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今日不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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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二”的艺术 (4)

三个人定位分明:吴奇隆有柔道、跆拳道证书,走体育健将路线,粉丝称他最帅;苏有朋是长辈最爱的乖乖牌,毕业于名校建中,考取了台大机械工程系,父母们总拿他来教育小孩子,公司用他来证明追星不会耽误学习,所以他厌烦得宣布肄业,丢下那些沉重的“爱”;陈志朋是“小张国荣”,也是三人中最弱的一位,他的当兵宣告了小虎队的解散,归队后再重组已不复当日辉煌。

偶像总会渐渐褪去美丽,粉丝们发现苏有朋并不是理想的工科男生,而是对压力怨气冲天;吴奇隆有为了逃避当兵假装受伤的可能;陈志朋低落时重操发型师旧业。到了1997年,人们也许还没有忘记小虎队,他们自己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辉煌过去了。苏有朋、陈志朋来到大陆拍《还珠格格》,起点和赵薇、林心如是一样的,没有人想起他俩曾是大明星,他们也抱怨被另一位男演员欺负,像两个刚入行的小演员,睁着楚楚可怜的泪眼。

那部戏让苏有朋转了一阵运,又接了《老房有喜》。吴奇隆这时走了另一条路,为了顶替小虎队,飞碟唱片组了一支少女队,里面有个少女外号“瓷娃娃”,因为长得白,她叫徐淑娟,后来改名徐若瑄。吴奇隆和她谈起了恋爱,少女队的另外两个女孩都退居家庭,只有徐若瑄坚持下来。能坚持到最后的总是家境不好的孩子们,为了还债,为了养家,他们不可以做小白领,不可以去留学。

90年代过一段总会传出小虎队要重组的消息,出了合辑,开了演唱会,效果并不如预期,横空里又杀出个林志颖,在17岁的雨季,在香港红堪体育馆以最年轻歌手的纪录开了演唱会。那时做歌星好看就足够了,皮肤白、样子干净,有着甜美或者羞涩的笑容。现在连美貌都不需要了,一些神头鬼脑莫名其妙地红上一阵子,小虎队好赖红了至少五六年,他们五六个月就不知吹散到哪里去了。

很久以前,我在一个叫“鹿港小镇”的台湾馆子看到吴奇隆,他和妻子马娅舒当时看起来还蛮幸福的,中年人的形状了,他离婚后再见,反而年轻了许多。徐若瑄还停留在美少女的姿态,有压力的人真的是不敢老。

小虎队当年有多红

听到一个段子,今年春晚小虎队重组,某台长看完他们的彩排歌曲《爱》之后说:这首歌不错,应该会红。70后的我们听完瞠目结舌,台长年纪比我们大得多,居然没听过《爱》,真是闻我未闻,骇我听闻。

网上有个帖子讨论“小虎队当年有多红”,他们红的那段时间我上初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小虎队第一次来北京,表演的歌曲就是《爱》,那段哑语很多小孩都会模仿。当时中国荧屏上最红的一老一小——赵丽蓉老太太和金铭小朋友。赵丽蓉因为爱小虎队,在台上表演他们的歌曲,还会跳他们的舞蹈,并把这个作为正式节目演出。主持人问金铭最喜欢谁,她害臊地说:乖乖虎。

小虎队是以模仿日本少年队出道的,刚开始作为少女组合“小猫队”的表演嘉宾,从台湾中学生里挑出三个小男孩,最大的吴奇隆17岁,最小的苏有朋14岁。少男偶像组合非常稀有,公司也没有预想到他们会火,第一张专辑是跟师姐“忧欢派对”搭班的《新年快乐》,但是根本没人记得“忧欢”唱过些什么。小虎队的歌曲也有情爱,但全是最青涩、最纯净的少年之爱和友谊。《新年快乐》的MTV就走这种路线,两个少女是姐姐型,看不出他们之间有任何暧昧。公司给他们的定位也很明确:霹雳虎吴奇隆以帅气吸引少女,乖乖虎学习成绩好,老少皆宜,父母一向反对子女追星,小虎队不在此列的原因就是苏有朋是台湾理工科重点中学建中的学生,后来还考上了台大,小帅虎是其中最弱的一位,长得似张国荣是他的卖点。

其间小帅虎服兵役,公司利用这个机会狠狠煽了一把情,出了张专辑《再见》,表面上宣布暂时解散,把少年式的为赋新词强说愁放大到极致,《再见》、《不要难过》、《放心去飞》、《骊歌》……却全部都是旋律简单动听,把三个人的友谊塑造得很完美,真实情况当然歌迷并不清楚。因为尚有商业价值,陈志朋服役后小虎队重组。为了填补小虎队的空当,有很多少年组合推出,红孩儿、少女队、豹小子……现在的观众已经不记得他们,但应该还记得张克帆和徐若瑄,就是前者的成员。

重组后的小虎队不可避免地走向下坡,苏有朋在家长和歌迷的期盼下考入了台大,但他异常敏感,无法适应校园中同学和师长把他当明星看待,也许别人感受到的是荣耀,他却觉得很多人针对他,所选专业也令他在学业和工作之间不堪重负,在学校拒绝他的转系要求后,苏有朋退学了,宣布出国留学,其实他也没留学,在国外待了一阵就回来了,因为他已经太适应娱乐圈,没办法做回普通学生了。

小虎队解散的原因不止是苏有朋的学习问题,他们没有公司宣传得那么光鲜和睦,做青春偶像的自由度很小,只能表现最阳光、最纯洁的一面,问题是人长大后思想必然要复杂,喜欢他们的人又接受不了现实。当时也有一个更青春的偶像林志颖走红,小虎队的生存压力很大。在他们解散后,吴奇隆和苏有朋依然是一线偶像,他们和林志颖、金城武在台湾并称为“新四小天王”,那时名气最弱、影响最小的反而是如今的“神秘天王”金城武。

小虎队的每个人单挑出来都不是很完美、很英俊,吴奇隆声音细、脖子粗,苏有朋娃娃脸、声音厚,陈志朋成也张国荣,败也张国荣,当然他们的歌艺比林志颖还是要强不少。今年春晚最正确的节目就是把他们重组,过去碍于不同公司没法合作,现在三人事业都平平,只要这次能像纵贯线去年在春晚表演反响一样的话,小虎队至少可以以组合形式存在一年,搞巡回演唱会,赚完了再散。

永远的林青霞

据说林青霞会来北京,我一直很想采访她,联系了她的出版社,他们回复我说:“她在港台没有接受过采访,在北京也不会。”以前演员潘虹说过,除了在作品中露面,演员最好不要太多曝光,有一些神秘感才有魅力,尤其是这种巨星,如果跟郭冬临似的,天天出现在洗衣粉广告里,和大妈们唠嗑,奢侈品怎么可能找他代言呢?你们发现没,凡是奢侈品广告里的女明星一定神秘得跟地下工作者似的,不是在舞会上突然消失了,就是第二天早上男主角醒来时消失了,她们的关键词就是“消失”。

扯远了。现在因为电影、电视剧需要宣传,再神秘的巨星也得经常曝光,比如金城武,那属于是娱乐圈的余则成,神龙见首不见尾,发布会上还是得老老实实到场。像林青霞这种不需要再演戏赚钱的人很少了,所以她有对媒体say no(说不)的能力。虽然她这次也是宣传作品,她的一些专栏的结集,但对明星来说,出书是玩票,挣那点钱是毛毛雨,只够买花戴的。

林青霞头上有很多光环,导演徐克说她是五十年才出一个的美女,作家亦舒说她最美的地方就是意识不到自己的美。连张艺谋第一次见她都惊诧于她的美貌。以前拍照片流行打柔光,妆也化得比较重,其实不太适合林青霞这样的清秀佳人,我的几个同学称赞她如何如何美,我就不以为然,现在真觉得她很美。她的美就在于不腻,每一种美,都有它的局限性,妖艳的女人可能低俗,清纯的女孩可能看起来比较呆,丰满的太过肥腻,苗条的又骨瘦如柴。

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有云: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林青霞最美的地方就在于耐看,她有女性的柔美,又有男性的英气,雌雄同体。有人说她是不老的神话,这话有点过了,不老那是妖怪。但林青霞有一点特别好,她是自然优雅的老去,比同龄女人肯定要年轻,尤其是一双眼睛,依旧有清澈和天真的情怀,人老去的标志之一就是眼睛会变浑浊,我看她的照片,眼睛依然很干净,闪闪发亮,流动着温柔的光。比起那种脸上打一吨肉毒杆菌强撑着不肯老的女明星,她是很难得的。一个绝代佳人,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年龄,坚持不用外力和手术去抵抗大自然,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自信啊!

白先勇有篇小说叫《永远的尹雪艳》,曾经有人说要写一篇《永远的林青霞》,林青霞和尹雪艳有一样相同的,永远保留住了一丝少女气质。不同的是,尹雪艳是开在腐败土壤上的一朵塑料花,美则美矣,毫无灵魂,而林青霞忘记了自己的美,她努力学习,想要成为一个有灵魂的知识女性。

我的追星史

改革开放30年,到处都在回忆,每个台都在播温暖怀旧的专题片。好吧,我也来回忆。

我买的第一盘磁带是伊能静的《悲伤的茱丽叶》,她是谁我不知道,只知道封皮上的她穿着白色蕾丝公主裙,是我只能在洋娃娃身上见到的衣服。高中时,启蒙早的男同学听陈百强、谭咏麟、郑智化,女同学爱小虎队和翁美玲、曾华倩的贴画。我把零花钱都用来买八卦杂志,其实它们都有特别堂皇的名字:《中外电视》、《大众电视》、《大众电影》。《中外电视》是福建出品,里面有一些从港台扒过来的内容,记者们有一颗颗八卦而天真的心,把明星写得正直又美丽。也许那时的明星真的很邻家,还不太懂怎么耍大牌。陈淑桦、张信哲都讲过娓娓动听的小传,如果今天让某些明星细说从头,他估计会很不耐烦:“看来你没做准备,去网上搜搜再来采访。”

我还记得叶玉卿说她选择脱星这条路是因为笃信弗洛伊德的理论,谁说香港人没文化?从她的访问就能看出她是很清醒的女人。18岁的时候,邻居女孩子借给我一盘卡带,周华健的演唱会《今夜阳光灿烂》。我在深夜里戴着耳机听,静寂夜空里回响着鼓的呼啸。我是拿那盘磁带当相声听的,只感叹怎么会有这么擅长插科打诨的歌手。他唱得好不好我其实并不关心,就是觉得要是有个这么幽默健谈的朋友该有多好!

我很高调地向家人宣布成为周华健的粉丝,电视上、电台里,一旦有关于他的节目我会霸占遥控器,凝神、观看、聆听,然后是饕餮后的满足感。我知道他的英文名、童年最爱的游戏是捉米虫、和初恋女友为什么会分手。我买过滚石在大陆发行过的所有周华健的磁带,包括盗版,当然现在大多损毁了。市中心有一家笑天影城,有一阵子很合我的意,居然引进周华健拍的电影:《我要活下去》、《孽缘》,票价五块钱,对于靠打零工每天挣十块钱的我不算是小数目,但哪怕他只客串五分钟,我也会毫不迟疑地买票。

那段时间我精神上很痛苦,我们那届大学生不包分配,我家里没有门路,在关系压倒一切的中小城市,找个工作对于没有经验的我实在太难了。我端过盘子,交抵押金被骗过,在期货公司当实习推销员,在夜市里卖过饮料。有一次站在服装店的小车后卖打折衣服,服装店的女老板说:“你们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我的心里呐喊着:“我不要离开,我想在这儿干一辈子!一个月能挣三百块钱实在太好了!”她那时30岁,和我好像有银河般的距离,十年后,我30岁,小店早没了,她的话还在耳边。

周华健是我那两年的唯一娱乐,我有大把的光阴,还给他写了小传,美滋滋地偷偷欣赏。几年后我在本地一家杂志做记者,周华健来做广告代言,我跟着摄影记者到处乱窜,唯一一张模糊的合影是他在T台上,我在下面傻冒地比出胜利手势,身后的周华健完全看不清脸。对于没有长性的我,他是我喜欢最久的明星。直到我在北京工作几年之后,我还自费买了张他的演唱会门票,散场后在寒冬夜里从工体走到了南二环的天桥。

此后,我在发布会上见过他,也有机会采访他,可我不想去。如果必须见某个明星,我脑子里的念头就是:能不能发稿?不能发?算了。如果能有其他的糊口办法,我再也不要采访任何明星,这就是我现在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