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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了厕所,打开信,只见里面是个很可爱的女生的照片,站在阳光下笑得很明媚。还有一封信,信中是很幼稚的关于思念和爱的的语言,“分开只有一个月,可是至今都很想念你,又恨你。今天来了你的房间,看到一切如故,又想起我们欢乐的日子,我喜欢你,但我却不能和你在一起,我恨你,但我满心想的都是你……”在信的最后,她说把房间的钥匙放在香炉下,以后不会再来了。我把最后那句话撕去,扔在厕所里,然后把信展展平,折好出了厕所,他等在不远处。我们回到了他的租屋后,我把信放在比较显眼的小桌子上,又把钥匙从香炉下拿了出来,放进自己的衣袋。然后就听他诶了声,说:“奇了怪了,刚才都没发现这里有封信唉!”我扭过头去,他马上后悔自己这样大声叫,忙要把信藏起来。我没有去抢,我已经知道信的内容,所以我说:“你放心,我不会看的!”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不是这个意思,其实也没有什么秘密。”
他这样说着,却还是背过身后看信,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
不论男人,女人,都喜欢甜言密语还有像傻瓜一样的爱恋。我在旁边等得无趣,就找出他的衣服帮他洗了起来。他从后面搂住了我,说:“你,你真像我的小媳妇!”我猛地推开他,把衣服从盆子里捞出来,狠狠地踩了几下。他惊愕地看着我,“你怎么啦?”我说:“谁像你的小媳妇?啊?谁像?”他委屈地捡起衣服,说:“不像就不像吗?干吗发这么大脾气?”我也是不能理解自己才发这么大脾气,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一个男人洗衣服,就像我妈给我爸洗衣服那样。我不明白我刚才怎么做得那么自然,好像为他洗衣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我觉得自己找贱。
第二天,我没有去培训班。我呆在我简陋的房间里,试着夏天的衣服。一条纯白色的裙子。我穿着这条裙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吃瓜籽。我什么事也不想做,就想把那包刚刚买来的现炒瓜籽给吃完了。我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一种很疲累的东西,爬遍我的全身,产生了一种让我连想都懒得想的物质。我的嘴巴机械地动着,瓜子皮儿在我的嘴巴里翻飞。就在我全心全意地吃着瓜籽儿的时候,他走了院子。他满头大汗的,很生气地说:“你怎么回事儿?怎么不去上课!?手机不开,假也不请!”我站了起来,连衣裙上的瓜子皮儿都落在地了地上。他愣了愣,说:“对不起,我,我只是太着急了,我还以为你又不舒服了,或者是出了什么事儿。”
我瞥了他一眼,又坐了下来,我说你谁啊你管我!你还跑到我的地儿来!你怎么这么多事?
他没说话,坐在我的旁边,也抓起瓜籽儿吃了起来。他说:“哪买的,真香。”我斜了他一眼没回答。他又说:“说实话,现在的瓜籽儿不知道怎么炒的,怎么就能炒这么香呢?我觉得这座城市里什么都没有家乡的好,连路边的修鞋匠看起来都比家乡的修鞋匠恶毒很多,我很少修鞋子,怕他们在鞋里做手脚,把我扎成瘸子。但唯独这炒瓜籽儿,就是比我家乡的炒瓜籽儿香。比刚收下来晒干来现炒的新鲜瓜籽儿都香!”我仔细地嚼了嚼,“真的?”他点点头,“百分之二百的真!再没这么真的了!”我说你老家在哪?他说在定西。我愣住了,他和董柔是一个地方的人。
“唉!”我说:“你给我多讲讲你们老家的事儿。”他说:“你想听什么?”我说:“你们老家是不是有个老人山?就像躺着的毛主席?”他摇摇头,说:“不太清楚,但听说过,好像是在庆阳或者是平阳吧?”“是吗?”我有些不相信,我早就认定董柔说得每句话都是真的。我说:“你认识一个叫董柔的女孩子吗?”他想了想摇摇头,说:“没印象,应该不认识。”我说:“你们那里种花椒树吗?”他摇摇头,又点点头,说:“有人种,但很少。”我说:“不对啊!你们那里应该是漫山遍野的花椒树,空气中都飘着浓郁的花椒味,走在花椒树中间,就像走在天堂中一样,舒服极了。”他说:“也没吧!就那么回事儿。”我说:“那你说,你们家乡都有些什么?”
他说:“别的我不知道,就我们那块儿,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水窖。谁家的水窖多,证明谁家的日子过得比较好,钱也比较多,姑娘们都喜欢找水窖多的人家做媳妇。”我疑惑地说:“水窖?这是个什么东西?”他说:“我们那儿缺水。就是靠天吃水。每家每户在院子里掘两口水窖接雨水。有钱的水窖用水泥砌起来,还有窖盖儿,比较干净,没钱的就是土窖,得让窖里的水自己清一清然后再打着吃,就那样也不行,一搅就是混混的泥。只好打在桶里清。”
我没想到他们的生活环境是那样的。令人难以置信。在我们这里,水多就跟空气一样,得不到尊重。
我开始觉得董柔的话也未必句句是真,至少她在某种程度上美化了她的家乡。但这可以理解,比如我,有一天如果我也离开了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到了别的地方,说不定在我的眼里跟世界末日前被机器人摧毁过一遍似的家乡,就是每条街道都栽满了苹果树,家家户户都有阔大的美丽的庄园的地方。
我与仝日金的交往正式开始了。他总是很兴奋地要亲我的脸,亲了后又胆颤心惊的害怕什么似的样子。我觉得这时候的他很有趣,像不不懂事的小男孩,比叶知秋和舒不凡都要天真可爱。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天真的男人其实是最致命的。大概对他毫无戒心,因为他的胆子那么小,直到我从培训班毕业也还是没长进,加上那天他给我找了份打字文员的工作,我很感谢他。所以我在饭馆里叫了几个菜,要庆祝庆祝。结果,我们又点了两瓶酒。我记了自己什么都行,就是酒量不行的事实。我喝醉了。仝日金把我带到了他的宿舍的时候,我的头脑还有清醒的,他端了开水让了喝,又给我洗脚,我浑身暖烘烘的觉得很舒服,躺在床上就不想起来。
然后,恍恍忽忽间,我觉得有一双颤抖的大手伸进了我的衣服里,并渐渐往更深处抚摸着。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抗拒,反而觉得这样的抚摸有种难以描述的快乐。我的身体表达了最直接的意愿,一起一伏地迎合着……
半夜的时候,我猛地惊醒。接着我就发现了一个事实。我一丝不挂地躺在一个一丝不挂的男人身边。他的身体在脱掉衣服以后显得那样丑陋,肥胖,没有一丝美感。我感到一阵恶心。我的下身疼痛,还有些粘粘呼呼的东西,我没有开灯,借着小小窗口射进来的一丝月光,往洗脸盆里倒了些凉水,清洗我的下身。洗着洗着,我的泪流了出来。我的初夜,我的处女之身,就这样献身给了这个混蛋。但我没有哭天抢地,我知道我也有错。我一直就在做错事,这次的事,也是我自己的错。
而且我对他有一定的好感。可能就是爱吧。既然我爱他,他占了我的身体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了。
洗完后,我就拿起裤子穿。无意间发现仝日金已经醒了,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野狼仔的眸子,有着一股天真纯洁和盯着猎物般的兴奋。我没有理他,自顾自地穿好了衣服。在我打开门的那一刻,他从床上跳了下来,一把拉住我的手,“小青,你要去哪里?”我说:“我要回我自己的地方。”他说:“就住在这里吧,现在已经是半夜。”我说:“你最好快点放开我,要不然我就喊了!”他忙放开了我,说:“小青,我是爱你的。我会对你负责的。”我离开了那个间房。走在街道上,路灯依然亮着,也依然有车子在路上跑来跑去。我看了看表,已经是后半夜的五点多。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时间原来也还有这么多人在活动着,我本以为,这个时间,无论是做什么工作的人,都应该在休息。
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一会儿踩着我的影子走过去,一会儿影子又跑到我的身后去,好像在使用全身的力气把我往后拉。
第二天。
仝日金到了我住的地方,那时候我已经去上班了。我上班的地方是个小小的货运公司,我只需要用电脑记录来往货物数量单品等等数字类的东西。工作不算忙,一天八个上时的工作时间,与大多数上常人班的人们一样,朝九晚五。这样规整的工作时间,应该可以让生活步入正轨。可是没有,我的人生像被扭屈了的画面,总是走在正轨的左侧或者右侧,就是没有正轨上过。
仝日金给我打电话,说你的东西全部都已经搬到了我的房间,你下班以后直接回到这里来就好。我握着手机半晌没说出话来,他本来是个甜糯糯,羞涩涩的大男孩,怎么会一夕之间变得这么霸道呢?我不敢想象,他在没有跟我有过任何商量的情况下,居然就把我的行礼搬到了他的房间里。下班时,我回到了他的房间,只见房间里贴着大红喜字,点着红腊烛,桌上摆着生日蛋糕和几个大盘菜,七八个人涌在小小的房间里,没坐得地方,大家就都站着,看见我进来,立刻哗地洒出满屋的五颜六色,像是星星碎了,亮晶晶地散发着梦幻般的色彩。那些人都是他的朋友和同事,众心捧月地把我围在中间,他们一口一个嫂子叫得很亲。就这样,我成了仝日金的没有注册的老婆,我在进入房间的那一刻就默认了。我是他的妻子,我要跟他在一起生活一辈子。
日子过得很快。我总觉得生活像握在指间的沙,怎么留也留不住。随着冬天的来临,我和仝日金的生活渐渐地紧张起来,欢乐也随着我们各方面的不和谐与各方面惊人的统一各谐而带来难以想象的痛苦。比如,我不喜欢拜神香的味道,但他一定要让房间里充满那种味道才会觉得舒服。比如我喜欢在外面吃饭,他却喜欢在家里吃饭,但他又不动手做饭,逼着我做,却又不买煤气,用炉火做。我连炉子也不会生,每次生火弄得灰头土脸,衣服头发落满灰尘,又没有方便洗澡的地方,我越来越像个邋遢的妇女,没有收拾干净的时候。当时我说地下室太小,想租个大点的地方搞得像个家,结果他就租了这个小院,是农家小院,冬天需买煤生火,这件事让我很生气,但他说他付了半年的房租,不住的话房租也不退,而且没有能力再去租其它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