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在死神面前,朋友可以沦为仇敌,仇敌也可以化作朋友。
朋友沦为仇敌,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卿卿姓名。
仇敌化作朋友,是为了共赴患难以求共生存。只有共生存了,自己才能生存。
所谓先外患后自忧,如此而已。
在死神面前,众生都颠倒!
南宫萧被砸伤皮肉倒不要紧,骇人的是,他的衣袍被那根木条上的火焰给惹着了。他的衣袖燃了起来。皮肉痛楚再加上皮肉的灼烧,南宫萧禁不住呻吟出声。
“他的衣服烧着了。”翡翠对水乐乐说道。
恨气之下,南宫萧索性将衣袍脱掉扔了。
“郡主,我好热……”
“狱门烧塌了!”水乐乐叫道。
南宫萧道,“你们还愣在这里做什么,快从火中冲出去啊!”
“这么大的火,你叫我们冲出去?”水乐乐气急败坏地说道。
“还犹豫什么,现在若是冲出去了,或许还有一线生机,总比被困死在这里面要好上许多。”
见水乐乐还在迟疑,南宫萧怒斥道:“再拖下去,咱们都要被埋葬在这火堆里面,快点!”
这两个笨女人,无头无脑无心计,好好地揣翻香炉惹出一场火灾,事到临头,又只知道哭闹。女人,还真是累赘!
“快点!”
“顾不了这么多了,就算待会被火焰侵袭,也比在这角落里困死要好。翡翠,跟我一道冲出去。”
“郡主,我怕,这么大的火,我……”
水乐乐凝神屏息,拖着翡翠冲向了那个火圈。
南宫萧紧随其后。
三人刚一迈出,便听见“哐啷”一声响。
再转身过来时,只见他们刚置身的那间狱牢已经坍塌。
还好,这里的每间狱房都隔有丈远距离,这一间狱房的火势虽猛,却依旧不足以曼延到相邻的狱房去。
房梁坍塌的那一刻,三人长长的舒了口气。
适才还冷如冰窖的地下狱房,在这一场大火的炙烤下,竟暖如春室。三人疲惫不堪地瘫软在地上。
到夜半的时候,火总算是停下来了,但是那满室的浓烟,却呛得三人猛咳不止。
咳得时候,泪水也长流!
翡翠忍不住嚷道:“那火能烧死人,这烟味也能呛死人,好难受!”
一说话吸气,翡翠被呛得更厉害了。
“咱们也真够晦气的,这整个地下狱牢,就只有咱们三个人。若是人再多一点,这些气体来个平均分配,咱们也就可以少呼吸一些浓烟了。”水乐乐接过了话茬。
气体来个平均分配?
什么谬论!这女人的脑子里究竟装的是什么?
不过,想来也觉得怪异,这诺大的一个狱牢,怎地竟连一个犯人也没有?哼,这南阳,何时变得这样的安宁?
水乐乐忍住烟气的侵袭,痛苦地说着,“这地儿真是块宝地,连一起刑事案件也没有。翡翠,我决定了,我成亲后就带着你和南宫王爷在这地儿长住了。”
回应水乐乐的,是咳得撕心裂肺的南宫萧。
自浓烟弥漫后,南宫萧就聪慧得未再开口说话过。说话吸气,只会更难受。可是被水乐乐这句话一吓着,他不自觉地想靠吸外气来平心喘,一时之间竟忘了空气中的气体早已变质。猛吸之下,咳得痛不欲生。
“怎么了?我还正惊讶你的嗅觉对浓烟的承受力呢,你也忍不住了呵。”水乐乐幸灾乐祸地道着。
这什么女的,她自己说些异想天开的话,惹得我心脏失控情绪崩溃。她这始作俑者,竟还发问些假慈悲的话。南宫萧极想反驳,怎奈剧咳之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得将怒火压在心底。
不知到了什么时候,三人在疲倦中沉沉睡去。
射入地下狱牢的第一道强烈的光线,将三人从沉睡中刺醒。
睁来眼,便见两狱卒满脸惊惧地站在水乐乐的身旁。
“不好了,狱房着火了,不好了……”两狱卒竟像没看到坐在他们脚下的这三人一样,慌慌张张地跑走了。
三人都未说话,也未通心思,却步伐一致地冲向了狱牢外。
直到冲出了府衙,藏身一破落的街亭后,三人才停住了脚步。
水乐乐本想抒发一下心中对逃亡的感想,岂料目光一瞥南宫萧和翡翠后,她竟哈哈大笑起来。
“郡主,你……”翡翠的笑声紧随其后,“姓萧的,你也和我们一样。”
水乐乐这才看向自己,没想到自个儿也不例外,纯粹一焦碳模样的人,和两女人的傻笑截然不同,南宫萧是一副愤恨的神情。
他一向便有洁癖,此时自己跟一筏薪烧碳的卖碳公公一样,是满面尘灰烟火色,外加一身的碳灰和烟熏味。
他岂能忍受!
在此刻,水乐乐才明白,那两狱卒的目光分明是看到了他们的,却为何没有丝毫的反应。原来,他们三人早已与那满室被烧焦的木材融为了一体。
在水乐乐和翡翠为顺利逃出府衙开怀大笑时,南宫萧却是满腹的不悦。
他是王爷,是禀性高贵的南宫家族的世子。自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便承接了家族的使命,他要将南宫世家发扬光大。
兴起选妃的念头时,他便是出于让王妃管家,他一心用于家业和朝政的目的。
只是没想到,半路上会杀出个水乐乐。
水乐乐,一个无忧无虑又极为好色的女子。
迫于无奈,哄小孩一般地陪她玩了几日游戏。
几日的时间,在水乐乐看来是弹指一挥间。对于南宫萧而言,却相当于几个世纪。
顺着水乐乐的性子伪装成滑稽的奴才,这难度实在是太大,他并不擅长。
他是王爷,他习惯了颐指气使,习惯了发号施令。突地调转身份,若非他时刻记着调整自己的心态,他的干云怒火早窜了出来。
“哎,姓萧的,你要去哪里?”水乐乐叫住了走离了丈远的南宫萧。这男的也真够做作的,他的外袍在昨夜引火上身后就被扔了,此时只身着一袭缎袍。这缎袍的颜色究竟是怎样,也分辨不清了。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他,行走的姿态竟还要那般地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