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心事重重:“黎先生,请问,您遵纪守法吗?”黎至元惑然:“比如呢?”我历数:“杀人放火,行贿受贿,偷税漏税。”黎至元大笑:“我没那闲情逸致。”我释然,黎至元却补充:“哦,对了,交通法规。我开车常常超速。”
看黎至元工作是一种享受。他的脊背一直很直,不像肖言,时不时会因为懒散而弓着。也许此时,已步入社会的肖言,也不再懒散了吧。他的手指很纤长,和肖言一样。我一直喜欢手指迷人的男人,仿佛飞不出他们的手心。我最爱他的眼睛,不笑时深沉而理性,笑时感性而透明。我蜷在他房间的沙发上看电视,偶尔看向他。偶尔,他也会看向我。他说:“工作时有个观众真好。”我辩解:“我是电视的观众。”
夜深时,我离开沙发:“我要回去睡觉了。”黎至元离开他的电脑,走到我身边抱住我:“就在这里睡吧。”我在他怀中摇了摇头,良久,他才让我离开他的怀抱:“好吧。这次,我就给你睡衣上的小白兔一个面子。”我咯咯笑,说了句不沾边的话:“以后,开车不准再超速了。”
回到上海后,黎至元将我送至楼下,偏偏丁澜正好下楼。她见我从黎至元的车上下来,笑得像抓到了我的把柄。我含情脉脉地对黎至元道了别,就昂首阔步地上楼了。我心想:男未婚,女未嫁,情投意合没道理偷偷摸摸。可我再一想:黎至元这厮不是未婚,而是离异。
公司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般鸡飞狗跳,毕竟,魏老板若真敢吞掉客户的钱,就不会为了区区一封律师信而手忙脚乱。
不过,管理层的会议却被捂得严严实实了,助理被关在会议室门外,不必做会议记录,落得清闲。我们的分析报告在管理层眼中,也变得轻如鸿毛了。魏老板点点头,把报告往桌上一撂,我们就无所适从了。
后辈杰瑞私底下问我:“怎么办啊?”我送他金玉良言:“做你该做的事就行了。”杰瑞挠头:“照这样下去,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去美国?”我心虚地嗫嚅:“会有那么一天的。”
程玄遵从程爸爸的谆谆教诲,又来问我“破罐破摔”的细节。
他说:“温妮啊,你可不要走错路,做错事啊。”我对他直话直说:“前不久,是谁误入歧途的?”程玄咳嗽了两声,换了话题:“最近,石油的价格涨了不少啊。”我哈哈大笑,把话题又拧了回来:“玄哥,你让咱程爸爸放心,我一定给你介绍个最好的女朋友。”
我想到了丽莉小姐,她对我说过,她喜欢北京男人的幽默。但这事还不容我太早乐观,因为丽莉也说过,找小姐的男人是禽兽。不知幽默的禽兽,她是否能接受。
黎至元是个百里挑一的伙伴。
他尽心尽力地不让我风吹日晒,不让我饿着渴着,以至我会在思念肖言时,有了一种如影随形的负罪感。我常常为此难过,因为,我还是常常思念肖言。
对我而言,肖言就像一只我爱不释手的瓷器,但是砰的一声,它摔碎了。我收藏着它的残骸,日夜拿在手里悼念。我会忿忿: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摔碎?为什么不能等它积了尘土,斑驳了色彩,失了我的宠再摔?那样,也许我就能仅仅留给它一声哀叹了。
自从爱上肖言,天气热了又冷,冷了又热,那条我穿去佛罗里达的白色裙子至今我还在穿,凉鞋和发夹也都没有变,我还是一副当初肖言爱上我的模样。我给肖言打电话,声音幽幽:“我就要忘记你了,所以你对我说说话,让我听听你的声音。”肖言的声音像魔咒般传来:“我们谁也不会忘记谁。”而我竟甘愿活在这魔咒之下。
黎至元公事缠身,于是身为他女朋友的我拎了晚餐到他的公司。
我骗他的员工说:“我是来给黎先生送外卖的,而且要亲手送。”
员工去通报,黎至元竟迎了出来,再大大方方把我带入了他的办公室。我一边拆餐盒一边说:“我现在一饿,就想起你。”黎至元心满意足:“很好,这说明你一天要想起我五六次。”
吃过饭,黎至元亲自把餐盒拿出了办公室。我心想:我这派头,在送外卖的中间,应该也算是功成名就了。
正洋洋自得时,我瞥见了黎至元文件柜上的一个大信封。而那大信封上只有一个字:肖。
全中国人民中,不知有多少个姓肖的,我想,肖言在其中,应该就像沧海一粟,但是,我还是伸了手,像不道德的贼一样窥探了其中。
信封中有文件,文件上有照片,而照片中最上面的一张,就清清楚楚地告诉我:姓肖的,也许还远远不够多。
照片拍摄于肖言所在的城市,更确切的说,是肖言所在的公司的门口。那个门口,我出差时曾借机看过一眼。那一眼,像个照相机一样,喀嚓一下,就把影像留在了我的脑子里。也许,在经历千秋万代之前,那影像都会在我脑子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藏着。
照片中的主角自然是肖言,他行走中手臂的摆动幅度和被风微微吹扬的头发都自然极了,几乎要栩栩如生起来。我伸手去抚摸他的脸。
黎至元推开门,我下意识地与他对视。我向前伸平一臂:“不要过来。”黎至元走进办公室,关上门,背靠在门上,没有走近我。
我就这样在与黎至元三臂之遥的地方明目张胆地翻阅着他的这个信封。黎至元泰然自若:“你这样算不算窃取我公司的机密?”我平心静气:“那你让公安局来抓我吧。”黎至元耸了耸肩,不痛不痒地道:“不必了。没价值的东西,算不上机密,何谈窃取。”
黎至元公司的员工应该会对我这个送外卖的记忆深刻了。因为我不仅和他们的黎老板共进了外卖,又让他亲手收拾了餐盒,最后,扬长而去时还一不小心让他办公室的门震耳欲聋了一下。
我带走了那个信封,我一字一句地对黎至元说:“你是个不识货的瞎子。”而我是识货的,我认为肖言比商业机密更价值连城。
有两张照片,是有女主角的,我认得出那是肖言的未婚妻乔乔。两张照片皆拍摄于二人吃饭之时。他们不算亲密,却算得上默契。我坐在路边,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在他们的脸上。
黎至元打来电话,我置之不理。他不仅仅是个瞎子,还是个混账。他剖析我,把我最血淋淋的一面翻到我眼前,像个阴险的刽子手,文质彬彬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了刀。
黎至元的车停在我家楼下。他看见我,下了车,疾步向我走来。我手里还攥着那个信封,里面装着肖言的今时往日,甚至还有一张纸记载着他用手机在何时跟何人通过电话。我刚刚坐在路边,彻头彻尾地学习了一遍。
我问刽子手黎至元:“是不是还有一个信封,上面写着温妮二字?”黎至元的眼神终于不再泰然:“温妮,你能不能听我解释?”我决绝地摇了摇头:“不用了,没什么好解释的,反正我去过哪里,做过什么,你应该都了如指掌。”我越过黎至元,回了家。
我打了电话给肖言。我把他的照片和资料铺了一床,故弄玄虚道:“你给我放老实点儿,你小子的一举一动都尽在我的掌握之中。”肖言不动声色,只是问:“小熊,你喝酒了?”我咯咯地笑:“不,我没喝酒,却胜似喝酒。”说完,我挂了电话,倒在床上。
黎至元,你爱查就尽管去查吧。今后你会查出,我温妮天天都会拨这个电话。
肖言又把电话打回来:“你在哪里?在家吗?”我的声音分明近乎哭腔:“在。”而肖言仅仅说:“早点休息,别让我担心。”
不知道担心能值几两银子。我躺在肖言的世界中,觉得我的世界被炸得飞沙走石。
而真正的世界还是平和的,我的闹钟还是准时地聒噪起来。我还是描眉画眼地穿着裙子去上班,像是带着个面具。路人也都带着面具,卸下来后,有人俊,有人丑,还有黎至元的小兵小卒。我不屑地哼了一声,惹得一同等红灯的老太太像看怪物一样看了看我。
公司表面上仍蒸蒸日上,赚钱赚得像印钞厂一样。记得魏老板曾说:“你们知道我们的产品是什么吗?我们的产品就是钞票。”
同时,公司近日也常常进出一位一脸肃穆的男人,庄严得让我想到了升国旗唱国歌。我问丽莉小姐那人是何方神圣,丽莉说那人乃我们公司的律师。
我心中嘀咕:面对律师如此一张脸,也难怪魏老板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了。这让我觉得我们由印钞厂变成了造纸厂,产品再也不那么让人热血沸腾了。
继杰瑞之后,我也按耐不住性子了。我紧张兮兮地问丽莉:“公司到底会不会出事啊?”丽莉大风大浪见多了:“不会的。再大的事也能私了。”我一惊:“如何私了?”丽莉努努嘴:“看那姓杨的客户能不能念念亲情。”我又吃了一惊:“亲情?”末了,丽莉一句话带过:“他和老板是表兄弟。”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相较于这种“你的律师来见我的律师”的亲戚,我和黎至元这对朋友是多么有情有意,多么该和平共处。他不过是为了查我的底细,而查了查我身边的人。谁也没因此少块肉。
我的脚忿忿不平地跺了一下地板,却把桌下的电源跺关了。面对着电脑黑漆漆的一片,我感叹:“什么世道啊。”丽莉回应我:“这世道,不能问这么深奥的问题。”我庆幸我还有丽莉小姐,而我,也是她唯一一个不用什么事都守口如瓶的同事。
茉莉毕业了,回香港休假。她说她过一阵子会来上海看我,接着再回美国,等晓迪也毕业之时,他们再一道荣归故里。我话说得像个家长:“我真替你们欣慰。”
黎至元七天没露面,连个电话都没再打过。这反倒让我忐忑了。我心想:要是我也有钱有势,我就也雇个戴墨镜穿风衣的侦探,来帮我答疑解惑,我看不见的,听不到的,他都能给我装在一个信封里。
我连续七天给肖言打了电话,目的幼稚得连我自己都嗤之以鼻。我总是对肖言说:“我没什么事,就是想给你打电话。”我困扰了肖言,他问我:“你究竟在想什么?”我自己更困扰:“我也想问自己这个问题。”
上海终于有了凉意,也许是因为到了时节,又也许是因为我的处境注定了我的心境。工作又成了我的全部,虽然公司的骨子里埋着炸弹,虽然我不住地质疑着这一切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但目前,它支撑着我。
丽莉小姐说:“这就像是他用偷来的锅煮饭给我们吃。”我是个吃饭的而已,我大可张着嘴,闭着眼不去过问这锅的来历。
七天后,魏老板的官司有了柳暗花明的苗头。其实,这“柳暗花明”并不是说谁还了谁的清白,而是说一种掺杂着金钱交易和替罪羊的模式有了它的雏形。
魏老板渐渐恢复了神采,于是喜气洋洋地犒赏了我们一餐饭。他话说得隐晦,说大家风雨同舟,齐心协力迈向康庄大道。大家举杯,碰杯,一片其乐融融的样子。
黎至元在这时给我打来了电话,说希望“谈一谈”。这也是我的希望。他说他来接我,我脱口而出:“你知道我在哪里吧?”黎至元叹气:“我不知道。”我于心不忍,问:“我是不是太刻薄了?”黎至元却答:“你有权力。”我笑了笑,告诉了他我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