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俊俏少年。身材极端苗条,戴顶大宽沿网眼帽子,左边嵌一块莹光晶亮的翡翠,黑油油大辫子由脖前甩到身后;上穿皂白色琵琶襟的短袖纱衫,下边是同样质地颜色的宽长裤子;一张脸既含娇气,亦具英姿,唇红齿白,眼如朗星,整个园子仿佛一下照亮。
“各位大人好!”他一进门落脚,就大大方方地抱拳施礼,笑吟吟移步而来。那姿态、步伐,令张謇立即想起古诗“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来到众人面前,双脚并方,后跟轻盈翘起,随即又落在地上。他实际已不是少年了,约近而立,神情里含着腼腆,也有些憔悴。
“来得这么快,”盛昱拉着那人的手,细细地打量,“最近过得好?”
“托老爷的福,还好。”眶子里却倏地隐然沁出泪花,赶紧摆了摆头,伸出欣长的左手摘下帽子,交给身后的同班。“一听老爷召唤,赶紧过来。看来您心情不错,高朋满座呀。”扬了扬脸,头轻轻摇着。这些人除了张謇,其他人都认得,所以笑的时候两腮嵌出小酒窝。
“傅老板,燕云堂掌班,名清伶,一口好‘西皮’。”盛昱给张謇介绍,又手示张謇,“这位,江苏侠客张季直,舔过血卧过沙,还呢,壬午年在朝鲜擒过那里的大院君……”盛昱这些话有些过誉,不过预期功名之人在京师扬扬名腕也好。“后年,****之年,可要注意看皇榜哟!”
傅清伶赶紧起身躬身祝福,又把张謇细细地看了两眼,转身对盛昱说:“今天又认识一位贵客,我心情好,嗓子也痛快,伺候您哪一段?”
文廷式这个气,站起来说:“祭酒,我,身子有点不舒服……”
瞧时间,翁同龢该回府了。想想正十万火急,盛昱却是一番大话,侑酒听曲,真是不咋的。张謇也站起来。盛昱一把按住,道:“再坐一刻钟,不走我也要撵。”
回身看着傅清伶,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