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指发生了性关系:一对男女同在一处居住、共同生活,他们之间的性关系达到夫妻才具有的程度;双方共同居住一段较长的时间,性关系保持相当一个时期。履行法律形式的事实婚姻。“同居”和“试婚”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指向婚姻的同居(最终也可能不通达婚姻)可以称作“试婚”,那些不指向婚姻的同居(也可能通达婚姻)就不能称作“试婚”。
那么怎样看待大学生婚前同居呢?同居带来失身和贞操问题:对同居现象大学生们的看法不一。有的人听见同居直摇头,表示不敢想象。同居是校园里的出格行为,有悖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大学生应懂得保持婚前贞洁,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同居者对旁人的眼光和议论不屑一顾,他们认为同居完全是两个人的事,没有必要顾及别人的闲言碎语;贞操是封建礼教的产物,早已过时,现代人的贞操不应当指是否失身,应当指情感是否专一。不少大学生对同居较宽容:大学生是成年人,完全有同居的权利。婚前性行为没有必要反对,只要自己愿意,就不应受到指责;同居是两个人的共同意愿,都视对方为以后的结婚对象。对数据的交叉分析显示,年龄越小对上述观点持赞成态度的越多。他们认为性压抑比婚前性行为更可怕,与其压抑不如正视生理或心理上的需要,适度的性(即使在婚前)是有好处的;但前提必须是两人的感情已发展到可谈婚论嫁的地步,必须考虑终身大事。学校的态度:校方不否认高校里的学生同居现象,但对于这种现象也没有统一的管理口径,总体上是“内外有别”,校内一旦发现同居,定会严肃处理,而校外同居学校则鞭长莫及。男生女生为何选择同居?性生理、性心理原因:恋爱是一个探秘的过程,接吻、拥抱、抚摸伴随恋爱中的边缘性性行为的升级,两性关系中的神秘性一点点减少,对对方的身体、性器官以及情爱心理都想了解,如果最后的秘密没有揭开,探秘的动因就不会消失,同居是这一探秘过程的终点。恋爱中的性行为及同居,无疑是两性关系最高阶段的标志。恋爱中人都有走向同居的驱力,一旦社会对此足够宽容,驱力就会变成实际的行动。社会上越来越开放的性观念、性自由、黄色文化(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难免会给校园带来强烈的冲击波;媒体越来越多有关性的报道、广告,给大学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良好的避孕工具、技术的推广为同居提供了条件和安全的保障,而社会对大学生性道德正确引导却不足。高校扩招、校舍陈旧年久失修,学生宿舍的脏、乱、拥挤(高校在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时,并未及时跟上后勤服务等配套措施),使许多新生无法接受。适应能力强的,就默默忍受;而经济条件宽裕的,便纷纷离开宿舍,寻找自己的一方空间。有人说:同居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性,而是为了找个安静的地方学习,正是这种安静的地方为同居提供了条件。同居对于恋爱、婚姻乃至社会的影响。同居的正面效果:同居不仅仅包含性,更包含了两人对彼此生活习惯的适应,对长期共同生活的接受程度,以及对彼此更深刻的认识。因同居而爱得更深,从而使同居成为走向婚姻的前奏,这是大多数选择同居的年轻人所向往的最佳结局。有过同居经历的人深有体会,他们认为同居才能真正发现对方身上深藏的优点和缺点;同居生活揭开了对方神秘的面纱,对方的缺点暴露得一览无遗。这时所有的神秘感都消失了,互相可以真实地辨认对方;因为天天生活在一起,破绽防不胜防,不再容易包装自己。双方会认为关系足够稳固,敢于发生较为激烈的冲突,冲突能够检验两个人关系是否和谐。如果没有发展到同居阶段,不能辨认对方是否为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如果不经历同居,就不知道两人在一起是多么的不合适,如果不再有同居前那种感觉,两人以后不会走到一起;同居可为婚姻铺平道路,可帮助避免不合适的结合;两个人在一起先生活一段时间,才能确定两个人是否能一辈子在一起。感情生活本来就是充满酸甜苦辣的,有了“伤害和痛苦”,感情生活才会更加丰富多彩,但这种伤害一定是自己能承受的,否则只会“玩火自焚”,最终使自己被痛苦淹没。同居的负面效果:同居也有很多负面效果,即使是指向婚姻的同居也可能不会通达婚姻,这种同居关系结束引起的麻烦恐怕不比离婚小。因此会有越来越多的同居不指向婚姻,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只想享受两性生活的欢娱而不愿意承担婚姻的责任。一个人如果有多次同居的经历,婚姻对他只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同居罢了。双方如果经历类似,对婚姻的态度则会变得不认真,婚姻关系会变得脆弱,婚姻的保守会变得很困难。同居对女性伤害更大:尽管同居是两厢情愿的,但女性要承受更多的危险和不良后果,如怀孕、疾病以及对身体的伤害等。一旦分手,曾经的同居者或许不会对她们表示出多少同情!因此,劝告女生要自尊、自爱,不要随意走上同居路。学生以学业为主,在读期间同居或多或少地会对学习产生不良影响。如果同居不以婚姻为目的,必然会给双方生理、心理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同居与高校校规相违背,几乎所有高校对婚前性行为和非法同居都是不允许的。一旦发现均作处分,直到勒令退学,但简单的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对学生性观念的引导和教育迫在眉睫。应用和缓、科学、客观的教育方式告知,任何一个性成熟的人,都有性的欲望和选择性生活的权利,也有义务尊重他人选择性生活的方式。避孕并不是没有疏忽的时候,一旦怀孕、堕胎会对女生身体造成严重损害,还会耽误学业。因此,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正确的选择,把第一次留给自己的真正爱的人(丈夫或妻子)。防范婚前性行为的教育:爱情是专一的、排他的,最高阶段的性行为只能出现在婚姻关系之中。为了婚姻关系的稳固,大学生应自尊、自重、自爱和自制,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采取理智、慎重、负责的态度对待性行为,切不可使边缘性性行为发展为性行为的随意性,甚至同居。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密切配合,家庭和社会应当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性观念。女性的性行为意味着要做一个妻子和母亲,男性的性行为意味着要做一个丈夫和父亲,在校大学生们是承担不了这些义务和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