”,讲“刘邓大军逐鹿中原”,讲“宜将剩勇追穷寇”,也讲“雷锋、王杰、欧阳海”,讲“南京路上好八连”……解放军那英勇善战、不怕牺牲的壮烈之举和无私无畏、克勤克俭、热爱人民、一心向善的感人故事,常使小新芬激奋不已。潜移默化,渐渐,在小新芬幼小的心灵里,便越加产生了对人民解放军的热爱和崇敬,对绿色军营的神圣和向往。她最爱听、最爱唱的是军歌,一听到、一唱起军歌来,她就心情格外激动。她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平时最爱穿的是绿军装,一穿上绿军装,她就感觉格外自豪和神气。就连她上学背的书包也是绿色的仿制军用挎包,她说背起那绿色的军用挎包,她就感到格外开心。

吴新芬的“绿色情结”就这样渐渐形成,渐渐渐渐,她对军人的热爱和崇敬,对绿色军营的神圣和向往,几近达到了“迷恋”达到了“痴情”--

那还是在她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学校举办“我的理想”演讲比赛,她的《我要当一名女兵》的演讲,激情洋溢,别开生面,赢得了热烈的掌声,荣获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绩。

她上高中时,在安阳北郊有个“北兵营”。她每每路过那里,总要在兵营的大门口伫立,看军人操练,听军人震天动地、气吞山河的操练呼号声。看了听了,就只觉得浑身舒服得不得了,有如自己也置身其中。她是个心里想啥就嘴里说啥的姑娘。由于她太向往太羡慕军人和军营生活了,她对同学们说:“我今生今世的最大理想是当一名女兵,当不了女兵也要嫁给军人。”于是同学们都嘻笑着叫她“未来的军嫂”。

刚考入大学的那年冬天,母亲生病了,她请了假从学校回家看望,在安阳火车站下车时,她看到有许许多多退伍军人正在义务为旅客服务,帮着提行李的,帮着抱小孩的,帮着搀扶老人的,帮着送开水的,帮着找座位的……那场面十分感人。为了表达自己的心情,她当即写下“感言”,张贴于车站旅客留言栏上:

亲爱的退伍军人朋友,你们好!

感谢你们把青春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你们在离开军营回乡之际,还在为群众做好事,你们的行动让我这个同龄人敬重、感动!相信经过几年绿色熔炉的锻炼,你们今后的人生会更灿烂,生活会更幸福、更美满!

一个敬重你们的同龄人

女大学生吴新芬

“感言”一出,顿时在车站引起旅客和退伍军人的热切关注和强烈震撼,大家无不交口称赞!

吴新芬不仅崇敬、热爱军人,几近于“痴迷”地向往绿色军营,更以她常为军烈属做好事的实际行动,自幼表现着对军人的热爱和崇敬。每每村里或学校里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她总是抢着挑水、扫地、抹桌子、倒垃圾……她是一位爱写诗的女孩,还常常用诗来表达一位少女向往绿色军营的心境。她在写给南沙高脚屋驻军官兵的诗中写道:

假如我是一片云,/我愿飘在高脚屋上空,/为官兵们带去雨露;

假如我是一棵树,/我愿长在高脚屋营地,/为官兵们带去生命的绿色……

可我只是个女孩,/唯愿把一切都献给守疆的将士,/灿烂你们的笑容!

说起吴新芬常年如一日给边防官兵们写信的事儿,还有一段“故事”哩!

有一年的春节前夕,正当人们忙碌着购置年货准备过年的时候,新芬因年龄还小,家里操持年货用不着她,她就走东家串西家地为村里的军烈属五保户做好事。一位没有文化的军属老大娘,请新芬为她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写了一封信,这可“启发”了新芬。回到家里,新芬就想,假如我也能常给边防官兵们写写信,既可表述自己对绿色军营的向往之心,又能抒发、展现自己对广大官兵们的崇敬之情,那该多好啊!她这么想了,于是就兴奋不已地坐在桌前,提笔铺纸,认认真真地写了起来--

亲爱的解放军叔叔:

假如我是一个男孩,我一定要走进绿色军营,去锻炼自己,保卫祖国,建设国防,把自己的青春献给最壮丽的国防事业,我会像雷锋一样严格要求自己。

可我是个女孩……

信写好了,往哪儿寄?寄给谁?聪明的小新芬找来一本《中国地图册》,在那上面查找祖国最偏远的地方,她相信那所有偏远之地都会驻有人民解放军的边防官兵。她按照查找到的地名,在信封上填写上地址。至于“收信人”嘛,好办,写上“解放军叔叔收”或“驻军某部指战员收”不就行了嘛!--从此,这位生活在中原大地上的农村姑娘吴新芬、小学生吴新芬、中学生吴新芬、大学生吴新芬,一发而不可收:从小学到初中,从安阳县第一职高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她给驻守在西藏、新疆、广西、云南、南沙群岛等地的边防驻军官兵们写信,先后共写了一千多封!

吴新芬满怀一腔崇敬军人、向往军营的激情,十几年如一日地给边防官兵写信,这本身就很传奇。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假如她对军人对军营只是一般的热爱和向往,某一天来了兴致,写上一封或是几封慰问边防官兵的信,倒也平常,也在情理之中。吴新芬却是一写十几年,一写千余封,就非同寻常了。

也许,在为边防官兵写信之初,作为小学生的吴新芬,还只是出于一种新鲜和好奇。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丰富,渐渐地,就不再只是出于新鲜和好奇了,而是一种境界--

一个有理想有抱负青年的追求和向往的至美境界!

有吴新芬的“作文”为证:

军人(军队)是什么?军人(军队)是书中所比喻的青松、铜墙、铁壁、长城。我喜欢那绿色的军装,我热爱那一颗颗火红的军心,是因为,军人(军队)是我们幸福生活的捍卫者。当我们欢聚一堂、度过喜庆节日的时候;当我们幸福地工作、劳动在生产车间、田间地头或是办公室的时候;当我们坐在暖烘烘的火炉旁看电视、听音乐的时候;当我们躺在热乎乎的被窝里做着甜蜜美梦的时候……数以万计的军人正顶风冒雪或头顶烈日酷暑巡逻在祖国的万里边防线上。朋友,我们每天的安定、平静生活,你不觉得是他们用无私的奉献换取的吗?

--这是10多岁时吴新芬所写一篇作文的“片段”。

有吴新芬的“日记”为证:

1991年10月7日星期一阴

我最崇拜军人,最羡慕那绿色的军营,很想成为绿色军营里的一员。军人是伟大的。看了电视连续剧《边关军魂》后,使我对边防官兵有了一定的了解。我认为军人最可爱,最可敬,他们把青春献给了边防。等我长大了,一定也像他们那样,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伟大祖国的边防事业!

1975年出生的吴新芬,写这篇日记时的年龄是16岁,已经是个初中生了,对军人、军营的热爱和向往,已经有了自己的理性认识。正是这种坚定的崇拜和向往,才有了她一写十几年、千余封的边防来鸿。一千多封信,有着足够的分量:按每封信500字计算,加起来就是一部50余万字的恢弘篇章!那每一行都跳动着青春的脉搏,每一段都闪耀着理想的光芒,每一句都饱含着由衷的祝愿,每一字都迸发着思想的灵光--吴新芬的“绿色情结”,就是这样深;她崇尚军人的强烈愿望,就是这样强!

吴新芬给边防官兵写信,一写十几年,一写千余封,因“地址不清”、“收信人欠详”,虽然退回了不少,确也回复多多。以“单位”回信的,以“个人”回信的,十几年加起来,也有几十封上百封吧。新芬每每收到回信,自然会在心中燃烧起激奋的火苗。有来而不往非礼也。每每收到回信,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她都会认认真真地回复,从不马虎。

在几十封、上百封的复信中,一封署名为“高原一兵”的回信,最终成就了吴新芬与王俊景的“浪漫奇缘”--

1993年2月,结束了在新兵连的训练,从河南省禹州市朱阁乡边楼村应征入伍的王俊景,被分配到西藏山南军分区错那边防某部。作为刚到部队不久的新兵,小王和其他战友一样,无不天天在盼着家里的来信。在下连队的头半个月里,小王因迟迟没有收到家里的来信,常跑去问通讯员。正在他盼望家信最为迫切之时,通讯员给他送来了一封寄自河南的来信。通讯员没有错,连队里就王俊景一个河南兵,从河南寄来的信不给他给谁?

盼信心切的王俊景接过那信,根本就没细看信皮上写的是什么,一下子就拆开了。当他打开信一看,他愣住了:

亲爱的战友:

我叫吴新芬,是河南省安阳县第一职业中学的学生……

王俊景没把信看完,已经知道自己拆错了信。作为新兵,拆错了信的小王不敢张扬,他怕战友们说他不道德。

原来,这封信是吴新芬写给边防战士们的。当晚,怕张扬出去坏了自己名声的王俊景,背着人给吴新芬写了一封回信:

吴新芬同学,你好!

你给我们连队全体官兵的来信收到了,谢谢你对边防军人的关心和理解。

我们一定要履行好职责,站好岗,放好哨……

高原一兵

时过五个月,被选派到团里参加集训的王俊景,没想到又收到了吴新芬写给“高原一兵收”的五封来信。就这样,阴差阳错,一封信让两个天各一方的河南老乡,开始了书信往来。最初,王俊景都是以“高原一兵”的署名给吴新芬写回信。渐渐,两人便以“老乡”互称。通信多了,吴新芬便知道了“高原一兵”这位“老乡”的真实姓名,后来两人便在信中以“兄妹”相称了。王俊景鼓励吴新芬好好学习,吴新芬鼓励王俊景争当先进。两人也曾互寄玉照,虽都有了谈情说爱之意,却谁也不去捅破那层“窗户纸”儿。

在党的72岁生日那天,吴新芬给王俊景写了一封长信,谈了她对党的认识。她在信中写道:

俊景哥,你好!

今天是党的生日。自从共产党诞生之日起,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建国后,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党都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辉煌成绩,可以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共产党员是人民群众的表率,在各个方面都起着带头作用。我现在是共青团员,是党的后备军。我一定要努力学习,要求进步争取入党,为伟大祖国贡献一切……

我相信党,坚决跟党走!

吴新芬的这封长信,对王俊景触动很大。本以为思想先进才报名参军的他,突然觉得自己比吴新芬矮了一大截。

不久,王俊景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在同年入伍的新兵中,王俊景第一个递交入党申请书,第一个要求上巡逻线。因军事过硬,被团里作为新兵骨干,第一个被提升为战斗班班长。春风得意。到了第二年春天,他在给吴新芬的信中,流露出了想报考军校的念头,却又对自己只有初中文化的底子而信心不足。吴新芬收到信的当天,跑了学校附近的四家书店,为他买了31本复习资料寄过去,并附信激励、祝愿他:

秋天,一切都显得率真、明朗、袒露、雅致、成熟。谷子袒露金黄,枫叶袒露紫红,山丘袒露朗润,溪流袒露清澈……如果你俊景哥是经得起风霜抚摸的,你就一定会在那美好的季节里得到收获!

在吴新芬的支持、鞭策和激励下,王俊景顺利考入昆明陆军学院。

浪漫奇缘,一奇接着一奇。

1997年春节前夕,军校放寒假,王俊景回河南禹州农村老家探亲。那是个特别寒冷的冬天。刚进郑州火车站,他就看到一个女孩非常吃力地拖着个大行李箱往站台内而行,穿着军装的他赶紧上前帮忙。就在他弯下身子帮助姑娘推行李箱的一瞬间,他和那女孩的目光聚在了一起,惊喜中,两个人几乎在同时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这个姑娘正是吴新芬。

无疑,吴新芬与王俊景在郑州火车站的不期而遇,奇巧相逢,使两人在感情上得以“质”的改变和升华。吴新芬的清秀美丽,在王俊景的心中和眼前,怎么也挥之不去了。春节后回到军校,他当晚就给吴新芬写了一封信。尽管新芬在郑州火车站告诉他,春节后她要到外地实习,俊景还是把信寄了出去。两个月后,去外地实习期满回到学校的吴新芬,收到了王俊景的3封来信。从小就向往军营、崇拜军人的她,尽管与近百名守卫在祖国东西南北边防线上的军人保持着通信联系,但都没有俊景给她的来信那样写得那么充满着柔情,朴实中透露着真诚与刚烈。情窦初开的她,此时已意识到,自己正在受到爱恋的考验和检阅。这是她等待已久的梦想,只是没有想到来得是如此突然而奇巧!

王俊景的坦然,让吴新芬想入非非地沉浸于西藏那片神奇而美丽的地方。她感到自己就置身于那里。那里有雪山、冰川,还有那飘荡在山丫口和玛尼堆上的风马旗。错那的壮丽之美让她心驰神往,俊景哥朴实、真诚而又刚烈的柔情让她陶醉。当晚,以“妹”相称的她,为俊景哥写下一首洋溢着少女情怀的情诗寄了过去--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候/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悄然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