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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谁的现代化道路为最优(4)

其次,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是回到集体社队和集体农庄体制上。从农业的性质看,在技术日益提高和生产手段日益先进的条件下,土地规模化由家庭来经营,从生产方式上看,其活劳动成本和其他分摊成本最低,从管理上看,其交易成本也最低。如果目前农业中的劳动力数量不变,把他们集中起来,耕地数量也不变将其集中起来,也是一种规模经营。但是,耕地上的劳动力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活劳动成本还是没有降下来。将人集中起来,变成集体经济后,交易成本则会大幅度提高。一些人在农业改革初时反对家庭联产承包,认为农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还是要回到过去集体经济上去。实际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仅就种地放牧而言,如果没有其他的经营项目,从制度经济学上讲,集体经济管理的交易成本太高,道德风险太大,极易发生哈丁所说的“公地的悲剧”问题。

再次,单就农业生产而言,公司制农场的交易成本太高,是不适于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一些地方和国家,农民以地入股,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农业公司。如果这个村庄除了农业而没有其他生产经营项目,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公司也是很难生存的。一是如果农业耕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劳动力不转移出去,活劳动成本太高,低收益的股田制不可能给股民带来收益,没有收益希望的体制,是不会长久的。二是股田制的交易成本较高。种什么、种多少、怎样种的决策,要大多数股民同意才可。要有一个股田制的管理组织,这个组织的运作需要支付管理等成本。

从制度经济学上讲,简单的生产方式,适应于简单的生产组织形式,这样简单生产的收益与简单的组织形式的成本相适应。如果简单的生产方式配以复杂的生产组织形式,则复杂的生产组织形式的交易成本高于简单生产方式的收益,组织无法长久地运转下去。在农业中,家庭经营的组织形式最简单,也最适应农业简单的生产方式,其交易成本最低。因此,不论经济发达到何种程度,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形式仍然是家庭。这也就是为什么像美国这样生产力很发达的国家,其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形式不是什么托拉斯,而还是一个一个的家庭农场的最根本的原因。

2、家庭为主要形式的经营农场

家庭农场兼具小农经济和公司化农场的优点,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两者的缺陷。第一,家庭农场产权结构比较简单,农场主及其家属是主要的劳动提供者,家庭收入直接取决于农场生产经营的好坏,一般不存在产权激励不足的问题,即使雇佣少量的家庭以外的劳动力,劳动监督成本也较低,这一点类似分散的小农经济,克服了公司化农场的致命弱点。第二,家庭农场以盈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产品商品率很高,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这一点与小农经济有很大不同,比较靠近公司化农场。第三,家庭农场作为一个盈利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必须不断以大量先进生产资料装备自己,努力改进经营管理,采用先进农业科技成果,从利润极大化角度安排投入和产出,形成最佳经济规模,它们一般占有适度规模的农地和现代化技术装备。这一点既不同于小农经济,又与公司化农场有所区别。第四,家庭农场拥有生产经营自主决策权,相对于大种植园规模较小,可以随时根据市场变化而改变其经营方针或经营内容。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的农业生产,基本以家庭农场经营形式为主。比如,美国的农场,绝大部分是家庭经营形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南美的一些国家里,由于集中的土地面积太大,也有一些公司制的农场存在,但是,它们的管理成本较高,效率不如规模适当小一些的家庭农场。

(三)农业土地向家庭经营集中会导致贫富分化吗

现在有许多文献认为,土地集中会导致贫富不均,而且大量的文献认为,导致拉美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居民贫富差距很大的原因就是土地的集中太高,包括中国的有些学者也认为,土地不能发生流转和集中,否则会出现农民推动土地保障,形成农村贫困人口,导致两极分化。

需要认清的一个大势是,耕地规模很小的农业是小农经济,特别是农业产业的比较收益总体上要比工业和服务业低;而城市经济是工业和服务业经济,比较收益要远高于农业,更是远高于小规模的农业。而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看,农业人口和劳动力比例较大,大多数高于城市人口和劳动力的比例。这样,如果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不向城市转移,加上GDP中农业生产总值比率持续下降,城市中形成的GDP总值比例持续上升,结果必然是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居民间收入基尼系数越来越高。

小农经济,随着国民经济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一定会破产的,主要内在的原因是,(1)劳动力的成本随着教育费用、医疗卫生费用、生活用品价格的上升,农民的生活费用也要提高,其必然要进入劳动力的成本,导致同样耕地面积上劳动力的成本越来越高,使农民人事农业越来越不合算;(2)小农经济的自然性随着经济发展的专业化、商品化等等,能自给的比例越来越小,需要外部购买的能源、电力、淡水、日用品等等,包括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农机服务等等越来越多,如果小规模农业的收益不能支付专业化和商品化后的生计和生产费用,小农经济是无法继续生存下去的。我们不能无视小农经济的这种内在的导致它们衰落的经济规律和经济机制。

从拉美、东亚、印度和中国城乡关系、企业结构、就业和公平等情况比较看,并不是说他们把地都平均地分配给农民的国家和地区基尼系数就低。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主要是它在企业规模结构上,重点发展大企业,小企业太少,这样中等收入人口比例少,使农村进入城市的劳动力没有就业领域,失业率高而形成贫困人口,结果基尼系数较高;印度虽然进行了土地平均和分散化的改革,但是,大部分人口在农业之中,城市化比率低,农村小农收益远比城市的工业和服务业低,而且相当数量的小农经济破产进入城市化,城市中的产业和小企业发展不足,也导致其中等收入人口比例较小,因失业和劳动力闲置而贫困的人口过多,基尼系数也不低。而韩国和台湾,包括日本,在其土地制度的改革后,实际上进行了土地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制度和政策调整,农民除了人事农业外,兼业的程度较高,加上小企业发展迅速,使其中等人口越比例提高,失业率降低,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口减少,虽然现在农村人口和从事农业的劳动力降低到5%-7%,小农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比例越来越低,并且发生了土地的集中和兼并,但是,其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基尼系数在世界上也是较低的。

而许多学者认为,土地对农民有保障作用,如果土地流转过快,农民就会失去谋生的手段,导致两极分化。我认为,对其也要进行深入的分析。(1)如果土地仅仅是农业生产资料的方面来看,几亩地的农业生产收益,由于比较收益太低,连劳动力的成本者不能收回,在教育、卫生、农业生产资料、其他生活用品专业化和市场化时,实际上无法保障小规模土地的农户生计,更谈不上养老、医疗等保障。(2)如果土地变成了建设用地,或者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其土地临近城市,其价值就会提高,农民能不能变现,能从其中分配多少,这是关键。这在于土地的征收制度,需要有完善的安置等体制,否则会形成无地无业无保农民。但是,这是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与小规模农业经济必然要破产没有关系。(3)实际上,土地和养儿保障的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功能越来越弱,必定要向现代的社会保障体系过渡。家庭的小型化,农业收益的太低,使农村靠种田的子女养老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且,农民工的第一、二代将务工收入寄回家乡,但是,第三、四代以后,其收入寄回家乡的情结会越来越弱;指望处于亏损和破产边缘的小农经济,给几亿农民提供保障,根本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结论:土地流转和集中会导致两极分化,是错误的观点。从思维方式上讲,要从产业发展由低级到高级和人类社会城市化这样的大的趋势看问题,规律和趋势是人类无法抗拒的;思考问题要从意识形态眼光摆脱出来,实际上从中国和世界其他一些国家的数据比较看,越是人民群众创业的个体私营经济多和城市化水平高的地方,城乡差距越小同,基尼系数越低,凡是国有经济比重较高和城市化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城乡差距越大和基尼系数越高。(1)因为世界经济是开放的,小规模耕地的农业经济,无法与人口少和土地多国家的规模化和现代农业竞争,加上内部工业与服务业对其成本的竞争,实际上是无法生存并且终究要破产;(2)小规模农业的收益弱质性,越是很多的农民在小规模的农业中生存,城市中工业和服务业收益较高,如果小农业经济不破产和集中,农村人口和劳动力不向城市转移,城乡差距和基尼系数会越来越大和越来越高;(3)如果土地不流转和集中,不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以土地放慢流转和放慢集中,损失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来谋求农民的保障,甚至幻想农民可以致富,防止两极分化,我们认为,是得不偿失的。

四、各有各的经济发展模式

东亚、拉美和印度各有各的发展模式。东亚国家采取的是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充分利用本国的人力资源成本低的优势,大力发展小企业,政府加强对经济的调节和指导。拉美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采取的是进口替代发展模式,为发展本国的工业大举借债,没有充分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结果债务沉重,大力发展重工业和重点发展大企业的举措也使国民经济结构不合理,导致工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差,失业严重。拉美国家在进口替代发展模式失败后,按照西方国家开出的“药方”--新自由主义经济,采取放任的政策,使政府几乎失去了对经济的调控能力。印度被认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由于体制的原因,导致城市化的进程很慢,至今70%的人口在农村,在经济发展模式上采取的是外向型发展模式,其软件工业已经形成比较大的规模,成为世界重要的软件加工基地。目前,印度呈现出加速发展的势头。但是,其社会问题如就业问题、农村发展的贫困和城市少数人口富裕的分化问题非常严重。

(一)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在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东亚、拉美在他们结构转型期间,都有自身的特点。

东亚国家和地区实施的主要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其中以韩国、中国台湾和新加坡最为典型。这里以韩国为例。韩国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朴正熙执政时期,利用政府的权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制定经济发展计划,使韩国经济迅速发展。韩国现代化道路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政府以绝对的权威干预经济,但是,政府正确地制定了经济发展战略,抓住了产业结构变迁中的主导产业变化的方向,恰当地把政府权威与市场经济结合了起来。

朴正熙上台后,为了改变经济发展衰退的局面,他决定对经济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采取的措施是:把50年代完全依靠美国和国际援助过日子的“消费型经济体制”改变为通过发展加工工业为主的“开放型经济体制”;把过去纯自由放任式市场经济体制改变为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把国内封闭型经济体制改变为以贸易立国为中心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体制。

朴正熙政权把军事组织管理的严格性与高效率运用到社会管理和经济调控中,由此开始了一系列的制度变迁。首先,建立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营机制,通过设立“经济企划院”,统管经济全局;通过设立“开发研究院”、“产业研究院”等高级咨询机构来为韩国的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其次,制定了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朴正熙政府认为,韩国国内市场狭小,要保证经济增长就必须采取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战略,于是把经济发展战略由进口替代战略迅速地转变为出口替代战略,开辟国外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韩国的出口导向战略是由政府一手促成的,从进口、劳务输出、资本引进到对外投资,都有国家相应的法律和经济方面的支撑。再次,政府积极培育市场。政府鼓励企业进入市场,尤其是进入国际市场。为了确保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大力扶植大企业。1978年韩国在发展重化工业时,对只占制造业总数10%的大企业实行贷款,贷款总额占全部的77%。目前,韩国有100多家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4.3%,其产值占GNP的73.3%。第四,韩国先后由政府推动进行了新农村建设运动,并制定了中小企业振兴十年计划。使其每千人口拥有的企业在20世纪40年代末的5个左右,上升到21世纪初的50个左右。这样使城市吸收农村转移到城市人口和劳动力的能力大大增强,中等收入人口规模较大,失业率很低,困失业而贫困的人口较少,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基尼系数较低。

新加坡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干预较多,政府主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和进程,在政府的计划和政策干预下,新加坡成为亚洲经济发展最快的现代化国家之一。

东亚国家和地区在政府的有效干预下,经济增长率在1974-1993年平均达到7.5%,大大高于发达国家2.9%和发展中国家3.0%的增长水平,被世界银行称为“东亚奇迹”。

拉美国家在实行进口替代战略遇挫后,在消费发达国家的要求下调整发展模式,在经济上实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放弃国家对经济的主导作用,减少国家干预,强调市场的作用,但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取得很好的效果。经历了“失去的10年”后,拉美主要国家开始调整政策和进行改革。1993年,巴西总统佛朗哥制定了第一个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它以振兴经济、反通货膨胀为主要目标,重点解决贫富分化和差距过大的问题。同年,巴西政府又制定了新的经济稳定计划。智利政府一直放弃对经济的干预和调控,放任经济发展,使智利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失去了大好发展机会。可见政府在处理与社会经济的关系中,拉美国家的模式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

(二)不同模式对外开放的选择

拉美和东亚在对外经济关系上走了不同的道路,东亚一些国家一直是一种开放的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而拉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道路较为复杂。

1、东亚的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