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我真不知道这个小城市,还有这么多无所事事的人口,他们能盘踞在餐桌前,从白天一直到另一个白天。我并不讨厌他们,也不招他们讨厌,事实上我跟他们混的不错,他们喜欢听我瞎扯。可是时间长了,我也不免烦恼,好不容易调整过来的生物钟,就再次颠倒了。
我跟巫嵋说,我们该谈谈了。
巫嵋说:不用谈,你要是哪天说你烦我了,我立马就走。
我说:我烦你了。
巫嵋说:这不是真心话。
我说:绝对是。
巫嵋说:骗人。
说完,她转身就进屋了。
好吧,不说这个。我对着屋子说,你的钱要是花完了,你可怎么办?
屋子里传来一条坏消息,她说:没关系,我已经找到工作了。
客观地说,巫嵋是个专业人士,但做的并不好,她总是在致力于专业以外的事情。不论什么,不管多喜欢,一旦成了专业,就立刻会厌倦。这大概就是业余爱好者。这么看来,老公算不算?
总之,一个这样的专业人士,出人头地是困难的,但糊口很容易。她给自己找了个轻松的工作,不用奔波,不用电脑,也不用坐班,在这个城市居然还有这种职业,为什么我没有发现。巫嵋说,第一,你不是女人;第二,你不是业余爱好者;第三。。。她说了若干条,却没告诉我是什么工作。
过了很久,巫嵋才想起问我女朋友,好像是多日不来的客人,忽然想起了主人家的一只宠物。我说,她出门了。
巫嵋说,很久啊?
我说,是。
巫嵋说,这么说,你很久都没接触女人了。
我说,你不是?
巫嵋说,滚。
然后,巫嵋看着墙上的照片说,满有风情的,你要小心了。
我说,没事。
巫嵋说,也是,喜欢的时候会放在心里,不喜欢了就放在嘴上,连说都懒得说了,就放在墙上。
我说,不是,那是张爱玲。
巫嵋说,哦。这就是张爱玲啊。她喜欢张爱玲啊?
我说,不是。
巫嵋说,你喜欢?
我说,也不是。
巫嵋说,那挂她干什么?
我说,不干什么。
她说,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