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烹饪美食边走边画:识味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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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冬 咏

腊起一世

不知道还有没有女生如阿婷一样,对腊味总是情有独钟。她每次聊起腊味,都会把自己那份腊味情结怪罪于多年前一碗的腊味早饭。三岁定八十,阿婷认为,口味这东西定下来,就一辈子了。

初中时期的阿婷,正处当大长高的优良季节。学校也不知道为何定下死规矩,每早一定要晨跑,当时阿婷也没有想太多关于学校安排的事宜,青春总是懵懂,现在想起才大觉无稽。

冬季六点,天还没有亮透,未睡醒的阿婷一脸混沌地去机械梳洗,魂魄不齐地等着母亲将准备好的早餐端上来。不知是转了性,还是太心疼女儿,煮了十多年面条作早餐的母亲,那天竟然捧上来一碗热饭,上面还有两条短短肥肥的腊肠和一只水蒸蛋。广州人的早餐是很少有吃米饭的,阿婷也想不起自己当时的表情有多惊奇,只记得那两条腊肠实在是太美味,至于美味到怎样,她也只能用“够香,咬下漏油”这些简单的字眼来描述。至于那碗饭有没有吃完,之后的晨跑有没有特别精神爽利的琐碎细节,阿婷自然是记不起。

某段时期,阿婷总是想自己试着蒸腊肠下饭,开始的大多时候都蒸得又干又韧,完全对不起心中那份温馨。后来,不知她从哪里偷来的师,发现无论腊肠和米一齐去煮,或煮饭收火时才将腊肠放上饭面,都不妥当。最正道的方法须是要用碟子隔水蒸熟,才会有爽脆甘香的效果。多次拿自己做试验的阿婷,早已谙明蒸腊肠的火候,还自作主张地加入酱油与少许砂糖来一起蒸,为的是自己那贪过瘾的胃口。

周末一到,阿婷定要睡到自然醒。起床时已是午饭时候,她知道家人已经习惯她女大女世界的作风,预料了没有多留给她自己的午饭。她见母亲只蒸了一碟只有两块的金银润(腊肉与腊肝)给父亲当做午饭就自己上街去了。父亲倒些汁(其实都是油)进饭里拌匀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有滋有味。

阿婷不知应该好气父亲仍置身体不顾,总爱吃这种浓香肥腻的重口味,还是心疼他省吃俭用,两块腊味便当作一餐的老习惯。殊不知老父根本没有太多顾虑,也不像女儿整天要喊着减肥瘦身,只是感激各种丰润可口,食得是福。阿婷干脆耍起女儿脾气,加碗加筷,香油拌饭,与父亲分甘同味,免得他独吃易肥。据说,那碟腊味因为太腻太香,后来父亲又吃了三天。

三天过后又三天,转眼便快要到年底。阿婷念念不忘母亲煮的腊鸭菜干粥,以及新年时家里开锅去蒸的腊味萝卜糕。切粒的腊肉腊肠,手牵手冬菇虾米胡椒粉这些小朋友,热热闹闹蒸出一盘糕,无论是切成方块,或是直接用筷子错落夹开,只要是全家人齐齐整整,开开心心,吃上一辈子腊味也未算贪心。

原汁原味

不少人提起广东人的饮食都会觉得很注重养生,甚至是过于保命。或是一方水土的缘故,粤语中“保”与“补”同音,硬是要说广东人保命,更多的不如说是想补命而已。

晚秋入冬,文明路的骑楼底下,老远就看到达杨原味炖品店门前,冒起一段连绵上升的蒸汽,随带药材的味道弥漫于微寒的空气中。人龙长长排开,都只求到达杨啖汤,补一补。且毋论一盅半盅的炖汤,能否补来长命百岁,更多人认为,在广州,饮汤就是一种寄托,与家相连,求个安抚心神,暖身之余更暖心。因此,在达杨门口排长龙等待的人,无论当日的行程是怎样的匆匆,期待饮汤的心情,也是美好且值得的。

达杨门口挂着许多的红白牌子,手写的炖品名字使人需要慢慢端详——炖水鱼、花旗参炖鹧鸪、淮杞炖乳鸽……左右上下打量,着实丰富。亦有食客是目标明确,求个以型补型的,便会点上枸杞党参炖牛鞭或天麻炖猪脑等炖品进补。几个男服务员不停地从一层层银色的大蒸笼中端出一盅一盅的炖品,蒸汽随之扑面而来。掀开炖盅上面薄薄的一层湿透的白布,一盅盅热辣鲜香的原味炖汤就会被端到食客面前。由于达杨店铺不大,许多食客都在临街的位置坐下就品尝起来,如此环境,依然没有减退排队者的热情。

尽管达杨有众多炖品选择,且知道,品种过多还是会容易招来部分食客的选择困难。不愿多想的保守懒人,大多还是会选择达杨的招牌炖品——原只椰子炖竹丝鸡。服务员用托盘捧着椰子,冒着热气端上来。驼色的椰子,粗糙外表上兼带几道裂痕,手不能摸在表面,因为太烫。掀开椰盖,闻得一阵暖鼻的香气,清汤与竹丝鸡都在微笑了,浮面的还有红润的枸杞子。急急用勺子舀一口贴至唇边,那股热力是须让你再待片刻,急不来的。轻轻摇头吹开表面热烫之气,饮下一口,再接一口,尽是鲜味。太热的缘故,须继续吹,眼角瞄到跟旁的女子同样端起勺子摇头轻吹,待她还没有喝下那一口,便觉得必须要比她更快尝下自己勺中这一口汤的美味才是。连饮数啖,顿感有股热力延绵顺贴,整个胃都暖起来。黑色皮肤的鸡肉又在微笑了,估计大部分人此时不会去想,竹丝鸡跟乌鸡的区别何在,全副心机早就放在用勺子在鸡肉之间的挑拨上面。鸡腿中间那截最省心,咬下去都是肉,而且炖得很化。

汤饮过大半,额角已薄薄地罩上一抹热汗,但顾不得抹去,皆因宝物沉归底,凝望着橙红色枸杞子下还有几块竹丝鸡,用小小的瓷勺捞啊捞,一刻也停不下,捞起来,放进口,很满足。最矜贵的,当然是椰子里余下的一呷汤,“斯文”二字此时顿觉变得不值钱,多一刻不多,少一秒不少,就是女生也顾不上斯文,捧起整个椰子,一饮便是个尽。啊……呼出一口暖气,才把身子舒缓下来。有人拈起手中纸巾,略印额角的汗雾,有人把纸巾对折,嘴角上抿几下,此时才记起应有的仪态。

这里,意犹未尽者自然还有,他们的汤也饮完,鸡肉也吃尽,仍不愿放过那白嫩的椰子肉,要用勺子刮。刮椰子肉必须要用阴力,用力若过猛,或许会将整个椰子弹到跟旁的食客脸上。因此,不能带有半分粗鲁,达杨或许早已深谙食客所想,把每个椰子肉都炖的基本够软,食客们还在揣度十成阴力应用多少时,那个椰子已趁其不备,完整地让你刮出一大块白白嫩嫩的肉来,令人大呼满足。

难忘烧腊

好奇最没有道理,在google搜索栏码下输入“最难忘的一件事”几个字,还真的搜出了以此为题的一大堆小学中学高考范文。随机看过几篇,包括有吃了自家种的超辣辣椒便由无知变有知篇,又有军训中集体克服重重困难,有血有泪煽情励志篇,还有开口一段是无悔的青春,年少的无知,结尾一段是生活即老师,它教会我们思考,小小年纪,万物看化,深明大义篇。而深明大义篇的点评则是亮点:本题目为最难忘的一件事,应该写成长中受到深刻教育或有意义,并在脑海中很难磨灭的事件。本文语言得当,除了有点不对题外,本文还是一篇比较好的记事散文。

学生应试作答实在没有错,一拍脑门紧张兮兮的三十分钟,写好一段符合出题者审美的某种真实(或虚构)的记忆,可见他们的单纯。若再有亲身经历,家庭变故的实感真情,就算文字不济,也应该满分。反正这篇文章是我写的,我当然可以决定谁得满分,但出题者的智商就应该低于六十分。以成人世界的种种量化,世俗眼光去决定胜败高低,去追求“最”的唯一,这不合理。世界本是相生互融,答案何必强求。

不时有人问我广州有什么最好吃?最有特色?令我最难忘?要我轻言那个“最”字,所有作答必不靠谱。既未敢武断地归纳下明日终结前的侥幸未来,也未能笼统地为过去尝过酸甜苦辣的味蕾代言,若要方便回应,不是随口胡言的轻率真答案,便是认真堆砌的荒诞假答案,你想听哪一个?

外地朋友至广州旅游,短居或出差,对本地菜色赞不绝口的大有人在,但还是会频频念叨家乡菜的美味,无辣椒无腌菜始终不欢的人亦屡见不鲜。当问过前后两者对什么粤菜印象是比较深刻的时,最多的答案是:广式烧腊。

常有外出,就算不甚挑吃者如我,也会遇上完全不合胃口的地方口味。记得有一次在某地,吃了几天当地菜,实在不习惯,难得找到一家看上去超不正宗的粤菜餐厅,更难得的是他家居然有叉烧拼烧鹅腿饭。就算本应是半肥瘦叉烧,很没有性格地直接切换成全肥厚切的叉烧,再拼上咬不动的烧鹅腿一起时,还是让我大口大口地吃上两碗米饭。边吃边想到,幸好曾让我遇过更难忘的烧腊,幸好还可以选择,幸好在2012(不论是否世界末日)之前,还能回家吃到那些脆皮、蜜汁、肉嫩多汁的惹味叉烧和明炉现烧的脆皮烧鹅。上天已经对我不错。其实烧鹅的亲密伴侣不仅是卤汁,还有酸梅酱。叉烧最好的拍档也不只是蜜汁,还有家里的老娘风味。选好的梅头肉,用好的豉油与糖,米酒与火候,平行世界在那一刻立即炮制出另一道可口的准则,记忆岂止唯一。

若还要问我怎样的烧腊最好吃,吃过最难忘?若是非要问出唯一一个焦香诱人,通透入味的答案,我能否选择不回答呢?

口甜不辨忠奸

这个才是忠!那个才是奸!这个一定是忠的!那个一定是奸的!有时真的要讨论一部电视剧里面哪个角色是忠是奸,这一刻与父母较真起来,实在是一件很可笑的事。若是单凭人的面目便能辨别忠奸,那更是可笑。这归因于他们那代人看的电影看的人都是这样,界限分明,正派主角一个个气宇轩昂,目光铿锵;反派配角一只只恶形恶相,狡诈阴森。虽然现在还有大多的电视电影,仍是延用如此套路,忠奸长在脸上,一目了然,毫无新意。

谍战片近年盛行,经常见某角色神情闪烁,断言是个奸狡角色,已是大大不妥。再看那个粗眉大眼炯炯有神的,就想扑上电视前问他是不是正派,那大概也会撞墙。还有那些兼顾眼神闪烁,并且淡定的大叔孙红雷,父母辈恐怕会大失所望。眼前这个单眼皮无帅气的男人,皮笑肉不笑的竟然是主角?心里狂吐槽的同时,已经连连看了几集。子女们更想吐槽时,父母竟然不顾原则,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地喜欢上了这种性格隐晦,非忠非奸的角色。时代变了。再说到各种身份嬗变,无间有道的设计,若非要辨个忠奸,有人只能振臂高呼:我好混乱!

简单不用脑,单凭面目辨忠奸,大概是件省心方便事。或直接用黑脸白脸,来标签忠臣奸妃。澄明可见的ABBA性格,又可以照样生搬硬套下去如:一个强硬一个温和;一个爽朗一个犹豫;一个阳刚一个阴柔……这样数下去,长长的名单上总会落到一半太阳一半月亮(星座)性格。若世界的法则能如此运作,岂不是太易相处?

如果凭一张外貌协会会员证,能识别天下人心,论尽忠奸,做人岂不是非常容易?有人觉得辛苦如今世,看得如此清楚,活得那般复杂,不如就用简易的两分法,懒得多想,难得糊涂。同样是糊,在糖水的世界,不知道有没有分忠奸?芝麻糊是忠?杏仁糊是奸?恐怕也是黑白难辨,毕竟它们不是猫,不用以能不能抓到老鼠来辨别好坏。

好坏自在人心,芝麻糊香滑浓醇,杏仁糊温润细致,各有人爱。同时也需要那种有性格者,对两者评头品足,自有喜恶。若只是觉得利口,又不辨它们性格的人,那只能选择性地难得糊涂,让益精补肾的芝麻,和通肠润肺的杏仁,经过一轮好事多磨之后,归脾归肾,性格渐明。

芝麻糊杏仁糊算是立场正确,来一番口甜舌滑之后,仍不需别人去分辨忠奸。若是遇到那些,喜欢偶尔来个黑白混搭,如芝麻杏仁鸳鸯糊或是杏仁糊芝麻汤圆的人,有人肯定又会变得好混乱,突然振臂高呼,扑上去追问一句:你是忠还是奸?!

忐忑牛腩米

走进店内,林格开口叫到,来两碗牛腩米。我没有对林格的选择过分紧张,因为他对牛腩米比我还要紧张。

牛腩米,不是牛腩炒米,也不是要牛腩胀糯米,而是牛腩米粉。与“米”对应的还有“河”。许多外地的朋友看到点餐单上面写着如“炒牛河”这样的食品,会完全不知所措。炒牛河也不是要将整头牛扔进河里面炒,而是牛肉炒河粉。河粉是广州一个叫沙河的地区所发明的一种宽扁的米制粉类。而牛腩米里面的米粉则是有点像介于桂林米粉与云南米线之间的一种圆滚滚的米粉。地道的广州人点餐的时候,都会单叫一个名字,牛腩米或牛腩河。

林格也说不清对牛腩米的执着是从何而来,只是他对传统的粉面店内的食品保留着平分秋色的两种印象,一种是云吞面,一种是牛腩米。牛腩河是绝对不能取代牛腩米的,这种咬牙切齿的定论是林格的真知灼见,他认为河粉太宽,容易被汤水泡软,变成很大的一碗,与牛腩配合的口感相当不妥,没有那种吃完后刚刚饱的恰到好处。

大部分时候我跟林格在一家传统粉面店点餐前,都有同样的选择困难,哪怕是瞬间的困难,我们都会在云吞面和牛腩米之间犹豫,甚至忐忑不安,因为我们很有共识地都希望能吃到好的牛腩米。选择牛腩米是一种风险很大的事情,最重要的原因是牛腩本身就是最不乖的食物。如果在其他不熟悉的店内叫一碗牛腩米,那些牛腩很有可能都像煲完汤的瘦肉一样,吃得一口渣,韧韧咬不动的一嘴窘况,真心让人觉得面前放着一堆牛腩味的鸡肋。

有时很难说是林格最知我心还是我最懂他,每次想吃一碗牛腩米的时候,总会互相约到常去的店。每次都庆幸店内的师傅心情没有太差,挑来的牛腩和炮制技法都没有出现偏差。咬下去就是实实在在有米粉的嚼头才算正道,从来不会出现那种透明半透明,看了没心情的化学质感。

就算每次吃米粉都嫌自己筷子功太差,屡屡出现夹起几条又滑走几条的蠢顿效果,但是,面前的美味,已让身边的林格早已无暇顾及我的拙相。没有味精味的热汤加入带青带绿的葱花,鲜味自然宜人。一边与林格探讨着牛腩如果换成牛孖筋(牛筋)则太腻,没有带筋的坑腩又定会弄得吃完剔牙。最顾及熟客胃口的还有桌面那罐自制辣椒酱,闻下去就知道是自家用蒜、芝麻、碎椒爆炒过的开胃货色,不能吃太辣的林格与我总是很小气地舀来三四滴辣酱油便心满意足。

当最后两人把汤都喝得一干二净;当把没有要求的牛腩都评论得体无完肤;当渐渐担心不再能为选择云吞面或牛腩米而忐忑不安之时,简单的要求都可能变成弥足珍贵的奢求。

脱袜鹅掌

每到年底,总觉得今年比去年难过。应验了国家领导人在每年政治会议上提到的那句,今年将会是艰巨的一年。虽然难过,但不过还须过地就又挨过一年,只是没有到放年假前,大抵也绝不好过。好不容易才敢看看时间,所有要加班加点的大小事宜,将在明天六点前就尘归尘土归土的时候,正雀跃地想拿出手机约定老友次日饭局,却很心有灵犀地收到大俊的一条信息:明晚六点鹅掌煲!已约了阿熙。

这种华山论剑一样逃不掉的快言快语立约成盟,总企图在明晚那一煲中论尽各种快意难过泯恩仇。

“五点半到了这里门还关着,五点四十分开门时,已经告诉你所有座位已经订满!”阿熙如此陈述。下班迟来的大俊与我都以这家店到了冬天就生意不愁做为由,接上随后对白。“不要问我香港的黑社会中人为何如此喜欢吃火锅,正如你也无法解释武侠小说纯爷们没什么事就要弄两斤白酒三斤牛肉来爽歪歪一样。”

在耕牛珍贵的古代,吃牛肉想想也没有什么道理,但一走进这家群聚三山五岳男男女女,一炉炉猛火烧炊的楼上楼,就懒得理会这里是什么江湖,只是好不热闹,鹅翼火锅滚上滚便成了硬道理。大家坐下,没有什么好想的,一碟卤水鹅翼,一锅鹅翼煲,生菜,面筋,腐竹。再倒来一杯冰冻可乐,大口喝下,五官皱紧,长叹一声,叹出辛苦一年的闷气。

话题又是从我的妻子不能接受这种饮食环境开始的。

无论欢乐的话题是建筑在谁的痛苦之上,大家一轮嘻嘻哈哈之后,都难免沦为痛苦的主角。先是我的老婆再是大俊的老婆,又是阿熙的预备老婆变成了别人的老婆。男人的话题总会扯上女人,谈论异性总比谈论公事要来得句句到肉。数手指数多少加班多少修改,世道不好奖金欠奉就想去跳海。煲里的鹅翼跳进海里尚未煮烂煮熟,各人口上继续啰嗦,双手却从未放弃。吮指撕咬,断送一枚枚卤水鹅翼的卿卿性命,像架起的木排,承着几个主角荡出苦海。涌涌汤水猛烈煮开,呼之欲出之际,总要哇哇地兴奋得眼冒金光,吃吃吃,不再待别人招呼,筷子都齐齐伸进滚烫浓香的汤池里。辣酱腐乳酱更是煽风点火,品尝美味之际,仍要口沫横飞,男女事,公私事,再到火锅怪事,地球人既阻止不了砂锅粥放入伤肝损肾的添味剂,也阻止不了送菜送肉送服务到家的海底捞火锅连锁。这边咬牙切齿地说到为什么广州分店迟迟未开张,那边又将分镜拉到师傅在你面前边唱歌跳舞边拉面的情节讲述上。

若吃火锅能看到载歌载舞再拉面的奇怪体验,实在应加分。有理无理地大谈与政治无关,风月正好的种种轶事,应该尽兴。乱话熟人内幕,背后八卦更会点中笑穴。泪也飙,下巴要掉的囧况早已隐于周遭的伟大声浪之中。聊得正兴起,发现茶棕色的鹅翼已经煮得够绵够烂够咸够香,大口吮去,骨肉分离像脱袜的快感,谁还会想到明年今日,要为哪一双鹅翼感到难过,不如只求自己今夜好过。

老永卡座

冻柠茶,五香肉丁公仔面,空调够冷,还是老地方好。Toe是个不爱冒风险的天蝎座,如果在街上逛得没有选择,他只选择“老永”。

Toe的异性好友CC曾经对我说,和他拍拖的女生,一定很闷,每次上街就只会去同一家茶餐厅。说到这里她突然激动起来,拍着大腿说,他……他……他有一次居然把餐牌递给我说看看吃点什么之后,马上叫侍应点了两份冻柠茶,五香肉丁公仔面,一个菠萝油(菠萝包加牛油)。CC还想问怎么已经帮她点好,Toe便说我知道这你会喜欢吃的。CC差点要把当时想掀桌的戏份重演一遍,我听着就觉得好笑,嘴里叨念着,Toe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已很习惯地可以与他忠贞不异地选择这家茶餐厅,他要冻柠茶,我一般都是点冻奶茶。下午茶餐也需要吃饱,公仔面加蛋不能选择窝蛋,因搅拌便作花,一定要熟蛋,那是最实在不过。

无厘头男人的理论就算不是从熟蛋生蛋开始,也一定会讨论到茶餐厅里面的男女。每逢看到不算高不算帅,脸色苍白眼神虚妄衣着出格的,就断定是富二代。整体比例端正,容貌姣好,气息混浊的女生,通常都会被沦为谈资。她们感觉良好,盲目自信,众人都眼睛发光地在看着她们的那副嘴脸,心里稀罕别人的眼光,却肉麻地装出冷峻十足的样子,无视四方。Toe与我都会刻意不看这些造作的人,她们太得瑟了。

我还在吃还能说,那就证明还没有饱,话题又转到面相。随便看过数集坊间流传很火的苏文峰面相教学之后,我们很习惯地鸡婆嘴舌般评论别人的嘴脸。颧骨过高攻击性强,额头太短学历浅,下巴太尖不念家,断章取义的理论在我们口中都成了金科玉律,最后的结论还是落到Toe身上:他只留恋居家女生,太漂亮的妻子便折寿。八卦不过,字字句句吐出茶杯里的风波。

用茶匙把菠萝包猛压压扁,鲜嫩牛油都被挤出来,菠萝酥皮捏碎于手中,大口地吃起来,暖热的甜脆皮与够厚的咸牛油,喝上一口奶茶,真是绝配。连自己都觉得写的吃法很有型却很造作,正如国内的大部分茶餐厅或茶餐厅里的人其实也很造作。与香港茶餐厅的草根质地天差地别,有种被过分包装的潮流。

Toe喜欢讨论这样的潮流,很塑料很即食很抗拒但很有本地质感。在这里浮生的人,都已把偷来的半日闲安放在每个卡座之内,只求尺寸之内,无风无险自在飞天。每次坐下,橙色的格子卡座配肥厚的白瓷杯都已是惯例,大部分食品都尝过,基本没有什么好选择,一切按照旧规矩。就算加冰柠檬茶永远不送碎冰,至少还能兴幸天气冷时能喝到正合心意的热姜乐。切细的姜丝在冒着热气的熟褐色可乐中浮沉,姜味十足,相当暖胃。免治牛肉饭,鲜虾云吞面,西多士之类的配角,偶然贪过瘾想食一番,机会还是有的。

外来即食的本地感有一天也会变老,毕竟我与Toe都不管它同不同意,已经把经营多年的永盈茶餐厅唤作“老永”,有急事有心事有闲事要讲,下午傍晚夜游神,老地方没有什么不好。

南园喜筵

有些人很久不见,如果突然收到对方的信息,可能有什么事,或许是喜事。刚与女友分手的文锋,收到的便是阿怡的喜帖。阿怡是已分手很久的前度女友,分手是她提出的,他早已没有什么感觉。

与新娘新郎握手合照之后,文锋像去了普通朋友的婚礼一样,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他想了一下,阿怡其实也只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而已。就这样一个想法,让他没能记住新郎的相貌,只记得他的年纪有点大,再想到发线略有后移之后,便干脆掏出手机玩起来。

同桌没有坐满,大概彼此都不认识。当中有两个女生没有太理睬旁人,早已稔熟地聊着。还有几个应该也是单独来的男生,或是吃花生或是低头玩手机,或把手机推往嘴边贴紧,与不是很热闹的那边的人窃窃讲起微信。庆幸的是,跟旁的座位无人,好让文锋不用被那些男生围得透不过气来。

文锋剥了几颗花生嚼着,看到桌面的小礼物,打开一看,是一小瓶蜜糖。他想到某种糟糕的电影情节,是从那几个男生的角度去乱想的。他们是否都和我一样,都是阿怡的前男友?这种前男友坐一桌的情况,应该用怎样的心情准备。他们看到我的眼睛会凝视又回避,没有过分热情地想要寒暄,保持恰当的距离,当然我也一样。文锋想到这里,突然用力鼓起掌来,因为阿怡正携着她丈夫,在聚光灯下,拖着令全场女子都羡慕的碎钻白抹胸婚纱长裙摆,踏着婚礼进行曲缓缓走向舞台。带路的花童撒落鲜花的无限慢动作,让文锋此时才觉得,整个婚礼现场的气氛与布置都是恰到好处,甚至是他所参加过为数不多的婚礼中最见档次的一次。

文锋用力鼓掌带动了全场的鼓掌,这使他觉得自己比起那些挤压着勉强微笑,轻轻碰掌的同桌前男友们,更显得大方得体。他努力用下意识抑制着,不要让别人觉得自己很激动,并且决定在全场未落下的掌声和欢呼中,提早释放正在拍掌的双手。

起筷,大家礼让地说到。总有人提前比文锋先夹走一片麻皮红烧乳猪的脆皮,沾了海鲜酱和砂糖,滋味地吃起来。文锋夹了几条微辣的海蜇开胃一下,他知道,这夜的喜筵应该没有太多话语需要应酬,专心地吃,找个恰当的时间离开就最好。在红润的清蒸海虾和鸳鸯双色的油鸡拼切鸡的轮流盘转之间,可能没有太多人留意到会场的背景音乐,正在播放《亲密爱人》,是有耳非文的版本,文锋特别喜欢,这个细节让他觉得这场婚礼有点意思。在他点下稍许青绿的姜葱,和沾在筷子上的白切鸡时,他看到主人席上坐着的新娘阿怡正站起来,匆匆走进了更衣室。今晚究竟有多少裙子要换?他剥了一只海虾,瞄了那两个话没有停的女子一眼,把虾往嘴里一抛,爽弹地咬着。

这里是否有人坐?身后传来斯文的语气,回头一看,是一名素静女子,携带着姗姗来迟的神色。她坐在文锋的跟旁,似乎跟同桌的人也都不认识。文锋觉得她眼熟,如果没有错,应该是初中邻班的阿婷,记得她的名字是因为,他的好友曾暗恋过阿婷三年。

他开始用最老土的方式跟这个女生搭讪,开场白也是很无礼的,直接问她是否叫阿婷。在这种情节安排下,阿婷错愕地回应了面前这个男生。不用多言,文锋很快亮明身份后,便老土地交流起往事。

当谈及到某些念书时的奇人趣事,两人忍不住地笑了起来,肆无忌惮的笑声恰好增添了现场的喜庆。这让那两个话没停的女子也开始打住,抱着怀疑的眼神,这两人是否是情侣?文锋也没有在意各位前男友们用怎样的眼光,看着他从嘴里吐出自己是阿怡的前男友的话。阿婷也顺道带出了她是阿怡的上司。

我悄悄告诉你,阿婷向文锋低头摆手示意说,阿怡哥哥其实是我前男友,上个月分手的,阿怡不知道。这种某人前男友前女友如间谍交换秘密的短暂交谈,让满场的喧闹,刹那抽离,整场电影仿佛被调到安全的静音状态。延续着三两句关于往事的话题后,文锋再没有心思去品尝美味,他毫无顾忌地想到要向阿婷问起某个问题。话正到嘴边,阿婷冷不防问道,其实你来这里是否会尴尬?

恭喜恭喜,饮胜饮胜(干杯干杯),一轮猛烈敬酒,打断了间谍们的对话。文锋从冒烟的菜胆扒鲜菇的上面夹了一个元贝给阿婷,他看到清蒸石斑鱼和红豆沙莲子百合糖水已接连上桌,自觉这场晚宴过得太快。就尴尬的话题,他想一股脑儿地跟阿婷分享他的不在乎,同时,也期待能和她产生一些争辩,是否应该假装一下尴尬才是合理。

饮杯新抱茶,富贵又荣华!哈哈大笑的姊妹团与新娘阿怡在没有经过阿毅的允许下,已经一拥而上走到面前。这是敬茶时间。穿着旗袍的阿怡跟文锋微笑着说,谢谢你今晚过来。还有,谢谢你们,各位前男友们。这当然是文锋的心底话。此时,阿婷与阿怡保持仪态地拥抱。笑着笑着,阿怡流下了泪说,你今晚真美。

天浩之夜

走进来的这个穿暗红色格子衬衫的男子,三十岁上下,下巴留着胡碴,衣着和发型还算入时,我不想猜测他的职业。他也没有说想要找什么,只是左右顾盼,这样的人每天都见得太多。

他来得不很是时候,七点二十分,正是要进晚饭的时间。我和女儿阿静早已习惯,吃饭的时候总会有人进店内,因此我们没有理会那个男子。阿静从电饭煲里给我舀了一碗饭,也给自己舀了一碗,夹了些菜,搁到墙角,打开笔记本电脑便看起她最近常追的港剧《天梯》,边看边下饭。店内的电视一直在开着,今天召开十八大,凤凰台让时事嘉宾来谈形势,我觉得挺好看。至于那个格子衫男子,大概今晚在这里耗一段时间也不会买任何东西,这是我直觉,像如常的晚上。

青白色灯光搅浑着室内霉浊的气流,虽不是春夏交界梅雨天,会有零散的飞蚁扑落在光管上,形成光线的震颤,只是此个堆砌紧密的小房子内,仍闻到一股普洱茶般的味道,尘的味道,昏黄纸蚀的味道,还有煮着什么菜的味道。

这段刚入夜的时间,约克看到店内的老板,用电磁炉煮了些菜心和瘦肉片,他大概要吃晚饭了。暗淡的室内,满身都是水烫青菜的味道,这种味道一直持续到他要绕着店铺来回好几圈才能把所有的好奇心消散掉。

约克的离开不是因为找不到要买的东西,而是,他并没有购买任何东西的意思。到这里逛,皆因他要写一篇关于这家店铺的文章,他希望通过感受现场的气氛和中间发生的任何随机事件,达到一种与想象抽离的效果。

至于他最后的离开,不是因为老板专心地用电视下饭,忽略他的感受;也不是因为阿静所看的剧中经常吐出戏剧化的粤语对白,如“老爷,你甘点得架(老爷,你这样怎么行)”之类的发声,从而影响他的情绪。没有,一点也没有,约克丝毫不介意这些。相反他只是为自己像间谍一样装成顾客,以及没有想买任何东西的想法,兼且打扰了老板吃饭的节奏,自然发出浑身不自然的一丝尴尬。其次,三分三十秒后,他碰到的那个短卷发的女子离开了,他希望随她离去。

三分三十秒前,短卷发的女子走进了这家店。这家应被称为旧书店的铺子,门口用红黑两色写着“旧书店”三个字。这家店不如说是一家奇怪的房子,像独居老人的家,腐朽的气息侵满到阁楼上的毛泽东的头像,还有文革时期的徽章陈列,以及满房子堆到顶的旧书,好让人怀疑这家店还能有什么稀奇的玩意儿藏着。

她发现阁楼上有一把木吉他和一个中画幅相机的皮腔。老板正用电视下饭,从时事访谈到动物世界,都很严肃。在角落处,他女儿捧着碗,边吃饭边看着什么剧,都是她听不懂的粤语,咩阿乜阿,奇怪的语调,令她觉得十分有趣。满地都堆放着俗气的杂志,书架上似乎也有分类,大多书都是养生医学,乱七八糟的低俗小说,也有在鲁迅文集旁边塞了一本《女性与女性的性生活》。然后其他书就被面前的穿红色格子衫的男子挡着。他挡住了路,正认真地看着什么书。他没有觉察她进来,突然靠近时轻轻抬头看了她一眼,是被她像椰菜般的短卷发惊讶到,还有看出她大概是个游客,甚至发现彼此都穿格子衬衫,产生了奇怪的好感。她只是笑着绕过他,继续看看店子里其他好玩的,里面都是一堆翻版漫画以及各种旧版的经典国内外名著,以及政治味浓郁的正史野史。

女子在翻过门口旁边书架的明信片后准备离开。

她有那么一刻,揣测过这个男生是否正在看的是一本关于日本同性恋历史的书,是否会把这本书生硬地送给自己,作为莫名其妙的开场白,好让随下时间继续有话可谈。事实上,她并不想在这夜的行程中,认识任何一个谁。于是,短卷发女子随手拿起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就离开。

约克离开的时候,如书店老板的猜想,没有买走任何一本书。他当晚确实看了一本关于日本同性恋历史的书,虽然很好看,但精神早已分散在身旁经过的短卷发女子身上。她一脸慈善,年轻好看,或许是旅客,使他想与她交谈,连忙把书翻完便转身离开。门外,她竟然站在原地,说,你可以送一本《海子诗集》给我吗?当然可以,约克本来满心欢喜,可是这些都是他看着短卷发女子离开旧书店时的认真想象。

以上。

小泉与蝴蝶

小泉是个爱破坏的少年,蝴蝶是一个治愈师。蝴蝶不能理解为何小泉总是拒绝世界的相融,一味冰冷地摆手说不。小泉也从来没想要明白,蝴蝶对万事万物总爱点头认同。他只知道,他与她,永远不在相交的线上。

小泉不算友善,瘦硕,率直,尖锐,如果世界是一,他总要把万物分成二,分为四,支离破碎。同时他天生有一种病,把世界拆解的时候,口中不停地吐出一种单调且寒凉的咳嗽声。蝴蝶很难辨别,这是他享受把世界拆散时,产生快感时所发出的声音,还是一种腹黑的咳嗽。蝴蝶嫌他嘴硬心冷,咳出来的声音都是冷的。

蝴蝶的脑筋本来复杂,却情愿把事情想得相对简单。她想法就像简单的一根线,把别人身上的所有伤痕修补,把彼此的世界拉紧相连,并不自觉地嗯嗯点头称好。稳妥,美满且永恒,并称之为“治愈”。当她看到某个完整的世界,被小泉用双手残忍撕裂的时候,她便不语。

某夜,蝴蝶醒来,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他将万物拆解时,我怎么可能会觉得会有一种,冷静细致,且理性的美感?难道,一切分崩离析的开始,才能满足自己能继续完成治愈的使命。此时,小泉突然问了蝴蝶一个问题,“你说,哪一天,我的咳嗽会好?”

“你肯宽容地张开嘴笑的时候,咳嗽就好了。怎么会问我这个问题?”蝴蝶吓了一跳,随口扔出一个圆滑的答案。

小泉没有回应,蝴蝶相信他刚才是说梦话。随后,小泉再没有提起关于咳嗽的事。

某夜,蝴蝶觉得自己的脑筋有点不太好使,她仿佛不想对世界再点头认同,大概是老了。她也看到小泉在摆手说不的时候,也没有过往的利索,姿势都倍感顿挫,倔强的咳嗽声也慢了下来。蝴蝶对他说:“不如你笑一个给我看?”

小泉没有望她,只是勉强着颤抖用力。看得出来,他想努力张开嘴。

此时,门外突然闯进来一对年轻夫妇。年轻的妻子看着蝴蝶,对着她先生说:“她好漂亮!”

“是啊。”

年轻的先生,举起手上年代久远的相机,靠近蝴蝶,按下两下快门。蝴蝶只看到一个与她年龄相近的方头方脑的黑衣帅气单眼皮日本家伙,对她眨了两眼。她顿时失语。

年轻的妻子回头,看到小泉躺在一张苍老的手上,她问:“他是怎么了?”

“他的芯已经蚀了,断了,用了很多年啊。”一个苍老的声音回应。

蝴蝶凝神回望,小泉已躺在这张苍老的手上,低眉,大笑,无声,咳嗽终止。

蘑菇葱头

在东方理发店,只能获准得到两种发型,女生是蘑菇头,男生是洋葱头。蘑菇头虽然听来简单,但仍然可以有多种变化,如波普草菇、齐眉刘海菇、卷卷花菇、纯真冬菇等等,就像斋菜馆的菜单上可以想象到的新派菇类般天真丰富。至于洋葱头,就独沽一味只有一种洋葱头。

阿菇是一个生活杂志的编辑,她爱拍照,拍摄她认为嬗变且美丽之事,喜欢写字,冬春交界的时候,讨厌流泪。葱头是这本杂志的摄影师,他爱旧事物,喜欢讨论宇宙的永恒之美,讨厌让别人流泪。他们都有相同的一个愿望,在2012年12月21日,到世界的尽头去看末日。只是,从现在看来,两人仅仅相识三个月,就像试用期,既可以为彼此擦出火花,或拍拍屁股说拜拜一样,他们不能为未知的未来,作出任何任性的决定。他们的对话,也不过是,未经认真决定便由随便地聊起的话题开始的。之前所提及过各自的终极愿望,当然时机还没有到,也不会向对方轻易提起。

采访东方理发店,是他们相识的试用期期间被安排的工作之一。

采访之后,阿菇与葱头的对话中,曾经提及,她觉得这家理发店,一点本土味道都没有。她本来想尝试说出一种感觉。店内装置的颜色像在东南亚的城市所见的那样,火石榴红撞南洋雾绿,间插着忽明忽暗的吕宋芒黄,以及最重要的是,整个场景还有一种没有被桂林山水画的塑料感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主体思想装饰品过渡淹没的颜色,印度洋苍蓝。这种蓝色很重要,是阿菇自己凭空想到的名字,CNCS和PANTONE色卡都没有的一种蓝色,像流动的硫酸铜一样,滚滚镶进了跌打酒棕黄色的四脚木椅靠背上。将这种蓝色用干扫法,松紧适当地涂在照片中,涂在国家领袖们的外套内;用顽童手指涂鸦的势态,沿线抹描在俄国旋转雕花木椅的五层圆脚上。

这家理发店,有阿菇所喜欢的日本摄影师蜷川实花所拍摄的照片中,那种绚烂及时之味。她喜欢东方理发店的程度太甚,以至失去了恰当的描述,少了顺接地气的尊重。葱头不能完全认同她的看法。但是,他在她按捺不住的激动语气中,感受到她想表达的,时间错置的切实感。她道出了他的镜头中不能拍摄到的,溢动凝固的留声。引证了阿菇对老板陈师傅关于店内装饰的好奇发问与回答。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凯歌牌收音机,六十年代的鸳鸯牌煤油灯,七十年代的钻石牌风扇,八十年代的三洋牌录音机,九十年代的日立牌彩电,2000年的龙舟船桨,都不是艳俗的拼贴,一切皆顺应自然。

葱头在筛选着信息量过大的照片时,引发了对东方理发店的臆想,照片里没有陈师傅吃红豆沙晶饼的样子,没有梅雨天气碎发剪刀的钝化,太多错失,最后只留在了阿菇的发型上。这才是永恒的。采访期间,阿菇让陈师傅帮她剪了一个蘑菇头。不用风筒,只用白毛巾吸干铁黑色的头发。她满意得简直就像炎夏的暴雨后,伸展着双手拉开滴着水的彩虹一样,清爽地任由它们晾干。等待头发晾干的二十分钟里,阿菇也让葱头去剪一个洋葱头。

阿菇把葱头当时剪头发时,碎发扎进脖子内的微弱隐忍,害怕被手推剪切掉耳朵的刹那神色,用相机偷偷地摄入了镜头,变成了三张两张照片,放入了四十六年后,葱头某夜翻开的旧相册内。

理人间万缕千丝,操世上头等大事,从头再来——东方理发店。

葱头与阿菇对东方理发店采访后的交谈,成为他们在三个月的相识试用期中,触发了彼此心底对话的开端。阿菇并未能预见,二十二年后的冬春交界,葱头不忍心签下离婚协议时,她留落了多少滴眼泪。正如葱头也不可能先知,世界末日的当天,他与阿菇在世界尽头的灯塔下热烈相拥着。

密云里,洋葱头与蘑菇头说,世界末日之后,我想,你能做我的妻子。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超级马拉松跑者

我叫苏英敏,是天程铜器店的老板,也是一名超级马拉松长跑者。跑者有跑者的准则,即便地上没有跑道,也会遵从自己的跑道跑下去。

数日前,我买了一台粉红色的“死飞”自行车,穿起一身的棕红暗橙色汉服搭配红色的帆布鞋,浮夸张扬地在跑道上踩了起来,一边踩还一边用掌上的ipad登陆微博转发我的新装备。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为止,我的微博有4190个粉丝,关注了1746人。无论是粉丝还是我关注的人,都是我的跑友。虽然,有些跑友,会暗自和其他跑友说,我看不惯苏英敏在赛道上骑着自行车充当长跑选手。接下来的附和是,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夸张且肆无忌惮,不按章法出牌。

我经营的生意是铜器,附近街坊都说我的产品很贵,近千元的铜碗,数千元的铜壶,上万元的铜麻将。我并不在乎它们卖得有多贵,如果可以,我希望他们卖更贵。其实我可以推荐他们买一只28块的铜勺子给他们患有白癜风的亲友食饭时使用,或买一对49元的紫金铜葫芦作风水摆设。不买我家的产品的人,不是因为我的产品贵,而是我刻意过度地叫别人买我家的东西。其次,我有的产品确实不便宜,但是产品的价格不是我可以选择的。我可以选择的,只是告诉你铜葫芦的意义,但不代表我要告诉你,我的铜葫芦里卖什么药,哪怕有的人诋毁我的葫芦没有真正功效,我也乐意接受。

我刻意把自己装扮成一个专业的跑者,使在我跟旁或在我之后的跑者都被我一身专业的行头所吸引,虽然有时我的打扮并不严肃,甚至张狂地穿着牛仔裤在跑。但这样丝毫不打扰其他跑者靠近我的雅兴。

这些跑者不乏摄影师、设计师、老板、媒体人、还有年轻好看的女模特。当然,女模特也只是打扮成女模特的跑者,我不介意她很美,她也不会介意我穿着的牛仔裤。在我的牛仔裤内,还有一股按捺不住的闪闪金光。我从其他跑者身上借来的星数金点累积起来的金光,用牛仔裤遮掩着,或如前几天我换上一套汉服,盖住从缝隙里透露出来的金光,其他跑者便纷纷好奇,靠近过来。他们认为我会毫不吝啬地把一些浮夸的金光分享给他们,可以偶尔让其他的跑者也把关注的眼光投放在他们身上。

我确实乐意分享。而把眼光投放在这些跑者身上的人,也会因为互相评论其他跑者而大笑一场,笑他们都不过是在这场赛跑中互相取悦而已,同时评论者自己竟然也为此欢乐起来。这样所有人都能感受得到这场赛跑的具体意义。就意义本身,已证明了我骑着自行车在赛道上赛跑,也不会被人驱逐离场的原因就是:我乐于分享。可能有人还是掩着嘴说,我不是和他们在同一赛道上的跑者,我不过是看起来像一名跑者而已。诚然,我们并非在同一赛道上,只是我们在这条赛道上有缘地相遇了。

我接受了无数媒体的采访,得到无数次的赞誉,传统手艺接班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各种赞誉让我习惯着用同一种语气讲述自己的故事。我擅长讲故事,而且主要讲一个故事,关于铜器的故事,这是所有故事中占了99%的故事。还有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超级马拉松长跑者的故事。

这场赛跑中,我遇见一个跑者,也是我曾经的领跑者,有一天,我超越了他,他是我的家人。在体力与意志上我超越了他,因为我年轻。因为年轻,我选择背起他继续跑,我们变成了同一个跑者。我同样尊重他,并把他当做我的领跑者,精神的领跑者。

要知道,马拉松是需要补足的,不然会因为中途缺水而失格,我会在一段适宜的时间内选择休息,在睡不足的时间瞌睡,在屏息中缓慢呼吸。这段休息的时间我仍然在跑着,我不可能失格。得当的步伐,心无旁骛,哪怕这段步伐的强度要比之前的步伐还要猛烈,这都不重要,只要我知道再猛烈的步伐也是我能接受一部分,便能有理由按照应有的步伐享受前进的过程。

如果我是苏英敏,我可能不会是一个超级马拉松长跑者。我在刻意把自己装扮成一个跑者的时候,发现了自己不按常规的跑道。这段赛跑中,经得住多大诋毁,就能担得起多少赞美。看着同样在长跑的人跑得如此辛苦,心中便自觉生出钦佩。

当我准备超越前面的跑者,彼此相近,感受着同似的呼吸节奏时,我发现自己变成了苏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