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青春期的女孩子本来就对爱情抱有浪漫情怀,文学作品里对爱情和性艺术的、超越现实的、夸张的描写对未经历爱情的青年男女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极大的诱惑,诱惑他们跃跃欲试。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视这个可视化的传媒工具对爱情的描述对青年男女更加有诱惑力。信息的高速传播,传播渠道的多样化,再加上青年男女的好奇心、猎奇心理,自身生理的发展和需要,使得性成为了他们渴望的东西。有的青年女孩儿竟然不能区分性和爱,以为性就是爱或者爱就是性。当这一切被传媒公开、充斥视听的时候,封建道德“羞涩”心理的堤岸全面溃堤。人的生理上的性需要,和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改变,都对性的决堤是莫大的推力。首先是男人对婚前性行为观念的淡漠,这并不是新社会的的罪过,这种男人的性行为从旧社会就被“娇惯”着。而且从男人的嫖可以看出男人对身下的那个女人是不是处女并不关心,他所关心的是自己能得到多少快乐。从寻找刺激的角度可窥人性之一斑。然而男人的双重标准就出来了,他想看到别的女人开放,而不许自己的女人穿的过于妖艳,男人对自己女人的行为总是加着一千个小心。女人呢,她总是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浪漫。就应该山盟海誓,那种文学作品中的婚前性行为总被描写成伊甸园的故事,使得女性为了浪漫宁愿付出一切。然而她不懂得男人的双重标准,男人可以玩不处的女人,但是更希望自己的女人是处的。用吃苹果来举例子,当桌子上有很多苹果的时候,没人愿意去吃别人咬过的苹果,没有几个人不介意别人咬过的。有人吃了别人咬过的苹果的原因也是很复杂的,但是这种“介意”的心理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是有苦难言罢了,属于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当桌子上的苹果不是很多,而自己又想再吃的时候,吃被人吃过的苹果的现象就发生了。尽管人对待性的社会行为和吃苹果有着差别,但这样的例子还是能说明部分问题的。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真正不介意的人的存在。女性的性开放也是个复杂的问题,导致开放而不是解放的原因有很多。在这个多元化经济的时代,多元化思想和多元化观念就成了必然。没人能够强迫他人赞同你的观点,没人能够强迫他人接受你的思想观念,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生活轨迹,前提是法律“许可”你这样做。不是吗?现在大学女生做妓女的,被人家包的等等类型不胜枚举。这是一种道德的滑坡还是人类进步的表现呢?如今的女孩子对待性的开放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城市里和文化素质较高的人群),女孩子的性开放是对自己和社会以及自己最终的丈夫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个社会毕竟还有封建残余思想和观念的影响。为什么妓女的开包费很高,为什么很多男人有处女情节?女孩子一旦不处就多少会产生自卑心理,这个社会还没有“进化”到男人对处与不处完全不介意的程度。所以女孩子如果不处之后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可这个男人却是个有“处女情节”的“大男子主义者”,女孩子只能与他失之交臂。所以女孩子失去了贞操也就失去了竞争的资本。婚前性行为的诸多害处,医学工作者早就有断论,在此笔者就不细说了。强调一点:婚前性行为的受害者基本上都是女性,而且这种伤害有可能延及以后甚至一生。女性的处与不处并非那层膜。但对那种持性开放的女性很多男性不能接受,因为他在这个问题上是保守主义者。因为这里涉及到观念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是婚前非处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都是性开放者之列。这个自愿是个很重要的前提,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只要你不同意,你就不会成为自愿的非处的。由于现代交际的频繁,“出轨”便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那种认为只要好的观念在,偶尔与他人“身体”的摩擦并不算越轨的女性多是性开放主义者。在处与不处的问题上,男人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但是,从女性的幸福资本,从社会对性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角度,女性都应该是持谨慎态度的。坚持法律允许的性道德是没错的,为自己以后的幸福负责总是没错的。女性,你要记住:在处与非处的战斗中你是防守的一方,防止自己的幸福被不属于你的那个男人拿走!慎重使用你手中那个王牌砝码,你的砝码只有一颗,你只能使用一次。这是男人对你的提示。如果社会对待处与不处无所谓,就不会有修补处女膜的火暴。修补处女膜的火暴也印证了男人和女人对处是非常重视的。然而,修补处女膜是一种道德的缺失,是对男人的侮辱和恶意的欺骗,也是对自身的不自信或者直接说是对自己不处的自卑。当一个社会道德规范的力量衰弱的时候,必然会导致人自然性的膨胀。而导致社会道德力量缺钙的原因与尊重人的自由度是有很大关系的,当法律与道德冲突的时候,往往会表现为道德的沦丧;当经济利益与道德冲突的时候也必然表现为道德的疲软。对于校园里的同居现象,有学者是这样评述的:国内有关方面调查结果披露,在校大学生的恋爱已不再停留在情感和精神层面,已悄悄地“更上一层楼”了,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同居现象正逐年增加和蔓延。大学生对性的开放和宽容已经相当普遍,并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他们处在幼稚与成熟交接的关键时期,有性生理成熟低龄化,但性心理不成熟、抗诱惑力弱的特点。不少大学生已有性经历,并走上同居之路,过着“美满”的同居生活。有人说:同居:爱情+性+金钱+怀孕。重庆某高校的C男生为自己的同居生活感到苦恼,大一时他喜欢女生D,尽管D对他较冷淡,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心里忘不掉D,而不久前他却与女生E住在了一起。c的父母在外地工作,在市区有一套房子,他很早就搬出了宿舍,住进了这套房子。一次偶然机会,C认识了E,至今不过两三个月,了解也不算深,但是E常到他家去玩,还帮他刷碗筷。一次C在外面喝醉了,E陪他一起回家,糊里糊涂就发生了那种事。随后E也搬出了宿舍,与C住在了一起。c说他并不喜欢E,但又不能甩了她:我是个男人,我会对她负责!也许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显然他对未来纯粹是走一步看一步的心态。F是某高校97级男生,旅游期间结识了另一高校97级的女生C。短短的十多天,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回校后互相思念,由于两人不在一个学校,打电话难叙相思之情,干脆每周末双方约在学校附近的一酒店度双休日,每次费用均在三四百元以上。两人觉得长期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找了套远离学校和家的房子租了下来,从此顺理成章地过着“夫妻”生活。他们说每天要赶公交车上学,放学后匆匆地挤公交车回出租屋,很辛苦!但两人能互相帮助、互相照顾,辛苦之余也有幸福感和温馨感。我们要明确同居的概念:《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