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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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资金管理(1)

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作为企业的血液,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处在资金管理岗位上的人更是让企业资金正常安全流动的有力保障。为此,作为资金管理岗位上的相关人员,就有必要对自己的岗位职责加以明确,并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权限。

资金主管岗位职责

资金主管是在财务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据企业有关财务制度、资金使用计划来保障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资金主管的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职责1:研究企业内外相关信息,拟定并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职责2:负责财务部资金运作方面的管理与操作,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

职责3:负责现金和转账票据的收付工作。

职责4:负责每月核对银行对账单,做出《未到账调整表》及调整账目,与总分类账核对。

职责5:根据账簿的发生额和余额,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日报表》。

职责6:办理审批后的报销单据付款业务。

职责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

职责8:严格执行外汇管理制度,负责与银行外汇管理部门联系,并办理有关结算事项。

职责9:负责抽查各部门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和各收款员的业务周转金,确保钱账相符。

职责10: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金主管岗位任职条件

企业资金主管需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条件1:具备财务管理专业或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同等学历。

条件2: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熟悉资金岗位工作与管理。

条件3:接受过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条件4: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有敬业精神,忠诚守信,能严守公司财务机密。

条件5: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团队领导能力。

条件6:具有一定的沟通、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及撰写财务报表的能力。

条件7:具备良好的自我反思意识及学习能力,具有建立与管理学习型组织的能力。

(注:具体工作年限要求及学历要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岗位的直接上级是财务主管,其工作内容是管理企业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出等。具体来讲,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其岗位职责要求如下--

职责1:负责企业现金、票据及银行存款的保管、出纳和记录工作。

职责2: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审核现金收付单据。

职责3:配合企业开户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职责4:配合各部门办理电汇、信汇等相关工作。

职责5:负责销售发票的开具及保管工作。

职责6:协助会计完成各种账务处理。

职责7:办理企业相关税款的申报、缴纳及其他与税务有关的事务。

职责8:协助上级领导处理财务部的日常工作,保障公司财务工作正常运转。

职责9:完成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出纳岗位任职条件

担任出纳岗位的员工需具备以下的任职条件--

条件1:具备财务管理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同等学力,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条件2: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熟悉出纳流程与管理。

条件3:接受过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专业的培训。

条件4: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有敬业精神,忠诚守信,能严守公司财务机密。

条件5: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团队领导能力。

条件6:具有一定的沟通、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具有撰写财务报表的能力。

条件7:具备良好的自我反思意识及学习能力,具有建立与管理学习型组织的能力。

(注:具体工作年限要求及学历要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资金管理人员的安排是每个企业经营者考虑比较多的工作,一般企业的资金管理人员都是经营者比较信任的人员,在有的小型企业里,此岗位的人员甚至是经营者自己的家人。在中型企业里,此岗位的人员要求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担任,这些条件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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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特别是流动资金的管理,可以加速企业资金周转,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但是目前有一部分中小企业在资金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来说,这些问题大概有以下几点:

对资金管理的认识不够深刻。有的企业由于只重视完成生产任务,而对资金的管理重视不够,觉得只要生产任务完成了,企业就自然会有好的经济效益,资金周转快慢无足轻重。

对资金管理的计划性不够。一些企业一味地盲目采购、超定额储备,结果却造成了物资库存大量积压,从而占用了大量资金,使资金长期不能得到有效周转,进而增加了管理费用等不必要的支出,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责任认识不清。物资材料的采购对流动资金周转快慢没有严格的考核要求,导致流动资金的支付和管理部门对物资材料采购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而最终所导致的物资积压问题又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而这些却无人负责。

缺乏诚信。企业间缺乏诚信,相互拖欠货款现象屡见不鲜。旧的债务还没解决,新的债务又不断发生,结果形成恶性循环。

基于资金管理的这些问题,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对于现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就显得尤为必要。

资金管理制度

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我们列出现金管理制度、支票管理制度以及与资金有关的其他管理制度加以说明。

现金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填制部门档案编号

审批人员批准日期年 月 日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现金的使用与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任何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财务收支的管理由财务部统一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收入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公司财务部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

现金支出管理

第八条公司业务支出,原则上凡超过1000元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支付现金:

(1)员工薪酬、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公司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得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一律不予报销。

(续表)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探亲往返交通费用可予报销,执行以下报销标准:

长途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及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

短途限报公共汽车票,其他不予报销。

报销时本人须提供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经理办、行政科、业务部门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公司领导审批,由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为元,行政科为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不超过1000元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每月末,报账员应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公司领导、财务部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初,财务部根据公司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库存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原则上,库存现金限额以满足公司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随身携带钥匙,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资金管理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挪用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续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不得替私人存放现金,严防意外发生。

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财务部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得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及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每月月末,出纳应核对未达账项,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保证账账相符。

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导致公司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处分。情节特别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相关财务处分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公司。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

第四十三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填制部门档案编号

审批人员批准日期年 月 日

(续表)

总则

第一条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加强企业支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任何部门及个人。

第三条支票的管理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

支票的使用

第四条企业采购人员外出采购商品需用支票,领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章。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支付相关费用需借用支票时,要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额大、小写,即使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抬头及用途。

第五条借用支票时,财会人员应根据企业采购人员提出的进货品种、数量,按照采购权限,确定资金使用限额,采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资金限额内严格掌握使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使用限额时,要事先与财会人员联系,取得财会人员同意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银行“空额”而影响用款或发生银行罚款时,由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采购人员采购商品回到企业后,应持供货单位发货票按核算组填制挂支单(挂支单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填写),并于当日进行清理,由于客观原因当日不能挂支时,须及时向财会人员报告实际使用数额,以便掌握资金。

第七条“使用限额”当日有效。如当日未能使用而次日需继续使用时,须与财会人员重新研究确定限额。

第八条支票开好后,企业采购人员必须将存根数字和支票票面数字核对确保相符。支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写单位名称、金额、款项用途。

第九条财会人员要及时清理挂支,督促营业部门及时转账(本市不得超过10天,外地不得超过20天),发现逾期挂支时,应及时查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条为防止支票丢失或被盗,对未用完的支票,必须于当日交回企业财会部门注销。

支票的管理

第十一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由专人保管。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第十二条财会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发现丢失短少的,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企业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每次借用支票不得超过2张,特殊情况最多不得超过5张,已用的支票应于当日将支票存根和原始凭证一并交回财会部门。遇特殊情况当

(续表)

日报账有困难的,最多不得超过3天。财会部门接到交回的支票存根时,要核对号码及时注销。财会部门对借出的支票有权随时督促报账。

第十四条借用支票人员必须对所借支票予以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乱改。保管和签发支票要按规定办理,否则发生支票丢失而使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借用支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向财务、保卫部门反映,并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