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洪烨在家里待了两天。这两天是他最难过的两天!
他觉得村里任一改常态,对他非常的热忱。村支书老这看见他回来了就主动同他打起招呼来。村支书可是不轻易同村里人打招呼。他同罗洪烨主动打招呼主要有两点:
1.罗洪烨是未来的大学生,郝嚼乡庙堂村几年才出一两个大学生,大学生向来很受人尊重的。
2.罗洪烨这小子同县委书记的女儿交往上了,将来要是他成了县委书记的女婿庙堂村的好处当然少不了。
他还觉得以前他鼻子翻白眼的几个村里人也都恭恭敬敬地主动与他搭讪。连村子力在驿钟县城都混的不错的黑帮老大也迎着脸向他微笑。
他困惑,真不知出了什么事。
这种事,准也给不出答案,得自己在黑暗中慢慢摸索。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他越想越烦,有时他干脆不去想那么多。
他现在的想怎样安排时间,只有二十几天就要放暑假了,他必须马上做出决定:是在家呆着自己复习还是去二中。
罗母建议他去二中复习,学校里面学习环境好些,况且在家里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规律,有时要熬到下午五点才吃中餐。邓婆婆也说最好到学校去,那样不会掉了队,好心的邓婆哪里知道罗洪烨他转了学校。
罗洪烨终于决定去二中度过这个学期的最后一段时间。
学费他是有的,上个星期他收到了他妹妹寄来的二百八十元生活费。眼下他不需要这么多钱花,把一百元给他母亲保管起来,剩下的拿去二中作学费和生活费。二十几天的时间他相信学校不会收他很多钱的,有可能的话他还可以混过去,因为到了快要放假的时候,学校一般不会查学费的,复读班更不用说了。
他带着他妹妹寄来的一百八十元钱和一些干粮,收拾好东西直奔二中。
到了二中,一时他弄不到课桌,就和别人共用一张桌子,有时老师还以为他是放了假的大学生来同学这边玩。
上完课,(他认为二中文科老师上的课并不比碧岚一中差,有的还要好。)他就独自一个人在校园里瞎走,以为他刚来,觉得这里一切都很新鲜。
这里有不知道他历史的老师和学生,有同样令他如痴如醉的作文课,有同样直耸高空的科教楼和教学楼,有同样成山成堆的作业和背不完的英语单词,有同样令他头痛的地理课和历史课。
不一样的是,他在这里完全是个新人,他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
不一样的是,这里没有像死狗一样缠着你不放的人。
不一样的是,这里他看不到令他心仪的姑娘。
然而这一切对他来说都不是很重要了。
关键的是,他在来二中之前就决定要在这块新土上重塑一个新我。
他在也不能像碧岚一中那样痛困昏沉地过日子了。
他应该过新的生活。
不仅仅是因为他来到了一个新的学习环境,县二中,他背负着一家人的希望,百这希望能不能成为现实关键在于这几个月的时间罗洪烨能不能很好地利用。
时间就是金钱,对罗洪烨来说时间就是分数。他将要把所有的精力花在用时间兑换分数这桩交易上。分数没有预支,所以他必须用心血积攒分数,也就是充分利用时间记政治问答题,背历史那些陈辞滥调的东西,读魔鬼似的个个面目狰狞的英语单词以及应该像疱丁解牛那样分解一道道数学逻辑推理题。
然而罗洪烨讨厌那样的生活,有时他一直在思索分数到底能带给他什么,有了高的分数能上个好的大学?上好的大学能找个好的工作?找个好的工作能寻个好的老婆?寻个好的老婆……又能做什么呢?
难道一生就是这样平平庸庸地度过?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我到底需要什么?我从何方来又将往何方去?我是谁?我是谁的谁是谁?罗洪烨经常这样像一匹脱了僵绳的马漫无边际地思考着。
如果说忧郁的人可成诗人,那么沉郁的人则可做哲学家。罗洪烨生性是个沉郁的人,他不喜欢同别人说话,更不会轻易将心事挖出来说给别人听,因此到二中后,他没有朋友,也就没有倾诉的对象,即使是有,他也不愿意将自己走过的风风雨雨说给朋友听,在他看来自己的故事别人永远无法理解,也无法减轻那些故事带给他的痛苦,更不能弥补心灵的创伤。
因此即使是痛他也一个人默默忍受着,能默默地忍受一份痛苦也是一种幸福,这是所谓的痛并快乐着,学习如此,生活如此,人生亦如此。
余杰在《风筝》中这么说,我是个沉默的少年,沉默是由忧郁与痛苦交织而成的。忧郁是一种性格,这种性格源于先天的遗传与童年的记忆;痛苦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源于对生活的疑问和对灵魂的追索。
罗洪烨无疑也是个沉默的少年,忧郁的少年,是个仰望天穹都会发愁的少年。无名的痛苦常常像把锤子一样敲打着他因敏感想得太多折磨的近乎麻林的脑袋,脑袋装多了庸人自扰之的问题,再聪明的头脑也要细胞坏死。
忧郁的性格对罗洪烨来说并不是来源于遗传。罗德是粗犷的人,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会打人。童年给他的记忆刻下了一道永不能愈合的伤口。
他的童年是极不快乐的,因此他总是认为自己没有童年,童年对他来说是一片真空。
小的时候他常常会在赶集的日子里坐在门槛上呆呆地望着屋前那个小店的拐弯处盼望着妈妈给他郝爵乡的集市上买回令他一闻到香味就会滴口水的爆米花,可他总是一次又一次失望地哭了,罗母总是这样劝他下一次一定给你买一定买。可怜的他会擦干眼泪默默地等待下一个赶集日的到来,可是罗母还是没有给他带来好的消息,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给他买零食。
小时候他常常会在爸爸和妈妈吵架时躲在墙旮旯里偷偷地哭泣,而此时没有一个人会理他,婆婆也不会过来抱他像其他人家的婆婆一样亲他劝他。他总是在哭完以后乖巧地搬起一根小板凳去拎门,他害怕失去妈妈。他知道以前吵架妈妈总是要跑回外婆家。
小时候他常常被妈妈用细竹杆扎起来的小扫帚抽打,但他不敢像别的小朋友哇哇大哭,那样罗母会抽打得更厉害。一次罗洪烨用几角钱买了一瓶红墨水,被罗母绕着院子赶了好几圈,骂他叫你买蒜你偏要买葱,看我不打死你。他好奇,想用红墨水来写几个字。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只有老师才能用红墨水,自己买了一瓶红墨水还没写就挨了一顿打。以前他再也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罗洪烨小心谨慎的性格无形中自那时形成了。
罗洪烨的童年是灰色的,一如他现在面临的高考。
灰色的童年给他忧郁的性格。
慢慢地他长大了。知道什么叫友谊什么叫爱情;知道什么是自己该要的什么是不该要的;知道社会有多少黑暗人心有多么狡;知道一些别人都懂的和别人都不懂的……
知道的越多痛革也就愈深,痛苦愈深就愈想思想。托尔斯泰说要是一个人学会了思想,不管他的思想对象是什么,他总是在想自己的死。罗洪烨想到自己的遭遇,真想了结自己的生命,痛痛快愉去见马克思,马克思会告诉他人生为什么会有痛苦。
一切痛苦记忆都在绝望的沉默中复现和被整合,但完成这一整合的不是绝望,而是生命的时间性存在。
时间会散失一切痛苦,直到把它变成一种思考者的精神沉淀,至弥留之际成为一杯醇香的美酒石酸,细细品尝,觉得也是一种美不可言的享受。
这世间幸福和痛苦没有定义也没有界线,有人说幸福是一种痛苦的折磨。罗洪烨认为幸福自有幸福的痛苦,痛苦自有痛苦的幸福。
痛苦自有痛苦的幸福,然而罗洪烨不知道他痛苦中的幸福是什么。
他原以为任淑婷喜欢他,爱他,假如那样,算得是痛苦中的幸福,可任淑婷把他当成她最好的朋友,当然不是男朋友,这又给他增添了一层痛苦。
世界只要有生命就会有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