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伙人的加入,即意味着这个人可享有公司部分的所有权。你应该仔细衡量他能为公司带来的帮助,再决定放弃公司部分所有权是否合理。如图9.1所示,你可以按照第2章提过的标准衡量合伙人,也就是说,可以问他下列问题来评估他目前或未来对公司可能的贡献:
◎你的专业或专长是什么?(人力资本)
◎你可以如何协助整个团队?(智识资本)
◎你有什么人脉或关系可帮助团队?(社会资本)
◎你对我们的客户或产业有什么经验或洞察?(文化资本)
◎你愿意投资多少金钱或存款?(金融资本)
◎你愿意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你愿意作多大的牺牲?你会以公司为重吗?(血汗资本)
投入金融资本自然会获得一部分的公司股份(或负起债务责任)。此外,也有其他方式可在不转让公司所有权的情况不,延揽人才进公司。对方可能是员工、承包商、咨询者或顾问。不过也有可能公司正缺资金,除了出让股权别无选择。我们找劳伦斯、达拉斯和拉奎巴当MBS的合伙人时,就是这种情形,而他们都对公司有珍贵无比的贡献。此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高级主管,甚至重要顾问拥有公司股权也很常见。所有权对建立忠诚度和支持度大有帮助。
别犯很多合伙人犯的错,找人合伙时随意抛下一句:咱们五五分账吧。不是每次都适合这么做。股份应该根据每个合伙人对公司的贡献来分摊。同样的,公私分明在这里十分重要。
如果要讨论股份问题就不该涉及私人问题。合伙人往往个性鲜明,个个对公司都有价值。认真衡量股份问题,但也不要太执著,为了算出准确的股权比例而反目成仇,难以共事。我看过原本看好的合伙关系因为股份问题而破裂,令人遗憾。事业刚起步时什么都没有,就算拥有51%的股份也等于什么都没有。为了不存在的东西争执显然毫无意义。有意合伙者一起讨论股权问题固然重要,但切勿言过其实、不切实际。要是如此,这可能是大家并不适合合伙的第一个征兆。不过,为了预防合伙人退出,最好确保合伙契约附有保密协议(即第3章所说的NDA),以防专利情报外露。另外也要附上“不竞争”条款,即规定合伙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自创公司或为竞争对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