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人最烦见你的眼泪,自己擦药!”亦不知从哪里,抖落出一块丝巾,我一眼便认出了它,因为我就是前主人。
努了努嘴,我的心田里竟飘过一丝彩色的云朵。他喜欢我么?为何还留着我给他包扎的丝巾?苦涩的心蓦地滑过一缕甜泉。他是不是开始喜欢我了?偷偷地喜欢我?
“拿着。”
嬴政一扔,衣袖往上抬了下,腕间露出红紫痕印。那是我的牙印,深得入了肤。我顾不得自己腿上被宫人拖拽时留下的痕印,急切地关心起他的伤来:“咬疼了。”
“擦你的药!”
被我瞅到了伤,尴尬窘迫顿然上了他的面颊,此时的他让我想起了在现代时,他那固有的大男子主义,总时不时地显摆在我的面前。
“那你的伤。”
“寡人阅书。”
瞪眼后,面前的男人又转身离了去,我握着手中的药瓶,抬手去拔木塞,只是塞很紧,一抜开,黄色的粉末飞散开来,忍不住,我一个大大的喷嚏彻响在了内殿四周,震得双耳闷闷。
“笨手笨脚!”
书桌前的男人冷冷地嘲起了我,我不由觉得脸红,拿起丝巾擦了起来。接着便独自上药,伤口多为擦伤,有一处伤的颇深,药粉盖过,我大声喊疼。正使劲地揉着伤口的边上的肤,以此缓解疼痛,却觉得头顶有些压抑,瞥过身后,他已到了我身边。
“让你伺候寡人,你却总扰了寡人的清静。”
把我手中的药瓶一下夺了回去,脚被他拽在了身旁,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熟悉好熟悉。记得那时候他闯祸把电视机砸了,我收拾的时候一下脚踩在了屏幕的碎片上,他就是这样将我的脚放在自己的身旁,用调味瓶大小的药瓶为我上的药。
一样的轻柔,一样的温存,我亦一样地向后缩了下脚,他亦一样地道了句:“别动。”
“……政……”
唇微微翕动,我止不住唤他。
“你再这般大胆唤寡人的名讳,寡人不会客气!”
“……喔……”
人,未变,可情,何时才能如故?政,默默喊你的名,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