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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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后记楼雨晴(1)

基本上,这是一本温馨小品,没有太多爱恨纠葛的情节,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甜蜜蜜,连个小吵架都没有。

那,到底还有什么可以写的?

是这样的,在男女主角的甜蜜恋情中,晴姑娘悄悄偷渡了一点点沈重的议题,关于这个议题,如果您已经看完这本书了,欢迎继续往下探讨;若不,来吧,请你跟我这么做——合上书,忘掉那一段,回到最前页,让我们从头来过。

好,接下来这个阶段,我假设您已经看完了。

这个故事其实出现得很突然,它是源于某名律师兼主持人的一段话。

他是这样说的,有一位知名法官,经他手中判过死刑的犯人,他都会在行刑前询问受刑人——我有没有判错?

他相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当然,他口中事件最后的结局是,受刑人在生命的最后几分钟坦承——是,你没有判错。

但,若是受刑人回答他——不,你判错了,我没有犯罪。

那么,结果又会是如何?

无论是真是假,这句话,将会使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一生反思,永难安宁。

于是,晴姑娘的脑内小剧场就与杨伯韩一般,没完没了地精彩开演了。

这段话,让我联想到不久前获得平反的十五年冤案。

那是一起奸杀女童的案子,涉嫌人判了刑,其父为了替儿子平反,十多年来劳碌奔波,至死都没能见到儿子洗刷污名。

多年后,真凶伏法,法律还回了他们公道,但是——那有何用?儿子的一条命,法律还不回来;十多年当中,身边至亲受到的议论与侧目,也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

无论是再严谨的法治国家,都避免不了几桩这样的冤狱发生,有些或许有幸得以平反,但是还有多少是不被世人所知?那些真相永埋黄土,不见天日。

因为这样的感慨,晴姑娘写了这个故事,但我得先澄清一下,这绝对不是一段关于爱与法律的故事,也不是一段关于爱与犯罪的故事或关于爱与赎罪的故事还是关于爱与——停!我究竟在说什么?(颓废)

总之,这是一个甜蜜的爱情故事,扣除掉上面那一段,它很单纯只是两个恋爱菜鸟的甜甜的爱情故事而已,就这样。

另外,还有一段关于这对小夫妻的生活小插曲,不适合公开在正文的故事里,不过已在本人的脑内小剧场播映完毕,在此与各位分享。

那是关于称呼的争议,他已经隐忍很久了,于是就在某一天——

“丫头,去爸爸那里。”儿子刚出生,新手妈妈手忙脚乱,又是喂奶又是换尿片,有时分身乏术,顾不得爱猫,就会将牠赶去丈夫那里。

另一方面,也是家中初初多个新成员,怕丫头不熟悉,新生儿又太脆弱,若是一个闪神弄伤小皮蛋就不好了。

也因此小小冷落了牠,这让丫头有些小落寞。

抱起踱至脚边偎蹭的冷宫怨猫,杨伯韩来到卧室门口,安静伫足了一会儿。

“有件事——我很早就想问了。”

“什么?”终于帮儿子换好尿布,抱起哭累欲眠的儿子拍哄。

“丫头——为什么要叫丫头?”

“想叫就叫,哪有为什么?”难道取每个名字都非得有深远的奥义吗?他问得好奇怪。

“可是——牠是公的。”公的被叫丫头,猫若有自尊,也必会深感悲凉。

“有规定不行吗?”

“……”是没有。“还有一件事,也是关于称谓……”

“还有?”他好囉嗦。“好吧,什么事?”

“为什么妳是丫头的姊姊,我却是爸爸?”他非常非常地介意这一点。

“……”这也要计较?“就顺口嘛。有问题?”

“一点点……”他吞吞吐吐。“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乱伦的禽兽。”

“……”她无言望天了好一会儿。

他会不会想得太多了一点?

“你怪我?我才是苦主吧!好你个战国七雄!考验别人的历史程度也就罢了,还不按顺序来,人家我国中读的顺序明明是“齐、楚、燕、秦、韩、赵、魏”,你家到底是用哪一版的历史课本?!”害她一开始名字老是搞混,记不住谁是谁。

“……”换他张口闭口了半天,似有难言之隐。

“……因为不好听。”被叫那个名字,他有何颜面苟活?

见他一脸羞耻地走开,董允乐足足愣了三分钟才反应过来。

而后,接下来的五分钟在床上笑到打滚。

顺序排列果然很重要!

……以上,是当初取名时,脑中一闪而逝的小片段。

唉,我好糟糕……(蒙脸)

总之,看得懂请静默,看不懂不要问,谢谢。

遗落之章 〈男人的秘密〉

每个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藏着一些秘密,即便是再刚正不阿、胸怀磊落的人。

从很久以前,我便知道父亲心中藏着一个秘密。他从不提,我也不问,那个秘密,很沈重很沈重地压在心灵最深处。

直到父亲过世之后,才得以一窥这秘密的全貌。

父亲下葬后,我在书房整理遗物,发现父亲的日记本以及一叠资料。很厚的一叠,几乎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看完。

那是一个女孩的成长纪录。

父亲为何会长年花钱请征信社调查一个与他毫无关联的女孩子,然后将她生活发生的大小事件整理成册,每月如实会报?

如此大费周章。

一个月一册,从八岁到十八岁,足足十年,一百二十册的成长纪录,详详实实。

因为亏欠。

他亏欠了女孩。

当了三十年法官,自认兢兢业业,执法如山,勿枉勿纵。他是司法界的楷模,是现今许多司法人员引以为敬的恩师、前辈,也是我这一生最敬重的对象。

这一生,在他手上判过三个死刑犯,行刑前,他到受刑犯面前,亲口问上最后一次:“我是否错判?”

这究竟需要多大的勇气?若得到的答案为非,他这一生都会辗转反思,耿耿于怀。

许多人对此举不以为然,但他深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直到那第三个死刑犯,他坚持——他无罪。

十分钟后,他即将离开人世,已经没有必要说谎。

犯人与死者是为了分手一事争吵过不少回,女友没有自信能够担起后母职责,她曾经惶然、退缩过,前前后后分手过两回,但终究因为投入的感情太深,无法真正放开。

他们很相爱,那一夜大吵过后,她终究还是让步,答应他试着与孩子相处看看,他没有理由杀她。

这一件事,从此成了父亲心中的疙瘩。

他开始关注男人留下来的女儿。

隔年,那名女子的死祭之日,女孩突然深夜痛哭,告诉小姑姑,她看见有个阿姨腿上流好多血,她一直摸着后脑,看起来很不舒服的样子,她说想与爸爸冥婚,成全世间未了心愿。

看到征信社送来的最新资料,父亲将自己关在书房一整日。

九岁小女孩不该知道女子的死状,以及法医验出的死因,是那根由后脑勺钉入的生锈铁钉,这从不曾在媒体上公开。

也许,他真的错判了……

往后的九年,再也无法安睡。

父亲可以毁掉所有的证据,将秘密带进棺材里的,但他没有,反而留了下来,象是在等我发现。

我在日记的最后一页,找到了父亲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很抱歉,阿韩,我终究不是你心目中的完人父亲。

如果可以,请尽你所能,替我补偿那个女孩。

人非完人,孰能无过?即便是我自小便视为巨人仰望敬重的父亲,也是有属于人性的懦弱。

有生之年,他都没能鼓起勇气站出来坦承过失,为这女孩做点什么,平白让她背负了这么多年的不合理待遇,直到愧疚如小虫子般将生命囓食殆尽。

我不想象父亲一样,既然知道了,那我一定得做些什么。

还没理出头绪以前,我花了点时间看完那整整一百二十册的成长纪录,陪她走过长长十年的人生路,我没有料到,自己的视线会从此再也无法离开她身上。

我知道她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每一件事。

她待过小姑姑家。小姑姑有四个小孩,一家六口挤在二十坪大的房子已稍嫌拥挤,她连自己的床都没有,每晚必须打地铺。

后来她姑姑随便找了个理由,借故将她丢给小阿姨。

小阿姨并不是很情愿收留她,她若要住下来,就必须分摊家事。

说好听些是分摊,事实上,家中另外两个小孩可以玩耍、打电动,只有她必须担下所有的家务,面对学校辅导人员的关心,她还笑笑地说:“很好啊,现在有床睡了。”

她其实知道,小阿姨会将苹果藏起来不让她看到,偷偷塞给自己的小孩吃;她的便当里,永远只有青菜及肉骨头,有时忘记带便当去学校就得挨饿,因为没有人会替她送便当。

于是她学会不去看表哥、表姊便当里的鸡腿、学会苦中作乐告诉自己,她又不是白雪公主,没有非要吃苹果不可。

更大一些之后,她是住在舅舅家,那时她刚国中毕业。

寄人篱下这些年,她已经学得很会看大人脸色,也超龄地懂得人情世故,不用人家开口,她主动表示说要读夜校,白天打工补贴生活费。

舅舅人不坏,只是喝了酒后,酒品很糟,舅妈全力维护自己的孩子是人之常情,她便成了现成的炮灰,身上有时会带伤。

等到隔天天亮,舅舅酒醒了,也就没事了,她也觉得还可以忍。

真正让她离开舅舅家,是因为舅舅时常带那些酒肉朋友回家喝酒,以前就只是帮他们准备下酒菜,有一回,舅舅一个朋友藉由酒意对她上下其手,让十七岁的大女生吓坏了。

皮肉痛可以忍、物质上的差别待遇可以忍、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折挫她统统可以笑着说没关系,唯有身体自主权,她没有办法笑着说随缘。

她没有说明缘由,坚持搬离舅舅家,住进学校宿舍,舅妈阻止无效后,扬言她走了就别再回来。

每当寒暑假,室友打包返家,她只能安静坐在一旁,看着别人忙碌;家家围炉团圆时,她是一个人坐在宿舍吃泡面,不知道自己能回去哪里。

更小的时候,她还会被排挤。事情刚发生那几年,街坊邻里都知道她是谁的孩子,在学校没有人要跟她交朋友,走在路上常被指指点点,更顽劣的同学还会恶意欺负她。

但她还是一个人很勇敢地长大、很勇敢地变成可爱又开朗的女孩。她让自己成为那么美好的一个人,我怎么可能移得开视线?

连我都不知道,在这些事情过后,她怎么还能笑得如此灿烂?

一回又一回,我从研究她的笑容,到最后,心疼她的笑容。

我延续了父亲的行为,在他过世后持续支付征信社款项,像个变态偷窥狂一样在暗地里观察她。

后来的这几年,陈年旧事早被淡忘,没有人再指着她说是杀人犯的女儿,开始会有异性向她表示好感。

这也不奇怪,她虽然不是什么绝色美女,人长得也还清清秀秀的,很耐看,笑起来的样子会让人看得心情都好了起来,重点是个性很好,是适合娶回家的那种好女孩,有眼光的男人就知道。

可是她一个都没有接受。

她和谁都能打成一片,工作上的同事、学校的同学,爱玩爱笑,男生女生都喜欢和她做朋友,但却始终没有与谁走得特别近。

她现在过得愈来愈好,生活慢慢稳定下来,虽然一天到晚狂兼差,忙得像颗停不下来的小陀螺,但是日子过得很充实。

我看着征信社最新一期送来的照片,一张又一张。每次只要有她最新的消息,我都要反覆看上无数遍才舍得放下。其中一张是她帮同事庆生的照片,散场之后,一转过身,眼底不经意流露的寂寞。

她很好吗?也许。但一个人久了,难免孤单。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找个人来陪伴呢?明明身边不乏异性向她表示好感。

我开始思考,她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我知道她一直想要有个自己的家,有一年和同学去放天灯,她就是这样写的。是不是,生活更稳定些,她就会考虑了?

找一个男人,组成平凡的小家庭。

我向征信社问了她现在承租的房子产权资料,私底下联络屋主,与对方议妥,用巿价的七成将房子卖给她,其余差额由我补足。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能为她做更多,但不行,董允乐不是傻瓜,一定会起疑的。

接着,有个常来的客人,总是藉买东西之便,在结帐时跟她攀谈,追求行径一天比一天更明显,而且比其他人都还要来得积极。

他们开始熟了一点,她会回应的话也多了一点,然后答应跟他去吃过一次饭,再然后……

没有然后了。因为我发现,当真的有人对她志在必得时,我会慌。

有一天,她真的得到幸福,不需要挂念时,我还有什么理由将目光停留在她身上?而——找不到借口看着她,我竟不晓得双眼还能再看什么。

其实,很多事情自己早就有数,只是不敢去正视而已。

她跟同事闲聊,透露自己喜欢会下厨的男人,回家就闻得到饭菜香,感觉很幸福。

我隔天就去报名烹饪班,和一堆婆婆妈妈挤在小教室里,埋头做笔记,不在乎旁人异样的眼光。

她拒绝其中一个追求者的原因,是因为他是出身良好的娇贵少爷,她比较喜欢平凡朴实,而且会跟她一起做家务的男人。

我看完这一段简报后,发神经地跑去跟帮佣大婶抢拖把。

她不爱太帅、女人缘太好的男生。

我照了照镜子,从没有一刻如此庆幸自己从来不是帅哥之流。

她不爱男人喝得醉醺醺,或许舅舅发酒疯的模样还是在她心中留下阴影。

堂弟们约Pub喝两杯兼把妹都不会找我,因为我早就宣布戒酒,现在酒类只吃烧酒鸡,而且全世界的妹在我眼里都长得一个样,没什么分别。

有一阵子她很迷八点档乡土剧,还跟同事说“意难忘”的王识贤好帅好专情。

我在跟监嫌犯的时候,都没忘记交代幼秦要每天帮我录起来,一集都不能错过,因为想知道让她迷得要命的专情男主角到底是该怎样。

……

我早就在下意识里将自己打造成她想要的男人。

那么,我还犹豫什么?

我一点都不想看到她被追走,真的成为别人的老婆。

心愈来愈贪,欲望愈来愈大,我已经无法满足只看着她,还想要走到她面前,被她注视、在她记忆当中留有一席之地,甚至……为她所爱。

我开始日也想、夜也想,吃饭睡觉都在想,如何才能巧妙又自然地认识她?最糟糕的是,我没有追过女孩子,唯一谈过的一次恋爱也是读警大时,每天去学生餐厅吃饭,自然而然就和那位餐厅一朵花聊了几句,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的饭菜分量比别人的多好多,然后就在一起了。

后来分手也分得很自然而然,没有特别觉得悲伤,或许我天生就是那种对感情少了几根痛感神经的人吧。

经过那一段,其实觉得交不交女朋友与单身并没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后来对这种事也没特别热衷。

那该怎么让她知道我的心意、又不被吓跑,实在是很大的学问。

“近水楼台先得月听过没?时时出现在她面前晃,久了对方也就知道你的心意了。”

跑去请教我们的警局之花,她是这样说的。

听起来很有道理,那个谁谁谁还在那里乱造谣,说什么她对我有意思,人家明明就很热心给我意见,教我怎么追女孩子。

我还在思索要怎么将战略化为战力,耳边聒聒噪噪的声音害我无法集中精神。

懒懒抬眼,看来新进菜鸟又搞不定了。

小小一尾议员之子就嚣张至此,菜鸟后进笔录做得很无奈。

本来不太想管的,死就死在那家伙呛完“在律师来以前我有权行使缄默权”后,打电话通知老婆时还满口暴力,扬言回家给她好看。

“妈的!女人是娶来疼,不是娶来揍的,懂不懂啊你!”笔筒直接扔过去,那么近的距离要是还砸不中那颗猪头我也不用混了。

“你、你敢丢我?!信不信我让你停职!”

停职是吗?太好了!

本来还没打算要揍的,这下我可以安心开扁了。

“就怕你办不到——”

三天后,这猪头办事效率还挺高的,一纸惩处令下来了,停职三个月。

于是,我再去多揍两拳。“你本事就这么一丁点吗?”

这一次,半年。

好,我满意了。

上午,先利诱原房客请他们解约搬迁,再通知屋主立刻签新约,不必看屋了,就算断垣残壁、凶宅鬼屋我都一定要住到董允乐对面去。