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伤痛无声——乔安山忆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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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沉默的情怀(4)

但乔安山说了:年轻时候的张淑芹很美。

20世纪60年代的女性美,是什么呢?

那是一个动荡的时代,也是一个激情的时代,世界从二战的阴影中恢复过来,转而生出一派无拘无束的感性。不过那都是在国门之外。

在国内,60年代是一派的整齐划一,甚至整齐到没有了两性区别。男女的关系简化为“同志”、“战友”、“阶级关系”,张淑芹写给乔安山的第一封信中要向乔安山致以“革命的敬礼”!这样“革命化”的信件还要遭到部队首长的审查。当时的美丽女性已经被“铁姑娘队”、“女子采油队”这些词替代了。

1961年3月,雷锋也写到了什么是美:

什么是时代的美?战士那褪了色的、补了补丁的黄军装是最美的,工人那一身油渍斑斑的蓝工装是最美的,农民那一双粗壮的、满是厚茧的手是最美的。劳动人民那被烈日晒得黝黑的脸是最美的,粗犷雄壮的劳动号子是最美的声音,为社会主义建设孜孜不倦地工作的人的灵魂是最美的。这一切构成了我们时代的美。如果谁认为这并不美,那他就不懂得我们的时代。

乔安山就是在这个年代里,发现了张淑芹的美。

张淑芹用自己的美,凭着对雷锋和雷锋班战士的信赖,敲开了乔安山禁闭的心扉。

乔安山的情商起码要在标准分值以上——一封信要来了一本考试大纲,普通人不吃不喝半年才买得起的上海牌手表就晃晃荡荡的套在了19岁姑娘细细的手腕上,套住了姑娘红扑扑的心。

也许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姑娘能够伴他走过那么多风雨,如果没有这位坚毅的老伴陪伴在身边他会怎样。

雷锋墓前的婚礼

自叙

我们没有举行过婚礼。

我们那个年代的人结婚,几乎没有什么仪式。但我们俩还是挺时髦的,我们是“旅行”结婚的。虽然路程短了点,只是在辽宁省内,起点是她家,终点是我家。

从她家出来的第一站,我们就到了抚顺,我要带她去看雷锋。

班长22岁就走了,他没有结婚就走了。我结婚了,我得告诉班长。

最重要的是,淑芹是出于对雷锋的信任,对雷锋班的信任,才会跟我走到了一起。

冰天雪地里,淑芹和我笔直地站在老班长的墓前。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非常安静。

我告诉大哥:我结婚了。然后我和淑芹给大哥深深地鞠了一躬。这是淑芹第一次去雷锋墓。

打那儿以后,我就再也不是一个人去给大哥扫墓了。每年淑芹都陪我去扫墓,后来还带着孩子们去。

手记

从此以后,乔安山的身边多了一个坚定的雷锋追随者。他再也不用孤独地站在雷锋墓前了。

从此,这个家庭每年都有三个重要的节日:3月5日,8月15日和清明节那天。

3月5日是毛主席给雷锋题词的日子;8月15日是雷锋牺牲的日子;清明节是中国人纪念故去的亲人的日子。

每年的这三天,张淑芹都会早早的准备好鲜花,陪着乔安山来到雷锋墓前。开始是他们两个人,后来他们带着儿子,再后来,儿子带着媳妇、孙子、孙女……

这个家庭一直恪守着这个传统。

初为人夫、初为人父

自叙

1966年年初,淑芹跟我来到了本溪下马塘,开始了婚姻生活。我们最早是借了老乡王大哥的房子,他家也是一间土坯房,南炕是他们一家睡,还有个床,睡觉的时候我把床朝着炕的一边用帘子挡起来,这里边就是我俩的“新房”。

但总住在人家屋里也不像话。过了一个月,我又借到了一间小屋,这位老乡家里有两间房,闲了一小间,我们就搬了进去。

好景不长,人家来亲戚了,要常住。我们就又搬家,这几个月住在老张家,下几个月住在老李家。不管住哪儿,我俩都有个好人缘,雷锋班战士的作风已经成为我的生活习惯,我俩像当年在部队住在老百姓家那个时候一样,帮老乡扫院子,打水,劈柴,什么活都干,主人都乐意让我们住家里,好像一家人一样。

刚结婚的时候,我们俩互相也有点不习惯,因为我一个人自由散漫惯了,出车回来就呆在队里,跟那些单身的司机们抽烟聊天。淑芹一个人到本溪,人生地不熟,容易寂寞,我回去晚了她就会不高兴,再加上结婚后她很快就怀孕了,身体不适应,情绪也不好,还因为想家偷偷地哭过两次。

时间长了,我也体会到了她的不容易,有时候就把她领到队里,帮着队里的炊事员做点饭,大家一块聊天。淑芹很快就适应了在本溪的生活,她干活又勤快又利索,大家也都喜欢她。

晚上,她就对着肚子里的孩子嘟嘟囔囔地说话。我一开始还不习惯,总觉得家里就我们两个人,她不和我说话,却对一个没影儿的小东西说话,很奇怪。后来,我也受她影响,管她肚里的孩子叫“儿子”,每天也跟儿子说说话,就好像已经是一个三口之家了。

我出车的时候,她就跟邻居做伴,给我洗衣服,还把我的被褥、棉衣都拆洗了一遍。有个媳妇真好。有了她,我出车回来就有热腾腾的饭菜,衣服永远是干净整齐的,工作起来也更有劲儿了。

我正式从部队转业到了地方,虽然还能穿着那身军装,但领章和帽徽已经摘下来,被淑芹收藏起来了。我不再是个兵了,但雷锋班的精神我不能忘,雷锋班的作风我还要继续下去。

这段时间,队里施工任务重,总队给新配了辆斯克达载重汽车,车大,方向盘也沉,开起来比开解放车累多了,队里的司机都不乐意开。那总得有人开吧,我就说我来开吧,这辆斯克达就归我了。

刚一上这辆车,我也挺犯愁的,我个子也不高,而且我是上身长,腿短,坐在驾驶室里,脚踩离合器总觉得有点够不着。我想起雷锋由于个子小,开车的时候够不着离合器和脚刹,就自己在后背垫一块木板,坐得靠前些,就够着了。我也找了块木板垫上,果然好多了。不过这台车还是更适合高个子人开,我出趟车回来经常累得腰酸背疼。

这一年,我还开始带徒弟了。队里有个徒工,文化低,脑子有点笨,学了一个月开车了,还是不开窍,大家都不愿意带他。我想起当年我在运输连学开车的时候也算是开窍比较慢的一个,雷锋对我的耐心劲儿温暖了我。其实人没有笨的,主要是得有个师傅耐心地教。当年幸好我遇到了雷锋这样的好班长.所以我现在也得照着他的样儿去做!我主动要求带了这个大家都不愿意要的徒工。

我还干了好多别人不愿意干的活,有一次工程急需炸药,但工地上没有了。队里要派车去清原拉炸药。谁都知道,这可是个危险的活儿,车上的炸药稍微有个闪失,那就是山崩地裂的事啊!淑芹吓得直哭,说啥也不让我去,可是谁家的媳妇都不愿意让丈夫去,总得有人去呀。我还是坚持去了。

不管工作多累,回到家里,回到淑芹身边,我就忘了身体的累,一心关注起她的肚子来。淑芹怀孕后,饭总是不够吃,整天跟我要吃的。她还到处找1日衣服,布块布条,说是要做衣服给儿子穿。

看着她缝的那些像我巴掌那么大的小衣服、小鞋儿,我觉得很奇怪,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幸福得直想叹气,浑身都暖洋洋的。整天围着她转,我觉得自己很知足。

1966年9月12日,我大儿子出生了。看着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我喜欢但又不敢亲手去抱他,好不容易抱起了他,手上又不敢用力,怕捏疼了他。我这双大手,拿过铁锹,扶过方向盘,可不敢抱孩子。儿子抱在怀里沉甸甸的,我当父亲了!

在给儿子起名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雷锋。我想给儿子起个最好听最响亮的名字。但我没文化,我就想,要是雷锋在就好了,他有文化,又有那么多见识,起的名字一定又好听又有意义。他自己的名字就是自己改的。

后来我决定给儿子起名叫乔伟,希望儿子将来能够像雷锋那样,做一个正直、伟大的人。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我听单位里的人说,现在国家正在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伟大的“文化大革命”,所以就叫乔伟。

手记

在幸福的小窝里抱着儿子乐的乔安山,依然在自己生活的有限空间中习惯地实践着雷锋班的作风和传统。他是习惯的,而不是刻意的。习惯,是一种经过长期实践而转化成的自动性的行为。

他没有意识到,一场风暴正在来临。“文革”也将考验这位雷锋的战友,这位年轻的丈夫、父亲,洗礼这个刚刚稳定的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