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珂缓缓闭上眼。这曾经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情歌;初次听它的时候,她正在恋爱。那时候,她的心那么茁壮年轻,没想过爱情会有伤害。
原来“老处女秦珂”的名号,也不是凭空而来的。曾经,她也只是一个心高气傲对待爱情、而又情不自禁陷入爱情的寻常俗世女子罢了。
那时候她不满20岁,正在一所全国重点学府念大学一年级。恰是最好的年华,她漂亮、聪明、骄傲,脑子里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很多男生追求她,她只是不屑一顾地把头别开去。
那个时候她就经常说,男人通常都很笨,要不就是很色;更多的大学男生则是又笨又色,他们没有一个配得上她的美好。
是的,她骄傲;然而,当情人节时示爱的玫瑰塞爆信箱时,当每晚宿舍楼上有男生弹着吉他、唱着情歌、飙泪表白时,她——当然有资格骄傲。
她打定主意不轻易恋爱;要爱——就爱最好的那一个。
然后,她没有等太久,那个男人就出现了。他绝对不同于那些年轻毛躁的大学男生;他高大、英俊、成熟、稳重,有令人称羡的成功事业,也有一张讨人喜欢的嘴。
那个时候的他,就像今天的小唐一样,那么优秀,又那么可爱,大多数女人都忍不住喜欢他。
记得她和他的第一次约会,是他在午夜两点的大学校门外打手机给她,状似随意地提出邀请:“嗨,要不要去天文台看星星?”
她握着手机,耳朵烧烫了。当夜,她提着裙摆爬出宿舍楼的围栏,光着脚丫坐到他的敞篷车上。
他们在夜路上狂飙。中途停在便利店门口,进去买了两瓶酒,却嚣张地没有付钱,手牵手逃出大门,任警卫在身后叫骂追赶。
那晚的星星很美,微风熏人醉;他温柔地亲吻她的面颊,她无力拒绝。
然后,他们火速陷入热恋,她爱得失去理智,忘记自己周遭的一切;三个星期后,她搬出大学女生宿舍,与他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不久,这样那样的难听绯闻在校园内传得轰轰烈烈,她听不到,爱情的高热令她失聪;同居数月后,他看她的目光不再那么热烈专注,她亦察觉不到。恋爱那么让人沉迷;贪睡的人儿又有哪一个愿意早早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