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程海
周末过后,除了CC,其他人又埋头在无止无休的工作里。简汐是一名室内设计师,经常加班熬夜,但是报酬倒是挺丰富的。她也成为我们当中的小富婆。墨菲是杂志社里文化刊的编辑,忙起来也无暇顾及其他。大头靠着他老爸的门路当上了公务员,朝九晚五的过着规律的日子。
所以平日里,我和CC见面最多。他问我不找工作么?我总是推拖着说再休息一下。但更为实际的是,我还没有想好后路。因为没有应对的办法,所以大头的生日我也只是发了短信表示心意而已,再没有见面。月底,跟着CC又去了BeerBar,这次见到了酒吧的老板。
见他的时候,他穿着浅蓝色的长袖衬衫,配着一条深色的牛仔裤,着装一点也不符合他的年龄,长得也年轻。不知道的会觉得他顶多就是三十岁的样子。
“叫我程海吧。别把我叫老了。”CC介绍他的时候他这样对我说。
“我叫伊夏朵。”我礼貌的介绍自己。
CC去演唱的时候,他走过来陪我,给我一杯鸡尾酒。
“这是……”
“这叫龙舌兰日出。”
“我知道,但是,我点的是长岛冰茶。”
“这个比较适合你。”他把酒放在我面前,停了一下又说,“其实女生还是不要喝酒的好。”
“你见过酒吧里都是清一色的男人么?”
他笑了,笑容极好看。不得不说,他有一种天生的吸引女人的魅力。说是天生,因为他的一举一动格外自然,丝毫没有优柔造作的成分。这是后天练就的人做不来的。
“那些照片都是你旅行拍下的?”我望了望门边墙上的照片说。
“嗯。这次我也带回来很多,你要看吗?”话毕他往柜台那边走去,跟群姐说了些什么,那个群姐听了后望我这边看了看,我们的目光正好撞上,突然有种尴尬袭来,我连忙避开望向别处。一会儿程海回来,拿了好些他的作品。
酒吧里灯光太暗,并不看得十分真切。但是感觉那都是用了心酝酿出来的。有一张照片吸引住我,那是一张海上日出的照片。照片中的天还不十分明朗,海的上方是一片很浅很浅的蓝色。海天交接的地方有了一道红霞,四周鸦雀无声,海面如明镜一般平静。
“喜欢它吗?”程海看我一直停留在这张照片上,便开口问我。
“哦。”我回过神来,笑着说,“只是觉得很好看,其实我并不懂摄影。不知道怎样算好怎样算不好。”
“有机会的话,我带你去看看。”
“呃……”我有些恍然,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这算是在邀请吗?邀请一个首次见面,几近于陌生人的人。
程海见我有些尴尬,又说:“这次,我遇到了一个画家,他也喜欢摄影。这个地方是他带我去的。他在那里附近开了一家画廊。我觉得,若你们见面,也许会一见如故,有许多共同的喜好。”
“我也不懂画画。”我讪讪地说。
“那没关系,我只是有这种感觉。这是男人的直觉。哈哈!”他笑着说。
我听不出他是玩笑还是真心,只能报以微笑。CC唱完下来,见我们有说有笑,便问:“说什么这么热闹呢?”
程海看着他说:“没什么,说你在我的酒吧里惹事呢。”
“什么惹事?”CC不知怎的紧张起来,我以为他是害怕砸了饭碗,便开起玩笑来:“是啊,你前些日子不是在这里上演打砸抢么?不知道以前还惹过什么祸呢。你可是外表斯文内心如**的人。”
CC看我玩笑他,反而收起刚才紧张的神情不以为意的说:“切,还以为什么呢,我那是仗义为人。”说着看向程海,眼神有些闪烁,我猜不出意思,程海只是一直笑。
“以后欢迎常来。”程海对我说过后就走开了。CC赖在我旁边,头靠着我说着好累啊。我手一推,他的头撞向沙发,然后不满的埋怨:“小气鬼,靠下会死啊。”
“你会死。”我正色道,他白了我一眼不再看我。群姐拿了一瓶啤酒过来给他。CC跟她介绍了我。现在,我们才算真正的认识了吧。群姐的确是个很亲切的人,第一次和她说话,却没有陌生的感觉,就像是许久不见的姐妹在聊天一样。或许是她和墨菲简汐她们也熟悉的缘故,我们围绕着我们这群人,聊个不停。
CC见我们聊得开,不陪我们去吧台那边帮忙了。
“CC说他有四个死党,连起来就像一颗五角星。他经常说起你,但是以前总只见其他三个。”
“我在外市工作,很少回来。”
“嗯,CC说过。那小子很喜欢墨菲啊。”
“他跟你说了。”
“从他的行为就可以看得出来,不用谁来传达吧。”群姐笑着说。
“你……你和程海认识很久了么?”话一出就开始懊悔,第一次见面的人,居然提出怎么唐突的问题。
不过她却没有责怪我的意思,只是顿了一下,然后淡淡的说:“大概有十几年了吧。”
我奇怪的看着她,想不到她的语气竟如此的平淡,就像平静的湖面没有起任何涟漪,听不出有分毫的忧伤。完全不像CC和墨菲说的那样。
“你真厉害,一个人也把这间Bar打理得这么好。”我努力缓和刚才冒昧的尴尬气氛。
“我总不能让它毁在我手上,不然就连呆下去的资格也没有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我正埋怨着自己弄巧成拙,她又说,“他让你叫他‘程海’?”
“嗯……嗯,他说不要把他叫老了”我实话实说。
她意味深长的笑着。
墨菲走过来,见着我说:“你也过来啦。”
我抬头见她,好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欢天喜地。
“我闲着无事就陪CC过来了,你来了就更好了。”
墨菲坐了下来,要了一杯冰水。群姐说:“冰水这么单调。”
“因为吐不出文字来,出来找找灵感,我得保持头脑清醒呢。”
“也有能够难倒大才女的时候啊。”我打趣地说,群姐也跟着笑起来。墨菲打量着我,说:“我倒忘了,有人可以解决我的难题。”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说罢便想起身逃跑,却被墨菲拉住。
“好朋友一场,不会见死不救吧。”
“夏朵也是做这个的?”群姐问。
“刚毕业时做过,但是很久没有碰了,笔也生疏了。”我回答。这话是大实话。刚毕业时我和墨菲都在一家杂志社里当编辑,不过四个月后,我便背起行囊,远走他方。墨菲虽然一路辗转,却一直干着这个行当。
“你不会见死不救的对吧。”墨菲搭着我的肩膀说。群姐笑了笑,起身说:“我该去照看客人了,你们继续。”
“什么问题啊。”我没好气的问。
“公司在文化刊上开了一个连载专栏,让我写个长篇故事。”
“这个不会难倒你吧。”
“杂志的赞助商指定要一个写一个表达青**情的故事,你知道我不擅长这个。”
“也是。让一个擅长讽刺人生的人去写青涩的爱情,总有些不对味。”
“所以,反正你也是闲着,给我写个故事大纲吧。”
我想了想,就答应了。
转眼回来已近一个月。初冬的气息越来越近,整个星期我几乎哪里都没有去,躲在家里帮墨菲编故事。CC来找我,见我总是埋头写故事,和妈妈聊了会天就走了。
周二,我和墨菲相约在她公司楼下的咖啡厅。把写好的故事大纲给她。她看了一会,满意的说:“就说找你没错,你总擅长篇故事。”
“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写这些了,感觉幼稚得太过分。像小孩子的白日梦,也只能是梦而已。我会更喜欢写一些无能为力的情感纠葛,那样现实些。”
“你就不准有皆大欢喜的感情吗?”
“等我见到了再相信不迟。”
我写的是一个女孩和男人的爱情。因为是要青涩的感情世界,所以我便编了一个单恋的故事。刚刚步入青春期的十五岁小女生,爱上了她的美术老师。表白当然是没有的,我着重在于小女孩单纯的幻想,幻想着与男老师的热恋,然后结婚。天真无邪的梦想在女孩十八岁时被无情的浇醒。老师结婚的消息让小女孩首次感受初恋单恋的苦涩。
之后我们围绕故事的结局起了些争执。我写的结尾是女孩长大结婚,男老师来祝贺,婚礼派对上,女孩曾经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场景就在眼前。然而现实的位置发生了一些变化。女孩本来想告诉男老师关于青春的暗恋,但在最后一刻却决定把这份青涩的恋爱放在心里。我觉得这样的结局挺不错。可是墨菲却不认同,她认为女孩会刻意制造一下假象来破坏老师的婚姻。
“很变态的想法嘢。”我吞了一口咖啡说。
“才不会呢,你不是说皆大欢喜不实际嘛。”
“但这是个青涩的初恋故事。口味别太重了。”
她耸耸肩,无奈着说好吧。
眼看着已经下午四点,她说还要回公司做事。道了别,我便往回走了。南方的冬天是湿冷,这种冷更让人难受。虽然现在还没有到需要穿毛衣厚外套的冬天,但是怕冷的我已经有些受不了。我加快了脚步走着,希望早点回去。
习惯低着头走路的我没有在意身边经过的谁,走着走着就撞到人了。我连说着对不起,也没抬头,想着反正也不认识,道了歉赶快走。
那人开口了:“夏朵吗?”
听到名字我才抬起头,面前的人是程海。
“你怎么在这?”看到他胸前挂着的相机,才恍然大悟,“看到什么吸引你的风景了么?”
“我就是想出来走走。”他看了看我,态度诚恳的说,“你能陪我走走吗?你大概也知道了我不是这边的人,我也很少在这边逗留,即便在这大都是在酒吧里呆着,所以不太认得路。”
本来今天出来穿得有些少,我正想着赶快回家呢。可是对于他诚恳的请求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我说:“你想去哪里?”
“有一条樱花路,你知道吧。听说初冬的时候,满树的丝木棉花是一道美极的风景。”
我怔了怔,有些犹豫地说:“还有其他想去的地方么?”
“我也不知道哪里好,就想到这个地方,听CC他们讲起过。要不你介绍些。”
一时我也给不了什么意见,毕竟我一走就是四年,回来后除了护城堤和BeerBar,几乎都是腻在家里,景城的改变如何,我也不了解。
“既然你想去那就去吧。其实离BeerBar不是很远。走吧。”说罢,我们便朝着樱花路的方向走着。一路上,他跟我讲了一些他旅途上的事情。我也趁着白天,更加清楚的端详过他。他的皮肤黝黑,当然比不上古天乐的肤色,大概是他四处游历摄影的缘故。他身高应该有1米8,身材是锻炼过的样子。
他很健谈。讲着他去过的城市见过景色和跟一些女孩的际遇。我对他讲的事情很感兴趣,像在听一个人的自传,不是枯燥无味的自传,是有血有泪鲜活的真实。然后我们来到了樱花路,见到它的时候,程海脸上有一种掩盖不住的惊喜。“真像樱花一样。和他说的分毫不差。”他开始拿着相机不停的按快门。
“谁说什么?”
“哦,和CC说的一样,真的很美。”
的确,12月是丝木棉花最为繁盛的月份。这时候树上花多叶少,花姿妍丽,满树都是缤纷的粉色。可是过着12月,花儿便开始坠落,最后只剩光秃秃的枝桠,黯然的被奉入冬眠。
我傻傻的站在花环下沉思,却被程海一把推醒。
“想什么这么入神呢?”
“没什么,你怎样,有收获么?”
“嗯,特别是现下,初冬的阳光温和得很,就更好看了。”
“我看看。”
“等我洗出来再给你看吧。”他护住相机不肯给我,我笑笑作罢。抬头望着头顶的花。这条路的天空都被粉色的花朵铺满,一阵风吹来,淡香弥漫,随着飘下几朵花。我弯下身子捡起一朵捧在手上,凝视了好久。丝木棉花的花冠呈粉红色,裂片五瓣,近中心处白色带紫斑,略有反卷。
夕阳逐渐消逝。程海说:“不早了,我们走吧。”
“嗯。”
回到家后,我觉得头有些晕晕的。吃过晚饭后我洗了个热水澡便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便发烧了。服了药昏睡了一整天,下午CC来看我。
“身子还真虚弱啊。”
“昨天出去穿得少,着了凉。”
“去哪了?”
“墨菲让我帮忙编个故事大纲,昨天拿去给她了。”我没有提及和程海去樱花路的事,我知道他并不希望我去那里,他们都不希望我去那里。
CC待到晚上,吃完晚饭便去了BeerBar。我继续躺在床上,烧已经退了,但是妈妈说还是躺在床上休息,别起来又着了凉。CC大嘴巴的毛病一点也没有改进,不久大头就打电话进来了:“生病了?严重吗?”
“不是什么大病,就是有些着凉了。没事。”
“我过去看你?”他试探地问。
“不用了,我吃了药想睡觉。”
“那你注意休息。晚安。”
“晚安……”说完就挂了电话。其实我一点也没有睡意,只是,我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免和他相处,避免那个问题。
发着呆,手机屏幕的闪亮把我拉回来,一看是程海。昨天下午我们便交换了电话号码。
——听CC说你病了,是因为昨天着凉了吗?
——因为穿太少的缘故吧,有点着凉,不打紧。
——看来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欠你一个人情。下次还。
我笑了笑,突然想起什么,便回他:
——还人情有个方法,不要把我们昨天去樱花路的事说出去。
等了良久没有回音,我暗自懊悔昨天没有叮嘱他。终于他回了信息:
——虽然不知道原因,不过我本也没打算说。放心吧。
——谢谢。晚安!
关掉手机,我把自己埋在被子里,闭上眼睛。脑海里是漫天飞雪的景象,走近一瞧,竟是飘零的丝木棉花瓣。我狠狠的摇了摇头,却招来剧烈的疼痛。发烧伴随而来的头痛真要命。把自己埋得更深入,挣扎了许久才慢慢睡着。
在家休息了几天,病已经痊愈。天气也渐渐冷了下来,人也变得慵懒。周末的夜,简汐打电话说去BeerBar,本来懒懒的不想出去,转念想起程海那天的照片,便答应了。
和简汐相约在青石路头的小卖部前等。我穿了一件乳白色的毛衣,搭着一条黑色短绒裙,套上一件杏色的薄外套,如约到了小卖部。简汐已经站在那里,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毛绒裙,格外显眼。
“等很久了么?”
“没有,也是刚到,走吧。”
说罢她便挽着我的手臂迈开了脚。我们来得不算早,但是今晚BeerBar并不多人,CC依旧在台上抱着那把木吉他绘声绘色地高歌。我和简汐选择在吧台旁坐下。群姐见了我们亲自过来招呼我们。
“喝点什么?”
“长岛冰茶。”简汐不假思索地说。
我沉默了一下,突然想起程海那晚给我看的那张海上日出的照片和对我说的花,便脱口而出:“龙舌兰日出。”
群姐愣了一秒,随即恢复刚才的笑容,开始为我们调酒。CC见到我们也凑了过来。
“今晚不请自来噢。”他撞了一下我们胳膊。
我没好气地说:“又不是三岁小孩,还用得着你来带路啊。”
他今晚心情看起来不错,坐着跟我们开着各种玩笑。过了一阵子,程海从外面进来,群姐给他的是一杯温热的开水,他顺手接过来,然后咕咚咕咚的喝下去。那是一套极为习惯的动作。我心里自顾想着,时间是潜移默化的,有些自以为无所谓的感情日久形成习惯,习惯了恐怕就难以脱离。如果程海骤然失去了群姐,怕是才会想起她的好吧。
“简汐好久没见啦。在忙着建房子吗?”程海打趣说。
“哪是啊,是海哥老是浪迹天涯,难得见到你。”
看起来他们彼此很熟悉。简汐是个很会跟别人打交道的人,所以很容易和陌生人熟络起来。这是我身上没有的,所以我的朋友她都认识也很要好,反而她的社交圈太庞大,即便有时她有意带我去见识,我也只是拘谨的坐着不多话,也没有认识什么人。
他们寒暄了一阵子,简汐去洗手间,CC又回到台上操起吉他。怀旧的旋律环绕四周,程海在我旁边坐下,说:“怎么见你今晚不多话。”
“我本来就不多话。”停了一下又说,“照片呢?”
“等等。”说着他走进吧台去。回来时简汐也从洗手间回到原来的位置上,看到了他拿出来的照片。
“这不是……”简汐话讲了一半就戛然而止了。
我接过他手中的照片。一共只有四张,两张是远景,树、路、山叠在一起,阳光渗其中。一张是角落里的落花,底下有些枯黄的落叶。最后一张是一朵丝木棉花的特写,白净的路面托着粉色的花,周遭没有其他。
我看得入神。简汐说话了:“海哥也知道这条路?”
我听到了抬头看着程海,他并不看我,淡淡的回答:“无意间发现的。”
“哦。”简汐不再说话,只是从我手中拿过落花的那张照片,痴痴地看。良久她抬头,脸上掠过一丝伤愁。
把照片还给程海,我和简汐都没再说话。简汐一连喝了两杯长岛冰茶,已不怎么清醒。CC回来看她这样便说送她回去,我说我送就好了,留下他在酒吧帮忙,扶着简汐出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