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飒很少谈家中之事。只知他家中世代经商、堪称陶朱之富,看他平日衣着谈吐,亦知是从小锦衣玉食的富贵人儿。他又是家中独子,父母原想给他捐个文官,做个斯文读书人,可他偏偏自幼喜好舞刀弄棒,偷偷跟着家中的护院武师习武,练得一付好身手,一心想要建功立业于疆场。
在南北朝这个尚武的乱世,不再似魏晋时讲究门阀世族,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白衣出身又如何?王侯将相并无种,人人皆可凭手中利刃,在舔血的疆场,为自己求个青史留名。
而萧飒便是这种热血男儿。此次他从家中前往邺城,又从邺城辗转来至洛阳,哪里是为了学做生意呢?不过是想实现自己的一腔报负罢了。所以,一到洛阳,他便立即从军,几场作战杀伐之中,他确也表现骁勇,兼之又是书生出身,词采遒丽迥然于一般武夫,很快,便得到了刺史段大人的赏识,从一无名小卒,迅速提为奉骑都尉。
这晚,萧飒临行之前,仍匆匆赶来田府辞行。他已换了一身重铠,手抱盔胄立于庭院中,秀颀清好的少年变成了英姿飒然的战士。凝望着他,好似,望见了当年从军时的我,抑住满心不舍,我如亲姊一样絮絮嘱咐,“萧飒,如当真与周军狭路相逢,你们返回便是,切记不要硬闯。”
“好。”
“一路上要当心。”
“好。”
“我和秀秀会等你回来。”
“好。”
此时,秀秀反而默不作声了,萧飒双眸黯然,笑道,“大丫,你就没话要对我说吗?”
早已说好,纵有千般不舍,亦不能在临别时掉泪的,然而,一句‘珍重’才说出口,秀秀的眼泪便已簌簌落下,她扑进他怀里,哽咽道,“萧飒,我舍不得你。”
“大丫,你怎么这么粘人呀?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你敢。”秀秀仰首,含嗔带怒。萧飒立即服软,道,“好吧,好吧,我不敢。”他笑着将手中一个黑布裹着的物件递给秀秀,“喏,这个送给你。”
“是什么?”秀秀泪眼犹湿,小心翼翼的打开黑布,讶然道,“面具?”
“你可别小看这个面具,这是兰陵王的面具。兰陵王未去并州之前,曾在洛阳军中数载,据说他每回上阵杀敌,一定会戴上这个面具。大丫,你不是喜欢兰陵王吗?这可是我求了好久,才从别人手里拿银子高价换来的。”
“这当真是兰陵王的面具?太好了,萧飒,你真是太好了。”秀秀立即破涕为笑,她将面具翻来覆去的看,简直爱不释手。“翎姐姐,你瞧,你瞧。”秀秀巧笑嫣然,将面具戴在了自己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