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庄华很是认真,双眼直视前方,也没有再找话题和小玲说话,因为她总是害怕分心从而导致意外发生。半年前她就曾因为和副座上的人聊天而发生过一起小车祸,虽然没有什么人受伤,但从此以后她也就格外小心了。
小玲偏着头看着车窗外,她知道她要去的是离这个县城十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那个地方她去过两次,一次是三岁的时候,一次是十二岁的时候。三岁那年的印象她已经完全消失了,很多事情全部都是由她的父亲告诉她的。十二岁那年的印象也不深,毕竟只在这里待过三天,理由是姥爷过六十岁生日。她记得她此行的目的地是一个很安静的小镇,几乎家家户户相互都认识,大家相处得似乎也很好,无论是谁见了面都会友好地打招呼,有一家发生什么大事,马上就会传遍各个角落。即便如此,小玲却不是很喜欢那里,因为从目前来看,这里安静得有些冷清了,无论是吃穿住行,都和她原来的生活相差太多。
因为父亲工作的变动,要去国外生活一年,当然不可能带着女儿同去,小玲不得不到这个地方来生活,虽然也可以在学校寄宿,或者像以前那样干脆一个人在家里生活。但父亲却觉得,他这次不同于以往的出差,最多半个月就回来了,而是在国外交流一年,时间太长,放任正是花季年龄的女儿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而且他也想锻炼一下小玲,所以干脆把女儿放到乡下,也让已经三年没有见面的姥姥姥爷见上一面。
高二是九月一号正是开学,八月三十号和三十一号两天报名,小玲一直等到这个时候才不情愿地动身,就算提前一天来她也是不愿意的。
坐在车里面,透过车窗看着外面快速后退的景物,小玲沮丧极了,她很难想象,将来的一年她要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不过又很快平静下来,既然已经成了既定的事实了,她也就不得不接受并且努力地好好度过这一年,毕竟她是一个还算随遇而安的人。
在从县城到小镇的路途中,小玲看见公路两旁是一块一块象是田字格的稻田,大概这里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下雨了,所以已经割完早稻的稻田里没有水,都是干巴巴的泥土,还有一些生命力顽强的野草,在燥热的风的吹动下左右飘摇。
一段时间以后,车前面出现了稀稀落落的房子,还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庄华放慢了车速,打开车窗。“这就到了,怎么样,已经很多年没有来这里,你大概都没有什么印象了吧?而且这几年变化也挺大的,我都有点不太相信这就是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地方呢,和小时候完全不一样。”
因为车窗打开了,一阵风吹了进来,小玲感到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她不由自主地把身子往空调口挪了挪。稍微感受到一点凉爽后,她说道:“是啊,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这个时候,有人从车边走过,庄华笑着和对方打招呼。
那是一个身材稍微有些肥胖的中年妇女,挽着高高的发髻,长裤短袖,穿着一双红色的拖鞋,脸上挂着笑容,感觉是很容易亲近的人。“回来了?坐在你旁边的就是城里来的姑娘了吧,长得真水灵。”
“是啊,就是她了,哈哈。”庄华很自然地和那个人说着话,两个人又说了几句,她才继续慢慢地开着车。
接下来又遇到了好几个人,每个人都把话题转向了小玲,不停地夸着她,说她怎么与众不同,怎么漂亮,说希望她在这里能够习惯,说会好好照顾她。庄华也一一回应并且表示感谢。
可是,小玲却并不喜欢这样,她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每个人都弄得好像和她很熟似的,明明她们是第一次见面不是吗?而且还不停对她评头论足,在她看来,那些根本就不是夸奖,而是对她的无端评价,无形中就把她看成是不同于大家的异类。还表现地那么热情,真是让人觉得厌恶。
就在庄华再一次停下车和人打招呼时,小玲简直要疯了,她捏紧了拳头,脸万全偏向自己车窗的那一边,看也不看车外面的那个人一眼。耳边不时传来两个人的笑声,在她听来却是比噪声还要让人难以接受。
正当小玲已经忍到极限想要发泄出来的时候,她突然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在路边缓缓地走着,那个男生低着头,再加上隔着车窗,所以看不清他的长相。但可以确定,他的年龄应该和自己相仿。那个人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没有发现前面的柱子,毫无疑问撞了上去。小玲”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但是她并没有多想,觉得只不过是个粗心大意的同龄人而已,在哪里都有,所以准备把头转回来,因为庄华的谈话已经结束,车重新发动了。
被撞了脑袋的男生抬起头,风掀起他的头发,小玲突然就愣住了,她从来没有看过那么失落、那么寂寞的眼神,好像随时都会溢出水来。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男生,就算车不停地往前走着,她甚至转过身子,将脸趴在窗子上,那个眼神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这才有些失落地重新坐好。
“到咯小玲。”庄华笑着对小玲说。
小玲回过神,然后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她面前是一栋两层的楼房,房子只有正面贴了劣质的瓷砖,两侧是泛红的转头。大门开了一扇,一条黑色的小狗突然从里面窜出来,把她吓了一跳。
房子前有一颗大树,树上挂着鸟笼,里面是一直黑色的鹦鹉,它听到动静后立即扇动着翅膀,掉下几片羽毛,飘到小玲面前。“小华,好可怜啊,好可怜啊,小华,好可怜,好可怜……”
小玲看着这只奇怪的鹦鹉,它说的“小华”,是姨妈吗?于是转过头看向庄华,庄华倒是不怎么介意,看也不看鹦鹉一眼,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了,她也只好闷不做声。
听见声音的刘萍走了出来,她眯着眼睛,看着小玲,然后高兴地上前来握着她的手,说:“终于来了,快点让姥姥好好看看,几年没见,都差点不认识了,真是越来越标致了。”
“姥姥您好。”小玲礼貌地说,算是问候过了。被一个老人家这么亲密地握着手,她很不习惯,但毕竟对方是自己的姥姥,只能任由她握着。
庄华把行李箱拿出来,吃力地拎着往门里走去,一边走一边说:“妈,人都来了,一会儿有的是时间,外边这么热,快让小玲进屋去吧。”
“对对对,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呢?”刘萍拉着小玲把她往屋里领,“我呀,一高兴就忘事儿,你别介意啊小玲。”
“怎么会呢?我也挺高兴的。”
进屋后,庄华带小玲去洗了脸,路她顿时觉得精神了许多,果然,这里的水和大城市那被化学物质污染的水就是不一样。
本来刘萍还给小玲准备了吃的,但她以太累了想休息为借口给推卸过去了。她的房间在二楼,和庄华的房间挨着,采光度很好,可以说是最好的一间房,知道她要来,特地腾出来打扫干净的。走进去就能够看出来,的确是经过人一番精心布置的,尽量看上去和有钱人家的公主房接近一些,很多饰品都是新买的。小玲虽然很感动,却仍然感觉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