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站在未来看今天:冯仑商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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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何为“企业公民时代”

万通探索出了做好“企业公民”的三部曲:纳入公司战略、重视公司治理、培育核心价值观。

——摘自冯仑2008年新年献词《欢呼企业公民的时代》

中国目前的主流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家,已经达成一个共识,就是在经过二十年左右的创业和发展自己企业的同时,愿意将更多的精力投注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到公共利益当中去。

作为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中国企业正以企业公民的姿态开始其新的生命历程,不断创造和推动企业与社会以及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为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进步注入新的力量。冯仑认为,在企业公民的时代,做一名大时代的真心英雄,就是他和万通的新使命。

企业公民时代为中国企业带来了新的生命,中国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对中国企业而言,可以享受到企业公民时代所带来的权利,同时就必须要承担企业公民的义务。冯仑认为,在古时候,因为没有市场交换,人们容易把义与利完全对立起来。有了市场交换以后,应该把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脱离了义的利是一种恶欲。他所说的“义”是指道义,对企业而言,也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冯仑说:

“责任”就是要把别人的事当自己的事。我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研究有三点:第一,企业给股东创造价值,这是社会责任。第二,企业除了股东,还有其他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企业管理者也得关照。我们要履行社会责任,担子不能太重也不能太轻。第三,大家可以看到,“责”字下面是一个“贝”字,就是说你要负责任,你就要埋单,和谐的核心之一就是有钱大家花。

企业的特性,决定了它必然要追求利益最大化,但如果因此而侵犯公众利益,拒绝承担社会责任,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那么企业的发展也必然会受到影响。因此冯仑说,依法挣钱,依法纳税,是个取利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是取义,只有取义才能取大利。比如社会发展方向,股东要分红、员工要工资、政府要税费,这就是义,往往只有取义之后才能挣大钱。

冯仑对企业公民的义务范围作过分析和总结,他指出:目前国内关于企业公民义务的范围有三种理解。第一种是最窄的理解,即企业只要能够赢利、能够很好地配置资源、善待员工、依法纳税,这样的企业就算是一个好的企业公民。第二种理解非常宽泛,认为企业对公民的义务不仅是维护员工利益、纳税、依法经营、建立合理的竞争秩序以及维护社区环境、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等,还需要承担无边界、无限度的责任。第三种是目前西方比较通用的企业公民概念,即企业公民要承担确定范围的社会义务、公民责任,这个范围就是只涉及直接的利益相关者。

在这三种理解中,冯仑个人比较接受和赞成企业公民的责任范围只涉及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他在《野蛮生长》一书中这样写道:

归根到底,企业公民的责任范围强调的关键词第一是“直接”,第二是“利益相关者”,如果企业公民的责任范围定位在非直接利益相关者,或者直接非利益相关者,那么企业公民的边界就会被无限扩大,以至于大到企业自身无所适从。所以我主张企业公民的边界既不是窄到企业内部,也不是宽到了无限,而是界定得很清楚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企业按照这个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去履行企业公民的责任,这样才能保证公益事业正常、积极、持续、有效地不断推进并发扬光大。

冯仑所说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既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企业所在社区、本地居民、媒体、NGO组织等,甚至还包括自然环境、人类后代、非人物种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

企业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本质是指企业行动产生的影响所涉及可能涉及的那些人、群体或组织,企业作出的各种决策都与他们相关,所以他们的利益是企业各种经营决策活动不得不考虑的。

面对即将到来的企业公民时代,和冯仑一样,很多企业家都有自己的认识和看法。潘石屹认为,不断地提高公司的利润,不断地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表面上看的确是一个企业的目标。但是,这些利润、这些品牌的知名度是建立在什么之上的?一定是这个公司给社会作出贡献后,社会给予这个公司的回报。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的每一分钱,应该理解为是投给企业的选票。这个选票,包含着对你满足其需求的承认,也对你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有着强烈的要求。从这个角度说,名和利只是一个副产品,是公司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后的衍生物。如果不把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放在首位,不注重研究产品,不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就会使一个公司失去了根本,“名”、“利”这两个衍生产品也将不复存在。这样的做法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