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旧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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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贾谊吊屈原

这么多人围着一个买家,自然奔走趋奉,稍微有点脾气的,便要不遇,要流眼泪,吊屈原了。

谬托知己的好处,是能令死者不寂寞。屈原行吟泽畔,只有一位打鱼老头同他说话,怀沙之后,汨罗江水,笑纳春泪,洞庭湖鱼,餍饫角黍,都是托了他的福。往来凭吊的,把江岸踏平,特别是未仕的士子,去官的官员,羁旅的旅者,失恋的恋人,胸怀大志的志士,不杀伯仁的仁人,或失意而后,或得意之前,国而将去不去,家之半出半入,自以怀瑾握瑜,不得展示;于是一临清江,浪浪沾襟,乃知与屈老先生志同道合,命兼运齐,纵非灵均转世,也是三闾托身,免不了要作两首哀远的诗,赋一篇伤近的文,方才转悲为喜,怀金而去。

那么贾谊呢?在《史记》里,他与屈原合传;吊屈原的文赋里,他写的一篇最有名。屈原的精神传人,看来非他莫属了。刚要献上这顶高帽,又有些踌躇,想到《史记》里的《日者列传》,写贾谊访问长安肆中的一位高人,听他讲了些个天上地下的事,觉得很有道理,便问道:“我看先生的形貌,听先生的讲论,真是当世未见啊。但您如真有这么大本事,为什么住这样的破房子,从事这样的贱业?”此言一出,被对方大大嘲笑一番。看来,汉代有一些人,是把贾谊归于俗流的。

后人又争论贾谊到底属法家还是属儒家。其实荀子之后,法儒成了一家。贾谊的老师是李斯的学生,而李斯是荀子的弟子。李斯是被归于法家的,其实他又何尝不是一位图穷匕见的儒者。李斯告辞荀子时,说:“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这和忧道不忧贫的孔子,差距有点儿大。不过这差距暂时只在道德品格上,而李斯的帝王术多拐几个弯儿,未必不能上溯到孔子那里。儒家一半是人格的理论,一半就是君人的理论,像孟子这样的儒者,能够不把自己的学术,仨瓜俩枣地卖给君主,全在道德约束;但就像李斯说的,恶衣恶食地力学守道,毕竟非士之情,孔门七十二高弟,也只有一个颜渊,大多数人还是向往富贵的,而且无可厚非。再说,一种君人的理论,同君主做生意是迟早的事。好在战国时,君主不止一位,士人尚有活动手脚的余地。

这只是贾谊临时的想法,他一生的事业与此相反,全在研究如何加强中央集权。他最大的见解就是反封建,第一个提出,诸侯王的势力是对帝制的最大威胁,比后来的主父偃、晁错都要早。和战国士人不同,贾谊心中只有一位天子,没有国王,他建言“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时,正做着长沙王太傅呢。汉文帝有意给淮南复国,贾谊立刻上疏谏劝,果然是先天下之忧而忧。

同样是高洁的人,贾谊和屈原的区别在哪里呢?在我看来,有很多。其中一点是,屈原在其位而谋其政,他是楚国的贵族,承担着对家族、国家的义务;贾谊,和其他儒者一样,强以天下为己任。心怀天下,本只是道德和智力上的好品质,说来说去,便成了义务,又成了权力。屈原若只是一位清洁的君子、受谗的直臣,大概不会有那么多粽子吃。除了感叹遭遇,他还有对生活的普遍思考,对世界的美丽想象,对自由的向往,对生命的赞颂。若把贾谊的《吊屈原赋》同《离骚》并读,把《鸟赋》同《天问》并读,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伟大的人,与一个向往伟大的人。

贾谊是个美好的人。他的品格,在帝王心中、眼里是儒者的典范,先皇帝之痛哭而痛哭,先皇帝之流涕而流涕,先皇帝之长叹息而长叹息。汉代的诸侯国,承战国余风,是多种学术的藏身地,等到被铲平或削弱,把宝押在皇帝一方的儒术独大。贾谊虽然早逝,在地下得知自己的计策最终为帝王所用,应该做鬼也幸福吧。

古代许多儒者,本性应是学者。如果所学的只有政治这一门功课,从政的身份就有些不尴不尬。本来该是副业的,成了主业,进则无以异夫犬羊,退则没有别的知识可以追逐,除了种花、喝茶、读邸抄,向乡下人讲讲国家大事。学帝王术的,就更只剩一条路,因为只有一个买家,别人就是想买,也买不起,用不上。这么多人围着一个买家,自然奔走趋奉,稍微有点脾气的,便要不遇,要流眼泪,吊屈原了。

数典忘祖

多数时候,人并不是按照事实改变自己的看法,而是相反,按照看法选择事实。

古代神话中的角色,往往越是晚出,事迹越丰富。比如女娲,在《楚辞》和《山海经》中出现时,还是平凡的神魔,到了《淮南子》,乃有补天的故事,到《风俗通》,就抟土造人了。神话本是文明初期的传说,但中国文人痛感于古史阙如,往往攘臂造之,这样,神话也就有了第二春。

我对古史最早的印象,来源之一是一本叫《路史》的书,宋代人写的。我小时偶尔得见,三句话懂不了半句,但连猜带蒙,依稀知道原来天地初开之后,有天皇、地皇、人皇,以下种种,各有名号次第,一点不乱的,看着心里欢喜,何况是竖排,自然是边读边点头。现在呢,知道这本书一多半是胡说八道。

上了中学,知道进化论,知道元谋人、蓝田人、周口店北京人,是我们的远祖。与此相关的,我和我的同学们,形成了一整套观念,那就是,“自古以来”,我们的祖先,无论是文化的,还是生物的,自始至终在这块土地上进化、繁衍。可惜当代生物学尚不能推论其余,不然我会坚信,和我有最早的血缘和基因关系(即使是想象中的)的那个真核细胞,就孕育在家乡的水洼里(那里在若干亿年前曾是海洋);那条引发后面好多故事的鱼,就是从渤海的什么地方上岸的;也许各地的古猿是分别悟到了拇指的妙用,但和我有关系的那一只,发生这一伟大的启蒙,一定是在河北的什么地方。我们--在其最广的意义上—一直在本地宁静地进化,不曾受外部世界的干扰,也对外部世界没有兴趣。

这套观念证明,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我们目前和过去做的一切,都有充分的理由。虽然我们未能证明所有的人,都起源于我们如今称之为中国的地理区域,但至少证明,我们在进化上从未依赖他人,从未有外界的因;我们是自己的果,我们一直独立于外界,如果我们决定继续独行,那也是有理可据的。那时的我,像一只躺在岩石上晒太阳的蜥蜴,他相信他和这块石头,是在宇宙之初一起创造的;如果你过去对他说,下来走走吧,他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荒唐的事了。他认为,你一定是在觊觎他的石头,因为这是全世界最好的一块石头,而全世界的所有生物,只有一个生活目标,那就是占有这块石??,哪怕是在它旁边靠一会儿也好。想往这块石头,是他们打发时光的主要方式。他们在森林里唧唧喳喳,都是在商量和石头有关的坏主意。

一套观念像一栋房子,偶尔从下面抽去一两块砖,未必导致崩溃,但毕竟是令人不快的。我不是唯一的人,在知道两河以及古埃及的文明比我们早的那一天,心里要多不痛快有多不痛快。幸好我听说,我们的考古学家,几十年如一日在忙一件事,就是挖掘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文明其实至少有一万年那么久;而我们的历史学者,也在积攒本领,总有一天能够修改文明的定义,使别的文明干脆就不存在了。我初次听说线粒体夏娃的事情时,也是那样的不痛快。那是一个朋友向我讲的,他越讲越高兴,我越听越生气,心里闪过好几种恶念,都是和怎么把他害死有关的。

多数时候,人并不是按照事实改变自己的看法,而是相反,按照看法选择事实。我们有一种能力,可以坚持明确或隐约知道其为错的东西,而不觉得难为情,相反,倒佩服自己的坚定。瞧,我是多么勇敢呀,我在二十一世纪还坚信大地是驮在大象的背上。所以,有时候,问题的关键,变成了是否决定做一个比过去稍好一点的人—如果不是,就作好准备,允许自己的一套想法,和越来越多的新事实抵牾,掉头闭眼,到最后离世界的主流越来越远,骄傲而气愤地独处;如果是,那意味着要打开心胸,承认错误,让对科学的信心压倒自尊心,意味着不仅仅允许接受把驮负大地的大象修正为海龟或鲸鱼或巨人,还允许接受“根本就没有那么一回事”这样一种崭新的事实。

所以,现在我来想象远古的事情,和三十多年前完全不同了。是的,那些元谋人、蓝田人、周口店人,他们不是我们的祖先。多令人伤心啊,但还是把眼泪擦一擦吧,别忘了,真正的祖先也许正恼怒地盯着我们看呢。连孔子也不主张非其鬼而祭之,我们是如此敬重圣训的一群人,难道不该听他这句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