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清歌没有回答。这样的议论在这几个月里已经听到无数次,似乎大家都认定她早晚是楚家琪的女朋友,抱着乐见其成的心态和她打趣。
“那天我到网路上随便搜索了一下楚先生的资料,你猜怎么?他居然是去年本州最佳华商获得者呢。”
“是吗?那真的很厉害啊!”几个人这下子议论得更热闹了,“罗兰,听说你们以前是同学,那你的学习成绩也一定很好吧?为什么不去找份赚钱的工作呢?楚先生肯定能帮你。”
“我喜欢和孩子在一起。”她静静地说。鼠标下意识地点到了电脑上那个蓝色e形标志,进入了一个搜索引擎。因为她的“别有私心”,所以很早就偷偷在这台电脑上装入了中文输入法,在电脑里敲进去一个名字:曲熙朝,按下了按键。
一连串的报道就这样猝然呈现在眼前。
从不知道,他现在已经是这样成功了——
朝歌已成为新生代企业的领军人物;朝歌负责人曲熙朝获得上年度亚洲商界新秀奖;朝歌的股票于昨天上市;朝歌……
这么多关于朝歌的消息,甚至有不少还配有曲熙朝的照片。他的成长是如此的快,而她,竟然一无所知。
为他高兴,但是又难免心痛。
无意间看到一篇他的采访专辑,有记者问:听说您最近荣登了本土商界最受欢迎黄金单身汉的排行榜首位,有什么感觉?
他回答:觉得很荣幸,不过很遗憾,我早已经不是什么单身汉了。
记者诧异地问:难道您已经结婚了?
他沉默了几秒钟,说:没有结婚,但是我的心里除了一个人之外再没有多余的地方留给别人了。
看到这句话,她的心“嗵”的一下被狠狠地撞击疼了。
可怜的熙朝,她的熙朝,痴情不改的熙朝。那次分手前他说的那句话至今都让她心惊肉跳。
“我是不会放手屈服的!”
这个疯子,这个傻瓜,不放手又能怎样?他为什么还是看不清一个事实:他们之间早已没有未来了,为什么他就是不肯死心?
桌上的电话响起,她顺手接下,用英文问候:“您好,圣芳济孤儿院。”
对方迟疑了一下,说:“请找罗兰。”
她听出了那个人的声音,“学长,是我,有什么事情吗?”
“果然是你,清歌,我开始还不敢确定,看来我今天的运气很好。”楚家琪的声音透出一种愉悦,“今天方便请假吗?有个出色的画展,会展出不少欧洲名家的作品,只在本地停留两天。”
她本来想拒绝的,但是大脑飞快地转动,冒出一个念头来:如果能给熙朝一个让他彻底死心的理由,她与他,都可以解脱了吧?
“什么时候画展开始?”她问。
楚家琪高兴地说:“今天下午五点,在圣芳济博物馆,我开车去接你。”
“好的。”她答应得非常痛快,“我等你。”
下午四点三十分,楚家琪将车准时停在孤儿院门口,木清歌从里面走出,楚家琪看到她的样子立刻为之眼前一亮。
“清歌,没想到你穿得这么隆重,相比之下我倒是太休闲了。”
木清歌穿了一条淡黄色的礼服裙,头发虽然只是盘了一个松松的发髻在头顶,但是别有韵味。
“看惯了你长卷发的样子,没想到你梳我们地道的中国装才是最好看的。”楚家琪不由得赞美,“今天你肯定是最吸引人注意的女宾。”
她笑笑,“学长的嘴越来越甜了。这条裙子其实是去年带孤儿院的孩子们参加美国童声合唱比赛的时候买的,赛规要求所有指挥都必须着正装。”
“你还当了指挥?”楚家琪说,“你真的是越来越让我惊叹。”
“行了学长,别再赞美了,我不想迟到。”
车子开动起来,楚家琪低声说:“清歌,谢谢你能答应我的邀请,我真的很高兴。”
“不客气,反正我在孤儿院里这么久也有点气闷了,想出来走走。”
一阵让人有点尴尬的沉默。
“那个,”楚家琪寻找话题,“曲熙朝后来没有再来找过你?”
她的视线看着窗外飞快倒退的房屋树木,让他看不见她的表情,“没有。”
“清歌……你与他之间,无法挽回了吗?”他轻声问,生怕气到了她。
她沉寂了许久,哑哑地问:“学长,为什么你会喜欢我?”
楚家琪被她问到愣住,“为什么?嗯——记得好像那年,学校举办了一场辩论大赛,你作为主持人登台,光芒四射,把所有人的风头都盖下去了。那一天你的名声鹊起,多少男孩子为你倾倒,我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对你动心的吧。”
“哦……”她模糊地应了声,喃喃自语:“为什么他不是?”
“他?曲熙朝?他不是什么?”
木清歌依旧看着窗外,“他第一次看到的我并不是光芒四射的我。”
“嗯?那是什么样子的?”
依稀中,记忆里搜寻着曲熙朝所说的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他曾说是在他入学那年的校际舞会上见到她的。
在别人眼中,她总是冷冰冰地坐在一边,不肯与人亲近。其实孤独的她在那个时候是最消沉寂寞的。
“我不喜欢看到你那种孤独的表情,就好像是受伤的小白兔,需要人去呵护。”
相爱之后,曲熙朝玩笑着每次谈起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用夸张的比喻形容,而她,又总是白他一眼,“你才是摇着尾巴的大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