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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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城市猎人 (1)

1 刺杀眼镜蛇

拉斯维加斯。

鳞次栉比的赌场大楼,建筑各具匠心;建筑名师们的精心设计,让每栋大厦都展示出每个赌场酒店的特色和风采。巴黎的埃菲尔铁塔,纽约的自由女神像,开罗的金字塔及狮身人面像,几乎都是照原样重建。豪华壮观的外表有异,而内部设置大体相同,上层为客房,可达上千间,下层为赌场及餐厅,集吃、喝、玩、乐、住、赌于一身,为的就是让你开心玩,尽情赌,纯粹是为“赌”而建,吸引人气,聚集财气。

走入金殿赌场大饭店,宛如走进热带波利尼西亚丛林,热带植物景观、瀑布、沼泽,还有门口的巨大火山都让整座金殿赌场饭店充满异国情调。入夜后每15分钟喷一次火的著名火山爆发景致,还有名声大噪的赌城“老虎魔术表演”,是金殿声名远播的主要原因。每年总有许多游客前来一睹白老虎的风采,据说这是赌城最贵的表演,入场门票每人约90美元,但却场场爆满。

一个身材修长、潇洒英俊的东方男子一脸沮丧地从贵宾厅走出来,他赌梭哈已经连续输了五个晚上,每个晚上输50万美金。一个身材惹火、穿着制服的性感女侍应捧着鸡尾酒经过,看见这个美男子,女侍应的眼中射出喜悦之色,因为这个俊朗的男子出手大方,挥金如土,即使输了钱,打赏的小费也比别人多。

“Jack Zhong,赢钱了吗?”女郎娇滴滴地问男子。

“I have lost 500,000 dollars。Please deliver a coffee for me。”Jack Zhong微笑着摇摇头说。说完他伸出右手,他的手保养得很好,白嫩得如女人的手,无名指戴着一只硕大的白金戒指。让女郎欣喜的不是他手指上的钻戒,而是他修长的食指和中指夹着的一张百元美钞。

Jack Zhong把百元大钞优雅地塞进女郎的上衣口袋里,当然少不了轻轻地慰抚几下女郎高耸而孤寂的胸部。女郎当然不计较,她还渴望能和他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呢。

Jack Zhong举起右手潇洒地弹了个响指,然后步出赌场大厅,走向电梯。女郎发现他的脚步轻灵,姿势优美,柔若软蛇,一看就知道他有深厚的舞蹈功底。

这时候,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走进了金殿赌场饭店,她戴着一副大大的茶色眼镜,把容颜遮挡了大半。一袭金黄的头发如瀑布似的披散在肩上,让她在行走间更显得婀娜多姿、高贵优雅,就像一只骄傲而美丽的孔雀。在一众胭脂粉尘中,她如出水芙蓉,鹤立鸡群。

女侍应走向咖啡室,这个女子紧跟其后,一会儿,女侍应捧着咖啡出来了。若果你细心点,便会发现这个女侍应高耸的胸部矮了不少,就像骤然间被削了山峰似的。如果你再耐心地观察,你还会有更意外的发现,走出来的女侍应竟然是那个仪态万千的金发女子!但大厅里的人正大吆小喝地赌得不亦乐乎,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一点。

金发女郎推开Jack Zhong的包间,辉煌的超大黄色水晶石壁灯,现代式法国石灰石石柱镶边,柔和的红色地毯,透过全透明的超大落地单面玻璃窗,弗利曼街灯火辉煌的景致跃然入眼。

房间亮着朦胧的灯光,播放着催情而挑逗的音乐,房中一切充斥着糜烂腐化的气息。Jack Zhong躺在安乐椅上,三个衣着非常暴露的兔女郎就像三面白花花的肉墙,把他团团围住。一个跪在地上为他轻轻地捶腿,一个为他揉背,一个喂他吃水果,而他则悠闲地透过单面的落地玻璃看室外舞台的脱衣舞娘表演。帝王享受也不外乎如此。

脱衣舞娘在舞台中旋转起来,越来越快,仿佛没有了时间与方向的存在,忽视同样旋转着的人们,不断地旋转。汗味与香水味混杂,电子撞击音与人类号叫对抗,暧昧的眼神与欲望之火交织,这是与战场无关的迷失,是与现实脱节的狂欢,只有释放着情绪与体力的人们。

“没品位!”Jack Zhong不屑地说。

“先生,你的咖啡,我喂你喝吧。”金发女郎说完,跪在Jack Zhong的身旁,喂Jack Zhong喝一汤匙咖啡,然后优雅地拿起桌子上的纸巾为Jack Zhong揩拭嘴边的咖啡残液,如新婚妻子般温柔。当纸巾抹到Jack Zhong下颌时,金发女郎的掌中赫然弹出一把锋利的狭长小刀,利刃紧贴着Jack Zhong脆弱的咽喉,冷森森的利刃迸射出浓烈的死亡气息,让Jack Zhong咽喉处的肌肤情不自禁地暴起疙瘩。

“叫她们出去,否则,我割断你的脖子。”金发女郎的话语轻轻的,甜甜的,脆脆的,就像冰块跌落在玻璃杯内,但她所讲的话却让Jack Zhong有一种活吞蚯蚓、生咽蟑螂的恶心感。一股如北极寒川般浓的寒气从Jack Zhong的心里升腾而起。

她掌中的纸巾恰好把小刀遮挡住,除了当事者,旁人根本看不出异样。Jack Zhong神情自若,温文儒雅地对那三个兔女郎笑笑,露出满嘴白牙,说:“你们出去吧,我想和这位小姐独处。”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从衣兜掏出一叠百元美金,数也不数就递给三个兔女郎,还优雅大方地对她们挥一挥手。

房门紧闭的包间就剩下他们两人。Jack Zhong冷冷地说:“小姐,我的信用卡在钱包里,你可以拿去用,我把密码……”

“哼,”金发女郎冷哼一声,打断了Jack Zhong的话,说:“声色犬马的生活已经消磨了你的斗志,放纵不羁的日子已经腐蚀了你的身体,声名显赫的眼镜王蛇钟鹏飞不外乎如此,可惜,可惜!”

Jack Zhong脸色一寒,此时的他不再是风度翩翩的王子,而是在刹那间变成一条盘着身体、高昂着头嗤嗤地喷着毒气的眼镜王蛇,冲天的杀气顿时激射而出。朦胧催情的彩灯骤然变得阴寒,充斥着糜烂气息的包间陡然变成充满杀机的战场。

“嘿嘿,这才有点眼镜王蛇的风采,没有辱我此行。”金发女郎杏眼没有露出惊恐之意,相反还流露出赞赏之色。

“说,你是谁?是Y国的特工组织?还是……”钟鹏飞和厉剑把大沙漠闹个天翻地覆,击落了Y国的两架武装直升机,狙杀了Y国军人,Y国的特工组织绝不会放过他们。还有,为了保密,神秘客人的雇主也不会放过他们,甚至怀特上校也不会放过他们。

“钟先生,你好像弄错了身份,应该是我问你,而不是你问我。”金发女郎一边用纤纤素手轻抚着钟鹏飞的咽喉一边说。她的动作和缓轻慢,就像在轻抚心爱的收藏品。

“问!”钟鹏飞的神情就像铁铸似的,毫不动容。

“厉剑在哪儿?”

“不知道!自从大沙漠一别,至今我们已经有三年没有联系了。”钟鹏飞就像听话的小孩子,乖乖地回答。

“普天之下,若有人能联系上厉剑,非钟先生莫属,有请钟先生联系厉剑。”

“如果小姐想身上再多一个洞,我就告诉你。”钟鹏飞淡然地说。

金发女郎娇躯狠狠一颤,因为她感到一根硬物顶在她的小腹下,金属的冷气透过薄如蝉翼的衣衫侵入她娇嫩的肌肤。金发女郎低头望一望,钟鹏飞的右手如无骨的软蛇,不可思议地扭曲着,一把小巧玲珑的手枪握在他的手里。

“小姐,你的雕虫小技不能入法眼。说,你是为谁服务?我虽然多情好色,但对于自己的敌人,我也只能无奈地辣手摧花。”钟鹏飞说的话比枪管更冷。

“你是怎样看出破绽的?”金发女郎不慌不忙地问。

难道女人的好奇心竟然比死亡的威胁还强烈?

“一,Bijan香水有浓郁而神秘的东方香味,是世上最昂贵的香水,一个女侍应怎会使用这种牌子的香水?二,你的体香非常的纯,没有男人的汗臭味和劣质的脂粉味,试问,在络绎不绝的赌场大厅里上班,怎会没有沾上这些气味?三,我在这儿住了一个星期,如果酒店有你这种绝世风姿的女侍应,我怎会不知道?”

“咯咯……”金发女郎居然轻笑起来,她的笑声就像银铃般清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想不到阅尽天下美色也自有好处,风流俊男钟鹏飞居然有这种警犬才有的本事。”

“我的耐性虽然很好,但让人用刀架在脖子上总是没好耐性的。放下刀,快点说。”钟鹏飞语气越来越冷,如冬天的凛冽寒风。

“咯咯……钟先生的身手虽然还算敏捷,但过度的糜烂生活毕竟腐蚀了你尖利的棱角,如果枪王李卫国在此,我的枪甫一易手,枪王就会立马发现我的防身小手枪是有指纹识别系统的。你不信,扣动扳机试试。”金发女郎的声音充满嘲讽。

钟鹏飞扣动扳机,果然没有响起预期的枪声。他的身体骤然僵硬,如坠冰窖。

……

2 千里走单骑

千家喜,万家福,新年即将到来,新加坡一派喜庆之色。

这三年来,厉剑利用高价伪造的护照,走南闯北,就像一棵无根的浮萍,在各国漂历。他离开沙漠之后,曾经暗中联系过戴维斯将军,戴维斯将军告诉他,由于他血战沙漠,很多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所以,他的身份已经曝光,不仅神秘客户要追杀他灭口,连Y国的特工暗杀组织也在找他,甚至B国、A国的特工组织也在追捕他。在没有找到怀特上校之前,他没有再联系昔日的战友,免得把危机带给战友。

让他感到有点不可思议的是,Y国在公开宣布他是恐怖分子后,并没有公开地对他进行大张旗鼓的报复行动,只派出特别暗杀小组追杀他。而他也经常受到不属于Y国或A国的刺杀小组的暗杀,厉剑思来想去,觉得应该就是那位神通广大的神秘雇主派出的暗杀人员要杀他灭口,虽然他对于“利剑突击”任务毫不知情。

厉剑既要逃避Y国特工组织的报复,又要躲避神秘雇主的追杀,还要打听怀特上校的下落,过得很不容易。他蓄起浓密的络腮胡子,生活的沧桑在他的脸上烙印下明显的印记。他眼中的忧郁更浓了,使他怎样看也不像一个只有三十岁的男人,倒像一个不得志的落魄普通人。 但每当他感觉有危险时,在外人绝不注意的情况下,他的双眸就会迸射出浓烈的杀气,挟着摧枯拉朽的气势,把任何敢阻挡他奋进的事物碾得粉碎。

这时候,他才回复成一把剑,一把出鞘的剑,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

生活的蹉跎把他尖利的棱角磨去,把他的凌厉杀机深深地隐藏起来,让他的伪装功夫更显得炉火纯青,使他更容易和普通人混为一体,既让敌人难以追寻他,也让敌人放松了警惕。此时的他,就像一位武学高深的大师,招式虽然没有以前那样霸道,但内功更精纯。

他账户中有几百万美金,那个该死的钟鹏飞只留下50万美金给他,伪装各国护照已花费了大部分。幸亏,他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他做佣兵只是为了追求走钢丝的那种让心脏提起来但马上又跌落下去的惊险刺激,而不是为了金钱,所以,他也没在意。他始终相信,命运要靠双手去创造,路在脚下,只要有手有脚,就饿不死。他不像钟鹏飞那样,非名牌不穿,非山珍海味不吃,非名苑别墅不住,他对衣食住行也比较随便。没钱吃饭,他就打零工,做最苦的搬运工他也无所谓。

每天清晨醒来,他都习惯性地看看床头是不是有了一张新的情况通报;与工友逛街,他总是习惯走在工友的右边,只要听见一声轮胎漏气时发出的嘶鸣,他就会条件反射地用左手一把将工友揽到自己身后,而右手却自然而然地朝着腋下抓过去,因为他习惯性地把枪套掖在腋下;夜晚来临时,他总是在放下窗帘之后,再在窗帘后放上一个倒立的啤酒瓶,这是种简单而又实用的防御报警装置。

现在,他在一间华人开的餐馆做刀手——宰杀鸡、鹅、鸭。自小,他在丛林几乎每天都宰杀动物,所以他的刀法很娴熟,如庖丁解牛。别人看他宰杀动物,就像看一出华丽的表演。所以,他深得老板娘的青睐。

一个穿着黑色牛皮短靴的漂亮女孩子正步伐利落地向店铺走来。

女孩身材高挑,如云的秀发就像一帘黑亮的瀑布般散落而下,秀发映衬下,一张亦嗔亦怨的冰颜玉容展露在世人的眼前。她玉琢一样秀丽的脸庞笼罩在阳光下,莹然生辉;瑶鼻笔挺,柳眉入鬓,丰润的嘴唇好看地紧抿着;炯炯有神的双眼湛然生辉,眸子清澈如水,却如寒水深潭般深邃,顾盼间竟有一种女人少有的英武之气,让人过目难忘。

此刻,女孩正站在店铺门口,如亭亭玉立的仙荷,流露出无尽的磊落英姿。看见这个靓丽的女孩,厉剑的心无来由地绷紧。他不是迷恋女孩的美色,而是直觉地觉得这个女孩是冲他而来的,因为这个绝色美女已经连续三天在这儿溜达,他嗅到对方是同类的气息,他绝不怀疑自己灵敏的感官。

难道是Y国特工组织赫赫有名的美人蛇杀手?但这名美少女偏偏让他有种熟识的感觉。为了不拖累老板娘,厉剑悄悄地离开饭馆。

如果厉剑有亲眼看见钟鹏飞在拉斯维加斯的遭遇,他就会赫然发现这个女孩就是持刀挟持钟鹏飞的女孩。既然女孩在此,而钟鹏飞却没有向他发送示警信息,难道钟鹏飞已蒙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