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进一步拿蔬菜这个例子说明为什么竞争行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应该由市场来决定。首先,市场供大于求迫使竞争商品价格下降的时候,我们不能够运用行政力量支持价格不让它下降。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所谓运用行政力量支持价格,当然不是依靠政治纪律支持,而只能依靠政府按照预定的价格大量收购这种过剩的产品来支持。慢说我们没有力量这样来支持价格,即使有这个能力,也万万不能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不仅浪费纳税人的税款,更加严重的是扭曲价格信号,引导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进一步向着供大于求的方向发展,造成社会资源严重错置和极大浪费。另一方面,市场供不应求造成竞争商品价格上升的时候,我们不能够运用行政力量压制价格不让它上升。以菜贩子为标本的竞争企业,就指望在难得的价格比较高的时候赚几个钱了,你不让他们赚钱,他们怎么能够经营得下去?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多数竞争商品之所以变得供不应求,价格上升,往往与原材料价格上升和劳动价格上升联系在一起。这时候你不让它们价格上升,不是要它们经营不下去吗?
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基本上应该限于垄断情形的价格管理和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而竞争行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则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包括兰州牛肉面的价格和广州菜市场的猪肉价格在内,每种竞争商品价格的上升和下降,都有其自身的原因,都是这种商品供求关系变化的结果。漠视这些基本面的变化,不问缘由就要对付价格上升、下降这种基本面变化的结果,那就是本末倒置,向客观规律挑战了。这种“说话”除了赢得一时喝彩以外,不会有正面的效果,好比硬是要把超过警戒水位许多米的洪水摁下去一样,最终只能成为空话、大话,甚至成为笑话。
对于兰州牛肉面限价这种堂·吉诃德向风车宣战似的动作,既有学者认为它涉嫌行政违法,也有学者认为它是依法行政。为什么会这样呢?我看将近十年前通过并且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没有把价格管理的界限讲清楚是重要的原因。原来,在我们的《价格法》里面,虽然在第三条说明了“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但是整部《价格法》从头到尾没有明确,市场价和政府价的界限在于商品的供给是否竞争。在和平时期,只要是竞争的商品,价格就应该由市场来决定,这也包括作为竞争商品的服务。
《价格法》在后面的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于是,“竞争不竞争”这个明确的性质界限被代之以“必要不必要”这个模糊的“民意”界限。容易想象,因为不是从性质上划分,而是按照“是否必要”来划分,那就和“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一样,难以避免“说是必要就是必要,本来不必要也变得必要”的情况。
兰州牛肉面事件的情况就是这样。《价格法》第十八条中“下列商品和服务”的第一款,就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于是,如果政府部门认为牛肉面“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并且认为很有“必要”让它不涨价,就可以“依法”出台限价令;相反,如果政府部门不认为牛肉面“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或者虽然认为牛肉面“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但是不认为很有“必要”让它不涨价甚至认为不应该让它不涨价,就可以“依法”不出台限价令,甚至“依法”反对别的政府部门出台限价令。你看,界限模糊的《价格法》就这样让政府的不同部门都依照它的规定打起架来。
这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当前发生着的真实故事。兰州市物价局等六部门发布牛肉面限价令不久,国家发改委就此事表态说,这是“政府部门用行政手段去干预本应当由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兰州市物价局是政府部门,国家发改委也是政府部门,他们的意见就这样打起架来了。当然,国家发改委反对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兰州市物价局等六部门的做法是用行政手段去干预本应当由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但是如果一定要他们回答是否有必要对兰州牛肉面实行限价,他们的回答一定是没有必要。难道不是这样吗?
面对国家发改委的质疑,兰州市物价局局长回应说:“这是由于(国家发改委)不了解牛肉面对兰州市民的重要性所致。”他还说,虽然牛肉面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但市场调节价格并不是随心所欲的,物价部门对市场调节价格应是“放得开、管得住、管得好”。明明是市场调节价格,政府物价部门对它却还要“管得住”,实在是闻所未闻的高论。猪肉的供给同样是竞争性的,以为我们可以有什么“肉价政策”,以为当前一些问题是“肉价政策失灵”的结果,也是背离市场经济规律的思维。
我赞成国家发改委的说法。我们不能混淆竞争与不竞争的界限,挑战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希望此事件相关人员好好学习,赶紧补上市场经济入门的一课。
且看限价令如何为穷人说话办事
兰州市物价局等六部门出台“牛肉面限价令”,还说将“严厉查处”违规者。市场经济那么多年了,政府部门还会祭出这样的限价令,真是匪夷所思。
后来读罢茅于轼先生发表在2007年7月23日《南方都市报》的个论——《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不由击节叫好,“牛肉面限价令”的谜团也消散干净。茅老先生深刻地概括当前一种舆论现象,那就是:为穷人说话的人很多,替富人说话的人很少;为富人办事的人很多,为穷人做事的人很少。真是入木三分。
茅老先生还把其中的道理用几句话浅白准确地揭示出来,那就是:为穷人说话能够得到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赞同,赢得喝彩,哪怕说错了,也不用担心,因为立场不错,顶多是技术性错误。我国是一个特别讲究立场的国家,立场错了一切都错,谁敢犯立场性的错误去为富人说话呢,所以都站在保险的立场上为穷人说话。至于做事又不同,为富人做事是有酬劳的,为穷人做事很难有酬劳。两样合起来,结果很多人为富人做事为穷人说话,很少人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
最近一段时间,舆论集注于“物价形势严峻”,于是政府部门也不敢“不作为”,马上出来为穷人说话。兰州市???牛肉面限价令,就是这种性质的动作,岂止是为穷人说话,简直是立刻就为穷人办事了。问题是,兰州市物价局的限价令真的能够给兰州市的穷人办成什么事吗?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基本上应该限于垄断情形的价格管理和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而竞争行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则应该由市场来决定。这个界限不清楚,就容易做出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的蠢事。比如同样是民用燃气,管道燃气的供给是垄断的,物价部门有责任替老百姓把管道燃气的价格和服务管好,但是瓶装燃气的供给是竞争的,物价部门就只能管有没有价格欺诈、会不会货不对版这样的问题,而不能直接限制瓶装燃气价格。2006年元旦前后广州市物价部门面对瓶装燃气价格飙升乱了方寸,就是一个例子。说到底,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才是价格的原因。如果没有能力影响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却要对商品的价格祭起刀来,只能是画饼充饥。
包括兰州牛肉面价格上升和各地肉菜市场猪肉价格大幅度上升的情况在内,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物价总水平显著上升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十分重视,但是,因为供求关系才是事情的原因,所以并没有直接对竞争商品的价格动手。2007年7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经济形势,提出把遏制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提出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深层次矛盾的解决。具体到猪肉问题,7月25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养猪,从根本上解决生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会议要求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健全应急调运机制,保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强化生猪防疫,加强市场监管,严防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你看,说了那么多,做了那么多,都是半年一年才能见效的慢功。真是急不得呀,价格问题只能从供求关系这个源头去解决。党中央国务院的慢功听起来没有牛肉面限价令那么过瘾,却是实实在在为穷人办事的功夫。
相反,牛肉面限价令这样的动作最后一定会被证明是画饼充饥。限价令还说要“严厉查处”违规者。这恐怕只能糊弄小孩。听说罚款可以从4000元到几万元不等,不知是否属实。但是我们可以预料,如果兰州市物价局真的敢“严厉查处”牛肉面涨价的面店,那么面对经受市场经济洗礼的人民,它只能落得个被判侵权的结果。难道不是这样吗?牛肉面限价令看起来为穷人说话,说到底却只是“忽悠”了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