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毛泽东引古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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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非圣诬法,大乱之殃!

对孔夫子,自董仲舒以来就说不得了,“非圣诬法,大乱之殃”。我们不能这样,我们要实事求是。我们对一切事情都要加以分析;好,就肯定;不好,就批评。

——《关于辛亥革命的评价》(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四日)(《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46—347页)“非圣诬法,大乱之殃”出自《汉书 金日传》:

太皇太后惩艾悼惧,逆天之咎,非圣诬法,大乱之殃,诚欲奉承天心,遵明圣制,专一为后之谊,以安天下之命,数临正殿,延见群臣,讲习《礼经》。

金日(mìdī)(前134—前86),字翁叔,匈奴休屠王太子。汉武帝时,骠骑将军霍去病两次出兵攻击匈奴,大获全胜。年仅14岁的金日被俘至汉廷。后因出色的政治才能逐渐为武帝重用。武帝临终前,令其为辅政大臣。昭帝时,授侯爵。日死后,昭帝将其葬于茂陵,赐谥敬候。上述引文记述的是金日后人的故事。汉平帝时,王莽专权。金当(金日的曾孙)的母亲恰是王莽母亲的妹妹,他就上书请封其母为太夫人。金钦(金日弟弟金伦的曾孙)也趁机上书要求为祖父和父亲立祠庙。大臣甄邯反对金钦的做法,说他是“非圣诬法,大乱之殃”。非:通“ 诽 ”,讥议;圣:圣人;诬:诽谤;法:法度;殃:开始。“非圣诬法,大乱之殃”意思是:讥议圣人,诽谤法度,是大乱的开始。

参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