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的邻居张爱玲
3940600000054

第54章 小羊跑龙套

四岁就跟着神父修女学演圣经剧,没台词的牧羊小孩。左手抱着布娃娃,右手拉着一条绳,绳子后面绑着一只泰迪熊般的玩偶绵羊。那年代这类进口昂贵玩具,街上还不大容易看到,演完还得还回给修女。我的小任务是拉着羊走来走去,不必说话,绕着马槽小耶稣,圣母玛利亚,圣若瑟一圈一圈地走。唯一要留心,小绵羊不能翻倒,我也别掉下舞台。要像磨地板般慢慢挪,慢慢拉,若是倒了,赶紧扶好再拉,我没有别的戏,不像长我三岁的姐姐扮演的是玛利亚。但我爱极了我的龙套角色!

现在想起来,那竟是我的第一课戏剧理论。因为修女要我与小羊一样,绕行时别把腿抬高,脚丫贴黏着舞台边的地板滑行。那时当然不懂,后来了解皮影戏,木偶戏,玩偶戏,傀儡戏,腹语术,再想起来方明白,那是让自己与羊合一。我演的不只是那小孩,还有羊,我走的是玩偶羊的步伐,它摔跤率最低,完成任务的可能性最高。

做了我毕生知己的顾肇森,当年怎么看待我与他之间?他没说,但他母亲说过一句话,我一直温暖的记忆着。那年我二十四,站在他中兴法商附近的家的客厅里,他母亲拿他写的一扎信给我看,没有说让我读,所以我只是瞧着那灰蓝美国邮简信皮,并未抽出来或翻过面读。递还给她的时候,她拉着我的手,盯着我的腰臀说:很好的能生养的屁股。忘了是不是这九个字,但意思就是这九个字。若这就是暗示或表示,我从小就有些傻气,叫我拉羊,我不会转移一下眼睛,单是拉到落幕。就像哥哥说一句洗照片,我在水龙头下冲胶卷冲了一天,等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