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移民入川时间稍长,经过婚姻、家庭等因素的连接和扩展,便渐渐派生出了“家族”的概念。这时候移民们有了比较固定的居所,而且当初入川时的单枪匹马或亲人寥落,已渐渐为人丁兴旺和子孙满堂所代替。
《清代前期的移民填四川》一书统计了四川巫溪和云阳两县因姓氏繁衍而得名的地方,即充分反映了清代移民社会家族观念蓬勃兴起的现象。
巫溪县内以王姓冠名的地方共有52处,它们分别是王家湾16处,王家大湾1处,王家沟2处,王家河1处,王家坪4处,王家坝1处,王家田1处,王家包4处,王家梁2处,王家梁子、王家山、王家崖口各1处,另外还有王家垭口3处,王家垭1处,王家屋场5处,王家屋基3处,王屋基、王家老屋各1处。最有趣的一个地名,是因为一个王姓移民在一处地方捡到过银子,因而被命名为“王家银子”。
张姓地名共有42处。因居址临水靠河而得名的有张家湾13处,张家沟、张家堰各1处;因居址位于平坝而得名的有张家坪3处,张贤坪1处,张孤老坪1处;因居址临近井或槽而得名的有张家井1处、张家槽1处;因居址位于交通要冲而得名的有张家桥1处,张家垭口5处,张家墩1处;因居址地形地势位置较高而得名的有:张家梁子2处,张家岩、张家坨1处;因院落或晒场得名的有张家屋场2处,张家屋基、张家老屋各1处,张家院2处,张家寨、张家店子各1处。
此外尚有罗姓地名40处、杨姓地名37处、李姓地名36处、刘姓地名32处、陈姓地名30处、朱姓地名29处、马姓地名27处、周姓地名25处、何姓地名25处……如果把这些地名放在一个广阔的移民社会背景下进行观察,那么这些星罗棋布的姓氏地名已经足以说明这一时期家族的繁衍生息和分布情况。
云阳县的情况与此类似,比如:
杨家坝,因湖广上四川杨姓落居此坝得名;
李家湾,因湖广入四川李姓落居此湾故名;
李氏岩,因湖广上四川李氏住岩附近得名;
黄家坝,因湖广上四川黄姓落居此坝得名;
王家台,因湖广上四川王姓落居此台地而得名;
唐家院子,因湖广上四川唐姓居此院而得名;
匡家坳,因湖广上四川匡姓在此坳落草为业而得名;
卜家山,因湖广上四川卜姓落居此山得名。
……
这种因移民家庭姓氏与地方发生关系然后得名的例子,尤以四川清代以来为最多。从这些地名的背后,我们似乎隐隐约约看见了每一个移民家庭在一个新环境中的奋斗历程。虽然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外来者,但最后他们把他们的姓氏牢牢地镌刻在了巴蜀这块大地上。
清代四川移民社会家族观念的勃然兴起,还表现在家谱、族谱的修订和班辈排行口诀的出现。这时候有许多移民家庭早已摆脱了冻馁的阴影,他们的注意力开始从土地、耕牛、居舍这些寻常事物转向文化意义上的家族重建和复兴大业。当务之急,便是请族中有文墨的人撰写家族发展历史的这么一种文牒,以期传诸后代,流芳百世。
四川地区清代以来的家谱、族谱数量非常繁多,仅2000年,四川客家研究中心即在成都东山客家人聚居区觅得30多部完好的族谱。我小时候在故乡的村落中,也不止一次看见年迈的老人颤颤巍巍从箱底捧出霉蛀的族谱,小心翼翼放到太阳底下晾晒。
为什么清代的四川移民喜欢从事修订家谱这一类具有文化象征意义的活动?分析起来,其动因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入川这件事是整个家族中的一件大事,它的直接后果便是导致了一个新家族的诞生,以及同老家族的彻底决裂,因此需要从头有个记载;第二个原因是所有的移民家族几乎都经过了从无到有、从贫穷到富裕的这么一个艰苦创业过程,其间的酸甜苦辣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被淡忘,而且形诸笔墨之后,它或许可以成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供后来的人咀嚼、揣摩、学习和膜拜。
现在的四川人一定还记得祖先曾经为后代的班辈排行煞费苦心,其实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文字游戏,而是一个神圣的、具有香火传递性质的那么一个仪式。现在40岁左右的人,只要你的名字是三个字,那么中间那个字必然来自祖先的恩赐。拿我自己来说,我现在的名字虽然只有两个字,但念小学时仍然是三个字,中间那个字为“新”。因为按照祖先的约定和排序,我的辈分应属“新”字辈。但是小学时因班里“新”字辈的肖姓家族学生太多,不小心重了名,因此老师就把我姓名中间那个代表班辈的字划掉了。当时家族中的人认为老师的做法有悖常理。因为“班辈都搞掉了,你让我们这些爷叔怎么知道他是哪辈哪房”?意思是怪老师把一个移民后裔的生命烙印擦去了。
一般的班辈排行口诀,必定具有吉祥如意和顺口好念的特点。换句话说,它在具有歌谣性质的同时,又十分庄重典雅、富丽堂皇。比如成都《巫氏族谱》就记载他们后代的班辈口诀道:
宏象锡作成,
育学贤士盈。
家兴元德盛,
国治大宗荣。
继相光华永,
多文奕代清。
朝廷登俊秀,
嗣发正昌明。
都是些堂堂正正而富丽典雅的汉字。屈指一算,巫氏先祖已经把自己的后裔预排到了第40代(现在已传至13代),真是又操心又细致。他大概想象不到十几代以后的人们会把他的约定抛诸脑后,想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名。他大概还在想这40个班辈排行用完以后,还得请一个秀才再制一个。否则千百年过后,那些子子孙孙渣渣末末岂不是记不得他们的世系了?
从族谱本身的意义来看,它正在成为一种文献,所有当时所具有的现实和权威意义几乎已经丧失殆尽。从这些发黄残破的私家谱牒中,我比较关注的内容是移民的过程和一些被称作“族规”的东西。前者我在前面的篇章中已经引用了很多,而后者似乎是前人的价值观、道德观集锦。至于族谱中其他的内容,我认为已经光芒黯淡不宜再提了。
安县《吴氏家谱》开列族规14条,对于家族成员的行为规范、言谈举止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婚姻为人伦之首,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嫁女择佳婿,勿索重聘。迎娶遣嫁等事务按贫富置备,戒奢从俭。各种陋习,族正等(族长)严加戒禁,不率者责以家法。
(二)凡族中有无子者,族正等会同族众,照例先尽同父同亲,昭穆相当之人为之立嗣(尊敬孤寡老人,为他们寻找品行得当的继子继女)。
(三)族中以勤俭为本。
(四)族中以礼让为先。
(五)族中勿习各种邪教。
(六)凡祭祖之日子孙务须衣冠整洁。随班行祭,不遵者重罚。
(七)族中祠堂首事经管财务手续要清(家族财务,也需廉洁公开)。
(八)祭祀祖先必须严肃,不准喧闹,不得恃酒发疯冒犯尊长,如违重责。
(九)阖族中长辈是尊,年龄最长一人为族长,于族长行辈中设立族正一人,各房设房长一人,统领族务。
(十)公置家法戒具,交族正执掌,先施理戒,后施家法;家法应施之族人,其余奴仆、雇工等人不许擅用(说的是,你笞罚奴仆和雇工,不成私设公堂滥用私刑了吗?)。
(十一)族中以孝敬和睦为本。
……
巫溪《邱氏族谱》则制定族规说:“不淫污,不强横,不霸占,不偷盗。凡为娼为盗为优者杀头者,以及无后嗣者,不得葬入祖墓。”从该家族的族规来看,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如果一个人不结婚或结婚后无子,那么他的下场跟当了梨园优伶的人一样,将被排斥在祖墓之外,受到族人的冷眼和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