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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顺治真的爱过董小宛吗

明朝天启六年,努尔哈赤第四子皇太极继承汗位。明崇祯九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改女真为满洲。“清、满、洲”3个字均带水旁,其意就是要灭亡明朝(朱明含义是火)。

皇太极为了实现这一政治企图,采取的诸多措施之一就是满蒙联姻,既能联合又能控制强悍善战的蒙古族。他自己的2个皇后,就都是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到了顺治时代,自然也要按照这种传统做法选妃、选后。顺治帝的母亲孝庄太后为他挑选了蒙古科尔沁贝勒的2位姑娘进宫。遗憾的是,福临并不喜欢这2位博尔济吉特氏姑娘(也有传说是为了摆脱博尔济吉特氏的控制),却爱上了同父异母弟博穆博果尔的妻子董鄂氏。于是,宫内矛盾迭起,母子不和、婆媳不和、顺治皇后与董鄂氏不和,等等。后来,董鄂氏逝世,顺治竟为此弃国出家,当了五台山的和尚。

以上是一种说法,还有一种说法称是因为顺治爱上了江南名妓董小婉而遭到孝庄太后的坚决反对,并强逼董小婉出家为尼。气怒交加的顺治为此出家为僧。

究竟是满亲王的女儿董鄂氏,还是汉人董小婉?为何又有这样两种不同的说法呢?正史没有太详细的记载,而同属野史的《清稗类钞》、《清代野史》却有着不同的描叙。

《清稗类钞》(清光绪举人徐珂著)是以“世祖(即清顺治皇帝)自撰董妃行状”的形式写绘的。文中首先说明:“后(董鄂妃死后溢封‘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董氏,满洲人也,父内大臣鄂硕,以积勋封至伯,殁赠侯爵,溢刚毅。”

在赞颂董鄂妃的贤、谦、慈、俭等美德时,其中还写到“性孝敬,知大体,其于上下能谦抑恩惠,不以贵自矜。”“至性节俭,簪珥之数不用金玉,惟以骨角者充饰。”每得“赐赉,必推施群下,无所惜。”董鄂妃绝不“敢以女子干国政”,坚持“妇无外事”。每当顺治请她同阅奏章、商讨某件事如何处理时,她都“固辞不可”、“惟陛下裁察”。但是,当顺治审批刑部呈报的处决囚犯奏章时,她则提醒说“民命至重,死不可复生,陛下幸留意参稽之”。而对于“诸大臣有偶干罪戾者”,则“谏曰:斯事良非妾所敢预,然以妾愚,谓诸大臣即有过,皆为国事,非其身谋。陛下霁威详察,以服其心,不则诸大臣弗服,即何以服天下之心乎?”

在这篇“自撰行状”中,顺治帝用了不少笔墨写董鄂妃之“孝”,如“事皇太后(即孝庄皇太后)左右趋走,无异女侍’,“住南苑,皇太后圣体违和,后(董鄂妃)朝夕侍奉,废寝食”,“皇太后幸汤泉,后以疾弗从,皇太后则曰:若独不能强起一往,以慰我心乎!”董鄂妃去世后,“诸含殓具,皆皇太后予治也”而且“概以俭素”。

细读这段文字,不难看出,董鄂妃的“孝”是十分沉重的,字里行间流露出这对“皇宫里的婆媳”的不和睦,一方如何要求着另一方“强起”,而另一方总是以“奉养甚至”“恰共妇道”“以一微贱女”“敬承皇太后”。

而《清代野史》(原名《满清野史》1920年出版)中,有《董小婉别传》,节录如下:

“初,江南既定,汉降臣洪承畴为两江总督,颇悬物色之赏,军士竞献美姬以媚主帅。洪氏慕董小婉甚切,然虑其为冒辟疆之妾,未可轻动。麾下健儿佟某揣知洪意,遂明以‘庇匪既犯法网,劫女更干官刑’之名,率兵包剿冒府,而暗又造入透露消息,使冒遁逃,只收捕家眷,将董小婉献于洪承畴。

洪见董小婉大悦,锢之内庭,以衣饰玩好名花精器娱其意。某日,洪醉酒之夜,召董入侍。董涕泪满面,誓不肯行,洪怒,命闭之后面一小阁中。一年后,洪闻冒贿赂御史,劾奏洪强占民女,大惊,曰:计毒哉!上(指顺治皇帝)常疑汉人不忠,设事发,吾则危矣。即日饰董献入宫廷。世祖(顺治皇帝)得董大悦之,以宝舆迎之,恩宠有加,誓不相负,于是董得淑妃之号。洪之送董姬入掖庭,本为借刀杀人之计,万不料天子多情,贮以金屋,心大不平,于是趁太后燕见之机奏曰:‘上亲政未久,或溺汉姬,废常朝时日矣。’太后大怒,立召世祖入宫,诘责备至,且嘱即日遣之出……董妃遂以太后命,居西山下玉泉寺。然世祖爱恋甚挚,以围猎为名,与董妃游于西山,许以必为阳春之煦,绝无秋扇之捐!设若有变,则弃天下若蔽屐耳。如是者几半月,一夜忽失董妃,太后又遣中宫内臣促驾速返。帝不得已,遂谓庵尼曰:董妃必复来,子但言朕意已忏悔,幸复至西山居住,忽忽然也。怏怏而归。”

从上面描叙来看,清世祖顺治所宠爱的妃子是满洲人董鄂妃,而不是江南名妓汉人董小婉。有人还曾考证,董小婉应该年长顺治27岁。同时,顺治也确实弃江山不顾,出家为僧,但绝不是为了爱妃不幸病逝,而是由于政治原因。

既然如此,人们为什么又传闻是董小婉呢?又十分乐意谈顺治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故事呢?其一,藉此刻画汉奸洪承畴的丑恶嘴脸;其二,藉以说明清朝的皇帝不是什么明君圣君,也是耽于酒色的昏庸之主。

一个是年轻体弱的皇帝,一个是风烛残年的太后,两个人在经过生命最后一程的凝望之后相继死去,但是,偏偏年轻的皇帝死在年老太后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