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地图九篇雪
3938300000004

第4章 绣满羊角图案的地方(4)

上抓肉是宴席上的高潮,这样的宴席往往时间会拉得很长。天还没黑客人们就开始陆续上门,被一一安排入席。一般十来个人围一面长条桌坐着,桌布上铺满了装着各种本地食物的小碟子,“沓儿糜”、“包尔沙克”、黄油、饼干、馕块、干奶酪、糖果、花生、江米条、杏干……什么的。大家随意地边吃边聊,吃它两三个钟头。直到夜里十点左右,主人家才开始上热乎乎的炒菜,然而炒菜并不是当地人的长项,因此味道大都不见得咋样,不过和刚才那一桌干食比起来还是新鲜多了,于是大家继续吃。一直吃到十一点半——舞会开始的前一个钟头(也是你饱得差不多的时候),众所瞩目的抓肉才隆重登场。一时间大家欢呼,纷纷起座,七手八脚乱哄哄地帮着收拾餐布,在小山一样的食物堆间腾空一块放抓肉盘子的位置。抓肉的盘子直径两尺多,连肉带骨盛得满满当当。热气腾腾,咄咄逼人。不管你之前吃的再饱,这会儿胃口保准又会给吊起来不可。

但这时没人先动手,吃之前还得做“巴塔”——当地穆斯林的仪式,即祈祷和祝福。很快,席间最受尊敬的一位长者被众人推举出来,双手手心朝上摊开,开始做“巴塔”。所有人也跟着摊开手心,作索取的姿式向前伸开,直到等到最后的一句“阿拉”,所有人跟着一起“阿拉”,仪式才算结束。但结束了还是不能急着吃,同席的男人们抽出腰间的匕首,开始拆肉,把肉块均匀而迅速地从骨头上一一削割下来,撒在盘子四周。没有羊头也就罢了,有羊头的话规矩更多,什么羊脸上的肉给谁吃,耳朵给谁吃,第一块肉谁吃……都有讲究。而最可怕的是羊尾巴油!吃肉之前还得给每人分一块──我饿死一百遍也不敢吃那种白花花,颤悠悠的玩艺儿啊……好在我自有办法将它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

盘子里不会全是抓肉。有时是盘底铺着厚厚一层和有胡萝卜丝的金黄色手抓饭,有时则是往肉堆上铺一层又筋又抖的面片子,这些都是佐肉吃的,包你越吃越香。比起肉来,我更喜欢这两样。

抓饭当然用手抓,本地人很有经验,五指并拢,从盘子里飞快抄过,饭粒在手心迅速地团一团,干净利索地放进嘴里,一粒米粒也掉不出来,斯文极了。我没那本事,通常情况下,右手抓饭往嘴里塞很不方便,饭粒掉得到处都是。只好用右手捏一点放在左手心,嘴凑上去,啃食一般用手心往嘴里填饭,做这些时,右手还必须在下面接着,吃完左手再舔右手……总之吃相非常不雅观。看着窝囊倒罢了,本来并没有吃多少的,却总给人“狼吞虎咽”的印象。所幸同桌人大都是汉族人,所有的吃相里,我还不算最难看的。更何况,那饭蒸得那么干,散散的一粒一粒,没有十年的功力,谁有本事收拾得住啊?

好在我聪明,有一次抓饭时,眼一瞟,看到旁边忘记收走的黄油碟子里插着根小勺。从此,每次上抓肉之前那些漫长的等待时光中,我总会偷偷藏起一个舀黄油的勺子。这样,吃起饭来方便多了。满桌的人看我那么喜欢吃抓饭,连肉都不吃。便纷纷把各自面前的饭往我这个方向扒拉,在我面前堆了好高。

面片子也很好吃,女主人擀得薄薄的,切成巴掌大小的方块,就着羊肉汤煮出,肉香都煮透进去了,越吃越美味,正好给抓肉去腻。

并不是所有的宴席上都给煮羊肉。有的家庭也会用牛肉待客。然而在九月,正是羊羔肉最鲜美的季节啊,相比之下牛肉逊色了一些。然而我们也照样会高高兴兴啃得精光,剩一盘子骨头让人端走。

但也会遇到那么一次,不知为何,人家只乐意给你上骨头。一盘子肋骨和腿骨精光明亮,哪怕从三场宴席上撤下来,也不会有这么干净的东西剩下。有一次同桌的一个客人恶作剧,抡起一根腿骨在桌腿上砸开,然后告诉我们里面连骨髓也没有。

不管怎么说,一盘子尽是骨头总比一盘子只有一根骨头强。我就碰到过那么一次,当时我们满桌子十几个人对着一根骨头发呆……虽然只有一根骨头,但也不能说这一盘子东西太少──仍旧满满当当!只是……那根骨头实在太大了!哑铃似的,足有两公斤重,上面的肉是看不到的,只在两头沾些筋条。这么可怕的骨头绝不可能长在羊身上,甚至长在牛身上都让人怀疑。最后我们一致认为它应该是长在骆驼身上的。没法拆肉,我们其中一人斗胆抡起这根哑铃啃了几口,然后递给旁边的。旁边的啃了啃,也拿它没办法,只好再传给下面一个人。这样,这根“哑铃”在我们这桌人手里传了两圈,转流捣鼓一番,最后仍旧回到大盘中央端端正正横着。最后主人家面带得意之色地前来把这只依旧满满当当的盘子收走,席间有人恶意地判断:可能又给端到下一桌了……当然了,更多的宴席则是慷慨而丰盛的。宾主尽欢,难以忘怀。有一次古尔邦节,很多哈族老乡再三邀请我们去他们家过节,但路途遥远,我们仅去了附近的两三家。于是在节日后,很多老乡登门送来一包一包的鲜肉。让我们自己煮着吃,因为他们过节我们没去吃肉,便以此补偿。客气得令人感到羞愧。

最隆重的一次是我们的朋友巴哈提家在附近的村子哈拉巴盖了新房。房子落成时,巴哈提驾着马拉爬犁来接我们过去吃席,特意给我们宰了羊。我妈到现在还老提那件事,因为当时羊头是正对她的。那是她一生中为数不多的主角时光。

行在山野

我很怕骑马的。有一次在山路上才颠了半个小时,下马时站都站不稳了,他们一松开搀扶我的手,就忍不住膝盖一软,整个人跌了下去,趴到地上站都站不起来。

那种难受的感觉真是无法形容!当时不知怎么的,我居然被安排骑在马鞍后面的光马背上。马坚硬的脊梁硌得要命,身子扭来扭去,怎么坐都不舒服。其实马跑得也不快,就那样小步小步地打着颠儿,不到十分钟就颠得人头昏眼花,胸闷气短,腰也开始疼了,双肩更是酸累无比。好像不是我骑着马倒像是马骑我似的。又过了一会儿,小腹右侧肝脏的地方开始隐隐作痛,痛感越来越强烈,几乎每颠一下,那里就痉挛一下;胃里的酸水一阵阵上涌,到了最后连气都喘出不来了似的,呼吸困难,脑袋沉重僵滞,胸口被团团堵死了。可是腰酸背痛的感觉却更为清晰地逼迫着感官。我想,这大约就是“极限”吧,我能肯定下一秒钟就会从马背上倒落下去了……忍不住哭了出来,紧抱住前面那个人的腰。这时马终于停了下来,我挣扎着下去,趴在地上半天才缓过劲来。队伍再出发时,死活也不肯上马了。硬是靠双脚走完了剩下的路程,在那条森林遍布的宽阔河谷里。

而我常从别的一些文字里看到人们大侃自己初次骑马的体验,说什么第一次上马就策马狂奔,纵横驰骋,酣畅淋漓,痛快之极……一个比一个拉风。不由得怀疑他们是不是搞错了,骑的是毛驴吧……我坚信,若非出生在一个马背上的民族,若非摇篮都是系在马背上的,若非经历长年累月的、贴身的,对那种颠簸之苦的打磨,否则谁也不能轻易地说:自己真的适应马背上的生活。

我们在山里游荡,一般会选择步行。其实山里的路,骑马并不比步行快到哪里去。有时,我们也会作一些长途跋涉的旅行。只要带上一些糖果饼干布料等礼物,走到哪儿便能住到哪儿吃到哪儿,在人迹鲜罕的山野里,哈萨克牧民的这一互助礼俗实在太好了。

你看我们做的什么生意!──事先算一笔账,把商品本钱、运输费、税钱、伙食、日用……统统列出来,加减乘除一番,算出平均每天能卖出哪一个数字才能基本保本。比如是一百块钱吧,那么假如有一天一下子卖出三百块钱,那我们一定会连续关两天门跑出去玩……隔壁那家同样也进山开杂货铺的小老板一看到我们这家人便叹气,百思不得其解。

这附近的群山没有不被我们逛遍的。尤其是我妈,趁我们一不注意就开溜,甩下我们百无聊赖地守着破店,自己却一整天一整天地满山跑遍,肚子饿了才想到回家。

我呢,偶尔想出去爬爬山,我妈就一个劲儿地怂恿八十八岁高龄的外婆跟着同去,害人不浅。

偶尔听说附近哪块牧场上要举行阿肯弹唱会,我们是一定要去的。走路,骑马,搭车,不辞辛苦。“阿肯”是指民间较有声望的弹唱艺术家,他们的表演都是即兴发挥的对唱,机智而风趣。“弹唱会”么,顾名思义就是又弹又唱的一个聚会。除此之外,这种盛大的集会上还会有赛马、摔跤等体育活动,那一天,远远近近的牧人都会聚集过去,节日一般地热闹。

有一次我们听说东边二叉河那边即将召开一场县级的弹唱会,非常高兴。头一天一大早一行四人(我,我妈,还有我妈的两个徒弟)便早早出发了,从库委经过狼沟,翻过两个达坂往二叉河走去。虽然两地不过相距三十公里,可气候迥异。我们去时只穿了衬衣和长裤还嫌热,到了那边,却下起雪来。

我们原以为弹唱会上人多毡房多,随便找一家就可以暖暖和和地借宿。结果到了地方,却只看到开阔的草地空空荡,好不容易找着个人打问,却一脸茫然,表示从未听说过什么弹唱会的事。我们无奈,只好顶着凛冽的晚风又苦行七八公里,才找到人家住下。第二天起来脚疼得没办法,但仍舍不得雇车,仍顺着来时的近路徒步回家。好在那一路上峡谷幽静,风光迷人,倒也不觉得有白走一趟的遗憾。

另一次则是阿勒泰地区的大型弹唱会,要在库委举行。这个消息倒是千真万确,可恨的是我们偏巧又刚把小店从库委迁到二叉河,只好骑马或搭车去。这回只能我一个人去,我妈得看店,她便把机会让给我,却又对我又妒又羡。这是外话。话说只我一个人去,搭了一个年轻人的“顺风马”,坐在他马鞍后面。骑了没一会儿便给颠得骨架子快散了,更不幸的是发现载我的那家伙是个小色狼。于是立刻跳下马就往回走,在山洪肆虐下硬撑着向家走去。没被冲走实为万幸。

其实,在山野里奔波,最主要的交通工具还是汽车。像搬家提货什么的,就不能靠手提肩扛了。我特崇拜山里的司机们,那么破那么窄的土路上也能开车!而有的路根本算不上是路,是“台阶”,一阶一阶曲扭拐弯升上高高的达坂。我们勇敢的小伙子打着唿哨换档,意气风发地把油门一踩到底,车就像动画片里才会出现的镜头那样,左拱一下右拱一下,硬是给拱上去了!我们新疆的司机能让汽车爬梯子,真是没法不服气啊。到了下坡路,倘若此时那辆四面挡风玻璃全无的破车突然乱档,刹车失灵了,司机是断然不会告诉你的。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反而会更加高兴地大展歌喉,一边歌颂爱情一边飞快地转动方向盘从悬崖峭壁处险象环生地擦过,把汽车当飞机开。

我在山里面曾和一个年轻货车司机谈过一次短暂的恋爱,那些日子里,我们一路高歌着在崇山峻岭间翻越,整个世界像一片海洋在窗外动荡。我们沉默的时候,胸中仍有大江大浪澎湃不已。

当然,如果只是为了玩才坐车的话,肯定没啥说的。但若是干活的话,就不太好玩了。比如搬家,我们得和小山似的一堆杂货挤在一起,背后顶着硬邦邦的泡菜坛子。左边是半吨面粉,弄得人左半边白如鬼;右边码着几麻袋煤块,右半边人便黑如鬼(阴阳人……);腿根本伸不直,被几箱啤酒抵住,蜷得发麻,发麻的膝盖上则还压上一床被子;屁股半边悬空,半边坐在挂面箱子上……又颠、颠、颠!颠得人魂儿都飞了,心脏使劲撞击着腹腔和胸腔的膈膜,似乎一定要把那儿撞破。这时车子又猛地右拐,心脏便又猛地撞向左侧肺页,所有通向心脏的血管一齐被拉扯得喊起痛来……咬着牙挨到中途休息,车停在路边。我支离破碎地从车厢爬下来,一爬到地上就开始吐。恰好上车前又刚啃了西瓜,所有人大吃一惊,以为我在吐血……在山里搭顺风车的话,无论什么车都得接受的,讲究不得。其实在这种地方,有毛驴车给你坐就已经很高级了。我就搭过一次驴车,斜坐在木车栏板上,搭拉着两条腿顺着毛驴步行节奏甩啊甩啊。一旦远远看到有骑马人或车辆从对面过来,就立刻跳下车若无其事地步行,等走过了再赶紧坐回去。到了后来,也就习惯了,再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我还坐过那种进山拉牲口的车,和一群羊挤在一起。车厢里无论是地面还是两侧满地潮湿肮脏,连可以扶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坐了。满车羊胆怯地看着我,真想拖过来一只骑上去。

我妈一心想给我买辆车在山里开,一来自己有车方便,二来可以赚俩钱花花。她对那些一天到晚闲着没事干,开着车满世界兜风、到处载客收钱的司机们非常羡慕。我不愿意。凭她的经济实力会给我买辆什么样的好车,想也想得到。还不够丢人的。

当初我们决定进入深山牧场做生意,就是看中这里交通不方便的“优势”。这个“优势”逼得方圆几百里的人统统跑到我这儿买东西。总不能为了买两包洗衣粉一瓶酱油,去转三趟车,颠一两百公里,辛苦两天跑到富蕴县吧?于是我们便来了。却没想到交通的不便也会制约到自己头上。我们去提货,哪怕只有几箱子苹果也得折腾好几天,时间全花在等车和坐车上去了。就说等车吧,无论从县城到可可托海,从可可多海到桥头,还是从桥头到沙依横布拉克牧场,车都没个准点,人够了车才出发。不够的话,就一连几天待在小旅馆等“通知”。有时候则是人有车没有,来一辆走一拔人,谁都不愿意加塞我和我的小山似的一堆货,急得人直跳脚。

那一次我在大桥的岔路口等车,一等就是两三天,我住的那个小旅馆的老板娘居然给我出主意,要替我雇两峰骆驼进山。当时正在喝茶,闻言着实呛了一下──雇骆驼?不至于吧?都21世纪了,想不到还有使用这种古老的交通工具的机会。再联想到自己威风凛凛地趴在骆驼背上呼啸来去的情景,不由得发苦。真沦落到那一步,岂不被我妈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